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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杨佳袭警案仅当成个案

2008-02-11童大焕

杂文选刊 2008年9期
关键词:讯问公权力信任

童大焕

生活中的杨佳跟我们普通人并无二致,他乘公交会主动让座,他看重规则和公平到几近执拗:小区里的草地被人踩出了一条小路。妈妈要走,他不让。妈妈说:“别人都走。”杨佳回答:“别人都走你就走啊,怎么这么没素质呢。”小学时,杨佳和父亲逛书市,父亲随手扔了烟头,杨佳捡回烟头,说父亲不守公德,容易引发火灾。在博客上,他写自己的爱好:“在图书馆找本书看一天”。内向的杨佳,生活中也会露出冲动的一面。六层的响动影响到五层的他,他就会用硬物敲击暖气管道;对门的邻居因为杨佳家垃圾堆放门口的事情,发生过冲突,杨佳一脚踹坏了邻居的门。(2008年7月11日《新京报》 )

但就是这样一位跟我们大多数人没有太多不同的平凡青年,于2008年7月1日在上海制造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大悲剧,一起袭警大案,导致六死四伤。起因,则是因为他在上海街头骑一辆租来的无牌自行车时,被带到警局讯问,此后的投诉要求无果。

从2007年10月5日夜至凌晨杨佳接受警方六个小时的讯问,到2008年7月1日杨佳制造惊天血案,将近九个月的时间里,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认为自己不该受到盘查,且遭到警方殴打,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和当时电话费一万元的要求。为了平息此事,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先后两次赴京调解。10月16日警方督察第一次赴京調解,距离杨佳被讯问只有短短十天,说明上海警方还是很重视杨佳的投诉。有媒体报道,据杨的家人表示,第二次上海警方曾表示愿给杨佳一千五百元,但不承认有错,被杨佳拒绝,之后双方有过几次电话沟通,都没有效果。

因为缺乏有关六小时讯问以及两次调解过程和电话沟通的相关详细报道,我们无法找到杨佳心理蜕变的蛛丝马迹,只能从事后血案发生的结果来判断。应当说,杨佳直到袭警杀人之前,还是一直试图通过正常渠道和平解决问题的。但这个正常渠道最终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是怨越结越深,结越打越死。最终,杨佳从对具体人的不信任发展到对警察群体的不信任,从对具体人的不满发展到对警察群体的仇恨。

杨佳的个案貌似极端,实则普遍。极端的是他最终采用了这样一种把自己和别人、和无辜者都推入深渊的做法;普遍的是类似这样由于小事情得不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导致积怨越来越深、积怨对象越来越宽泛的例子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比比皆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5年向人大报告工作的第二部分提到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申诉难”的问题。他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四百二十二万件人次,全国法院全年依法改判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七件,占全年生效判决总数的0.34%。这四百二十二万件人次的来信来访共涉及多少个案件?如果以每个案子按五次信访申诉计:那么四百二十二万件人次信访涉及八十四万个案子,而全年依法改判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七件,数字悬差八十多万,这八十多万的数字差是证明当事人在无理申诉呢?还是证明公民有理无处诉?”

事实证明,有很多普通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由于当事人在寻求制度解决之道中长期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小冤屈就变成大怨气,原本针对个体的小案件就变成针对政府公权机构的大不信任。这,不正是类似贵州瓮安、陕西府谷“非直接利益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生成土壤吗?

除了公权力的谦抑和公正,再没有比防范这类案件更好的方法了。因为,人是有尊严的高贵的动物。态度决定一切,千万不要有权力迷信甚至暴力迷信,严格约束公权力,对公民的自由、人格保持最大限度的尊重,才是避免这类现象发生的必由之路。诚如香港评论人梁文道先生所说:“罪犯之所以恐惧警方,黑社会之所以害怕巡警,不是害怕眼前的一两个人,而是怕那套制服所代表的庞大机制,怕它后面的公权力。而警察是否能让罪犯恐惧,是否能让人民尊重,除了靠他们自己积累的威望,更要依赖所有人对整套政府机制的信任。”

【原载2008年7月14日《中国保险报·评论》】

插图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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