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思考
2007-12-20肖昌进
肖昌进
摘要: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主要是面临八大挑战:一是心理和谐基础脆弱;二是不平衡发展趋势加大;三是“带头致富”引力过强;四是“矛盾释放”体制缺失;五是“主渠道”不清晰;六是“软约束力”萎缩;七是人的自身协调发展矛盾突出;八是权力交接平稳机制创建滞后。只有解决了上述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坚实基础。
关键词:和谐社会; 应对; 挑战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7)11-0020-05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这为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具备诸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 心理和谐基础脆弱与强化“四个正确对待”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心理上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然而,现实社会中却存在许多心理不和谐的因素。一是干部不能正确对待群众。“刁民论”在干部队伍中颇有市场便是证明;二是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干部。由于党内腐败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有的地区和单位还有蔓延发展之势,大案要案时有发生,群众对干部的不信任度在增加。三是穷人不能正确看待富人。中国现在有无“两极分化”?有无收入悬殊过大的问题?在理论界和干部队伍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有,一种认为无。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更不是官方的结论问题,而是现实问题,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不是由某几个学者说了算,也不是由哪些官员说了算,而是由事实说了算,由老百姓说了算。无论是用基尼系数来衡量,还是用欧希玛指数来测量,当今中国都已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我们曾经对1000名工人、无业人员、农民工进行随机调查,认为存在“两极分化”,“收入悬殊过大”的占85.3%,这就告诉我们,当前不是去争论什么有无“两极分化”和有无“收入悬殊过大”的问题。而应当去研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既然存在“两极分化”,也就有一个穷人如何看待富人的问题,弱势群体中许多人认为“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为富不仁”,仇富的心理日渐增长,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杀富济贫”的事件。四是富人也不能善待穷人。有些民营企业十多年没有给工人涨工资,甚至出现大量使用童工的“黑砖窑”事件。在富人眼里,穷人只不过是一种会说话的“工具”。
如果上述问题不解决,干部见到群众,开口闭口“刁民”,群众见到干部一口一个“贪官”,穷人见到富人,众口一词地叫“为富不仁”;富人见到穷人,总认为是“一帮懒人、恶人”,在这种心理驱使下,怎么能够构建和谐社会呢?
为此,按照十七大报告关于“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在全社会开展“四个正确”对待的教育,教育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团结带领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要坚信广大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即使在某些地方、某些时段、某些人有些过激言行,领导干部也要耐心倾听、用心解释,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转化工作,绝不能意气用事,把自己摆在群众的对立面。要教育群众正确对待广大干部,中国的改革开放成就举世瞩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干部带领人民群众努力奋斗的结果。领导干部队伍中确实有贪官,但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是可以信赖的。要教育困难群众正确对待先富起来的群体,要多看他们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带头作用,同时,也要教育那些成功人士注意回报社会、关爱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 不平衡发展趋势加大与“度”的把握
不平衡发展规律是市场经济的特有规律。现在看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也不例外。通过29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不平衡发展也日益凸现出来,主要体现在:
一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是否缩小了中国的城乡差别呢?没有!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在改革之初城乡差距迅速缩小,也就是说,一度趋向平衡。可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收入每况愈下。城乡收入之比,1978为2.47:1,2005年扩大到3.3:1。这是统计数字,如果再考虑城市居民享有各种福利和国家补贴、城市全是现金、农村多为实物等因素,城乡收入实际上相差5—6倍。这样大的倍数是相当惊人的,也是十分可怕的。
二是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1980年——2005年,25年间,中国的东部与西部居民收入差距由1.53:1扩大到2.59:1。近年来,中国的东中西部之间的差距也是越拉越大。经济总量从1980年到2005年,东部地区在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从50%上升到59%。与此同时,中西部则相应下降。人均GDP东部地区比全国平均数高53%。
三是经济建设的发展与社会事业的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29年来,中国的综合国力有了明显提升,已跃居世界的第4位。但教育卫生和其它社会福利事业却明显滞后,教育经费只占GDP2.5%,比印度、土耳其还低,仅为菲律宾的一半,不到美国的1/2。在医疗卫生方面,中国的卫生医疗体系,在世界卫生组织的191个成员国中,排名比印度和孟加拉国还落后。人均的卫生经费,中国只相当于非洲最穷的国家的一半。
