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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干亲与拜把子

2008-02-01柳士同

山西文学 2008年1期
关键词:义气干爹宋江

柳士同

认干亲与拜把子,这大概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两种行为;因为中国历来就是一个以家族为中心的宗法社会,血缘和姻亲乃是位居第一的人际关系。中国人平时即使见了陌生人,也往往根据对方的年龄以亲缘相称,或大哥大姐,或大叔大姨,很少如西方人那样,不论年龄大小,一律称呼先生小姐(或女士、夫人)。为什么?因为在国人看来,以血缘关系称呼显得更亲近呗。

这样,当人们出于某种功利需要的时候,就产生了“认干亲”和“拜把子”这两种外国人很难理解的行为。“干亲”,指的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而结成的亲戚;“把子”,指的则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结成的兄弟(其实也是一种干亲),并美其名曰“金兰”。也就是说“拜把子”的文雅称呼是“义结金兰”,其出处为《周易·系辞》:“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可见其源远流长了。这种“结义文化”不仅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中,还为我们留下无数“佳话”,诸如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等。几个男人,也许才认识不到一个时辰,便“一见如故”,于是就“叩头换帖”“歃血盟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这种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尤其是西方人,在他们看来,几个互不相干的男人,怎么就成了“兄弟”?甚至亲密到形影不离,同榻而眠,岂不是在搞“同性恋”吗?倒是在中国长大的美国作家赛珍珠女士,颇得个中况味;她在把《水浒传》翻译成英文时,便心领神会地将书名命为《四海之内皆兄弟》。

中国的社会形态是传统的小农经济,从来就没有过成熟的城邦制度和市民社会,从来就没有过平等与自由,个人权利自然也就从来得不到伸张和保障。这样,人们一旦离开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又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呢?或者说,如何在江湖上混出个“人样”来呢?首选便是投靠名门、依附权贵,拜一个有权有势有背景的人当“干爹”是再好不过的了。这干爹的年龄不一定非得比自己大多少,关键是看能否给自己提供庇护和提携。像明朝的魏忠贤,传宗接代的那个玩意儿早就没有了,可干儿子却有的是。因此,千百年来,往往是官越大亲戚就越多,八杆子打不着的,也要千方百计地靠上去。直到如今,这种认干爹干妈的风气,依旧经久不衰,而且花样翻新。不是有许多官员和款爷特别喜欢认干女儿吗?只不过,这“干女儿”是很容易成为“情妇”和“二奶”的,而且是“情妇”和“二奶”最好的遮羞布。

倘若找不到这样有钱有势的人当干爹怎么办呢?那你要想在江湖上立足,甚至想成就一番事业,就得找情意相投的人拜把子了。当年,蒋介石初到上海,为了在这十里洋场站稳脚跟,不就是首先找黄金荣叩头换帖的吗?说实话,“情意相投”是假,相互利用才是真。因为无论干爹干妈也好,结拜兄弟也好,对于一贯讲究实用与功利的国人来说,都是可供开发和利用的资源。认干亲也好,拜把子也好,看似蒙着一层温情脉脉的“情义”面纱,实质上更多的却是与政治需要和经济利害息息相关,因此,自古以来,人们才纷纷地认干亲拜把子,以求得左右逢源,多多受益。比如“桃园结义”的三位“兄弟”,都想在汉末的乱世中捞点儿什么,但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三个人互相帮衬互相扶持,成功的几率就会成倍地增长。刘备是“皇叔”,皇室背景可是难得的政治资源;关羽呢,武艺超群,且又忠心不贰;张飞则不仅英勇善战,还颇有田产。这些不都是可资开发和利用的吗?于是,三人一拍即合,留下一段千年的“佳话”。梁山好汉就更不用说了,宋江处心积虑为自己所做的“及时雨”包装,最能吸引天下有点想法的游民,而宋江对所有可资利用的好汉,无不以兄弟待之。只要能为他所用,甚至可以不择手段。所谓“逼上梁山”,像林冲那样真正被官府“逼”上去的,其实并不很多;更多的倒是让宋江给“逼”上去的(如卢俊义、秦明等人)。也许正是由于《三国》与《水浒》在中国社会的广泛流传,以致直到今天拜把子之风依旧风靡,从官场到民间都不乏其人。所谓“义结金兰”的“义”,乃是凝聚把兄弟们之间的一个关键所在。国人一向有着“忠义崇拜”的情结,而这一情结又最容易被人利用,前面所讲的刘备和宋江即是此类典型。中国社会历来还盛行各种“帮会”,这些帮会(包括颇为当今某些武侠小说家所赞誉的“丐帮”)大多是些流氓、暴力团伙或者迷信组织(其中不乏邪教),它们往往都是以这种拜把子的形式来聚结力量和实施掌控的。如今的一些黑社会势力也都无不仿效以往,把“义气”摆在第一位,有些黑势力的头巨甚至还跟当地的某些官员称兄道弟。当游民演变成暴民时,拜把子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其危害性也就可想而知。说起来,既是结义兄弟,难道不该讲“义气”?为了这个“义”,他们可以不惜抛家舍口,所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为了把兄弟而抛弃甚至杀死自己结发妻子的故事并不鲜见。刘、关、张起事时,刘备就毫不犹豫地命关、张二人回家将自己的妻儿杀掉。由此可见,在这所谓的义气之中,是根本就没有一个什么是非善恶的标准的。况且,中国社会历来就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即使是结义兄弟,无论是非曲直善恶对错,也一切都得听大哥的,“老大”的权威任何时候都不可动摇。这样,游离于法治之外,“义气”就很容易演化成沆瀣一气!

正是由于这种所谓的“义气”,既没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又没有公正的法治制约,所以在把子之间,唯大哥的马首是瞻。宋江要接受朝廷的招安,弟兄们反对也没用,无一例外地跟着大哥一起去当朝廷的奴才和鹰犬。为了替关羽报仇,刘备和张飞为了表现自己的“义”,尽可轻率而莽撞地伐吴,结果只能是加深民众的苦难,同时也加速了蜀国的灭亡。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倘若干亲或把子之间一旦发生了利益的冲突,那就对不起了,相互之间什么卑鄙下流的事都干得出来。说实话,就连嫡亲的父子、兄弟之间,因利害关系而阋墙、反目、背叛、出卖者都屡见不鲜,何况“干”的呢?可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倘若仅靠一种虚拟的“血缘”去维系,那实际上是很靠不住的。

认干亲与拜把子,原本就是封建礼教与宗法制度的产物,对于我们今天所要建设的民主与法治的公民社会来说,可以说是格格不入;不仅起不到丝毫的促进作用,还会带来这样或那样的负面效应。窃以为,还是将其摒弃为好。

责任编辑毕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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