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上市的营销法等
2004-10-13
新品上市的营销法
李华振 刘卫华
不断提出新产品,才能使企业实验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但实践表明,大约五分之三的新品上市惨遭败绩。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助新品跨过这道“生死关”呢?
法则一:让牛口渴
俗话说:“牛不喝水别按头”。面对毫无知名度的新产品,“牛”(消费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喝水”的。这时,企业不可能去主动“喝水”的。这时,企业不可能去“按头”,强迫其“喝水”,怎么办?精明的企业往往想方设法先让牛口渴,是牛自发地产生喝水欲望。这样,不必强迫,牛自然会喝你的水。
怎样才能让牛口渴?(1)培训。例如家用电脑,许多人不会操作,也就觉得买不买无所谓。而一旦厂家先对他们进行培训,是其学会基本操作,明白各种“滋味”而上瘾,购买就是迟早的事了。(2)派送。免费赠送样品,让消费者亲身体验到新品的妙处,是最生动有力的促销方式。所谓“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验(实验、试用)”。(3)示范。示范是把样品摆在公共场所,由厂家促销员示范给消费者看,也可以鼓励客户亲自操作。若企业没有雄厚资金去大搞派发活动,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达到目的。(4)以旧兑新。让消费者拿着旧产品来折价兑换新产品,既解决了废旧品回收利用问题,又能达到“让牛口渴”的目的。(5)先使用后付款。有条件和信誉保证的话,这到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而且,消费者一般认为敢于“先用后买”的,应该是质量过硬的信得过产品。这无疑增加了新品的说服力。
法则二:消费也有“跳槽成本”
从消费会计学原理的角度来分析,消费者决定购买新产品时,是要付出“跳槽成本”,因为从老产品“跳槽”到新产品,顾客需要付出下列转购成本(物质的或精神的):老产品的报废弃用成本、新产品的购买成本、新老产品之间过渡对接的费用成本、担心新产品质量及信誉的心理负担成本等等。
所以,新产品上市绝不是简单的工作,它是一个新老兼顾的复杂工程。如果只为了新品之考虑,而不顾老产品的“善后问题”,导致新产品与老产品之间的严重冲突和排斥。那么,就会大大增加消费者的跳槽成本,会令消费者对新产品望而生畏,不敢轻易下决心。
法则三:把握“生死时速”
新品的市场推广速度,在传统经济里只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在当今的新经济时代中,它已经成为决定新品上市生死成败的“生死时速”。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中肯定地说:“过去,资金、技术、资源等决定着企业的成败;而展望未来,速度将成为最关键的因素 ....”连铱星公司这种才大气粗的企业,虽由摩托罗拉等恐龙级企业担纲承办,但由于思想保守、决策拖拉、行动缓慢,也逃不脱“生死时速”法则的无情淘汰。
国内比较典型的例子是VCD。当时,第一家研制生产VCD的厂家是安徽万燕公司,惜乎它没有注重产品的上市速度,只落得个“无可奈何花落去,没有相识燕(生产)出来”的可怜结局。与之相反的是爱多掌握了生死时速,迅速崛起,一跃成为当时独步天下的VCD霸主。虽然爱多后来因为其他原因倒下了,但不容置疑,它在新品上市营销方面是十分成功的。
企业在新品上市时,切记,过去的那种“蜗牛跑万米”式的观念和速度,已经不合乎新经济的要求了。只有抓住时机,先快速“飞天”,上市成功后再“软着陆”,才有可能“笑傲商湖”。
法则四:好名行天下
在营销策划业界,有句话叫“好名行天下,凡名做不大,差名去死吧”,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试看:同是补血品,为什么只有红桃K成了超级名牌?同时妇女保健品,为什么太太口服液一炮打响,且“长销”不衰?同是PDA,为什么商务通后来居上、力挫群雄?同是教育软件,为什么翰林汇备受欢迎?如此等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的“名”好。
的确如此,一个好名称,能起到倍乘效应,使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取得若干倍的效果。比如,某餐饮企业的一种菜肴使用鸡掌(爪)、猪掌(蹄)、牛掌(脚)等动物下肢做成的,以前总是打不响、无人问津,为什么?因为它的名字不好。后经策划,取名为“降龙十八掌”,重新包装上市,结果极短的时间内就大获成功。
法则五:先打雷再下雨
新品上市之前,预计展开宣传攻势,能为上市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当今供大于求的市场“滞胀”时代,销售就是“存在即被感知”——顾客只相信、购买他们所“感知”(见到、听说)的产品。不论产品多么优秀,如果不善于广告宣传,没被顾客“感知”,还是很难销售出东西,就等于“不存在”。那种“先上市再慢慢宣传”的想法和做法,都已经落伍成旧石器时代的生意经了。纵观所有成功的新品上市案例,会发现无一不是先打雷后下雨的。
先期的宣传,能预先告知消费者,让他们较详尽地了解新品的有关信息,激发消费欲望,培育市场需求。同时,广告所带来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能够说服经销商,增强他们的经销热情和信心、利于通路的顺利构建。
赠品见服务
文/陈耕
上海一家饺子馆给每位用餐完毕的顾客准备了一支免费奉送的口香糖,因为这家店经营东北饺子、东北菜,习惯用蒜泥吊鲜,顾客用餐后嘴里难免有股不好闻的口气。餐后送支口香糖,不仅仅帮人及时解除蒜泥气味,保持口气清新,而且始终无声的礼貌道别,没有花俏语言,却给人特别的关爱。
无独有偶,前不久,笔者帮母亲在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的植物类染发液。银货两讫后,营业员特意关照,为了方便顾客使用,产品盒里还有一副耳套相赠。买回家后,母亲直称想得周到,以前染发时尽管她十分小心,但两耳仍免不了被“污染”,如今厂家设身处地为顾客着想而附上一副耳套,真是送到了顾客的心坎上。
一支口香糖、一副耳套,虽值不了多少钱,但厂家全心全意为顾客的热情已经让人领受了。现在,一些厂商热衷于向顾客送“礼物”,但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赠品中看不中用,无非是促销的“噱头”,但很难博得顾客的欢心。其实,赠品不在于价值高低,是否有一颗为顾客服务的心才是关键,有时候一份看似不起眼的小礼物却是一个值得推广的服务高招。
售错商品能否追回
编者:
我开一个店,主要专营品牌打火机和品牌现代饰品。前几天,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错把一款叁千叁佰元的打火机打成叁佰元,并以此价售出一个。事后发现问题,并找到了买主。但买主认为自己并没有过错,而且以售给他完成了销售,因此拒绝退换,问我能不能追回标错价格售出的商品?
南京 杜婷
杜女士:
你可以并有权向消费者追回商品。你这个行为属于《民法通则》规定中“有重大误解”的行为。消费者应当追回打火机或补足差价款,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判定误购买为无效,你可以依法索回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