四是经济发展与就业状况不平衡。按理说,经济增长必然会拉动就业率。29年来中国的GDP以年均9.6%的幅度增长。奇怪的是,这么高的GDP增幅不仅没拉动就业率,失业率反而节节攀升。国家统计局统计的登记失业率是4.3%。民政部公布的失业率是10%。此外,农村还有2亿多人口是富余劳动力,这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
五是经济发展与自然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直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两难选择。许多国家在其经济起飞阶段,往往都是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中国力图避免走这段弯路,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现在看来,成效不明显,环境的污染和生态恶化仍然很严重。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每年平均排入黄河的污水为20亿吨,到2004年为40亿吨,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成倍增加,黄河断流由原来90多天增加到160多天,北方38个城市严重缺水;浙江省一些地区无法下田插秧,一接触稻田里的水,双脚就会起泡;沙尘暴频繁发生,城市的热岛效应也越来越严重。
当然,不平衡发展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对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有利的。但是,超出一定的“度”,“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1]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 “带头致富”引力过强与过程和目标的有机结合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明确提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2]党的十五大报告也重申了这个观点。为了贯彻邓小平的指示精神,不少地区提出了“共产党员要敢于带头致富”等口号。当时我们党提出共产党员要“带头致富”,是有着特定的历史动因的,现在看来,大体上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党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需要示范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党的政策变化还心存疑虑,更多地处于一种观望和等待的状态,提倡党员“带头致富”重要的不在于党员本身如何致富,更重要的是通过党员敢于富、可以富这样一种事实,向人们昭示着党在特定时期的一种政策取向,去挣脱“左”的思想禁锢和羁绊。二是重新塑造共产党及其党员的崇高形象。在农村,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因为集体经济的匮乏而无从发挥,一些党员因为自身的贫穷而人微言轻,以至被人瞧不起。在这形势下,党以无产阶级的政治勇气和气魄,大胆鼓励共产党员“带头致富”,证明我们党及其党员不仅有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的本领,也有善于搞经济建设致富的本领,有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的胆识和气魄。三是着眼于发挥共产党员的样板“示范效应”。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些人想富、盼富,但不知如何致富,在这种状况下,有必要用一些党员“带头致富”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例,让更多的人看他们是怎样致富的,从中学习致富的经验和方法,避免或少走弯路。
但是,事物的发展是辩证的,同时也是不断变化着的。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并一直提倡的党员“带头致富”政策,也逐步暴露了诸多始料不及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
负面效应之一:孵化出了一个党内“富裕群体”。据人民大学最新调查统计,这个“富裕群体”人数约在300万左右,个人财产已达1000万元以上。构成党内这个“富裕群体”的主要是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党员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另一部分是靠“权力致富”和非法致富者。这个党内“富裕群体”,他们当中有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异:有的求富心切,想发财走火入魔;有的拜金意识强了,政治意识淡了;有的利己意识强了,助人意识弱了;有的享乐意识强了,艰苦意识淡了;甚至问钱不问政治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负效应之二:出现了与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相左的现象。党内“富裕群体”的出现,使我们这个无产阶级性质的执政党往往处于一种尴尬境地,一部分党员群众常常陷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困惑迷茫之中:一方面,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另一方面,党内一部分“带头致富”的党员,尤其是那些已经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主党员,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性质,由于要去实现资本的最大增值、增强个人财富的积累和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资本的人格代表”(马克思语),作为现实的“经济人”,必然地具有自私性动机,以寻求利益最大化作为行为准则,自然而然地或理所当然地要去更多地“为人民币服务”。
负效应之三:使我国东西部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由于历史和地理上的原因,我国东西部原本就存在着差距,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东部和沿海地区先得改革开放之风,加上中央一系列政策的倾斜,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差距进一步扩大了。
