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基本农田保护和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大检查
2004-04-07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3期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04年,国土资源部将与农业部门一起,联合开展全 国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同时,对1999年以来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 地使用和供应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耕地是不可替代、极为宝贵的稀缺资源,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农民生计具 有保障作用,对农村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坚决采取过硬的手段落实最严 格的耕地保护措施。一定要严把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关,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立新增 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制度。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对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总规模、 用地结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以及耕地占补平衡等,按季度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审查报批 的措施。完善供地政策和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定要在落实区域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按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并不断 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孙文盛指出,要把集中解决领导干部违法批地和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解决征地中损 害农民利益问题和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作为深化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点。抓住治理 整顿的机遇,乘势而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改变一些地方无视国土资源管理、无视规 划、无视法律程序、无视规章制度的状况。在各省区市自检合格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 ,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联合检查验收,及时 公开通报检查验收和各地整改情况。按照国务院要求,验收不合格的,要停止新的用地报批 。要通过检查验收,切实起到刹风治乱、解决问题、强化执法、促进整改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