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央政令有时出不了中南海”
2006-02-28谭雄伟
谭雄伟
不久前卸任的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慨地说,“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政令不通,中南海制定的东西有时都出不了中南海。像解决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的事情,下边根本就不听嘛,连这样的政策都不执行,还说别的吗”。(《中国青年报》11月14日)
“中南海制定的东西出不了中南海”,形象地说明了政令不通的现象。近年来,这类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无论中央政府如何“三令五申”,总有一些地方或者顶着不落实或者敷衍应付。再如,在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两个文件不久,山西省吕梁市又发生已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违法生产导致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痛心地说,“这说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状况,已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新华社9月9日)。民间的一句顺口溜对这类现象作了生动、形象的诠释——“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
为何中央的决定难以得到有效执行?有人认为是由于下级对政策命令本身理解不够,产生执行困难;有人说是因为政府层级过多,中央政府的命令和决策到达地方基层时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效力;也有人认为,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与中央的利益不一致,地方有实现独立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应该承认,这些原因都存在,但是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落后。
从法律角度讲,中央政策或者决定不仅是中央政策和决定,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因此,中央权威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它是一个国家中最高的法律权威。所以,不管是8个省区市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力,还是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两个“国字号”禁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都折射了当今法治权威面临的危机。拒不执行中央政府决定命令,不仅是挑战中央权威的表现,更是拒不执行法律、无视法治权威的行为。虽然我们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尚未形成自动运行的机制。下级机关和部门无视法治权威规避法律,拒不执行法律和上级政策决定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一些地方主政者思想里,仍然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仍然是“权大于法”的那一套。
在法治国家,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其本质都反映了法治的精神和力量。如果容忍上级政府的各种命令和政策决定在执行过程中被扭曲,被消解,那么,受到挑战的就不仅是中央的权威,更是法治的权威。因此,仅仅以“三令五申”的表达方式来宣传中央政府的政策主张是不够的,仅仅针对个案实施强有力的“定点惩治”也非首选之策。要杜绝“中南海制定的东西出不了中南海”的现象,最根本的是加强法治建设,树立中央权威首先要树立法治的权威,以法治维护中央权威是最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