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者言:给矿难一个真实的理由
2005-04-29
在今天的中国,矿难频发已经不再是能够引起众人关注的新闻。多大的矿难都发生了,多么令人发指的恶行都有了:为了自己那几十万元奖金,把矿工赶进已经着火的井下去卖命;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把已经抬出矿井的遇难矿工遗体再推下去让火焚烧;打着“稳定”的旗号,把矿工家属和记者挡在事故现场之外,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给剥夺了。面对接二连三发生的矿难,除了那些直接受害者以外,许多所谓“无关”的人们似乎已经麻木了,死几十个人的矿难,听起来就像扔五分钱硬币在地上一样,连弯腰捡一下的兴趣都没有了。
不过,人们的麻木还不算是最可怕的,更让人感到愤慨的,是那些丧失了最基本道德的所谓“专家”和“精英”们,是他们给矿难频发所列出的种种理由!
理由一,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定会伴随安全事故的多发。这是一种典型的没有人性的托词,有些所谓专家还引经据典说,六十年代某些发达国家如何如何,然后得出结论,我国当前的状况正是如此,似乎这是一条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其实,是人都应该清楚,安全事故(包括矿难)的发生,决不能用某一个公式来套的,不可能有一个标准的答案,更何况这是一起起责任事故。照那些“专家”所说,我们现在这样矿难频发的局面,就是一种必然了,当然也就不必去追究那些人的责任了。毫无逻辑,没有道理!
上世纪六十年代,某些发达国家的情况就如同今天的中国。我暂且相信这个事实,但是,能用这样的事实来证明中国今天的情况是正常的吗?人类社会的发展能用这么一个简单的轨迹来描绘吗?在今天这样一个日益全球化的世界里,为什么一定要去重走五十多年以前人家走过的老路呢?事实是这样的吗?
理由二,冬季是事故高发期。这是因为接二连三发生了像河南、陕西等地的特大矿难以及其他几起特大安全事故后有人抛出的观点。
其实持这种论调的人,与那些“专家”并无二致。说到底,他们是在开脱责任。为谁开脱?不好说。
麻木、荒唐,比灾难更可怕!
好在有良知的人们发出了理性的责问,有良知的学者做出了深邃的研判。
在这里,有理性的人们大声疾呼:为了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能不能给矿难一个真实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