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乾盛世下中国、日本、琉球三国关系研究
2007-12-29柳岳武
人文杂志 2007年3期
内容提要 康乾盛世时期是中、日、琉球关系发展的关键时期。此时中、日对琉球的不同政策进一步导致了中国对琉球的影响之日益衰落和日本对琉球的影响之日益增强。通过康乾盛世近二百年时间,日本极大地增强了对琉球的实际控制。而与此相反,中方的琉球宗主权相对于日本而言却在日益衰落。
关键词 三国关系 康乾盛世 中国 日本 琉球
〔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7)03-0126-10
康乾盛世时期中、日、琉三国关系的发展状况对此后三国关系的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说,近代中国最终失去琉球的宗主权、日本最终吞并琉球只是康乾盛世下三国关系发展之结果。因此,要了解清末日本为何最终能吞并琉球,中国为何最终失去了琉球宗主权以及琉球为何最终亡国,很有必要往前追溯康乾盛世时期三国关系的发展状况。
具体而言,清代中前期三国关系的发展状况则显示出不同的发展路径。自清代初期以来,清方就积极从事建立中琉宗藩关系。至顺治时期,这一关系虽经历了诸多曲折,终于建成。而到了康乾盛世时期,清方进一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去完善这一基于友好基础上的传统关系。清方通过对琉球经济上的“厚往薄来”、政治上的“怀柔远人”、文化上的“宏宣德化”等措施,使中琉宗藩关系在康乾盛世时期达到了清代历史发展之顶峰。在清方的努力下,琉球对中方的宗藩关系也进行着积极的回应;它从政治上、文化上仿效清方体制,从社会心理上接受清方宗主国地位。但是,康乾盛世时期也是日本对琉球进行渗透、控制、扩大自身影响力的重要时期。受地理条件和中日琉球政策不同等多方面因素之影响,这一时期中方的琉球影响相对中国历史发展的纵向比较而言虽得到了增强,但是相对同时期日本对琉球影响之增强而言,却日显衰落。随着中日在琉球王国竞争之发展、随着中方传统琉球宗藩政策之不变和日本对琉球控制和影响之增强,当东方步入近代世纪,当日本从封建社会步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后,它必将最终吞并琉球。基于以上内容,本文力求探索出康乾盛世时期中、日、琉球三国关系之发展状况,以及此发展对整个清代、尤其是近代以后中、日、琉球关系之影响。
一、康乾盛世下清方发展中琉宗藩关系之努力
自明代中后期以来,中、日对琉球的争夺就已开始。自明万历十六年后,日本就开始对琉球施加“影响”;而万历三十七年萨摩藩侵入琉球后,琉球从此则成了日本萨摩藩的臣属,并遭到萨摩藩的严格控制。对于中方而言,更为不幸的是:明、清政权过渡时期却又是中方琉球影响的最低潮时期,日本借此机会进一步增强了日本的琉球影响。清初政权的确立虽为中国琉球传统关系的再度建立提供了条件,但是清方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致使中国琉球传统关系并未能迅速恢复。不仅如此,相对于日本对琉球影响日益增强的发展趋势而言,清初中国对琉球影响却相对削弱。因此,当清廷统治步入康乾盛世时期,清方能否借助盛世的铺垫挽回中方日益削弱的琉球影响、抵制日本的琉球扩张行为,将关系到整个清代以及近代时期中、日、琉球三国关系发展的最终走向。
而就清方康乾盛世时期而言,清廷为迅速恢复中、琉传统关系的确采取了许多措施,做出了诸多努力。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上对琉球国王及时“册封”
康乾盛世时期,清方要迅速恢复中方对琉球影响的最好办法就是对琉球国王的册封。因为根据封建宗藩体制理念,清方对琉球国王册封仪式的完成,表明琉球从此纳入了“中国”范围,琉球国王和子民从此成为中国皇帝的臣民。因此,康熙帝刚一即位就抓紧时机增强中国的琉球宗主权。康熙元年,派使臣张学礼等(注:〔清〕王之春:《清朝柔远记》,中华书局,2000年,第67页。)出使琉球,对琉球国王进行册封。至此,本应在顺治三年完成的册封琉球国王的行为在推迟了16年之后,终于在康熙元年得以实行。此后清廷于康熙七年在福建重建怀柔峄,以便琉球国使臣居住。
康熙二十一年,清廷又派汪辑等出使琉球,册封琉球国王尚贞。康熙帝亲赐琉球国王御书“中山世土”匾额,以表对琉球的怀柔。康熙五十六年琉球新君尚敬请册封,康熙五十七年六月派海宝、徐葆光等为册封使出使琉球,册封琉球国王尚敬。
雍正朝,清方无册封琉球行为。乾隆朝成功地册封琉球国王也仅有一次。乾隆十六年,琉球国王尚敬卒,新国王尚穆于乾隆十九年才上书清廷请求册封。清廷于乾隆二十年五月派出全魁、周煌到琉球又一次册封琉球国王。乾隆五十九年,琉球国王尚穆卒,其后新国王尚温直到嘉庆三年八月才向清廷请求册封。清廷于嘉庆四年派出赵文剀、李鼎元等为册封使到琉球册封琉球国王尚温。其具体册封情况见下表:
