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私生活”:各国盯得都挺紧
2008-01-21潘云召
潘云召
2007年,中国政府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禁止公务员包养情妇等不道德行为。那么,世界其他国家是如何规范公务员和官员的“私生活”的呢?
美国:媒体监督无孔不入
在美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对官员的职业操守从总体上进行限制,而对官员私生活的监督,主要来自新闻媒体。
2006年9月底,美国广播公司率先报道说,来自佛罗里达州的共和党国会众议员马克·福利曾发电子邮件对在国会实习的中学生进行性骚扰,福利随后因此宣布辞职。随着媒体报道的深入,联邦调查局和佛罗里达州的执法部门开始对这起事件展开调查,寻找对福利进行犯罪指控的证据。
福利的“电邮性丑闻”不仅使他本人不体面地结束了政治生涯,而且丑闻掀起的政治风波与伊拉克战争等问题一起,使共和党在当年11月的国会中期选举之中失去国会两院的控制权。“电邮性丑闻”之所以能够浮出水面,引起人们关注,并最终导致福利辞职并退出政治舞台,媒体可以说在其中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在美国,官员的私生活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尽管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新闻媒体在监督官员私生活中应发挥作用,但无孔不入的新闻媒体报道,无疑对官员的行为形成了巨大制约,使他们因担心失去民众支持而不敢放纵自己。
美国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大致可以分为政务官和公务员两种。就通过选举上台的政务官员而言,他们与上级官员尽管存在着形式上的上下级关系,但总统不能任命州长,州长不能任命议员,他们不需要看上级的眼色行事,但必须时时关心选民对自己的看法和态度。
总体而言,美国个人的私生活受到高度尊重。一个普通平民如果不触犯法律,他在妻子之外拥有多少情人,政府和他人一般不会去干预,因为那也只是他个人的事情。但作为官员,特别是民选的官员,他们私生活的空间就小了许多,几乎完全暴露在民众眼前,接受民众的监督,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媒体和选民的关注。一个官员如果在任内制造了“绯闻”并被曝光,往往会受到严厉的追究和制裁,轻则丢官,重则身败名裂。
以色列:“第三只眼”不可忽视
前段时间以色列政坛丑闻频出:总统卡察夫因涉嫌强奸女职员被停职;前司法部长拉蒙因强吻女兵,被判从事120个小时的社会工作并罚款3500美元;总理奥尔默特自2006年上台以来先后涉嫌4起腐败案件,司法审查仍在进行中。政界人士的斑斑污点最终得以昭示天下,以色列三套廉政监督机构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是国家总审计长。是以色列总审计长林登施特劳斯建议司法部门对总理奥尔默特涉嫌金融腐败案展开刑事调查。回顾以往多起官员腐败或刑事案件,总审计长的角色在媒体和大众中格外抢眼。根据以色列法律,国家总审计长的职责相当于“廉政公署专员”(或“反贪局局长”)。总审计长任期为7年,工作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但隶属于议会,与议会财政委员会的工作相互关联。总审计长有权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向该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有权建议财政委员会指派专门的调查小组对当事人实施制裁。此外,总审计长也接受公众关于政府部门违纪行为的投诉。
二是议会“道德规范委员会”。2006年10月,以色列议会通过了一项“道德准则”法案,设置了“道德规范委员会”,还指派若干“道德规范专员”受理议员违纪行为。违反准则的议员或者行为不当者将受到严厉制裁。所谓“道德准则”就是议员的工作守则,而“道德规范委员会”更像是一个投诉中心。它不会对违纪行为“主动出击”,只有在接到公众投诉的情况下才展开调查程序。
三是民间“第三只眼”。拥有强烈政治观念的以色列大众在政坛以外起到了强大的监督作用。成立于1990年的“国家廉政运动”是以色列一家独立的非政府非营利机构,专门致力于提升政府廉政水平。该组织副主席帕特姆告诉记者,他们的目标是提高官员道德水准,加强政府公务透明度,号召公务员遵守法律法规,曝光官员腐败和渎职行为。“国家廉政运动”目前有会员和志愿者共1.3万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逐渐成为以色列最有影响力的民间监督机构。
韩国:触犯“红线”后果严重
在韩国,公务员待遇优厚,选拔严格,韩国社会对公务员群体的期待也很高,对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十分关注。而道德标准是衡量公职人员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之一。对韩国公众来说,公务员尤其是高级公务员的学历、财产、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诸多方面皆容不得有半点瑕疵。由于韩国社会对政府公务员尤其是高级公务员个人道德要求高、标准严格,公务员们也深知一旦触犯道德底线,后果非常严重。这种社会监督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韩国公务员时时不忘自律。
