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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资讯

2007-12-29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7期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京举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继续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和律师法修订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顾秀莲要求采取硬措施解决
  “两官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张耕代表高检院向执法检查组作汇报
  6月2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组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落实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高检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代表高检院向执法检查组作了汇报。
  顾秀莲副委员长在听取情况汇报后指出,2006年8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法检查组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五点建议,以及人大常委们在审议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顾秀莲特别强调,下一步要继续抓紧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建议,争取在近期进一步取得几项实实在在的成果。对此一是要有紧迫感。“两高”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从加快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落实有关建议。二是要有硬措施。要通过细致的工作、过硬的措施,解决当前“两官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有协作精神。“两高”和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届研讨班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届研讨班于6月17日至26日分别在中国广东、香港、澳门召开。联合国等6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官员以及来自世界33个国家的总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审计署署长、监察部部长等官员、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班。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及各省反贪局局长也参加了研讨班的活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玉浦以及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在研讨班开幕式上分别致辞。
  中外与会者一致认为,研讨班的召开对各国相互交流反贪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反贪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方式和途径,加强反贪国际合作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研讨会呼吁民事执行监督企盼立法支持
  在6月20日召开的“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研讨会”上,有关专家呼吁,在下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时,就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问题作出规定。
  与会代表说,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执行进行监督有宪法依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虽然当时的立法说明指出“执行是审判的一个环节”,但目前仍存在不同理解。对此,与会代表呼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6月24日至6月29日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首次审议时,能够加入“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原则性规定,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打下立法基础,使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更加全面。
  与会代表表示,希望这次民诉法修改,能够解决长期困扰民事检察监督的制度缺位问题。
  
  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高检院等单位联合转发浙江福建涉军维权工作文件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1个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转发《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这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新形势要求,为全面深化涉军维权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
  
  罗干在第三次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上强调切实提高反恐怖工作能力和水平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第三次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1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反恐怖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罗干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各地反恐怖工作机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指出,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建设和谐世界战略构想、促进世界和平与稳定、为我国创造良好国际环境的客观要求。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恐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合理规划、配置反恐怖工作资源,切实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方面多下功夫,保证反恐怖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贾春旺会见保加利亚总检察长
  6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国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今天会见了来访的保加利亚总检察长博里斯·韦尔切夫一行。
  会谈中,贾春旺向客人介绍了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检察工作及改革等方面的情况。他指出,实践证明,中国检察制度的确立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的稳定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说,目前,中国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正顺利进行。我们愿意借鉴其他国家司法制度的长处,这也是我们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主要原因。
  博里斯·韦尔切夫对贾春旺检察长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说,中国的检察制度有很多值得保加利亚学习借鉴的地方,他感谢中方为他们提供了这次访问的机会,他相信两国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会取得长足发展。双方还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两世界知识产权条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6月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
  据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是为了在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充分地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是为了在数字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好地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两条约于1996年12月同时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并分别于2002年3月6日和5月20日生效。
  
  中纪委严禁八类权钱交易行为何勇强调对腐败分子必须一查到底30天内主动说清问题可考虑从宽处理
  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6月8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实施《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提出:“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
  何勇指出,《规定》为有效查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贯彻实施《规定》,能够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
  
  高检院部署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张耕主持胡克惠作动员讲话张常韧出席
  6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大会,统一部署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大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主持,副检察长胡克惠作动员讲话,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出席大会。
  在动员讲话中,在分析指出机关存在的一些浪费问题后,胡克惠要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好机关在各方面存在的浪费问题,在全国检察机关作厉行节约的表率。
  张耕副检察长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贾春旺检察长的重要批示和国管局的通知要求,学习胡克惠副检察长的动员讲话,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创建一个全方位的节约型机关。
  
  高检院与16部署局联手惩防渎职侵权王振川提出加强查办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6日与公安部、监察部等16个部、署、局召开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联席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就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各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联系和配合提出了四点建议。
  王振川说,从2005年7月到2006年底,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得到了各行政管理和执法、司法机关的积极配合,这种联系和配合今后完全可以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阔的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此,他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共同开展好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其次,进一步加强相互联系和工作配合。第三,共同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对策研究。第四,加强案件移送和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
  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审计署等16个部、署、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联席会议。
  
  高检院960余人走进法治理念考场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9日下午举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考试。高检院各内设机构在职检察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60余人,以及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培训的70余名新疆、西藏地区检察官统一参加了考试。
  据悉,根据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有关规定,高检院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考试考核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提升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和努力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高检院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办案质量和领导能力。
  考试重点考查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和基本内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性和科学性,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职能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