以上清廷的五次册封事件中,除了第一起册封事件是因清方原因而拖延外,其他几次册封被推迟的原因均来自琉球。虽然清方第二次册封是按时进行了,但其他的三次册封与正常的册封相比,都推延了三、四年,甚至十几年。如第三次册封:琉球国王尚贞死于康熙四十一年,但到了康熙五十六年琉球方面才向清廷“请封”,相隔达15年之久。
自康熙二十一年以后的几次册封推迟的原因均来自琉球而非清廷。因此,就康乾盛世时期而言,清廷对琉球国王的册封还是相当积极的;一旦琉球向清廷提出册封请求,清廷立即派出册封使对琉球新王进行册封,从琉球方面提出请求“册封”到清廷派出册封使之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时间。而清方之所以没有马上派使册封,其原因在于等待季风季节的到来,以便顺风出发。相反,琉球在请求册封方面却比清廷册封方面在时间比较上有着更长的间断。其间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作用其间(如气候原因等),但其主要原因极大可能是日本萨摩藩的干涉。因此,就此等时间差距之比较而言,清方在传统宗藩体制所容许范围内在处理琉球问题上,特别是巩固清方在琉球的宗主权方面,做出了自己积极努力,尽量及时地册封琉球国王,以巩固中琉传统关系。
(二)经济上对琉球的“厚往薄来”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处理宗藩关系时,都遵循“厚往薄来”政策,以此来怀柔远邦,达到“四夷归附”的目的。清代遵循“古先哲王柔怀群辟,卒以厚往薄来为常经”的原则并坚守“不贵异物,不宝远物”的传统做法,(注: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台北文海出版社民国62年,第25页。)以此来发展邻邦关系。这一宗藩体制内传统的“厚往薄来”朝贡政策针对康乾盛世下的中琉宗藩关系而言,主要体现在“薄来”与“厚往”两个方面。
首先,通过“薄来”方式,增强中方的琉球影响力。按照《明会典》定例,琉球旧有贡物种类如下:金银罐、金银粉匣、金银酒海、泥金彩画屏风、泥金扇、泥银扇、画扇、蕉布、苧布、红花、胡椒、苏木、腰刀、大刀、枪、盔甲、鞍马、丝绵、螺盘等(注:⑥托津:《钦定大清会典》(嘉庆朝),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民国79年[1990]卷七十二,礼部三十三,第3723页。)。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数量巨大。自康熙朝开始,清方就对琉球实行积极的“薄来”政策,以此去恢复传统的中琉关系。康熙三年,清廷做出了“外国慕化,来贡方物,照其所进收受,不拘旧例”的规定(注:托津:《钦定大清会典》(嘉庆朝),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民国79年[1990]卷502,礼部三十三,第820页。)。康熙四年琉球方面补进庆贺贡物在梅花港口因遭风漂失,有基于此,清廷决定免其补进。但是康熙五年琉球国王仍然派人补进方物,并加贡红铜六百斤、黑漆、鱿鱼、螺十个。(注:《中山世谱》抄本,殷梦霞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260-261页。)。康熙帝为了作到“怀柔远人”之目的,仍将琉球所补进的金银器皿等“著发回”(注:⑧托津:《大清会典事例》,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民国79年[1990]版,卷503,第820、828页。)。随后康熙七年,清方对琉球的“外贡”又一次进行了削减,减去了外贡里的黑漆、龙画盘十个。康熙十九年清廷对琉球贡物又实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减免。康熙帝要求将琉球旧例贡物中的金银罐、金银粉匣、金罐酒海、泥金彩画围屏、泥金扇、泥银扇、画扇、蕉布、苧布、红花、胡椒、苏木、腰刀、火刀、枪、盔甲、鞍马、丝绵、螺盘具等加以免除。此后琉球的常贡中只保留有马、熟硫磺、海螺壳、红铜等物。康熙二十年,康熙帝又免去了琉球贡马的负担,至此所保留下的常贡物品只有:熟硫磺一万二千斤、海螺壳三千个、红铜三千斤为准。⑥但是康熙二十九年,清廷又将琉球常贡中的海螺壳三千个减免,至此,琉球的常贡物品仅剩下熟硫磺和红铜两样。(注:《中山世谱》抄本,殷梦霞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272页。)
