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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固本是兴检之举

2007-12-29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7期

  张勇建,男,汉族,二级高级检察官,1953年12月生于贵州省紫云县,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至1989年1月曾先后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其间挂职任紫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年。1989年1月至2002年12月曾先后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法纪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2年12月,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批准,调任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同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勇建担任检察长以来,团结和带领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新举措,鲜明地提出“质量建院,素质建队、管理兴院,科技强检”的新思路,着力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全市的基层院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2007年2月,所属的南明区院、开阳县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同时市院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记者:张检察长,首先祝贺您,祝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份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请您介绍一下近几年来贵阳市检察院的基层建设情况。
  张勇建:贵阳市检察机关80%的干警在基层,80%的案件在基层。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挥基层检察院的职能作用,强基固本,是做好全市检察工作的根本所在,是检察工作兴旺发展的必由之路。2003年以来,我院党组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主题教育等活动为动力,围绕建设“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的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中,已有2个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个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称号,2个基层检察院被省委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个基层检察院被省检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5个基层检察院被省院评为2006年度先进基层院。贵阳市院也先后被省委表彰为“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1—2005年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2月荣获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组织奖”。
  记者:据我了解,您自1980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贵州省院,先后在反贪、侦查等业务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2002年您调至贵阳市院担任检察长,可以说您是一位工作经验丰富、深谙领导艺术的检察长了。回顾近年走过的历程,请您谈谈怎样才能建造一支具有凝聚力的基层院领导班子?
  张勇建:班子建设是基层院建设的关键,有好的班子才有好的队伍、好的业绩。为此,我院从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入手,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党组成员分别确定一至二个基层院作为这些主题教育活动联系点,直接参加了所联系单位的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关键阶段的活动,针对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促进了基层院班子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协管作用,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院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了届中考察和换届选举工作,商请地方党委调整充实基层院领导班子8个,其中一把手7人,副职16人,提高了班子的整体效能,有两个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院通过调整班子,很快扭转了工作局面。
  三是先后对全市基层院42名正副检察长进行了脱产培训,集中研究解决提高领导水平、加强基层院“五好”建设问题。
  四是组织开展“怎样当好检察长”、“怎样当好副检察长”研讨活动,10名检察长和25名副检察长撰写了论文并进行了广泛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在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题的“四好”活动。目前,80%的基层院领导班子被同级党委评为“四好领导班子”或创“四好”先进集体。
  通过上述措施,全市基层院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基层院各方面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记者:人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本质要求,有人才,才能做好工作,做强工作。请您从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重点谈谈贵阳市检察院在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独到之处?
  张勇建:一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市将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2003年市院及各业务处室经常组织检察业务学习讲座。这一措施贯彻了“抓市院,带全市”的思路,基层院也纷纷把业务学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日常。近五年来,共举办各种类型、层次的岗位培训班45期,培训检察干警2081人次,人均受训3次。同时紧密结合争创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干部活动。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贯穿于先进检察院的创建活动中,教育干警树立起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鼓励干警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在开创这种活动,有的构造文化平台,以文化育检的形式出现,有的办夜校、补充知识,以强化教育的形式出现,还有的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以科技强检的形式出现,逐步兴起和形成崇尚学习的好风气,再把这种风气引导到学习岗位化、形式多样化、指标具体化上来,使干警的素质在学习、工作、创新的良性互动中不断得到提升。
  二是突出抓学历教育。我市检察机关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大续本学历教育力度,将重点由专科转向本科。五年来先后组织了182名检察干警接受专科升本科学历教育。在动员组织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参加本科段学习的同时,积极开拓续本就学渠道,先后与省内外高校联合办学,商请在市院机关开设教学班点。目前,贵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等现代远程教育与高校传统成人教育方式已成为我市检察干警续本学习的主要形式,按高检院要求应参加续本学历教育的检察干警都已参加了学习。截至今年6月,我市检察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2.6%,比2002年提升了近18个百分点,同时有本科在学23人。其中毕(结)业和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共53人,占8%。
  三是开展了以计算机培训为重点的岗位技能培训。在过去的两年中,我院先后分3批对全市所有在职检察干警进行了计算机过级培训、考试,全部取得了全国计算机一级B类合格证书。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我院还积极推荐有一定英语基础的检察人员到省内外院校进行英语专业培训,目前,已有12人顺利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特别是2006年,通过组织对参加司法考试人员为期两个半月的脱产培训,使司法考试通过率由2005年的16.5%提升到25%。
  记者:我注意到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获奖名单上,贵阳市检察院是贵州省检察系统唯一一个获奖单位,应该说您的工作得到了极大的肯定。那么,您认为此次获奖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张勇建:检察机关的职能是法律监督,实行法律监督必须依靠执法办案来完成,基层院建设的成效最终还要用检察业务的工作实绩来体现和检验。为此,我院始终坚持把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作为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高起点高标准地抓好各项检察业务。此为关键因素之一。
  在这点上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仅2006年以来,全市共批准逮捕各类案件6168件9250人、提起公诉6333件9641人。在严打工作中,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惩治犯罪力度,将打击的锋芒重点指向杀人、抢劫、强奸、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积极参加各类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犯罪分子,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安定。坚持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对办案人限定办案时间,强化提前介入制度,坚持办案的快速度、高效率,确保了严打的声势和力度。强化质量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做到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同步,使严打工作快而不乱,既高效率又高质量,确保不出错漏。如,今年南明区院在审查起诉张某某等三人抢劫、盗窃一案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涉嫌盗窃的同案犯吴某某为16周岁,办案人审查发现吴某某的年龄有疑点,遂到区医院、卫生所和村邻调查取证,证实吴某某犯罪时尚不满16周岁。依据法律规定,不满16周岁犯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遂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100%。
  二是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的发展。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努力侦办案件,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线索453件,经初查后,立案侦查274件304人,其中贪污贿赂大要案162件,占总数的59.12%。目前,已办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190件212人,起诉163件191人,人民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把预防工作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重点预防、系统预防和区域预防。采取发检察建议、开展送法上门、到辖区内对单位进行预防违纪违法职务犯罪宣讲、与辖区12家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参与我市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反渎职侵权犯罪宣传等形式,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帮助有关单位建制堵漏,从制度上预防犯罪,使预防工作收到实效。
  三是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针对执法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情况的法律监督。2006年以来,全市对不符合逮捕的919名犯罪嫌疑人和对不符合起诉条件19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164名,追加起诉被告人126名,监督立案73件,提起刑事抗诉35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51件,立案审查210件,建议提请抗诉43件。提请抗诉60件。监所检察部门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5023件,对监管场所进行巡回安全检查65次,办理监内又犯罪案件34件42人。200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在全省年度评比中均为第一。
  