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当前我们党必须把重点逐步转移到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上来,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现在我们提倡把重点转移到鼓励党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上来,丝毫不意味着要求党员要放弃带头致富,更不是否定党员带头致富,而是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事实证明,带头致富是前提、是过程;共同致富是目的、是结果。过程是为目的而展开,目的是在过程中实现。没有带头致富,靠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是不可能共同致富的;而离开共同致富的目标,带头致富就会变成纯粹的个人致富,这是违背党的宗旨和历史使命的,也是违背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其结果必然会导致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3]
四、 “矛盾释放”体制缺失与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构建和谐社会,从党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来看,党要千方百计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势群体总要以牺牲弱势群体为代价;党要千方百计维护社会稳定,以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建设环境,而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部门化、群体化,往往导致各种矛盾的激化。党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而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功能则会导致两极分化。如何化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生的矛盾,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党,经过几百年的摸索,创建了一套适合于西方社会的“矛盾释放”体制,如他们设计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在强调司法独立的同时,把立法机构作为各利益集团进行合法的、公开博弈的场所,博弈的过程,也就是暴露矛盾和释放矛盾的过程;西方国家每隔几年就要进行一次总统选举,选举年干什么?从表面看是选总统,实际上是通过选总统的形式,给反对党和全体国民一次机会,让大家都来给执政党找问题、挑毛病、搞“会诊”。反对党和全体国民,将毫不留情地把执政党所有的失误摆到桌面上来,而执政党则千方百计为自己施政的方方面面辩护,通过辩论,分清是非,最后投票表决。可见,通过竞选,使原有的矛盾得到化解。别看一些西方国家经常吵吵嚷嚷,但却从未发生过“井喷”或“火山暴发”现象,其奥秘就在于辩论的过程,就是暴露矛盾、释放矛盾的过程。 由于国情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我们绝不能照搬照套西方那种模式。但是,要打开矛盾的释放口,创建矛盾释放体制,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课题。
中国共产党已经执政58年,实事求是地说也引发和积累了不少矛盾,而市场经济又使这些矛盾进一步激化。如果不创建一种“矛盾释放”体制,东欧巨变、苏联解体的悲剧就很难避免,我们一定要进行积极的探索。就目前的情况而言:
一是对“稳定压倒一切”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构建和谐社会,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不可能的,稳定是前提、是基础。但是,长期以来,我们把“稳定”的方式视为抑制群众的不满情绪和行为,把迫不得已聚众上访或聚众抗议的弱势群体视为不稳定的因素。于是我们就步入一个怪圈:当社会不满的情绪越多,我们就越强调稳定;越强调稳定,权力的作用就越突出;权力的作用越突出,权力对民众的压抑就越厉害,既得利益集团对财富的掠夺越疯狂;压抑越厉害,掠夺越疯狂,社会不满的情绪就越强烈。在这个怪圈里,“稳定”实际上是为一些权力人物、强势集团所利用,是用来维护他们压抑民众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争取,对民众巧取豪夺的借口。社会问题在“稳定”的抑制下越积越多,越积越烈,是最终导致“火山爆发”的一种假稳定,全党同志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稳定”不是没有矛盾,也不是去掩盖矛盾,更不是采取专制手段让群众有理无处讲、有气无处出,而是能及早发现问题,善于化解矛盾。
二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一个政党、一个阶级、一个国家,在其内部只有一种意见、一个声音是不正常的,也是很危险的。在党内和社会上要允许不同意见存在,允许保留反对意见。“统一”是会后的统一,是经过辩论、争论后,少数服从多数的统一,而绝不是会前“一锤定音”的统一,也不是敢怒不敢言的统一。要创造这样的民主局面,我们还有相当的差距。
三是要给民众提供为执政党“会诊”的机会和场所。要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要给他们宣泄心中不满的机会。流水宜导不宜堵,民怨宜解不宜结。主动打开一个口子,民怨就不会沸腾。给人民讲话的机会,天不会塌下来。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在创建“矛盾释放”体制方面多下功夫。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许多方面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制约经济体制改革的瓶颈。如不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改革很可能与苏联殊途同归。即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败和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到头来都只是为一些既得利益集团捞取好处提供条件。
五、 “主渠道”不清晰与完善分配制度
现在大家逐渐认识到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抓好要分配和再分配,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渠道”。