康熙一朝,清廷对琉球贡物进行了规模较大的减免,从而使清廷达到了从经济上“怀柔远人”的目的。雍正、乾隆两朝继续实行着康熙朝对琉球的减贡政策,但是,因康熙朝已将琉球贡物减少到最低限度,所以雍正、乾隆两朝不可能再通过减少常规贡物、贡额的方式来向琉球传递“天朝”对属国的恩赉。他们将琉球方面的“表谢方物”留至两年甚至是多年后抵做“正贡”的运作方式来传递“天朝”对属国的恩惠。
雍正三年,琉球派人表谢方物,以谢雍正二年清帝御书“辑瑞琉阳”和赐物赡恤琉球官生等行为,雍正帝为表达自己怀柔琉球之用意,命将其抵做雍正四年正贡。当雍正四年琉球再次表谢方物时,雍正帝又将之留做雍正六年正贡。当雍正六年琉球再贡方物时清廷将它留做八年正贡。依次类推,以后琉球方面的表谢方物,几乎都被清廷按照向后推迟两年的方式留做此后的正贡。
乾隆时期,清廷在传递“怀柔属国”的减贡方式运作上与康熙、雍正朝一样。乾隆二十二年,琉球国王尚穆进贡册封谢恩礼物。其礼物有金鹤、盔甲、金锦、腰刀、银饰腰刀,漆饰镀金枪、漆饰镀金哀刀,黑漆马鞍、金彩画围屏、扇、丝绵,练芭蕉布,纹芭蕉布、苧布、白银、锡、红铜等凡十六种。乾隆帝出于对传统宗藩制度和宗藩精神的坚守,同时也是对清朝传统“怀柔外邦”政策的继承,特下谕旨,将此次礼物“留做下次正贡。”⑧乾隆二十四年,当琉球国进贡乾隆二十三年贡物时,乾隆帝又命将它抵作二十五年正贡,而二十五年正贡抵作二十七年正贡。
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在对琉球“厚往薄来”方面均做出了各自的努力,它们以期通过“薄来”的方式达到“柔化”琉球、增强中琉宗藩关系的目的。这一做法虽然因日本萨摩藩控制琉球“朝贡”活动使其作用有所削弱,但在当时看来,对恢复中方的琉球影响而言,还是起到积极作用。
其次,通过“厚往”的赏赐方式,增强中方的琉球影响力。
清康乾盛世时期清方在增强中琉宗藩关系时,“厚往”的赏赐方式对恢复中方的琉球影响上也起到一定作用。“厚往”政策主要体现在朝贡活动中清方日益增加对琉球的“赏赐”数量。具体而言,康乾盛世时期,中方通过“厚往”方式去增强中方对琉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琉球的每一次朝贡活动中清方对琉球贡使或国王日益增多的赏赐上。其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文化上对琉球“宏宣德化”
康乾盛世时期清廷不仅通过经济上的“厚往薄来”和政治上的“册封”等活动去加强清朝同琉球的宗藩关系,同时也通过文化上的交流去加强中琉之间的传统关系;其中发展琉球留华官学生教育和中琉民间文化交流就是其中的代表,清方企图以此来增强双方关系。
中国自明代洪武、永乐以来,闽南“三十六姓”移民壮举就曾为中国文化输入琉球作出了巨大贡献。正是有琉球久米官之汉人后裔在琉球“能言,教以汉语;能书教以汉文”(注:李鼎元:《使琉球记》,台北文海出版社民国59[1970];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P241,《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179页。)的积极宣传中华文化,才有琉球官方自明代以来以汉文作为官方文书书写的结果。
康乾盛世时期,清方在文化输出方面秉承明朝做法,积极教授琉球方面派来的留学生,以期实现“国家声教覃敷,无远弗届”之目的。(注:王士桢《琉球入太学始末》《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17页。)同时清方企图让琉球留华官生通过“沾雨露之湛斯”,来达到对清朝宗主国“望苍云而入贡”的目的。(注: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台北文海出版社民国62年[1973]。)就琉球方面而言,自明代至其被日本吞并为止,中华文化仍然是琉球官方文化中较具影响力的文化。正是因为中方文化对琉球具有较大吸引力,才促使琉球方面多次主动向清方派遣官生,入太学学习。其具体情况见下表:
同册封事件一样,清方对琉球入学行为表现得非常积极。每次琉球方面提出入学要求时,清廷从无反对之表示。琉球的入学官生在康乾盛世下仅有三次,而乾隆二十五年派出的四人又因传染性疾病使其三人卒于馆。因此从总体上讲,清朝康乾盛世时期琉球官学生的教育影响与作用则不及明朝。但是就当时情况而言,这一教育方式对于双方关系的巩固与发展而言还是起到一定作用。前两次官学生中,梁成辑归国后历任通事,蔡文涛官至紫金大夫,阮维新也官至紫金大夫,郑谦任官存留都通事,梁允治任官外间亲云上。他们在学习期间,“笃志向学”,更有甚者,手抄《四书》、《五经》,著《四本堂集》,《服制辨义》。大多成为琉球国内的“学术之师”。琉球方面正是通过他们来教育更多的琉球官家弟子,学习中华文化。(注:②王士桢《琉球入太学始末》《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17、19页。)通过这些留清的琉球官学生,中华文明通过官方渠道传播到琉球,其影响虽不像清代时人所期望的“其国声名文物,必且月异而岁不同矣”,②但对琉球社会还是具有较大的冲击力。
