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的地位与影响
2004-04-29冯光华等
冯光华等
手机媒体带来新媒介产业
一、手机正在成为新媒体
大家知道,手机在中国人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一项调查表明,2003年春节期间采用手机短信息拜年的占被调查者的35.1%,而选择电话拜年和当面拜年的分别只占31.2%和28.4%,而书信和贺卡拜年已经逐渐降到非常次要的地位。另据报道:拥有2亿用户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仅在春节期间全国的短信业务量突破70亿条,创税1500万元,平均每个用户发送短信30余条,预计全年业务量会达到900亿条,(2000年短信业务量是10多亿条;2001年是160多亿条)创造了新的历史纪录。
作为移动电话的手机为何能有如此大的魅力,突破移动电话的身份而为人称道呢?我认为同四大媒体相比,手机具有迅捷、无线移动、全业务、经济实用等特点。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手机正在由媒介成为新型的第五媒体。第一,媒介和媒体的最大区别就是媒体拥有专业的媒介组织,以产业化的手段对社会上一般大众进行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手机的经营商正在突破传输渠道经营的局限性,把信息经营引入到其经营范围,从而使手机的身份由通话媒介跃升为媒体。第二,其传播学的理论依据是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的观点。他说:媒介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人的感官能力由“统合”→“分化”→“再统合”的历史。这一过程也是人体的信息功能日益向外扩展,人的体外化信息系统逐渐获得相对独立的过程。我们认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的发展递进,已经吐露出向手机媒介特性发展的趋势,手机作为全业务的新媒体已经实现移动电话媒介身份的突破,正在以人的随身独立信息系统的存在演绎麦克卢汉的观点。从手机的媒体身份和特色来看,它完全不同于传统媒体,倒是和网络的传播特性较为接近。其功能是多元合一,比如,通话时手机就是移动电话,发短信时就是文字媒介,综合来看就是第五媒体。当然,由于技术的局限,它的多项功能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认为手机短信只是这一媒体的一项功能,而不像许多人所认为的是第五媒体。
二、手机媒体带来新媒介产业
手机已经在我们的生活领域引发重大影响,为什么我们传统媒体研究者和经营者对手机带来的媒体格局变革还没有清醒的认识呢?我们认为,手机作为媒体带来的产业链条不同于传统媒体产业的特点以及它诞生于通信行业是最大原因。
传统的媒体产业可以划分为报纸产业、广电产业、出版产业、期刊产业等,依据我国媒体地域管辖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地市媒体的产业结构。各个媒介行业之间、各个地方之间基本上没有产业上的关联,处于独立生产的状态。手机催生的产业链条打破了信息产业基于传统的地理和市场渠道的行业与市场分类,创造了网络提供者、业务提供者和零售与批发业务提供者的新型产业链条。这一链条正是我们发展信息产业所梦寐以求的。
当前,全国城镇地区18岁至60岁的手机用户中有近40%的用户收发过各类短信息,使用短信聊天、订制新闻、参与答题游戏等增值业务的用户,人均在短信方面的月支出水平达到28.15元。而我国的手机用户达到2.4亿户。据报道,全球每年有大约3600亿条的短信,今年专家预测中国的短消息将达到1500亿或者2000亿条。如果是收入1500亿条就是15个亿,手机产业是一个很大的产业。
但是,我们传统的媒体经营者还没有把此项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跨媒体经营战略的视野。我们还在整合传统媒体的门槛上徘徊,更不用说进行手机产业的规划了,传统媒体基本上还处于手机经营的门外。
唯一可喜的是,《扬子晚报》开展的手机短信业务,“扬子随身看”正在演示传统媒体进入这一新产业链条的模式。“扬子随身看”由“新闻强档”、“服务超市”、“游戏乐园”三大板块组成,目前已囊括100多个栏目,开办一年来,吸引用户40多万,短信发送量在省内媒体中占有绝对优势,在全国同行中也处于领先地位。这为我们进入手机产业树立了榜样。
所以,我们传媒经营不仅应该把网络纳入规划,还应该抓住手机媒体产业发展新趋势。因为内容服务是我们传统媒体的强项,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而且,一项产业的门槛在发展之初也最容易突破。现在,手机实时影像传输技术还没有突破,所以我们的广电传媒进入第五媒体经营的机遇还存在。
三、关于手机媒体发展的思考
虽然手机以短信业务备受用户和运营商的青睐,但是手机要真正成为第五媒体并在产业经营上有所突破路还很遥远。