在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中(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生产、分配这两个环节,执政党没有必要亲自出面抓,只需制定好宏观调控政策即可。因为产业投资者和商业投资者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他们会“真抓实干”的,而消费这个环节,主要是由消费需求来决定。唯独分配这个环节是任何一个阶层和集团都不愿抓、不敢抓、也抓不了的,只有执政党才有能力来啃这块“硬骨头”。执政党运用掌握国家公共权力的政治优势,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来解决分配和再分配,实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然而,目前在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都存在不少问题,在初次分配领域,一些不法的企业家,通过贿赂政府官员,大量偷税漏税骗税,使其一夜之间就成了暴发户,通过国企改制重组,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个人手中。而再分配的天平则过多地向各级各类领导和公职人员倾斜。因此,每改革一次,领导的收入就与群众拉大一次,公职人员的收入就与其它人员拉大一次,这是目前广大群众对这种变了味的改革没有兴趣的深层次原因,也是有些地区、有的单位“改革”的力度越大,不稳定的因素越多的深层次原因。
上述情况表明,我们党驾驭市场经济的办法还不多、能力还比较薄弱,“主渠道”不明确。要教育我们的干部懂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一定要抓好分配和再分配环节,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有这样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
六、 “软约束力”萎缩与加强道德教化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把法律规定称为“硬约束力”,道德规范称之为“软约束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历来主张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加强以法治国,也要加强道德教化的作用。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道德教化的“软约束力”正在萎缩。其表现为:把爱祖国称为“做秀”,把危害祖国的人称为“斗志”,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把作风正派,注意小节的人称为“假正经”,把助人为乐称为“傻冒”,把损人利己看作“有本事”,把遵纪守法视为“不开窍”,把违法乱纪称为“活络”,把艰苦奋斗看作“老保守”,把骄奢淫逸看着是“时尚”,如此等等。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培养人的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等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这种特殊作用主要体现在约束性和倡导性上,道德的约束性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控制手段的非强制性。道德控制不同于法律控制,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道德信心(主要是良心),通过责任感和自我评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道德要求,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还要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党性原则要求。道德控制与法律控制不同,法律控制是将法律规范从外部强加于人,“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道德控制则以受控客体对道德规范要求的心里认同为前提,以心悦诚服为特征,因此被人们称为“软控制”。“软控制”是相对于法律手段的“硬控制”而言,“软控制”使受控主体更具有自觉性。
二是功效的二重性,道德的力量不仅具有自觉约束的功效,而且具有倡导的功能,约束主要表现为理性力量对欲望的支配。从社会心理学而言,人的欲望的满足总是有限的,这主要是来自三个方面的限制:即物质匮乏的限制;生理极限的限制和社会的限制。在有限资源的前提下,满足一些人的欲望,必然剥夺另一些人对欲望的满足,解决这一矛盾可以求助于社会理性调节。这样,人的欲望的可节制性和理性调控的必要性,使道德控制成为可能。但是,如果道德的“权威”,仅仅是为了限制个人私欲的手段,本身并无多大价值。因为宗教控制欲望比道德更强一筹,道德控制的着眼点还在于能引导人自觉地、全面地、健康地发展。
以法治吏和以德育吏并举,历来是治国安帮的有效途径。儒家历来主张“为政以德”,认为“行德而治”更得人心,道德可以形成“道德权力”和“社会权力”,它可以约束行政权力。我们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仅要加强制度监督,也要从道德上加强教育和引导,双管齐下,才能事半功倍。
七、 人的自身协调发展矛盾突出与治理性别比例失衡
这里所说人的自身协调发展矛盾突出,是特指男女性别比例相差过大。根据联合国卫生署规定的标准,男女性别比例103:100最为理想,107:100为警戒线。
由于中国是实行强制性计划生育的国家,在封建思想还非常浓厚的广大农村,许多人只愿生男孩不愿生女孩(当然,这里也有养儿防老的问题),使中国男女性别悬殊越来越大。1982年为108.5:100,1987年为110.9:100,1990年为111.3:100,1995年为115.6:100,2000年为116.9:100,2005年为118.88:100。其中,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男女性别比例均超过130:100。截止2007年7月,中国男女人数相差3700万。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中国男女人数相差将突破一个亿。
2007年7月5日,在北京召开的“治理出生性别比例失衡与制度创新研讨会”上,国家计生委的负责人介绍说,一些出生性别比例失衡地区已经成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重灾区,有的出现了跨境非法婚姻。跨境强行拐卖和强迫卖淫等社会问题。会上,与会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出呼吁:“治理出生性别比例失调已经刻不容缓!”