清康乾盛世下中华文化还以非官方、非正式方式暗在地传播到琉球。它主要是通过琉球两年一贡的来华贸易人员来实现的。清方自康熙十七年起,就允许琉球每次朝贡时派贡船二只,接贡船一只到达中国,其人数初定为150人。但到了康熙二十七年,在琉球的请求下,清方将琉球每次贡船人数增加至200人(注:《中山世谱》抄本,殷梦霞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272页。)。这样一来,在两年一贡中,琉球每次向清方均派出近200人的巨大商队。在朝贡过程中,除了接贡船在清方停留的时间较短外,其他两船在清方停留的时间动辄大半年,甚至更长。这些人在同清方贸易时,不仅对清方官方文化,而且对中国民间文化进行着比较与吸收。正是这些人数众多的群体对推动中方文化向琉球的传播起着更大作用。潘相在《琉球入学见闻录》中特别指出了这一点。他称“盖其三十六姓本系闽人,朝贡往来,止闽动辄三岁,闽又有存留馆,留馆通事之从人多秀才,假名入闽以寻师者。或寓闽数年而后归,日与闽人为友,故能知儒先之书。”通过这一更为广泛的“群体”,康乾盛世时期中方文化在琉球社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传播。
(四)运作上对出使琉球敕使的严格管理
康乾盛世时期在建立和巩固属国的宗藩关系的另一努力则体现在加强清方出使琉球敕使的管理上。清康乾盛世时期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行次数虽仅四次,但从这四次敕使册封活动中仍能看出清廷在敕使管理上的努力。乾隆二十二年前的敕使册封琉球国王时,琉球方面例赠敕使宴金一百九十二两。但是每次清方敕使都不曾接受该银两,而是琉球方面通过下一次朝贡贸易时再将它带到清方,只有当清帝允许后,出使琉球的中方使臣才可接受此笔礼金。但到了乾隆二十二年,当琉球方面将宴金一百九十二两照例带到清方时,乾隆帝却禁止敕使接受。乾隆帝称“使臣奉命册封,自应仰体朕意,不欲滋扰外藩”,从而要求将所送宴金“仍令该国使臣带回。”(注:周煌:《琉球国志略》,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215页。)不仅如此,同时清廷还通过惩罚该次敕使随行人员在琉球的不法行为来达到加强中琉宗藩关系之目的。该年,清方敕使出使琉球时,使行人员中部分兵役发动“政变”,他们胁迫使臣、要求琉球方加赏“恤银”。其结果是琉球方共花费银两达五万一千余两后,才将他们打发走。而且这些人在琉球还犯有嫖宿娼妓、“殴打、从凶”等不法行为,使得清方宗主国之形象在琉球面前大为削弱。因此清廷决定对此事件加以严处。其结果是将其中的渠魁、翁元、黄登等判为斩立决,朱华、朱文彩、林赐、欧元德等拟为绞监,秋后处决;任贵、梁大有、林升、刘光国等发往黑龙江地方当差,郑孝本、苏四等各杖100,枷号一个月发落。(注:徐艺圃主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中华书局1993年,第52-54页。)同时,清方赔补了琉球国王的全部花费。正是因为该起案件,使得此后的使行人员到琉球格外小心,并且对此后中国使行人员的琉球贸易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清方正是想通过规范使行行为来达到巩固中琉宗藩关系之目的。它虽没有日本萨摩藩对琉球进行直接控制有效,但在当时的时段内的确达到了加强中琉宗藩关系的目的,给琉球树立了清朝宗主国的良好形象。
二、琉球对清朝宗主国友善宗藩关系之反馈
清初自中琉宗藩关系建立之始,清廷就为巩固宗藩关系做出了诸多努力。对中琉宗藩关系的巩固起到了一定作用。这一作用主要表现在琉球对清朝宗藩关系的积极响应上。
琉球对清朝宗主国宗藩关系的积极响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制度上仿效中国体制
清康乾盛世时期,琉球对清朝宗主国宗藩关系的积极响应体现在政治体制方面是琉球对清方政治制度进行仿效,其中最主要的是仿效清方的官制和刑法。黄景福在《中山见闻辨异》中就记载了琉球方面仿效中方政治体制的做法。他称“先王之制,凡属国止封其君,而其臣之爵秩不与闻焉。琉球爵秩,亦分为九品如中国例;《志略》较《徐录》所载为详。”(注:②《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239页。)
按黄景福的考证,琉球国官制也分为九品十八级:
国相为正一品,法司官为从一品;紫金官、紫金大夫加法司衔为正二品,不加法司衔为从二品;耳目官为正三品,正议大夫加耳目官衔为从三品;吟味官、正议大夫为正四品,那霸官、中议大夫、长史为从四品;正殿当官、都通事为正五品,副都通事,加当官为从五品;正殿势头官为正六品,加势头官为从六品;里之子亲云上、副通事为正七品,筑邓之亲云上为从七品;正殿里之子为正八品,里之子座为从八品;正殿筑登之为正九品,筑登之座为从九品。②