首先,运营商的多媒体运营意识和经营能力亟待拓展。自从计算机网络诞生以来,多媒体引起业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从我国的情况看,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宽带网的三网合一因各方利益纠葛、运营观念狭隘和业务能力欠缺以及技术难题迟迟不能走上正轨,以至于整个产业链都还处在探索阶段,要使手机成为另一种新型的多媒体,就必须突破原有的经营意识,重新认识媒体多媒体化带来的产业调整,尽快建立适应新形势的产业机制。
其次,新闻还没有成为短信业务的核心部分。从用户接受的短信服务内容来看,短信聊天游戏以57.1%的使用者比例位居首位,其次是笑话、幽默等娱乐信息(44.6%),再次是新闻、财经等信息(25.3%)和手机图片铃声下载(19.8%),还有15.5%的人使用过答题游戏、情景游戏等其他短信服务产品。而大凡一种媒体要奠定在社会信息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地位,新闻必然占据其核心业务。网络奠定其第四媒体的地位就是通过迅速传播重大时事新闻的途径来实现的。现在53.1%的网民上网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各种信息。
再次,手机作为重要媒体要占领制高点,需要有成熟的技术支撑,手机网络技术还有待发展完善。现在较为普遍的GPRS网络,仅仅是一项过渡技术。它的下载速度远低于所预期的速率,理论上可以达到60kb/s,但实际上仅达到20kb/s,而且,GPRS手机使用效果不尽如人意,GPRS网络经常会出现信号中断的问题。可喜的是,3G技术将有可能解决这些难题。当然,全球移动网络的互连互通也是其必不可少的技术基础。
简而言之,未来跨媒体的经营方向必然引领我们把手机媒介纳入媒体大产业的圈子。对于手机媒体及其发展,我们认为:应该用新的眼光进行思考。
手机短信的六种媒体优势
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的地位已被业内广泛接受,一种新的比其更快捷的传播方式又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那就是手机短信。当前,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形式已经介入新闻传播并向传播媒体发出挑战。
对于手机短信,有人作出如下定义:它是基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四大媒体,以个人移动终端为平台,以人机之间、人人之间的互动为传播方式、以海量信息和高速普及的通信网络为依托的新兴媒体。它为用户提供的是一种更加自由、更加详尽、更加多角度,也更加具有时效性的信息服务。
1992年,英国Vodafone的GSM网络上,技术人员通过PC向移动电话成功发送世界上第一条短信息。
1995年5月,摩托罗拉公司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交了GSM短信息修正案并得到批准,同时成为GSM工业标准,从而奠定了中文成为短信息语言的基础。同时,摩托罗拉加紧研制支持中文短信息功能的最新型手机。当中国地方电信部门开通短信息服务时,能发送短信的GC87C手机就已经在等待中国的消费者了。
中国手机中文短信发源于天津。1997年天津率先在全国开始第一个手机中文短信息服务。此前,大多数数字手机都具有英文短消息功能,但并不为人所知。
2000年人们开始关注短信业务,特别是2000年11月中国移动“梦网计划”推出以后。
2002年手机文字短信在中国得到普及。
2002年10月中国移动率先推出MMS(多媒体短信),短信由此进入一个新的时代。2004年春节期间各大网站的彩信发送量都有了强劲的增长,业内人士预计,2004年将是“彩信年”。
由于手机短信集合了纸媒体的书写和互联网的交互的优点,还拥有无线传播的独特优势——移动、即时。继SMS(纯文本短信)之后,MMS(多媒体短信)则完全整合了视频、图片、声音和文字等多种形式,几乎把各种媒体的优势都融于一身。与传统媒体相比,短信的文本格式,使其区别于广播;同时又可以存贮,这又区别于电视、广播;短信的快捷又使纸质媒体望尘莫及;短信将各种媒体的优势高度融合,并通过网络进行了延伸,既发挥了网络的快捷、互动功能,又克服了网络使用的限制。和以往各历史时期的主流媒体相比,手机短信毫无疑问地满足了人们对信息传播的全部要求,其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受传对象的广泛性。来自信息产业部的统计表明,中国目前已拥有两亿手机用户,这些人都可能是手机新闻短信的潜在用户。预计到2005年,中国手机用户将达到3.5亿。2003年2月,据零点调查公司在中国10个城市、9个小城镇进行的最新调查显示,中国城镇地区18~60岁的手机用户中40%以上的用户收发过短信息或享受过短信服务。①这足以表明手机短信的受传对象之广。
第二,传播信息的迅捷性。电视直播可以把人们带到一个与新闻现场同步的新境界。但是并不是每一次发生重大新闻都能够如人所料,可以进行现场直播,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特定时间收听广播或是坐在电视机、计算机前,观看电视直播或文字直播。而通过手机短信使受众在最短的时间获取信息成为可能。手机短信快速、灵活的特点,在伊拉克战争新闻传播中又一次得到了证明:3月20日上午10点34分,美国正式向伊拉克宣战,而在10点35分,很多手机用户就在手机上看到了相关新闻。
