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儿童欺负现象的心理透析

2007-12-29李润洲魏艳丽

中国教师 2007年5期

  欺负是儿童中常见的一种不良现象。简单的行为制止经常是治标不治本的。本文拟从心理学的角度透视欺负行为,并依其产生的心理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矫正。
  
  一、欺负的概念界定
  
  欺负(bullying)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性行为,可归属为攻击行为的一个子集。目前,研究者普遍采用英国哥德斯密斯学院的Smith教授对欺负所作的界定,即欺负是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在未受激惹的情况下对较弱的一方重复进行的攻击。与一般攻击性行为不同,欺负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双方力量的非均衡性;(2)重复发作性;(3)欺负者的未受激惹性,或有意性、挑衅性。按其实施方式,欺负可分为直接欺负和间接欺负。直接欺负可进一步分为直接身体欺负(如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和直接言语欺负(如辱骂、讥讽、嘲笑、挖苦、起外号等言语行为)。间接欺负包含社会操纵,是欺负者借助第三方对受欺负者实施的攻击,如背后说人坏话、散布谣言和社会排斥等。
  在欺负现象中,一般涉及四类群体:欺负者、受欺负者、欺负/受欺负者及旁观者。欺负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经常或频繁欺负他人的儿童;受欺负者是指经常或频繁遭受他人欺负的儿童;欺负/受欺负者是指既欺负他人也受他人欺负的儿童;旁观者是既不欺负他人也不受他人欺负的儿童。
  
  二、欺负产生的心理分析
  
  对于欺负行为,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致有“依恋理论”、“心理理论”、“信息加工理论”、“信息归因理论”、“群体机制”与“态度模式”等。
  “依恋理论”认为,儿童早期与其主要抚养者之间形成的依恋类型(回避型、反抗型和安全型)影响着儿童将来处理人际关系的“内部工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