而琉球国官制上仿效中国的“物化”形式或称为“外化”形式主要体现在“八卷”设缨制度方面。据《中山世谱》乾隆五十六年辛亥条载:“主上特谕本国八卷从来无缨,有所不便,当循依中华之冠设缨可也,该司议复等因。饰行法司遵将议得,是有允协,理应凛遵等因,奏复奉旨,依议。是以来年元旦起上下一体设缨。奏定,主上八卷以黄丝组,王子按司以青丝组,自法司以至诸士及八重、太平,两山头目等人一是黑丝组,无系座敷,以下黑棉组,各从其宜也。”《中山世谱》抄本,殷梦霞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359页。[ZW)]从表面上看,琉球在官制和服制上仿效清朝的这一行为所反映出的是琉球仿效清方的物化行为;但从深层看,它是琉球接受清朝宗主国宗主权的体现,同时也进一步表明此时期在清方强化中琉关系的努力下,琉球对清朝宗主权的认同。
(二)司法制度上仿效清方体制
在司法上,琉球也仿效清朝的做法,实行司法改革。根据《使琉球记》和《琉球国志》等史料记载,琉球古代司法具有以下特点:“不设官廨,无听讼之所”,“执法甚严,贵贱无私”。《琉球入学见闻录》也称:“执法甚严,即贵倨于法司、紫巾官,有犯亦抵法”,“长官之父子,兄弟犯,法官不丝毫曲庇。”(注: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台北文海出版社民国62年[1973],第66-67页。)其司法审判程序如下:“民有罪者,大夫闻之法司;法司察之重轻……”而刑罚分为两大类,重罪死刑三种:一凌迟,一斩首,一枪刺。轻刑分为五类:一流,一曝日,一夹,一枷,一笞。(注:周煌:《琉球国志略》,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224页。)琉球这一严峻无私的司法制度虽能令民人“小心畏法若是”以及“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甚有太古之风”(注:张学礼:《使琉球记》,中华书局出版社1985年,第11-12页。),但是这些规定都是琉球国旧有的司法审判习惯的反映。这种习惯法以及由习惯法所产生的司法运作都是以旧例为依据,它们是否能很好地适应与康乾盛世时期相对应的琉球国内的需要,则成问题。当琉球与清廷宗藩关系日益增强、且在了解、熟悉清朝的法典与司法运作的情况下,琉球方面认识到清朝司法以及刑律的可取性。《中山世谱》四十年条载:“本年本国万机之政虽已完备,尚未有赏罚例律之定制,照依旧例处行,但其例内或有事同刑异,轻重不均,难以剖决,恐致舛误,所关匪轻,是乃国家之缺典也。”正是基于以上情况,所以琉球国王决定仿照“清方陈法”在本国重新制订“法典”。于是乾隆四十年琉球通过国相与法司的会议,决定设职编集《赏例科律》。其编纂方法虽为:“参视中国诸书和本国旧例”,但实际上中国陈法在其编定的《赏例科律》中却占有重要的影响。《中山世谱》抄本,(注:殷梦霞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344-346页。)琉球按照中国陈法和自己的旧例而制订的《赏例科律》一事表明,琉球在国家体制上主动地靠近宗主国清朝。它一方面表明这一时期清朝为增强中琉宗藩关所做的努力得到了琉球方面认可;另一方面,通过中琉方面的这种努力与反馈又为中琉宗藩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巩固提供了推动力。
(三)文化上吸收清朝宗主国文化
琉球对清朝宗藩关系的反馈还体现在文化教育上。琉球不仅在文化心理上向往清朝,而且在教育上也仿效宗主国清朝的做法实行国内教育改革。其中尤其是闽人三十六姓之后裔,他们在琉球国内积极地对中华文化进行宣传与发展,这对推动琉球仿效中方文化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康乾盛世时期内,琉球不仅在国内建有关帝庙、城隍庙,而且还建有文庙。康熙十三年,琉球人就在久米村泉崎桥之北建文庙,“大殿三间,中奉圣像”。康熙五十六年,琉球又建明伦堂。乾隆二十二年,册封使将直省郡邑庙祀的典制告之琉球人后,于是琉球国王又令其国大臣依次“崇祀如典礼”。且于祀前演礼省牲,祀时遣法司官祭文庙。(注: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台北文海出版社民国62年[1973],第63页。)虽然琉球方面在拜祭文庙时主要是久米村三十六姓人后裔以及朝廷官员,但文庙的建立也对琉球普通百姓产生一定的影响,琉球人正是通过对文庙的祭祀来表达对中华文明的尊崇。
总之,清康乾盛世时期,清朝为巩固琉球宗主权,在发展中琉宗藩关系上做出了诸多努力;而琉球对这一基于友好基础之上的宗藩关系之发展也做出了积极回应。但是中琉宗藩关系中双方所做出的努力最终都未能突破日本对琉球的控制,也未能使琉球摆脱日本日益严密控制之魔掌。
