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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眉儿散文四题

2006-01-26萧萧眉儿

飞天 2006年7期
关键词:堂叔疯子好人

萧萧眉儿

贼堂叔

第一次碰到贼是在九年前一个暑假,我去市里最大的邮局寄信。趴在不是很低的窗口,我买了信封和邮票,然后开始很认真地书写地址。这时,感觉身后有人靠近,探头探脑的样子,我抬眼在面前的玻璃里瞟了一眼,是个农民模样的男人,正不知所以地东张西望。我以为他不过是第一次来邮局里寄信,面对玻璃里面那些面无表情的城里人一时紧张得空白了大脑而已。于是我往旁边挪挪,就在一挪的当儿,感觉自己的裤子口袋轻轻的那么一抽,就像掠过一阵清风。虽然是夏天,但在森凉的邮局大厅里,我依然感受到了寒意突袭的凛冽。我迅疾地低头,正看见一只骨节粗大的手指的尖端带着几张数目不大的钞票离开我的口袋。我一个猛转身,一个“抓”字刚出口,就很难堪地愣在那里,并且把后面的字,以及前面发出去的声音艰难地咽回去。那个贼惊讶地注视了我一瞬,开始神经质地抖动穿着破了几个孔洞的军用胶鞋的脚。他像个陀螺一样以脚为轴心,迷茫地左转,感觉不对,又返回来右转,最后,他猛地抬起手揪了两把头发,再滑下去捂住多半个脸和眼睛。我站在那里,很想马上跑掉,但必须先经过面前这个障碍,我只能保持原地不动,而且,我还在迅速地盘算着对那点已经在他口袋里的钱,我究竟选择放弃还是讨要回来。当我们两个在艰难的面对中难解难分的时候,一个皱巴的钱团儿很龌龊地滚到我的脚边。钱团儿尚未停止滚动,那个贼已经迅速地窜出了邮局大门。

那个贼,是我父亲的堂叔的儿子,是我隔了一层皮儿的堂叔。

村里人都知道他是个贼,而且也知道村子里不止一个贼。而在贼里面,他不是一个可以受人“尊敬”的贼,因为他手笨,笨到没有一个贼窝子愿意收留他入伙。还因为他脑子也笨,笨到连不吃窝边草的兔子都不如的地步。所以,在村子里,他是个遭人“唾弃”的贼。

村子里有户唯一的外姓人家,姓张,是某地某厂的退休工人,儿女在外,家里只留老两口。二老在村子里颇有人缘,因为他们都是慈眉善目的人,而且经常有些微小但很及时的善举,所以村里人很接纳他们,没有人因为他们是惟一的外姓并且势力单薄而欺生。有天晚上下了一夜的小雨,这样潮湿凉爽的夜晚是乡下人喜欢的,他们都在安闲惬意中平静入睡,张家二老也睡得一样踏实。第二天清晨,张家惊讶地看到自家鸡窝里一地凌乱,泥泞着鸡的爪印和人的脚印,在不高的墙头,有新鲜的摩擦的痕迹和被拽掉的青草。他们出了大门,看到一行匆忙的脚印在泥地里非常清晰地向前面延伸,他们就跟着这脚印,一直跟到了我那贼堂叔家门口。张爷并不声张,他很懂得如何在同姓村子里安身立命的生存之道。他转身到我们家族里最有权威的三爷那里,带领着三爷在清晨空气无比清冽的村子里遛了个弯。遛弯回来的路上,三爷一脸的阴沉,张爷一脸的对不住般的惭愧。当天晚上,我那贼堂叔在自己村子最后一次出窝,他提着两只鸡,在凌晨三点的夜色中来到张爷家的墙外,把鸡扔进去,然后响亮地咳嗽两声。片刻,张家也传出两声沙哑的咳嗽,他这才转身离去。

从那以后,贼堂叔不再吃窝边草,而是跑到城里去发展。两年了,他还是没长什么出息,听说一直是晚上出去偷摘公家的窗帘,拧人家的灯泡而已。要有大买卖,也不过是清晨在东湖公园门口,顺手牵走晨练的人放在花坛旁边的小收音机、毛巾罢了。而那天,可能是他出手最“阔绰”的一次,却碰到了我。

