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制度保证优秀人才从教
2007-04-23
人民教育 2007年12期
在韩国,国家把中小学教师划入公务员行列,不仅具有政府公务员的身份,而且享受政府公务员的待遇。所以,能做中小学教师是韩国许多大学生追求的梦想。
韩国新任中小学教师第一年每月收入能达到150万至2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1.1万元至1.6万元。以后,随着教龄的增长收入也会不断增加,工作十年左右的中小学教师每月的收入会超过300万韩元。此外,政府每年还会拨给中小学教师数目不等的各种研究费用,用于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改革。
目前,韩国中小学教师的培养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教育大学培养小学教师;二是通过综合性大学的教育系或师范学院培养中学教师。此外,还有一种途径:即非师范专业学生大学毕业后,考入教育研究院进修两年,取得教育碩士以后也可以做中小学教师。
根据韩国政府的规定,通过以上几条途径培养出来的学生只具备了做中小学教师的基本条件,这些学生毕业以后还需要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这种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举办一次,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举行,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通过率只有报名参加考试人数的20%至30%。
在韩国,公立中小学教师的招聘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择优录用,教师一般工作4至5年后必须交换到另一所学校,不能长期在一所学校任教,以利于平衡各学校师资的水平;而私立学校的教师主要是聘任制,教师不需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交换。
摘自《上海教育》2007年第5期
作者:钟名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