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必然选择
2004-04-29辛琳秦可德
辛 琳 秦可德
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其中制度创新又是所有创新中最为基础和最为重要的内容。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在我国具体体现为制度创新能力较强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对GDP增长的贡献远超其他地区,而作为国有经济占主要成份的东北地区不仅发展缓慢,而且呈现逐渐衰退之势。因此,从制度创新角度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成为当前不可忽视的课题。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衰退现状与衰退机理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衰退的现状
从一定意义上讲,东北并不是一个落后地区,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我国第一个完成工业化的地区。然而,由于长期以来,以钢铁、机械、石油、化工为主的重型结构对资源进行超强度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大幅度减少;能源、交通运输已由原来的优势条件,转变成了限制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产业结构与区域结构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工业结构老化现象十分突出等导致该地区经济增长相对缓慢并且效率低下,具体可以概括为:经济结构调整缓慢,新兴产业比重低;产业竞争能力下降,产品市场份额萎缩,国有经济比重大,民营经济发展不足等。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衰退机理
老工业基地衰退是世界各国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原有的传统工业发达地区现在都处于不同程度的衰退状态。而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衰退的原因不但具有其他国家所面临的共性问题,而且还具有个性问题,即由于经济的转型所带来的制度滞后和体制的不适应等问题。
对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来说,衰退原因除了对工业升级需求的反应迟钝、错失了升级转型的良机、东北畸形的“重化工独大”的产业布局等,其衰退的根本原因是制度创新能力较低。其衰退机理可表述为:由制度决定的经济结构不能随着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新技术革命的推动、经济效益的驱动进行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与区域优势结构、市场需求结构产生错位,工业结构出现“老化”丧失生产力与市场优势,竞争力与经济效益下降、缺乏增长活力,工业基地必然走向衰退。
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必然选择—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从经济发展的现实看,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实质就是制度的不断创新。从经济系统平衡协调发展需要来看,东北老工业基地具有重要的地位,振兴老工业基地就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走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路子。
1倍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模式选择
从经济方面讲,制度创新既包括经济管理模式的选择(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还是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等),还包括分配制度、消费制度、价格形成制度和企业制度的选择、经理市场的建立、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建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完善等等。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上讲,主要采取了内生渐进式制度创新模式(以“长三角”为代表)和外部变量引入型制度创新模式(以“珠三角”为代表),而这两种模式都表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路径。根据东北地区的特点,本文认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模式应该选择内生渐进式制度创新和外部变量引入型制度创新相结合的诱致性制度创新模式。
2倍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主要内容
在经济制度体系中,产权所有制度是根本制度,所有制结构和实现形式制约着经济的发展。所以,所有制创新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的重要内容。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继续推进和完善市场取向的改革,从根本上清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系列制度障碍,在全社会范围营造有利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具体包括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造有利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构筑创业的利益激励机制,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有效激活庞大的非公有资本投向生产领域。
其次,积极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在竞争性行业中,大量引入非国有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充满活力的微观基础;在金融、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诸领域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从整体上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
再次,着力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当前东北的个体私营经济无论是在“质”还是“量”的方面,都处在较低的水平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为民营资本提供了巨大的兴业空间,民营企业应抢抓机遇,高效利用振兴战略的各项有利政策,积极参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资源配置。努力扩大私营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鼓励私营企业进入高科技领域,提高企业所处的产业等级。
最后,坚持创造优良投资环境,加大外资引进的力度,通过混合所有制机制实现与国有经济及其他经济的兼容,使之成为承接外商投资的有效载体。在加入WTO新环境下,中国进一步开放了外商投资领域,放松了一些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这有利于将大中型国企的国有股出售给境外的战略投资者,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通过股份的转换吸收外资。
促进东北的振兴,只进行所有制创新是不够的,因为支撑经济持续发展的并非某一项制度的创新,综合的制度创新活动才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保障,因此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制度创新需要配套进行。主要包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的政治制度创新、以扩大就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创新、以最大可能发挥人的积极性为主要目标的激励制度创新、以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为宗旨的产业制度创新以及能为以上创新提供宽松、自由环境的非正式制度创新等等。
三、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的几点建议
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的目的是要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机制,建立促进东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消除不利于经济发展和调整改造的制度性障碍。在理论上,我们可以把参与制度创新的主体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宏观层次,其参与主体是中央政府,为制度创新供给政策;二是中观层次,其参与主体是地方政府,对制度创新进行组织;三是微观层次,其参与主体主要是企业等基层组织,对制度创新具体操作。这三个层次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成一个较完善的制度创新运行体系,各层次参与主体的作用,成为制度创新的动力。因此,要顺利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需要三层次参与主体的积极参与和认真协调。
首先,就宏观层次而言,中央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重大战略决策和方针。我国政府已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在宏观上对东北地区制度创新,提供了一个政策支持。中央政府还应出台一系列旨在促进东北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发挥中央政府在这一制度创新体系中的作用,进而成为促进该区域制度创新的动力之一。
其次,就中观层次而言,东北地区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实现上述战略决策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具体而言,地方各级政府目前面临的一个主要任务是为创新的操作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创新环境。因为制度创新的主体是具体的社会成员,而任何一个人的创新意识及创新精神均取决于他所生存的社会环境。同时,吸引区域外创新主体的主动参与,对于东北地区的制度创新尤为重要。具体操作方面可以尝试“飞地”的方式引进其他区域的创新要素,即在本地区划出一片土地,以较低(甚至免费)的价格出租给制度较为先进的地区设置工厂等,在经营运作上实行其原有的制度。
最后,就微观层次而言,老工业基地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经济体制转换的创新活动。在引入外部非国有经济后,能否最终实现制度创新,即经济能否全面转型,关键要看这一层次参与主体的反应。一般而言,随着外部非国有经济的进入,对传统体制的冲击会造成东北地区原有制度结构的不平衡,从而产生新的潜在收益机会,这些潜在收益机会,会诱导企业进行新的制度创新活动。当这些基层组织发生初次制度创新后,便会引起相互关联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活动,从而最终实现该地区的总体制度创新,实现经济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