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如何对地方土政策进行清理?
2004-04-07汪永清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3期
汪永清
这个问题一直是行政审批中的一个问题,也是行政许可法立法的一个着眼点。行政审批 改革大的着眼点是我们加入了WTO。大家知道WTO非常重要的原则,一个是法律法规要统一实 施,第二个原则是要实行非歧视性原则。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是全国的统一大市场有制度很 难深入下去。比如,目前市场上最抢手的产品就是建材,北京的建材要进入外地,外地的建 材要进入北京,难度不是很大,但是市场分割、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的现象也讲了很多了。 所有的地方保护,所有的行业垄断,所有的市场分割行为都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有关,或 者说都是通过审批来达到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的,几乎没有一个不是。
目前在分割问题上,一个是地方保护,一个是行业垄断。在行政许可法当中有明确的规 定:地方性法规也好,地方政府规章也好,不得设定国家统一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资格、资质许可,不得设定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如果这两句还不明 白,后面还有一句:设定的所有许可都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或者提供服务,也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产品进入本地区的市场。因此根据这个规定, 凡是带有这样一些保护色彩的都在这次的清理行列当中,如果不执行的话任何一个老百姓都 可以进行诉讼,从而达到建立统一大市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