在这个过程中,韩国媒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几乎无孔不入的各种媒体面前,公职人员的不良行为很难逃脱公众的道德监督。因道德丑闻曝光,政客政治生命被迫终结和公务员生涯就此画上句号的例子在韩国屡见不鲜。
在这些政坛道德丑闻中,以韩国前总理李海瓒的“高尔夫球风波”最为引人关注。李海瓒2004年6月出任韩国总理,被认为是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实权派总理”。2006年3月1日韩国铁路工会罢工,导致韩国铁路交通瘫痪,近八成列车停驶。而作为国务总理的李海瓒当天却同工商界人士打高尔夫球,并涉嫌赌球。媒体将这一消息曝光后,韩国举国哗然,李海瓒迫于各种压力,于两周后引咎辞职。
对于接触日常事务的普通公务员来说,民众对其工作的评价也十分重要。社会监督如同一条“看不见的红线”,约束着公务员的言行。2004年6月,韩国人金善日在伊拉克被武装分子劫持后斩首。在调查事件的过程中,媒体发现,韩国外交通商部的一名官员在接到有关警告电话后漫不经心,敷衍了事,错过了援救金善日的最佳时机,引发了全社会的抨击。最终这名正值中年、仕途顺利的外交官不得不因为渎职而辞职,给韩国的公务员敲响了警钟。
在韩国,公务员行政伦理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上并通过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补充而确立的。韩国宪法明文规定,公职人员应该为全体国民服务;公职人员总的伦理标准,是把国民利益作为价值基础。韩国宪法确立的行政伦理精神,在韩国《国家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得到贯彻。韩国政府还制订了一整套法律和行为准则,内容十分具体,如公务员酒后驾车等行为也会受到额外的惩戒。
此外,韩国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国家清廉委员会负责反腐败工作。李海瓒的“高尔夫球风波”之后,韩国国家清廉委员会专门出台了《关于高尔夫球和奢侈性娱乐活动公职人员行为准则的方针》,规定不论由何人承担打球费用,都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同民间岗位负责人一起打高尔夫球或参与奢侈性娱乐活动,以防止公职人员发生职务腐败行为。
德国:假公济私代价很高
德国内政部新闻处负责公务员事务的专家安蒂娜·齐斯格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德国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很少干预个人私生活,对待公务员也是如此。但公务员毕竟是代表国家形象且关乎公众利益的特殊群体,因此,德国《联邦公务员法》要求,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和不执行公务时,其行为都应像其职业所要求的那样,保证获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回顾德国政坛最近几年发生的大事,鲜能找到高级公务员仅因私生活不检点而受处分或被迫辞职的案例。偶有一两名高官身陷丑闻,那也是因为假公济私,所谓的“私生活”影响了公事。
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德国央行前行长韦尔特克。韦尔特克在2002年圣诞节时接受德累斯顿银行的馈赠,带上老婆孩子在柏林最豪华的阿德隆饭店住宿4天,花销共计7661.20欧元。事情被揭发后,他马上把私人应出部分3200欧元补交国库。但有关部门和舆论都认为,韦尔特克所为从实质上来说是国家高级公职人员行为有悖公共道德的问题。2003年,韦尔特克又接受宝马公司的赞助赴蒙特卡罗观看一级方程式比赛。受贿案曝光后,他受到来自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压力,最终在2004年4月16日辞职。
如果再往前追溯,并且把范围扩大到政府高官(在德国,联邦总理和各部部长不被划入公务员范畴),则可以找到德国前联邦国防部长鲁道夫·沙尔平的例子。2001年夏天,时任国防部长的沙尔平在西班牙马略卡岛与情人克里斯季娜度假,由于国会讨论派遣部队前往马其顿,他的假期暂时中断。其后他乘坐军用飞机飞往马略卡岛,与克里斯季娜幽会一个晚上之后再飞往马其顿,当天晚上又返回马略卡岛。此事被曝光后引起舆论哗然。后经彻查发现,自2000年9月起,沙尔平曾乘坐专机往返于柏林和法兰克福40次之多。柏林是其工作的地方,而法兰克福则是克里斯季娜的居住地。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他最后还是被当时的总理施罗德解职。
(摘自《今参考》200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