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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炮轰“行政十弊”

2006-04-18何海宁

领导文萃 2006年4期
关键词:法制日报志强依法行政

何海宁

在陕西榆林市,路志强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官员:既担任常务副书记,又担任常务副市长,在中国的政治人事中,这种安排无疑位高权重,且相当少见。

但这位在众人眼里老成持重的官员,最近却放言炮轰基层行政的十大弊端,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甚至在外界引起了一场讨论。

炮轰十弊

这原本是一次论证会上的内部讲话,路志强显然没想到,这讲话后来会刊登到报纸上,并且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话题。

去年12月27日,陕西省法制办召开《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草案)论证会,这是一个小规模的会议,邀请了几位法律专家,还有一些地方官员,总共10人左右。

路志强被安排在第5个发言。

路志强一口气抛出了基层行政的10个问题,“当时会场上反响热烈,结束时一片掌声。省法制办综合交流处武处长评价:“他的讲话切中时弊。这是他在基层工作的总结,不是无的放矢。”。

会后,法制办索要了他的发言草稿,1月6日,内部刊物《政府法制》将发言录音整理后全文照发,并配编者按:“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些地方依法行政的现状。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危害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值得参考和借鉴。”

路志强当时不知道发言会变成铅字,发表在内部刊物上。承办会议的行政培训中心,也证实了路志强的这一说法。

不过尽管发表了,但《政府法制》毕竟是内部刊物,影响有限,事件的转折是《法制日报》的介入。

1月19日,《法制日报》在头版刊发路志强发言全文,称之为“行政十弊”。这一醒目的标题,使文章迅速被各媒体转载,在网络上,网民们对此事关注度极高,评论如潮,有的赞:“这位副市长说得太好了,特别是说每个部门都有一部自己的法律,执行中就依法腐败,十分贴切。”有的猜:“这副市长,莫不是有什么目的?”甚至有人认为“不会平白无故讲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平静与反响

发言后,路志强都快忘了这事,春节前,他突然收到一个朋友的祝贺短信:“你关于基层依法行政的十个问题讲得非常好。”

路志强当时没反应过来,“他怎么看到了?”问明白网上已经“遍地开花”时,他赶紧让秘书从网上下载。

“我看到后第一反应就是有人故意在捣鬼,给我造成麻烦。当时我非常气愤。”路志强语气第一次有些急促。

文章中有几个刺眼的字,令路志强颇有些坐立不安,例如在第一点提到的行政权万能中:“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上级拿下级的权力,正职拿副职的权力,政府拿部门的权力,行政机关拿企业的权力,比较普遍。”

“这些都没有错,”路志强说,“但接着举例,说本来副职管的事情,就是正职一句话‘这个事情以后要经过我同意哦,这就成为一个制度,以后就按这个来;下级机关的人也说‘你这个必须经市长同意啊,这样问题就出来。

“市长看到肯定会不高兴。本来说到‘按这个来就可以了,下面‘市长说成‘领导也可以啊。”

另外,路志强比较在意的还有最后两点的举例,涉及到省政府、组织部门。路志强觉得完全可以回避这些例子。

在得知是《法制日报》的报道后,路志强直接打电话给省法制办一位负责人:“怎么没经过我同意就发了?”

“我还正准备给你打电话报喜呢,《法制日报》把你的东西登出去了,是好事!”

“不是什么好事啊,有些事例应该处理一下。”路志强的笑容有些尴尬。

在电话沟通之后,路志强还想过如何处理这事,“当时有人建议我在网上再发表一个声明,说明只是在很小范围的讲话,而且没经本人审阅,只是根据录音整理。”

这个建议没有被路志强采纳,他告诉本报记者,“也有人说你不要弄了,不然支持你的人反倒会在网上骂你,好不容易有人说了一些实话,现在反倒变成缩头乌龟。所以我就算了,谁有看法让他看去。”

“现在已经弄出去了,我就认了。”路志强说,“我想要是能引起一部分人的思考,那我也无怨无悔,也算是对国家依法行政出了一份力了。所以我的心里也很坦然。”

尽管这事在外界已闹得风风火火,但当地却一片平静,榆林许多官员并不知道路志强的“行政十弊”,甚至连当地记者也毫不知情。

一直到本报记者前往采访时,路志强的夫人才看到了这篇已经“十分有名”的发言,她一边看一边笑,说“讲得好,讲得都是实实在在的情况”。

路志强坐在一旁,正眼不瞧她,说“你仔细看了再说”。

2月10日,本报记者前往榆林采访时,当地一名官员一边读这篇文章,一边笑:“确实敢讲。”仔细看完后他又叹了一口气,“这种现象太普遍了,他说出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心声。”

行政十弊

一、行政权万能

明明是下级的权力,明明是部门的权力,明明是副职的权力,但就是这么被上级领导给抢夺了。

二、将法规变相变形

明明法律有规定,但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甚至给你变相。这个问题在社

会各个方面都比较突出,也比较普遍。

三、法与情、法与理互相脱节

比如说,有个农民把一个年轻人撞死了,按法律规定这农民就要赔10万块钱,但他不可能拿得出那么多钱。如果给他调解成5万块,当场结清,这不就解决了?结果不这样干,所以有法难依。

四、一些人依法搞腐败

政府的很多部门一般至少都掌握一部法律,且好多法律自由裁量权太大,许多部门就依靠掌握的这个执法权搞腐败。

五、决策不科学是最大的腐败

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造成1亿甚至10个亿的损失。

六、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出现一言堂

现在基层有法不依、决策不科学、依法搞腐败等问题,最大的根子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

七、利用掌握的政府信息搞腐败

比如招标,本来三天完成的事,他们一天就搞完了;本来要开信息发布会,他在不太知名的媒体给你发布个信息。这样他可以限定信息公布的范围。

八、审批权过多

我国的行政审批权,尽管减少了好几批,但还是多。减少审批事项后,有些机关往往抓住一个特殊事例夸大,又把权力收回来,形成反复。

九、办事无期限

好多机关办事没法定期限,很多人利用这个时间段来搞腐败。

十、行政成本太高

有时候开半天的会,也要通知地市的市长或者分管领导来,这得花多大的成本?

(陈小涛摘自《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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