第三,传播方式的互动性。电视、报纸的传播方式是单向的,观众只能接受,无法与之互动;短信是互联网的延伸,可以完成双向的多媒体信息传输,而且收发、修改非常便捷。短信新闻的用户可以通过定制,在第一时间内从任何地方获得新闻、资讯,他们不再简单地被动接收,而是可以按需从新闻数据库获取信息。短信的互动性还表现在与传统媒体的互动,这种“跨媒体”的经营模式创新,眼下正成为一种趋势。短信息不仅已经为网络以及电信业带来了暴利,还为广播电视业创造了新的商机。这点我们从广播电视主持人不断提醒、呼吁受众发送短信息参与节目就可见一斑。
第四,无限移动、接收信息自由便利。短信息服务(SMS)支持国内和国际漫游,是名副其实的全球移动数据服务。它实现了人们随时随地随心所欲传接基本信息的愿望,而再也不用受制于天时、地利,确实是人类传播的一大进步。随着通信网络覆盖率的提高和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手机短信将真正做到在全球范围内收发自如,用户不必困扰于时差,可以根据需要定时收取储存,而广播、电视等媒体则不具备此项功能。
第五,经济实用性。昂贵的电子媒介(主要指电视和计算机)和投资虽小却传递繁琐的平面媒介相比,小型化设计的手机不仅携带方便,而且一般投资只有手提电脑的1/10,一次性投资即可常年使用。现在我国手机用户已达2亿,远远超过互联计算机2083万台的水平。因此,手机短信业务市场潜力巨大。就资费而言,相对昂贵的电信资费,一条能满足交流的短信只需0.10元—0.15元,且为单向收费。便宜的价格无疑是人们选择短信息来传递信息的关键理由。
第六,信息海量性。目前服务商提供的短信一般都具备分类细化、内容丰富的特点。光是时事新闻类的短信就包括科技新闻、财经新闻、社会新闻、体育新闻、娱乐新闻,等等。涵盖面之广,包容量之大,决不逊色于任何一种传统媒体。种类繁多的短信中心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定制服务,用户可以自由挑选组合所需信息。中国移动梦网推出的手机信息点播服务提供了社会要闻、外汇牌价、邮件通知、开心笑话、每日健身等等丰富多彩的个性服务。如此丰富的内容使各行各业的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信息。另外通过手机购物和参与电视娱乐节目也成为一种时尚。
①匡文波《论手机媒体》,《国际新闻界》2003年第3期第56页
手机短信的传播学解读
手机短信业务自诞生之日起就呈现出“爆炸”式发展的趋势。专家预言:以后我们的“数字”生活将被电视屏幕、电脑屏幕和手机屏幕这三种屏幕所占据。“以移动电话为主的无线通信,会改变传播业的格局,而一旦越来越多的手机成为具有收视广播电视节目功能的信息接收器,传媒的生态环境将发生一场革命”。①
手机短信对人际传播的丰富和突破
其实,手机短信产生时,它的基本目的和任务是人际沟通和交流。它符合人际传播的特点,具有人际传播的功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突破着人际传播。用传播学的概念表达手机短信息,就是:“以文字这种符号系统作为主要信息负载者,以无线电波作为传播渠道,以支持中英文显示的数字手机作为信息接收终端的一种现代传播方式”。②“人际传播虽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但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对面的传播,另一种是借助于某种有形的物质媒介(如信件、电话、电报等等)”。③我们不难看出手机短信是属于后一种人际传播形式,它是借助于手机这一媒介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这种以手机为物质媒介进行的人际传播与面对面交流的人际传播不一样,媒介能够帮助我们实现异地传播,即信息交流的两个人可以不在同一个地方,但是也有局限,就是造成了传播符号的单调,比如打电话时只能借助声音符号,用电报、传真时只能用文字符号。但是手机短信可以说是丰富和突破了这种人际传播的传播符号。最明显的例子是由爱立信开发的多媒体短信服务业务(MMS)的问世,使得短信突破了(SMS)简单的文本以及字数的限制,能够支持信息中的格式化文本、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还能够传送电子贺卡、商务卡片、图片新闻、照片等。这种短信业务实现了多媒体的整合,从传播符号的角度说,突破了借助媒介的人际传播符号单调的局限,丰富了人际传播。
拓宽了其他媒体的受众范围
手机是无线移动的,手机短信打破了时间、空间和电脑终端设备等的限制,只要在网络覆盖范围内就可以随时随地而且是及时接收到信息,实现了信息与用户同步。在这一点上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是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失事的事件。去年的大年初一晚上10:10,新浪网收到通讯社发来的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与地面失去联系的消息,10:19第一篇快讯就登在网上了,在接下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里,新浪就将这一消息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了订阅短信的用户。当时人们都沉浸在新年的欢乐中,估计除了看春节晚会外,很少关注其他媒体信息。在收到这一短信后,人们或者到电视或者互联网上看更详尽的信息,或者发短信告知其他人。这样,无形中就扩大了媒体的受众范围。