三、康乾盛世时期日本的琉球影响之增强
日本自明末至清初以来,一直对琉球施加着越来越强的影响。日本充分利用明清换代之际,通过萨摩藩出兵占领琉球的方式进一步控制了琉球。就日本而言,这一时期其对琉球所施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上控制琉球
琉球作为岛国,自身资源非常有限,许多生活必须品必须同日本南部诸岛,特别是萨摩藩进行交易才能得到满足。日本萨摩藩则利用琉球对日本南部诸岛物资需求这一特点而力求控制琉球。萨摩藩自明末侵入琉球以来,就将琉球的经济紧紧控制在自己手中。它不仅要琉球年年向萨摩藩交纳贡税(实则是一种年税),而且控制了琉球与清朝进行朝贡贸易的货币资金来源,即通过“元禄钱”和“拜借金”制度来控制琉球经济。这一点可从琉球国内的货币变革史中得到证明。明季琉球通用的是中华钱,但当明朝衰亡、日本萨摩藩控制琉球后,琉球国内则开始使用日本钱。较早使用的日本钱可能是“元和”钱,因为李鼎元等出使琉球时,其随行人员寄尘在游“波上”时,就见到这种广为流通的币钱,其“铜片幅”上凿有“奉寄御币”四字,背面则有“元和二年”字样。该人员因不知是否为“唐物”,而请教李鼎元。李答称为日本钱。而后琉球所使用的则是日本的“宽永钱”(1624—1643),这种钱使用的时间较久,直到日本元禄十六年即1703年琉球国内还在使用该钱。(注:李鼎元:《使琉球记》,台北文海出版社民国59[1970];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P241,《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206页。)
不仅日本货币在琉球国占有不可替代的经济地位,而且日本、琉球经济贸易交流在琉球的对外经济交流中也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早在明末萨摩藩对琉球发动入侵战争后,琉球同日本南部诸岛屿的贸易因之而更趋频繁。由于此时期琉球对日本南部诸岛的贸易依赖非常大,所以此时期琉球方面则将日本的南部岛屿称之为“宝岛”,可见该岛屿对此时期琉球贸易交流方面的重要性。而到了康乾盛世末期,这一贸易行为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有了增强趋势。赵文凯在《槎上存稿》中就称“刀购自日本,琉人讳言与倭通,则曰‘出宝岛’,其实宝岛、恶石岛、土噶喇,皆倭属也。”(注:赵文凯:《槎上存稿》,《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109页。)日本正是利用入侵琉球后的影响,通过加强同琉球的经济贸易交流的渗透而进一步增强对琉球的影响。
(二)政治上进一步增强自己的琉球影响
康乾盛世时期,日本主要是通过萨摩藩策动琉球“上江户”等活动来加强日本对琉球的政治影响的。琉球在萨摩藩的策动下自清初至1710年前先后七次“上江户”拜访将军。每次琉球“上江户”时,日本幕府都为此而刻意“怀柔”琉球,对琉球国王和王子赠以重金,以此来体现将军幕府对琉球的怀柔,达到从政治上增强对琉球影响之目的。
并且随着琉球的一次次上江户和双方的书信连绵不断,双方官方政治联系也得到不断增强。康熙八年,萨摩藩在江户的命令下,对琉球国王尚贞进行了册封。与此相对应,琉球国王于次年派遣金武王子上江户向日本将军献方物,此等行为实则表示琉球开始由受萨摩藩的控制变为受江户幕府的控制。琉球的金武王子带领亲云上等大小官吏十七人和琉球的乐人多人等,于日本宽文十一年到达江户。其日方原始档案记载如下:
越来亲方ハ武官ニテ,将军ト称ス琉球萨摩ト海路三百七十里,ソノ隔ッ若シ途中ニぅ,金武不虑ノ事,モアレバ越来假ノ使者トナツテ等城帮竭,セシソンタソナリ,宝荣茂以下六人皆十七、八、五、六计ノノ童子,ナリ,今度萨摩マデ(まで)来ルモノ(るもの)百人,ニアマレリ,江户ヘ来ルモノ七十余人ト云云。(注:《琉球往来》抄本,转引自殷梦霞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780-781页。)
此次江户照例厚赐了琉球的使者,琉球国王为了表达谢意于本年六月致书江户。康熙二十年,日本将军大树死,琉球国王又于该年遣人上江户致祭。随后又于次年派名获王子庆祝日本新任将军登极,这两次琉球方面又得到了江户的大量赠礼。
1710年,琉球再至江户时,江户则将历来琉球使节的右“御使者”、“附役”等名称改为正使、副使;而国王名称也由此前的“中山王馆前”,改为“中山王阁下”。此举表明,江户开始将琉球从萨摩藩的独自控制下转变成受江户幕府的直接控制,日琉关系也开始由此前的朝贡身份,变为琉球与日本江户幕府的宗属关系。
(三)文化上加强对琉球的影响
