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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分淡漠 多一分好奇

2006-06-06王运增

新闻爱好者 2006年5期

王运增

记者是什么?

记者是现代不同媒体从业人员的统称。

记者的社会职责是什么?

记者的社会职责是为所供职媒体提供新闻。

记者的自身素养应该怎么样?

记者应该具备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品格和激情四溢的工作状态。是否具备渊博的知识,是否拥有高尚的品格,是否具有较高的自身素养,直接影响到记者能否较好地履行自身的社会职责。

对社会受众来说,记者应该是所有社会事件背景与真相的提供者,是社会受众联系社会生活的纽带与桥梁,也是正义与公平的倡导者和邪恶势力的抨击者。一个合格的新闻记者应该有能力扮演好如此重要的角色,有勇气履行为社会大众服务的使命,有责任将相关社会事件的背景与真相告知社会受众,以舆论的力量来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当好记者最需要具备的素质是什么?虽然不需要记者具备多少经天纬地之才,或拥有什么治国安邦之策,但同样需要记者具备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敏锐的观察思考能力和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从这一意义上来看,记者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时刻牢记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时刻不忘弘扬时代主旋律。记者特别是主流媒体记者,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必须坚持到社会实践中去汲取营养,必须深入到社会大众中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必须坚持到群众中去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反映他们的要求。记者只有同广大人民群众休戚与共,才能真切感受到社会的进步、才能准确把握生活的脉搏、才能全面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变革、才能捕捉到鲜活的新闻。众所周知,也只有在此条件下采写的新闻,才能达到形式活泼、体裁多样、内容丰富的要求,才会具有真实、质朴、鲜明、生动的特色,才能对读者产生吸引力,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精品。

在具备较强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记者还需要时刻注意少一分淡漠感、多一分好奇心。

为什么提倡记者少一分淡漠感,多一分好奇心?新闻记者应该归于收入相对偏低的重度脑力劳动者之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在转型时期的现实生活,对记者的各种诱惑可以称得上是五花八门,其中有不少诱惑直接撞击的是职业的道德底线,稍有不慎就会违纪甚至违法。记者因其职业的特殊性,在自身道德观念缺失、外部纪律约束缺位时,不仅个人进取心和职业责任感会逐渐淡漠,对百姓疾苦、社会不公、邪恶势力横行等相关现象不再予以关注,而一个不再关注民生的记者,也肯定不会主动去履行自己的弘扬正气与抨击邪恶的社会职责。

数年前,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峭壁上方,只有59口的岸上乡横河村村民因交通闭塞、缺水少电,仍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近乎原始的生活。为了得到一条出山的道路,横河人发扬愚公挖山不止的精神,已经修路20余年。河南日报参与“三山行”系列报道的3位年轻同事李宜鹏、王胜昔和杨凌,得知这一线索后顿时激动不已,冒着倾盆大雨,徒步在太行山的悬崖峭壁间攀爬3日,用差点付出生命的代价,写出了《云台深处新一代》的长篇报道,饱含激情讴歌了横河人那感天动地的故事。报道发表后,偏僻的横河村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焦作市交通局等部门帮助村里修通了道路、新建了学校、架通了电话,旅游线路也延伸到村边,村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在此次采访活动中,3位年轻记者没有被采访对象视为“无冕之王”,更没有拥有“第四种权力”,此时的他们只是党报的普通记者,只是深山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只有付出辛勤劳动而没有索取额外利益的权利。借助他们手中的笔,读者得以对这些鲜为人知的社会真实生活进行更为全面的观察,也使党和政府部门更加关注这些基层百姓的疾苦,更加全面、更为有效地对困难群众提供帮助。

如果说新闻事业的核心任务是尊重事实、坚持真理、讴歌正义与抨击邪恶,新闻媒体的属性就应该是对广大读者所关心的社会事件进行曝光、公开和传播,记者的作用就应该是提供真实、客观、理性、准确、合乎民情、顺应民意的报道。记者虽然不是史学家,但必须做到客观、公正、理性,必须忠实地、客观地、全面地记录事实真相,而不是歪曲事实,掩盖真相,给后人留下可悲的、虚假的历史。

在社会生活中,记者的采访活动是一种特定意义下的公共活动,所代表的始终是广大受众的利益,必须做到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客观事实、尊重采访对象。新闻记者应该永远是老百姓的朋友,也是采访对象的代言人,而不是怒目相对的法官。记者要以充满激情的心去关注,用冷静的笔去记录,任何时候都应站在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立场上,对社会事件进行把握和思考。记者更应该关注墓层,把更多的目光投向小人物、小事件。记者更要善于用心去倾听,关注平凡百姓的苦与乐,而不应该被金钱和权力所操纵。记者还要善于以平和的心态、平等的视角深入采访,客观冷静地叙述,用真实来引导社会舆论、不带个人偏见地进行报道,保护弱势群体的发言权,保证广大公众的知情权。

本人的另一位年轻同事、河南日报评论工作室的万川明,在履行记者职责方面也有成功之例。

2005年底,万川明以《阎王爷不嫌鬼瘦》为题,在《河南日报》二版发表评论,称凡在郑州市从业的“破烂王”,都被市再生资源协会要求花635元购买一辆三轮车、两套马甲汗衫、一条毛巾和两袋洗衣粉。

万川明在评论中认为,为了提高城市品位,对再生资源统一管理本无可厚非,让人震惊的是其高昂的价码。该协会负责人称,售价525元的三轮车,有“厂家的供货发票为证”,他们并没有私自加价。经记者与厂家联系,获知的价格却是400多元,并称“如果真想要,可以再面议”。一辆三轮车到底要不要得了525元,两套马甲汗衫到底要不要得了80元,相信明眼人自有公断。让人最为不解的是,再生资源协会怎么就忍心向社会最底层的“破烂王”们下手呢?“破烂王”们绝大多数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每天走街串巷收点废品,风里来雨里去,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儿,一天下来也挣不了十块八块的。635元对于他们而言,实在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些低收入的弱势群体,本来应该得到社会的重视、关心、支持和帮助,而再生资源协会却硬生生地从他们本就干瘪的钱袋子里又拿走了一大块。总有那么一些单位和部门,不放过任何一个捞钱的机会。任凭你再贫穷再困难,他们仍然有“夺泥燕口,削铁针头,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的超凡功夫,照样下得了手;总有那么一些单位和部门,将手中的权力无限地放大,通过权力捞取部门和小集团的利益。他们不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群众谋利益,他们记不住“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说到底,是他们的权力观出了问题。

如果万川明不是一个充满激情、嫉恶如仇的记者,对这样司空见惯又事不关己的小事,可能未必会看在眼里、挂在心上、写在纸上,更不会替起于垄亩、长于陋巷的草根阶层仗义执言。

(作者单位:河南日报社记者管理部)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