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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2004-04-29王碧霞

台港文学选刊 2004年12期
关键词:婚戒

王碧霞

他远远走来,身形如此熟悉,没想到会在街头遇见,有些慌张。岁月在彼此身上都留下些痕迹,但还是有许多没有改变的,像长相,像记忆,像初见时的脸红心跳。而我们皆过四十。

春日午后的阳光,暖暖的,照得人有些舒懒,窗外绿影扶疏,行人的脚步也放慢了,似在享受这难得的适意。咖啡厅里人极少,适合谈话。“你以前不喝咖啡的。”他说。“嗯,怕睡不好。”我低头轻轻搅拌着,咖啡和奶精迅速混合,像情人们的口沫交融,心里的涟漪一圈又一圈。其实现在我还是不喝咖啡的,怕咖啡因,怕对皮肤不好,更不喜欢它的苦味。只是看到他没什么老态,一派怡然优雅,有些赌气,故意要了杯曼特宁,毕竟热红茶幼稚了点。

他并没有太大的改变,还是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也不像商场上的中年男子挺个大大的啤酒肚,那套质料甚好的西装,更为他添几分成熟与自信,在男女年龄表相上,岁月并不全然公平。我假意拨了拨额上刘海,嗯,脸颊上的皮肤还可以,妆也在,绝不比他逊色。我当然可以如此自信,每晚我细细涂抹,美白乳液、保湿精华露、时空胶囊,一层又一层,慢慢地、温柔地按摩着,仔细抚平眼角上的鱼尾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缺点。脸之后是脖子,是手是脚,非要做完了全套才肯睡去。白天里我是精明的女主管,合身的套装、淡雅的彩妆,再加上未经生育保养得宜的身材,是商场上众人瞩目的焦点。然而,我并不在乎那些人的眼光,我装扮是因为我想要装扮,我可以粗布素衣也可以华丽示人,但是,既然我有能力过着高档的生活,为何不?或许下意识里,我也在期待与他重逢的机会,要向他展示我的种种改变,甚至希望他有一点点后悔。

我向来喜欢身材伟岸的男子,总觉得可以全然地依附与执恋。初识之时,先看到了他的身高,后来才偷空瞄了他的脸,还不难看。一群人中他总走在我的身旁,几次捕捉到他看我的眼光,我轻扯嘴角,给他鼓励的微笑。“就是他了,Mr.Right”心里暗自欢喜。交往时,总喜欢靠在他的怀里,静静听着他的心跳,咚咚咚,缓慢有力如击鼓,如此令人心安。那时总以为可以就这么过下去了,像一般的女孩一样,毕业后就走入家庭,生两个孩子,最好一女一男,女的像我,男的像他,都美貌聪明,那便是莫大的幸福。

也许我太过放心了,不懂得伪装,以为他称赞过我的内涵,我便可以大肆披露,以为他的静默,是没有意见或不在乎,没看见人群中他偶尔地闪躲,忽略了他隐隐的不安。直到分手时才明白,原来他不过是寻常男子,他的好脾气是优柔寡断的文饰,容易退缩的个性,无法负载我强烈的爱憎。但是,一切都来不及了,更何况我不是不懂得放手的人,给他自由也是对自己仁慈。只是今日重逢,往事如潮波涌而起,我开始怀疑以前倔强的代价是否太大了。

和他分手后,不曾和其他人认真交往。不是等他回头,我没那么死心眼;也不是没有机会,只是几次会面都叫我兴趣索然。现在的男人太过贫乏,禁不起细细探究,聊完了工作后,就没什么话可说,不然就是谈起当兵时的英雄事迹。那厢讲得口沫横飞,什么炮兵、步兵、装甲,台南、凤山、新竹,我则礼貌地笑着,偶尔适时提出几个问题,表现我的慧黠或单纯,只是在心里打了一个叉又一个叉,就当做吃顿免费的晚餐,排解一个无聊的夜。遇到不识相的,就对他大谈我对现今社会、政治的看法,或是唱着女性主义的论调,显示我精明强悍的一面。这招很好用,男人总会打退堂鼓,毕竟大多数的男人还是不喜欢太有主见的女人,他们只想找个洗衣煮饭婆,或是带在身边当花瓶。更何况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便无法理解该如何和别人共同生活,更害怕半夜醒来,见着床边另一人难看的睡相,那太刺激我敏感纤细的神经。我既没有遇见值得信赖的人,自然不轻易放弃目前自由的单身生活。

当然,我不会不知道人们暗地里如何批评我。“太挑剔了,难怪嫁不出去。”“女强人嘛,谁敢要。”起初不是不在乎,但日子久了自然麻木。生活太疲惫,懒得向人们解释我的感情、我的坚持,甚至寂夜撩起无人能懂的寒凉。眼前太多恶例,叫我却步,每日我最重要的课题是爱自己。

身边的好友不乏结婚又离婚的,当初轰轰烈烈的恋爱,新婚时甜甜蜜蜜地告诉我:“结婚真好!”但是在家务和小孩的消磨下,没几年就斗不过外面年轻貌美的女子,轻而易举地将共同奋斗的成果拱手让人。也有做小的,开始时总说不要名分,只要曾经不必长久,最后还不是哭哭啼啼,搬出了金屋,落得什么都没有;要不,急急找个新的依托,在一张床又一张床中流浪。婚姻平稳的,则镇日在家庭中打转,开口闭口都是老公、孩子,听了只觉得无趣;更有甚者,干脆把我当成单身公害,列为拒绝往来户。这个世界太寂寞,男人与女人,皆做不得朋友,爱与不爱,都不快乐。我本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只是几年下来有了觉悟,与其让人豢养仰人鼻息,不如一切靠自己。也许是抓对了时机,一路走来小有局面,工作占去我太多时间,晃眼又是数年。对于婚姻或爱情,虽非古井无波,倒少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奢想。

只是,那都在和他重逢以前。

我以为这些年的历炼早已百毒不侵了,但是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如此刺眼,叫人无法忽视它的存在。他不是浮夸的人,那么一定是她了。钻石在灯下闪耀着,宣示他已婚的身份,企图断绝其他女子攻城掠地的妄想。还好有咖啡,我再加些糖,想减去苦味。“放太多了,你还是一样,粗心大意。”他扶住了糖包,轻轻责备,手指尖的温度传了过来,似陌生又熟悉。霎时一丝甜蜜如蛇窜起。我开始有个坏坏的念头,想探试他对我还有多少旧情,想玩火,谁叫那婚戒刺伤了我。

然而,这不过是春日午后一个无聊的妄想罢了。我能忍受午夜欢爱后,见他匆匆起身,沐浴梳理,抹去任何关于我的痕迹,从容地去向另一张床报到?在得到他又失去他以后,可以独自面对一室摆设,想像他在另一个家中的欢乐与慈爱而不神伤?我能舍弃我所钟爱的阳光,安于暗夜的幽会,只为了他偶一为之的雨露?即便可以,那么,我和我以往所鄙视的第三者又有何不同?这些年的冷静自持就这么轻易缴械了吗?我不想知道在这场游戏中他的家人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我只在乎我该如何全身而退。重逢又如何?还不是得各自离去。再续前缘又如何?褪去回忆的外衣,他不过和其他已婚的男人一样,没有更好,也不会更坏。

夕阳沉隐,天色渐暗,饮尽最后一口咖啡,是道别的时候了。不留电话,不交换名片,就这么散了吧,不给自己无谓的期待。或许下次重逢又是十年,那会是什么光景,不须猜想,就这样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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