语言同化应该是日本成功控制琉球的重要因素,日本方面正是通过对琉球本土语言的同化,而获得了日本在琉球影响日益增强之效果。康乾盛世时期,日本语言对琉球本土语言实行同化,这一同化的结果不仅使琉球本土语言日益被日本语言所取代,还导致了中方语言在琉球官方和民间均遭到削弱的后果。更为重要的是:与中国语言主要作为琉球统治阶层文书书写的语言不同,日本语言是被琉球社会更广泛的下层民众所接受、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语言。这一语言的同化作用,日益改变了中方语言在琉球官方与民间的传统优势,从此以后,琉球语言日益日本化。到了康乾盛世末,日本语不仅在琉球下层民众中广泛的使用,并且在琉球官方文书中也大量使用。琉球同日本的文书已完全采用日文书写方式,一改过去的中文书写模式。
四、康乾盛世下清方琉球影响之削弱
(一)康乾盛世下清方琉球影响之削弱的主要体现
与日本对琉球影响日益增强相比较,康乾盛世中后期清方的琉球影响却相对日益削弱。这种削弱不仅体现在政治、经济往来上,而且也体现在文化的传播与琉球对中华文明的采用与认同程度上。以下两点足以证明上述论点。首先、是琉球国内三十六姓后代的衰落。闽人三十六姓中的十八姓于洪武初年就来到琉球定居,到了万历年间减为七姓。但永乐时又赐十八家,因此嘉靖年间,又一次出现了琉球的“闽人子孙知书者为大夫,任贡谢之司;习于海者为通事总官,为指南之备,血属至一千余家”的鼎盛局面(注:〔日〕桥本德有则:《古琉球吟》,转引自殷梦霞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964页。)。这些闽人后裔不仅在久米村建文庙、建书院,修学习音。但是这些后裔到了明代后期时,却遭到日本势力的挤压。日本利用明末控制琉球之机会加紧了对琉球的闽人后裔的压制、迫害,因此当康熙58年徐葆光等出使琉球时,此时的三十六姓人子孙“皆不繁衍”了徐葆光:(注:《中山传信录》,转引自《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65页。)。这一衰落的背后所反映出的本质是整个康乾盛世时期中方的琉球影响在日本的冲击下日益缩减。
其次、中方文字在琉球使用的削弱。
到了康乾盛世后期,不仅琉球闽人三十六姓后裔日益减少,而且中方文字作为琉球官方和民间书写方式在琉球也日益被日文所取代。康熙初年张学礼出使琉球时,其在记琉球官家书室时还称:“架列《四书》、《唐诗》、《通鉴》等集,板翻高阔,旁注土语。本国之书亦广,但不知所载何典,所言何事耳。”(注:《中山记略》,转引自《清代琉球纪录集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11页。)此时琉球方面虽有本国书不知记载何事,但仍对中方书籍备加注重。但时至乾嘉时期,即当李鼎元一行于嘉庆四年出使琉球时,他们想在琉球寻找一个能和他们谈论中华学术的人都已不可得。琉球方面特意安排了一个自称能对中文“文理皆通,能诗,善画”的人杨文凤陪同交谈,但是中方使节却发现谈话时双方根本无法沟通。由此可见此时琉球对中方语言无论是口语表达还是书写表达上都已非昔日了。不仅是一般的琉球人对此陌生,闽人三十六姓后裔对此也同样陌生。其中原因只能是日本语言在琉球取代了中方汉语的传统地位。
(二)康乾盛世时期导致清方琉球影响相对削弱的原因
中琉双方在康乾盛世时期为发展中琉宗藩关系都做出了各自的努力。但是由于当时诸多不利因素之存在,它导致了中琉关系发展无力抵制此时期日本对琉球日益增强的控制,从而导致了康乾盛世时期清方琉球影响的相对削弱。客观而言这些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传统宗藩体制理论与运作方面的缺陷。就清朝而言,是从封建统治者家天下的统治理念来发展中琉宗藩关系的。正是从家天下的视角出发,它主观地排斥任何第三国介入这一关系,同时也没有将其他相关国家以及相关关系纳入这一宗藩关系之内,进行通盘考虑。正是因为这一家天下视阈的有限性,因此清朝的统治者们在审视中琉宗藩关系时主观上忽视了其他国家特别是日本在琉球方面的地位与作用,而是理想化地将中琉宗藩关系视为中琉双方的行为,而非中、日、琉三方甚至多方的行为。
而就具体的中琉宗藩关系运作方式而言,该体系也照样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诸多缺陷。就清康乾盛世下清方建立与发展中琉宗藩关系而言,其指导思想更多的放在“怀柔远人”方面,绝不会对之施加如同日本那样的直接影响。正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宗藩体制运作上偏重于“柔”的这一做法,所以在发展宗藩关系时更多的是对属国施加“柔化”影响,用“柔化”手段来达到潜移默化作用。
其次,册封制度上的缺陷。
