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首府公交车成为“马路杀手”
2007-04-02侯艺
侯 艺
据《都市消费晨报》报道,3月19日下午,一位7岁的小孩在兵团二中后门十字路口被一辆931路公交车撞倒,不幸当场身亡,看着孩子奶奶悲痛欲绝的照片,真的让人很揪心。作为公交司机,为什么在拐弯时就不能减慢一下车速让孩子先过马路呢?也许您稍微慢一两秒钟惨剧就不会发生。
“车不让人”在乌鲁木齐应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许多人对此都很无奈。可当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惨死在车轮之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沉默?有关部门真该好好管管了,别让首府公交车成新“马路杀手”,别再让生命如此逝去。
与行人抢过马路、拒载、溜站、飚车、占行慢车道、挤扛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毫不讳言地说,随便问一个首府市民,他一定会说出几件公交车恼人的事情。首府媒体曾报道过的两次公交车“恶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次是两辆68路公交车在马路上“赌气”“飙车”,两公交车司机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另一次是一位女乘客下车时由于车速太快摔倒在路上,公交车司机不管不问,开车扬长而去。公交车沦为城市新“马路杀手”,的确值得深思。
最近几年,全国许多城市相继发生公交车撞死人的惨剧,绝大部分都是由于公交车司机超速行驶、违规驾驶等原因造成的。如何减少公交车带来的危害呢?依我之见,一是对公交司机应该进行强化考核,通过竞争上岗等举措,不断“汰劣纳优”,从而提高公交司机队伍整体素质,促使公交司机技术更加精湛、道德修养更加完善;二是公交主管部门和公交企业管理者应该加强监管力度,把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表现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者进行严惩,对考核优秀者进行嘉奖;三是将目前开通公交投诉电话改为免费专线,发动首府市民对公交司机的行为进行监督。此外,首府交管部门也可以向杭州学习,在机动车道的非灯控斑马线前喷上“车让人”的提示字样,引导公交车司机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公交车将不再成为“马路杀手”,公交优先发展也将会早一天“落户”首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