后来,我听说贼堂叔洗手不干了,跑出去打工,在外地给人放过羊,在新疆给人摘过棉花,给工地看过场子,给卷烟厂看过大门。他的家逐渐不再破败了,三个孩子都不再穿打补丁的衣服,还盖起了三间砖房。

我那天回老家,在村子里蜿蜒的像河流一样的小路上碰到了堂叔。他远远地站住了,搓着手,张着嘴笑着,眼光游移在我儿子身上。我叫了声“大大”,他哦了一声,低眼看脚下的路或者别的什么,说声“女女回来了”,然后,侧身站在路边,两手低垂着,给我把路让开。

让纯净的童心延长

星期天一家三口出去逛街,迎面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头发毛毡一样放在头上,风挺大,但他的头发连动都不动,脸上更是污黑得看不到本色。已经很热的天气了,但他还裹着露出灰黑棉絮的棉袄,下身的裤子已经破败不堪,连遮体也困难了,于是在腰间缠一个颜色绚丽的女人的破毛衣。那人还没走到我们跟前,儿子已经尖叫一声躲到爸爸身后去了,探出少半个头来,嘴里叫着:“疯子,疯子!”

一时间,我颇有些感慨了,因为在我印象中,儿子一直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犊子。在他眼里,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值得他紧张的人和物。而自从他过了五岁,就逐渐开始“怕”这个世界了——怕昆虫、怕黑暗、怕孤独、怕人……

记得儿子两岁过一点,有天我下班回来,看到地板上反扣了一个盘子,我有些纳闷,过去准备把盘子捡起来,正玩积木的儿子叫起来:“妈妈别动,那里面有我的虫子!”我心想,他逮回来的虫子,一定是些小甲壳虫或者小蛾子之类的不可怕的玩意儿,也就没当回事,伸手就把盘子翻开了。一看盘子下面的情形,我吓得惊叫失声——竟然是一堆颜色鲜艳的毛毛虫!它们正拼命蠕动着胖胖的身子,身上的毛因为蠕动一耸一耸的……我再一看手里还拿着的盘子,上面也沾着一条,已经快进军到我手跟前,我又是一声惊叫,一把就抛了盘子。而儿子却若无其事地过来,并没有因为我受惊感到心虚,而是赶紧去扒拉他那些虫子,只见他一手攥着一个小玻璃瓶,一手很坦然地轻轻捉起毛毛虫放进去。我眼看着那黑红相间的毛毛虫在他手里还扭动着胖胖的身躯,几乎要呕吐!但儿子却把那瓶子当宝贝一样捧在手里,还往里面塞了个菜叶。

我想阻止儿子,想给他讲讲毛毛虫身上的刺毛可能有毒的道理,想给他讲很多平时不该去碰的虫子。但是,话到嘴边却咽下去了。我知道每个人可能都有过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时光,那段日子可能是人生中眼睛最纯净清澈的时候。世界是干净的,是没有敌意和伤害的,面对一切都可以放了心地随心去做。我不忍心去缩短儿子眼里的干净的世界。

还有一次,我们正在一家饭馆里吃饭,窗外传来几个儿童嬉闹的声音。儿子赶忙出去看,很快他就回来报告了,脸上带些愤愤的神色,说是几个哥哥正在欺负一个疯子,把疯子的烂包包给抢走扔远远的,还把疯子的饭给打翻了,疯子一直笑,也不打那几个哥哥。儿子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打量饭桌上的饭菜,我明白儿子的想法,便问里面要了个快餐盒,装些剩菜,再放两个馒头,儿子立刻喜形于色地端出去了。外面的嬉闹声还是不断。因为那几个男孩是饭馆老板的孩子,而那个疯子是经常来这里吃些剩菜剩饭的,所以我们也不好出去呵斥他们,只能听之任之了。儿子吃得很不安心,过一会儿就出去一趟,再过片刻又出去一趟。我想知道他出去干什么,就跟出去看。只见儿子跑去把几个男孩扔远的烂包裹拾过来送到疯子面前,脸上没有一点点害怕和憎恶的表情,甚至憨憨地跟疯子笑一笑。做完这些,他就进来吃饭,过一会儿,又出去做同样的事情……那时的儿子,只有四岁。