此时期清方册封制度、册封使节的缺陷也进一步阻碍了中琉关系的发展。清朝的册封使节到琉球国后,停留的时间动辄好几个月,应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研究琉球的社会,也有充分的时间深入琉球下层民众之中同他们广泛接触。但是清方每次使节都只是将出使琉球看成是皇帝交给他们册封琉球国王的一项差事,无一人深入了解琉球社会,并深化琉球民间社会、发展中琉民间关系。其间固然有诸多因素制约,但清方使节的无所作为肯定是其中的重要一点。因此他们在琉球时更多的是享受琉球国王所提供的优厚待遇:游山玩水找消遣,同琉球方负责接待的官员吟诗作对卖才华。而对琉球国发生的实质性的变化,即日本在琉球的势力和影响的增长无从注意。归国后,使节们按例写出使行笔记,但绝大多数人是照抄前人的作品而无多少新发现。因此姚文栋在译《琉球小志并补遗》一文中着重批判了清方的册封制度,他称:“余览毕(指《琉球小志并补遗》);慨然叹曰:‘琉球素乘稽古右文之邦,曩时策遣使至其国者,非翰詹,科道,则必门下中书,翩翩羽仪,不乏贤哲者;而记载所及,求如此之条分缕析以考其山川形状者,绝不可得。无他,驰虚声不求实事,虽多亦爰以为!”(注:姚文栋:《琉球小志并补遗》,转引自《清代琉球纪录续辑》,台北台湾大通书局民国73年[1984],第191页。)正是因为康乾盛世时期,清方历次敕使多为“驰虚声不求实事”之辈,从而导致了中方在琉球认识上的误差。因此,当清末日本吞并琉球时,国人更多误认为它是日本“一时”的行动。
再者,日本的制约和影响。一方面,日本利用自明末以来对琉球日益严密的控制优势,对琉球与康乾盛世时期清方的交往进行操纵,它尽量让此时期中琉的交往停留在惯例性的朝贡贸易等方面,通过朝贡贸易来为日本方面的经济贸易交流提供机会、赢得利益。而对于中琉之间的政治、文化交流,日本方面却在刻意地限制。因此,当琉球国王逝世后,日本方面并不希望琉球马上向清方提出请封,而是刻意推延这一行为;直到有必要再次通过请求册封机会去进一步扩大琉球同中方的朝贡贸易时,日本才配合琉球,请求中方册封。同时,此时期日本控制了琉球朝贡贸易的资金来源,因而进一步操纵了琉球的朝贡贸易。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讲,康乾盛世时期琉球的朝贡贸易实则是琉球在日本的操纵下同中方之间所实行的一种经济贸易交往。正是日本对琉球方面的这种严密控制,导致了清代康乾盛世时期,中琉关系并未能发展到理想境地。另一方面,康乾盛世时期日本对琉球影响的进一步增强在很大程度上也抵制了中方的琉球影响。中方虽在康乾盛世时期为加强中琉宗藩关系做出了诸多努力,但是这些努力在日本控制了琉球的经济、政治、军事安全的情况下,很难发挥出理想作用。其结果只能是清方无可奈何地默视日本对琉球的暗在控制,而按照传统和惯例同琉球开展宗藩关系。
最后,地理环境制约因素。
康乾盛世时期地理环境的制约也不利于中琉宗藩关系的发展。相对于康乾盛世时期的中国而言,琉球仍是远在外洋国家,很难轻易地发生直接而频繁的交往。对于此时海洋运输仍不发达的中国而言,这一地理环境的制约同样给康乾盛世时期中琉宗藩关系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正是受海洋的阻碍,中方宗主国除了册封琉球国王外,中方很少有人能够顺利到达琉球。而且,无论对于官方还是民间而言,此时期,中方很少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远涉重洋去同货物并不充分的琉球开展经济贸易交往。
五、康乾盛世下中、日、琉三国关系之评价
清康乾盛世时期,清方为巩固与发展中琉宗藩关系做出了诸多努力,清方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明末清初时期中方在琉球方面所丧失的影响。这些努力在康乾盛世当代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它对此后的中琉宗藩关系的巩固和发展也起着一定作用。更重要的是:康乾盛世时期,在清方的努力下,琉球对清朝建立中琉宗藩关系的诸多努力也做出了自身的积极回应。
但是,清康乾盛世时期也是日本对琉球施加多方面影响,并与琉球力图建立中国式宗藩关系时期。日本方面因地缘政治的优势,在对琉球施加诸多影响方面与清朝相比都要深入且更为激进。因此从中日琉三国关系发展总趋势看,康乾盛世时期清方对琉球的影响相对于日本而言是日益下滑的,而日本对琉球的影响相对于清方而言是日益上升的。即在清康乾盛世时期以及此后的近75年(1795-1870)时间内,清、日、琉三国关系仍然维持着一种趋势:日本的琉球影响日益上升,清方的琉球影响日益下降。当三国均处于封建体制下时,这种双层朝贡关系仍能继存。但一旦日本过渡到明治维新后,当大皇集权下的殖民扩张日益膨胀后,日本必将彻底吞并琉球。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
责任编辑:黄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