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大部门制”
2008-01-21本刊编辑部
资治文摘 2008年1期
本刊编辑部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不止一次地来到中国谈判贸易和知识产权问题,他发现,与他对口谈判的中国商务部在谈判中并不能单独决定这些事项。在贸易和知识产权政策上,商务部还要受制于其他部委。于是一个更高层级的金融和经贸对话将在中欧之间建立,就像中美、中日战略对话那样。曼德尔森遇到的问题是缘于中国的行政机构设置与欧洲完全不同。欧洲各国普遍实行“大部门制”,而中国部门的权限则相对分散。
但在党的十七大之后,“大部门制”的呼声在中国陡然升起,媒体纷纷报道,学界也畅所欲言。推动这些呼声的缘由,一是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一是能源部成立在即,而能源部就极有可能是整合发改委、电监会、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中石油、中石化等多家部委和央企的部分职能的大部门。
本期我们透过学者的言论、媒体的报道以及国外的成熟经验,去探寻中国“大部门制”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