那一刻,我很想告诉儿子不要捡了疯子的烂包包之后回来继续坐下来吃饭,因为那很脏,上面有很多细菌!所以,应该先去洗手才能吃饭。然而我还是没有说。我怕因为我的教导,儿子那小小的干净的心灵里从此就会有了那疯子很肮脏的概念,他就会像那几个小哥哥一样去厌恶那个疯子,而把天然的爱心从此掩埋掉。所以,我宁可让他的手脏着,而心灵继续干净着。

可是,不管怎样,儿子还是长大了,他对这个世界有了自己的认识,并且建立了自己初步的经验。他曾经被蜜蜂蜇过,所以他怕蜜蜂。他曾经被一个女疯子撵在后面追过,所以他憎恶疯子。他听过不少关于陌生人拐卖小孩的事情,所以他怕陌生人。他在书本和电视上懂得了什么是益虫什么是害虫,所以他讨厌那些色彩艳丽的虫子……

儿子长大了,胆子变小了,眼里的世界不干净了!这似乎是无法逆转的无奈,但我没有什么遗憾的,因为我延长了儿子用纯净的目光看待世界的距离。

公交车上的赢家

和儿子上了公交车,车上不是很挤,但没有空位了。那公交车司机车开得很鲁莽,路上平顺且无人拦车的时候开得溜烟地快,碰到转弯和站口时就来个猛不丁的减速。我一手抓紧拉环,一手抓紧儿子的胳膊,儿子则抱紧了我的腿。我们就这样来回在车厢里晃荡了两站,终于等到旁边座位上的人下车,我赶紧得了便宜似的先把儿子推到座位上占住,然后自己也挤着坐下。

舒了口气,一抬头,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伯站在我们旁边。尊老爱幼是我们民族乃至我们家流传下来的传统美德,尽管我刚挂完吊针,脑袋还在药物反应和车厢震荡的双重作用中没有落到实处,但我仍然强打精神拍拍儿子的肩膀。儿子转头看我,我指指在我们身边晃来晃去的老爷爷。儿子马上会意,跟我一同站起来把座位让开。我拉拉老伯的袖子,给他指指座位说:“您赶紧坐下。”老人哦哦的应着,慢慢挪动身体正要落座,一个年轻女人拉着一个和儿子差不多大的小女孩迅速斜插过来。那女人身形极为灵巧,斜插过来时就已经保持了坐姿,所以很容易地就从老人准备落座而拱起的臀部和座位之间插了进去,坐定了。年轻女人迅速恢复了优雅的姿态,她用中指在老人不明就里的后背上轻轻一点,说:“干什么呀!”老人闻声回头,赶紧站直了身体,一脸的窘迫。

我吃惊地看定了面前这个从容优雅的女人,还没等我说什么,她抬起头,也同样看定了我,丢出一句:“这座位是你的吗?”说完,扭过头去,完全不屑于知道答案的样子,顺便把她美丽的女儿往身边拢了拢。

我没有想到我会碰到这样有个性的女人,更没有料到她会先我问出这样一句有个性的话来,我一时间哑口无言站在那里。这时,儿子在身下轻轻碰碰我,说道:“妈妈,阿姨问你这个座位是不是你的。”我无奈苦笑,尽量和颜悦色地回答儿子:“阿姨没有问妈妈,她在问她自己!”儿子有些奇怪,回头看看那女人,她正傲然地注视着车窗外面。儿子又看女人怀里的小女孩,小女孩也正看着他,于是,儿子就把同样的问题拿来和小女孩交流:“这个座位是你们家的吗?”小女孩细声细气地回答:“不是。”儿子释然地点点头,“哦,也不是我们家的。”过了片刻,也不知儿子哪里来的突发智慧,他又一本正经地补充一句,“我还以为这个座位是你们家的!”话一说完,周围的人都呵呵笑起来。前面一个中年人站起来把那位老人让到座位上,旁边一个中学生也站起身,把我和儿子让过去坐下,我们落座的过程中,儿子很骄傲地被几个乘客赞赏地摸了脑袋。

我坐在座位上,注视着前面那个女人的背影,她那美丽的女儿把脑袋从她妈妈肩头上探出来看着我们,漆黑的眸子,清澈的泉水。我突然感到非常难过,女人原本就是一道风景,更何况是美丽的女人,可是为什么要让冷漠成为美丽的败笔呢?把一幅好端端的油画硬给糟蹋成了街头艳俗的广告招贴画。她那同样美丽的女儿,将来又会成长为怎样的一个女人?若干年后,她还会有今天这样漆黑的眸子,清澈的眼神?