  关键因素之二:提高保障水平,从严从优并举
  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物质保障。2003年以来,全市基层院的财政拨款,与2002年相比均将近翻了一番,人均突破了5万元大关,从财政拨款数和人均实际占有经费数都创造各院历年来的最高纪录;2004年、2005年、2006年各院的财政拨款均得到逐年提高,2007年达到了人均接近8万元。财政预算的逐年提高,检务保障工作能力明显增强,为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解决好经费保障的基础上,注重物质保障。2002年以前,我市基层院与兄弟地(市)基层院相比,在基础设施方面差距很大,办案用车少,许多基层院里只有两三台用过多年的电脑,没有复印机和激光打印机,各种材料全部油印,在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对此,市院党组在2003年初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见起色,三年创先进”的发展目标,并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把钱花在刀刃上,以科技强检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为目标,把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基层院的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逐步达到或接近先进水平。
  同时,我院认真落实从严治检的要求,加强监督制约,严格管理。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坚持内外部监督一起抓。在内部监督方面,各院均成立了分管检察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工、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制度落实督查组,在各科处室设立了联络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干警执行纪律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外部监督方面,坚持每年向当地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经常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近三年来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千五百多人次,召开代表座谈会四十余场,发放征求意见表三千五百多份。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除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行程序、实体监督外,还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干警执法行为的监督。这些工作的开展,监督力度的加强,有效防止了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年下降,举报投诉减少。2003年全市受法律纪律处分干警7人,2004年2人,2005年无一人、2006年1人。在从严治检的同时,各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从优待检,用事业、感情、待遇留住人才,稳定队伍,激励干警的工作热情。在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的关心下,全市基层院干警的职级、住房、工作环境都有了很大改善,如2005年全市10个区、县(市)的党委、政府为当地检察院按照劳人薪[1988]5号文件落实了干警的职级待遇;又如南明、开阳、白云、小河、乌当等院为干警解决了交通车等,不少干警纷纷表示要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党和政府的支持、关心。基层院在办公用房、交通通讯工具等方面,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有了很大的改善,干警安心工作,为检察事业努力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