加快了信息的再次传播
“在传播学中,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称为‘意见领袖。意见领袖作为媒介信息和影响的中继和过滤环节,对大众传播效果产生重要影响”。④当手机拥有者通过某种渠道得知了某一信息,然后再把这一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告诉别人时,这一过程就是传播学中的“二次传播”。“二次传播”通常是由“意见领袖”完成的。那么短信就强化了“二次传播”中“意见领袖”的作用,壮大了“意见领袖”的队伍。因为有些手机用户经常把一些自己知道的、认为对方也感兴趣或者是有用的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其他人。
手机短信担当起了大众传播的角色
丹尼斯·麦奎尔这样解释大众传播:“大众传播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如报刊广播电视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内容”。⑤从这里我们不难得出构成大众传播的要件有:一是专业的,或者有意识的传播者;二是可以大规模传播信息的媒介;三是数量众多的受众。
随着手机用户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短信所具有的迅捷快速、简单方便、交互性强等优点,决定了手机短信的市场、商机和利益。于是短信服务商开始向公众信息领域拓展。他们根据客户的需要和特点,搜集一些信息,如每日要闻、天气预报、体育新闻、娱乐新闻、股市行情等人们普遍关心和感兴趣的信息。新浪网的新闻短信包括头条、国内、国际、社会、科技、娱乐、体育、汽车等,遇到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有专题新闻。2002年初,新浪宣布总收入的20%来源于短信。在信息产业竞争激烈的今天,为了更多地切分短信市场的这块蛋糕,短信服务商更加严格认真地搜集、筛选和编辑信息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短信服务商由单纯的人际传播中介变成了大众传播者;而大规模传播信息的媒介就是手机;手机使用者的年龄、职业、区域、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等不同,人数众多、具有不确定性,符合大众传播的受众的特点,于是他们就上升为理论上的大众传播的受众。
手机短信的弊端及对媒介管理体制的挑战
一是,由于手机短信弱化了“把关人”的作用,手机的拥有者既是信息的传播者又是接收者,容易造成一些虚假新闻和损害人们利益的信息传播,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帮凶,利用手机短信骗财骗物。据2003年2月14日的香港文汇报报道,珠海市公安局抓到通过短信散布大米、食盐将面临紧缺的谣言,造成社会的混乱。还有人通过发送中奖之类的短信,利用人们的贪财心理,骗取他们的钱财。二是,容易对个人隐私造成侵害。多媒体手机(MMS)安有摄像镜头,拍照片时,对方很难发觉。三是,手机短信造成信息垃圾的泛滥。就像电子邮件垃圾一样,会有人发来一些莫名其妙的广告信息,甚至是黄色信息。四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中,媒体由于种种原因暂时缺位时,短信的传播容易使谣言四起,扰乱视听,造成社会不安和人们的恐慌心理。
但是,在法律上,我国目前还没有规范和管理手机短信的法律法规;在技术上,移动公司不能对所有手机的短信内容进行同时同步监控、过滤,不能做到在必要时进行屏蔽;手机用户的素质良莠不齐,有人恶意钻短信法律和技术上的空子搞一些蛊惑人心、扰乱治安等不法的事情。这亟待规范短信管理,而目前国内外还都没有可供借鉴的做法,这不能不说是对媒介管理体制的一个巨大挑战。
注释:
①曹鹏:《2003年中国传媒业20个关键词》,登载《新闻记者》,2004年第1期。
②罗翔宇:《手机短信的传播学分析》,登载《现代传播》,2003年第1期。
③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8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④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20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⑤丹尼斯·麦奎尔:《大众传播模式论》第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