我紧紧地搂住身边的儿子,我明白,我宁可输掉许多次世俗的较量,也决不能输掉儿子。

好人的活法

朋友的朋友死了,不到四十岁,因为一次毫无征兆的车祸。

他手里还提着刚刚买来的新鲜鲤鱼,放在汪了一池清水的塑料袋子里。下班后他像往常一样匆匆采购完毕往家中赶,被飞驰而来的越野猎豹撞得飞向半空,再沉重地坠下,像一条被剖开的鱼,鲜血淋漓,没有形状。而那袋子里的鱼,却从里面挣扎出来,完好无损地在路面上扑棱摔打着身子。

朋友不无感伤地说,前一天他们还在一起喝过小酒,一起在兴致头上发过牢骚骂过领导。分手时,他那朋友摇晃着拍着他的肩膀,说了些现在想来颇值得玩味的话——咱哥们,这辈子够得上是好男人了吧,娶了个没文化有脾气的老婆,还做牛做马伺候着,图个啥,就图人家给咱传宗接代替咱在老人面前尽孝道了。咱不抽烟不嫖不赌不上网聊女人,在单位是孙子,回到家是儿子,够格的好男人吧。可这好男人当得憋屈啊!

细细想来,做个好人都得是付出代价的!

要做好男人,无论有多大的能力水平都得不管不顾地奔前程,树个事业有成的形象来。若是前程上奔不出什么名堂,那就退而求其次,在单位上做个蒙了眼睛围着磨盘转的驴子,不求能走多远,只求主人的鞭子不要落在自己身上。回到家里呢?当下不是流行好男人都得怕老婆吗?怕就是爱,爱就是宽容和勤谨,何况,多半男人还把自己在单位上不顺心的事藏着掖着在心里窝着,尽量把男人的威风收敛起来,做个筋骨柔软四肢倍勤的模范丈夫快乐父亲。这样一来,男人把自我全都丢失了。在事业面前,硬撑也要撑出个大丈夫的气派来;在上司面前,硬弯也要弯出个90度的弧线来;在老婆面前,硬装也要装出个游刃有余的丈夫来;在孩子面前,硬挺也要挺出个楷模老爸的模样来。这一“硬”,就得硬多半辈子,想软下来歇歇吧,好男人的自尊不允许,社会舆论不允许,习惯模式不允许,身上背负的责任不允许……也就只能万般委屈地硬下去了!

做个好女人容易吗?也不易呵!首先,你形象得过关。最好能生就个好底子,要是没这个先天,就得后天在气质、品味、学识、谈吐上弥补。其次,你得是个里外都行的多面手。你得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在油烟弥漫的灶台前最好还能画着淡妆!在月亮下面能谈得来风花雪月的往事,在抽油烟机下面能腾挪跌宕得心应手。最后,你得随时有牺牲自己的准备。有个前途无量的老公?那好,要斩断老公的后顾之忧,甘心情愿退居二线做家里的保温箱。有句人人皆知的俗语:“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说起来轻巧容易,好像每个女人都能这样轻而易举地自然变身一样。这不过是人们对女人的期望和女人自己追求的理想而已。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历一个被塑造的过程,塑造外在的姿容,塑造内在的素养,塑造成大家满意的标准!而女人骨子里那点叫本性的东西呢?藏在得体的服装底下,藏在相宜的淡妆底下,藏在温婉的微笑底下……

甚至,做个好孩子都不容易啊!不要弄脏衣服,那就离沙子、土、泥巴远点吧!不要和小朋友打架,那就站在一边观摩人家的游戏吧!不要上课做小动作,那就铃声一响就把小手背过去做四十分钟的机器人吧……如此这般,人活着还有乐趣吗?

什么是好人?好人要深谙“吃亏是福”的道理;好人要把“忍”字当成做人的座右铭;好人要随时收敛冒出头来的本性;好人要按照公共道德规范塑造自己;好人心里要装很多人很多事;好人要在天将塌下来的时候站直身子;好人应该活得很累很累!

朋友的朋友死了,死得很委屈,心中却无愧!

可能,这就是好人的活法。

责任编辑 存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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