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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殉道

2005-04-29杨东毅

世界文化 2005年3期
关键词:王尔德美貌夜莺

杨东毅

1882年元旦后第二天,一个刚刚出版了一部诗集的英国人,乘坐邮轮来到了纽约。这个28岁的小伙子,身高将近一米九,水獭皮镶边的绿色大氅长及脚面,缎子卷边的深紫上衣、天蓝色领巾、齐膝短马裤和黑色丝袜。很难说,前来采访的记者是因为他的诗人之名,还是冲着这一身“惊世骇俗”的服饰的。这个人就是奥斯卡·王尔德。

其实,王尔德的衣着是被规定在他访美活动的协议里的,反正他早就喜欢奇服华饰——伦敦街头,他在上装翻领钮扣上插一朵葵花或百合招摇过市,不管别人是大惊小怪,还是轻视鄙夷,他都怡然自得——虽然这一次好像有被人当作了唯美主义“展品”的嫌疑,但说不定还是正中下怀呢。

王尔德的出访历时一年,宣讲的内容并无新意,一些文化名流也看穿了这小子的底细,对他并没有什么好感。但王尔德更在乎的是名声——不管是美名还是恶名——所以,他此行的目的是展现或者说是表演英国唯美派的姿态,绝对是达到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尔德真可算是早期的行为主义艺术家了。(以上资料参考《万象》杂志第二卷第十期 陆建德《百年荣耀》一文)

不过,让时间倒退120年,身处维多利亚时代,美貌、奇装异服、显著的声名,甚至同性恋,都是王尔德们刺向沉闷、没落的社会风气的利刃,开风气之先,须矫枉过正,也就难怪了。

王尔德给世人的印象总是标新立异、桀骜不驯,不管是在因同性恋受审时给自己的辩词中,还是在他著名的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中,他都极力为自己的生活准则和艺术观点辩护。但是,他的遗世独立真的那么彻底吗?

王尔德的童话是怪异的。《星孩》是他9篇童话的最后一篇,在经历了身世和心灵的磨难后,星孩做了国王,但故事没有在“他和他的人民幸福地生活下去”的颂歌中庸俗地结束,“然而他治理的期间并不长久,他受的苦太多了,他受的磨炼也太苦了,所以他只活了3年。他死后继承他的却是一个很坏的国王”。在对王尔德童话的整个阅读中,只能用忧伤陪伴自己的读者们,读到此时掩卷,真的只剩下绝望了。

有一种说法是,童话是用来遮掩这个世界的凄凉与苦难的,也许,在孤独的夜晚,我们就真的不该读王尔德。这个孤高怪诞的家伙,他在生活中毫无顾忌地追求超越世俗、甚至超越道德的爱与美,但在他的童话中,他却把这一切打碎了给我们看。

王尔德笔下,美经常是有害的。可爱的西班牙小公主,故作姿态地把白蔷薇扔给丑陋的小矮人,矮人为公主的美所折服,自以为是地觉得小公主爱上了自己。但当他在镜子里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丑陋时,才终于明白,自己的丑陋与古怪是被取乐的对象,他自惭形秽,心碎而死。而小公主得出的结论却是“以后凡是陪我玩的人都要没有心的才行”。爱上美丽人鱼的打鱼人,也要送走自己的灵魂才能得到爱情。在另外两篇中,少年国王和星孩都是因为对“美”抱有奇怪甚至贪婪的热情,才使自己陷入了罪恶的泥淖。只有当苦难颠覆了所谓的“美”,骄傲、残酷和自私也才离开了他们。伟大的快乐王子,更是牺牲了自己赖以维系生命的“美”,去拯救他不忍目睹的生活的苦难。

在他的作品中,似乎“爱”与“美”都和人们的生活是相背离的,这种观念在他的另一部作品《道连·格雷的画像》中发挥到了极致。本来内心还算纯净的美貌青年道连·格雷在亨利勋爵的“启蒙”下,开始挥霍自己的美貌与年轻。他整个的人被分割成两个部分,一个美貌、放荡,几近恶毒,但又永远年轻,活在现实中;另一个承担着道德与时间的责罚,慢慢苍老,但却只是一幅画像。当现实中道连·格雷每做一件恶事,即便毁掉所有证据,画像上却都会留下痕迹。若干年间,在年轻、美貌时画成的肖像上,道连的面貌却变成苍老、冷酷、狡猾。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很多民族都有的民间传说,一个人把自己的灵魂抵押给魔鬼,获得常人不具备的异秉,或是无尽的财富和时间,但最后,他当然不会有好的结果。很遗憾,在《道连·格雷的画像》中,我觉得王尔德把灵魂所抵押给的魔鬼就是某一种“爱”和“美丽”。至于是什么样的爱和美,那就爱者见爱,美者见美,各有不同了。

王尔德对青春和美也许真的是彻底绝望了,当然前提是他的青春与美完全是炫耀和放纵的资本。会变老、变得软弱无助的人,也由此变得再也承受不了因为大大小小的罪行而带来的惩罚时,他就会开始懂得珍惜别人和保护自己了。道连·格雷因为把灵魂抵押给“魔鬼”,外表青春永驻,内心当然也就变得冷酷、邪恶、罪恶无比了。在生活里自己无法到底的青春试验,王尔德交给他作品中的人物去完成——即便我们所依仗的青春和美永远存在,我们能不能跨越道德和世俗呢?我们能不能彻底躲避惩罚呢?从格雷最后的自我毁灭中,我感到王尔德自己似乎也并无把握。

童话《夜莺与蔷薇》中的夜莺觉得那个大学生是一个忠实的情人,用自己的死亡让他得到了最红的蔷薇,但这朵奇迹般的花朵,最后落进了污水沟,“忠实的情人”最后的结论也是“爱情是多无聊的东西……”。无论是大学生,还是他曾经心爱的少女,连夜莺的一根羽毛都值不上,但夜莺还是为他们付出了一切。《自私的巨人》中手脚都带钉痕的小孩,也是这样一个奉献者(当然,这篇作品中的宗教喻指过于明显了)。

也许奥斯卡·王尔德也一厢情愿地想做一只为美奉献一切的夜莺,一个殉道者,但可惜,王尔德啊,你既“不是一个好的诗人,也不是一个好的爱人”,在你穷困潦倒的晚年——46岁,在常人也才是中年吧——你对自己的理念是怎样想的呢?那理念可是你宁愿让美丽的公主莎乐美抱吻冰冷的死人头也要疯狂讴歌的:为了追求享受与美,可以不顾一切,牺牲一切。

我有所感触的是,在现实中,甚至是其他作品中如此决绝的去追寻、实践“美”的人,他的童话中,怎么会有这么多对美的揶揄、揭露,甚至背叛和诋毁呢?或者,好的童话真的是无法隐瞒的吧。

从快乐王子的奉献,到道连·格雷的放纵与自戕,再到真实生活中的王尔德在晚年的《自身深处》中所终于表达出来的悔悟和灵魂自救的冲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既有肉体又有灵魂的人追求唯美的艰难历程,以及所有的快乐和痛苦,坚硬与软弱。对于一个人来说,这两极永远是同等重要的,因为别无他法,我们终究就是矛盾的。在青春的末尾,我也许应该满怀谢意地想到,可以软弱,可以老去,这对我们未必不是一种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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