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利用国债资金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
2004-03-01苏小梅
本刊讯(记者苏小梅)200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我国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抓住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机遇,利用国债资金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又安排下达国债资金4亿元,带动地方投入11.2亿元,支持了283所高中项目建设,继续支持优质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随着9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高等教育培养能力的快速扩大,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普通高中)发展明显滞后。教育结构出现“两头高、中间低”的格局,高中阶段教育成为教育发展的“瓶颈”。
从2000年起我国高中阶段入学人口进入高峰期,每年初中毕业生人数都将超过2200万人,但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仅有700万人左右,大量初中毕业生流入劳动力市场,增大了即期就业压力。2001年初中毕业升高中阶段教育的升学率53.2%,低于同期高中毕业进普通高校的升学率25个百分点,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短缺无法满足老百姓的强烈需求,也不适应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要。社会上对“上高中比上大学还难”的状况反响很大。
“十五”规划目标到2005年我国城镇初中毕业生基本能够升入高中阶段就学,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要达到60%(2001年42.8%)。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十分艰巨。高中阶段教育的供给能力远不适应社会需求的矛盾,表明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普通高中已成为教育发展层次上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薄弱环节。利用国债资金推动普通高中发展步伐,是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社会需要的一项有力举措。
据悉,根据“十五”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高中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在研究制定年度社会发展政策和编制年度计划时,都将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内容,着力加以推进。同时,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列为年度社会发展预期指导性计划指标,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采取有力政策措施,加快普通高中的发展步伐,推动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规范高中教育收费,国家在“十五”期间出台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收费“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有效治理了高中教育乱收费现象,保障了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据了解,从2002年起,国家连续3年安排国债资金实施“高中扩招”专项。支持县级以上具有优秀师资队伍、优良教育质量、管理规范和拥有良好社会声誉、升学率较高的优质普通高中,通过新建教学或实验设施,扩大招生规模。
实施高中扩招专项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要求项目地区对优质高中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在落实好“普九”资金和措施的前提下实施高中项目;二是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职业学校发展实际情况,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平衡发展;三是要求国债资金相对集中使用,项目学校要“建一所,成一所”。坚持“经济、实用、安全、够用”的建设标准,确保及时发挥效益。
3年来“高中扩招”国债投资29亿元,带动地方投入约67亿元,新建教学、实验设施项目1483个,建筑面积960万平方米,预计增加高中在校生130多万人。
目前,“高中扩招”专项的实施,已取得显著效益。一是新建了一批教学实验设施,改善了部分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紧张的状况,为扩大培养能力,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二是充分发挥了国债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优质高中的示范作用,显著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投入,促进了普通高中整体较快发展,有力推动了教育结构的调整;三是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减缓了部分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压力,为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巩固“普九”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有力支持了高校扩招的顺利实施,为高等学校输送了大量合格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