想当年,我们错误地批判马寅初先生提出的计划生育,结果到今天多生了三亿人,造成了“人口多、底子薄”的困难局面,如果今天我们不下决心解决男女性别严重失调的问题,将来1亿多光棍汉出现在中国大地上,比多生三亿人带来的问题 严重得多。
八、 权力交接平稳机制创建滞后与风险防范
构建和谐社会,从领导层来讲,还有一个平稳交接权力的问题,这是一个大家都不愿讲,但又是一个不能不讲的问题。当代西方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重要人事更替、国家权力的交接,基本上都是在平稳的状态中进行的,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权力交接平稳机制,这一套机制是几百年探索的成果。
遥想当年,当资产阶级及其政党刚刚登上执政舞台的时候,他们在权力交接时也是一波三折。英国从1640年资产阶级革命算起,经历了两次内战和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以及1688年政变,才确立起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盟的君主立宪制,英国的资产阶级从此才走上权力交接的平稳道路;法国资产阶级执政的经历出现的曲折就更多,从1789年法国大革命算起,先后进行了4次革命,两次波旁王朝的复辟,历时80年,直到第三共和国成立,法国资产阶级才找到了权力交接的最佳方案,从此才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
凡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均处于幼年时期。因此,在权力交接过程中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是不奇怪的。问题在于我们要尽快探索出一套权力交接平稳的机制,以确保共产党执政地位不动摇,和谐社会的实现。由于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各级领导人不是竞选产生的,要保持权力交接的稳定性尤为重要。令人欣慰的是党的十六大开了一个好头,树立了榜样。这就是完全按照党章的规定,按照程序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来选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胜利地实现了中央领导层的新老交接班。因而国外一些媒体纷纷评价:“中共以十六大为标志,开始步入规模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说明中共作为执政党的成熟”。
根据国际共运的历史经验教训,结合我党执政50多年的实践,如何建立起一套权力交接平稳机制?我们认为应该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用小步快走的办法加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戈尔巴乔夫改革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在优先的地位,犯了社会改革程序倒置的错误。中国的改革在邓小平的正确领导下,首先是抓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又是从农村的改革起步,然后逐步推向城市,走的是一条平稳发展道路。一般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风险系数要高于经济体制改革,而且政治体制改革在许多方面具有不可重复性,不可能象经济体制改革那样,改错了推倒重来。因此,根据十七大报告关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对政治体制改革采取小步快走的办法,以增强改革的安全系数。
二要改革选举制度。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苏共跨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实行干部的任命制,这种干部人事制度本身就是引导干部只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或少负责,本身就是引导干部到上边去要官、买官和卖官。因为普通党员和群众是无法掌握干部的政治命运的,这是导致苏共官僚主义和腐败猖獗的总根源。建国后,我们也把苏共这一套原封不动地搬过来,其弊端已为全党逐步认识。所以,中央多次强调,并已着手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初见成效。现推行的领导干部差额选举制度,竞聘上岗,任前公示制度等,较之以前是一个进步,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认为,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要跳出原来的框框,就要在省部级以下(包括省委书记、省长、部长)实行竞选制和审批制相结合,而非等额或差额选举,上级党委事先不要提名,通过竞选,使那些有本事、有才干、深孚众望而又没有在上级视野内的人有机会脱颖而出。竞选胜利者,要接受上一级党代表大会、纪委和常委的审查,以确保党的领导权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党的人的手中。笔者之所以主张在省部级以下搞竞选制和审查相结合,而不同意一些同志提出的从党中央常委、总书记起统统搞竞选(详见《炎黄春秋》2003年第一期,李锐的文章),理由有二,一是省部级以下的干部发生问题太多,现在部分群众对党确有不满的情绪,主要不是对党中央和中央领导的不满,而是对一些省部级以下的干部的不满。二是中国是一个多民族,人口众多的国家,历来需要有一个高度集权,强有力的中央领导机构,有了这样的机构,即使发生象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动乱,即使省委以下的各级党组织都陷于瘫痪,中国也没有发生分裂和难以收拾的局面。竞选,尤其是头几届竞选伴随而来的某些“乱”是很难避免的,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驾驭全局,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中央要有一套权力交接风险防范制度。为了应对权力交接可能出现的风险,现代西方国家有弹劾制度和各种防范措施。我们过去只注重在“选拔”和“造就”千百万无产阶级事业接班人上下功夫,现在看来,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还应当考虑到,万一选不准怎么办。苏共就是选了一个戈尔巴乔夫,而又无法把他从中央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最终导致了亡党亡国。一个成熟的执政党,它不仅有一套科学的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而且要有一套应对“选不准”的办法措施,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只有当“选不准”时,也有办法措施应对的党,才能算是一个成熟的执政党,这个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中国共产党应当加强这方面的思考和探索。
参考文献:
[1][2][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C].364、142、110—111.
责任编辑 刘凤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