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达事件:警示民营金融风险
2003-06-08唐建光梅柏青应国华
唐建光 梅柏青 应国华
资金构成:台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0亿元,由地方企业而非地方政府控投。
迅达是一本难得的“教材”,应该研究怎样避免这种“赚钱时老板得利、赔钱时政府买单”的尴尬。
2002年12月18日上午8:30,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迅达城市信用社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芊等挪用、侵占6000多万元资金案公开审理。
庭审场面热烈,500多台州人到场旁听。中国人民银行黄岩支行行长江婉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迅达是黄岩最大的股份制信用社,“储户大约3万个,存款2亿多元,多数储户的本息已经兑付。”庭审没有出现过激场面。
昔日风光的“林老板”神情沮丧。公诉人黄岩区检察院指控,林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吞信用社资金。现已查明林芊的犯罪事实是:挪用资金3618万元;职务侵占1160万元;开典当商行以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00万元,案发后无法清偿所造成损失1100余万元;虚报注册资本1000万元。旁听席上一阵嘘声。
林芊的同案被告,原迅达信用社副总经理汪祥钊、原迅达信用社青年路储蓄所经理林友顺、林芊之妻黄岩金龙典当商行法人代表林芳琴、林芊的总经理助理尹贻富被一一带上法庭。他们被指控挪用资金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让台州人吃惊的是,公诉人念出这4位信用社高管的学历时,竟都是“小学文化”。
政府苦心
2001年9月14日,挤兑风潮爆发,政府出手,无力回天。21日,林芊带着妻子携巨款仓皇出逃。
但江婉芬对迅达出事并不特别意外。她说:“2000年我们就已发现了迅达有问题。”但如何处理却让政府和人行很费踌躇。如果关闭迅达可能产生连锁影响,导致不可测的风险;另一个办法是停掉林芊的法人代表资格,但政府又多了个心眼:这不是让他逃脱责任了吗?
“我们的策略是让林芊靠边站,只能组织存款,不能放贷。”政府出面请泰隆介入,从泰隆请来尹贻富担任总经理助理主持业务,把林架空。
政府方面的苦心是,将迅达并入即将成立的台州市商业银行,或者随着经营好转,用时间来慢慢消化问题。但林芊并不领情,拒绝了政府的合并提议。
后来,“尹贻富也被林芊同化了,自己也搞违规放贷”。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挤兑出现了。
“现在迅达多数储户的本息已经兑付。区上抽调了二三十个人清收贷款,我们的政策是储蓄存款本息都要保,首先满足个人储户,企业存款只能根据清收的情况来偿付,估计偿付率不会很高。”江行长说。
检方称,结案后将由政府出面拍卖迅达的房产及林芊的豪宅豪车,但林以自己企业和冒名得到的贷款已无法清收。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研究员应宜逊称,迅达是一本难得的“教材”,应该研究怎样避免这种“赚钱时老板得利、赔钱时政府买单”的尴尬。
道德风险
林芊今年41岁,高中文化,18岁毕业后闯荡江湖,后到黄岩饭店工作,几年后下海,养过牛蛙、炒过期货,但都是亏空。翻开林芊的案卷不难发现,他发迹是从开典当行开始的。
1988年,林芊开了黄岩第一家典当行,名为“金龙”。招数便是以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分的月息,可以随时存取,以此轻松骗取了储户信任。事实证明,当时很多民营老板介入金融业的第一步都是先开典当行,后开信用社。包括泰隆董事长王钧,但是他们后来走了不同的路。
林芊尝到了做金融的甜头,1994年,他筹建迅达城市信用社,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个人及挂靠他人的名义入股160万元,被选为董事长兼总经理。股本金即来自挪用非法吸储的集资款。随后,林芊又把金龙典当行的法人代表变更为其妻林芳琴,他一边指使妻子继续非法吸收存款,一边挪用信用社的资金支付高额利息。检察院的《林芊犯罪资金去向表》显示,仅支付典当行非法吸存利息就达1700万元。
90年代末,温州、台州的民间利率走低,林芳琴的典当行开始闹“金融危机”,林芊便大举挪用信用社的资金填补窟窿。警方查实,从1999年1月到2001年9月,林芊多次以自己虚假注册的“公司”和冒用10多人的名义,共挪用信用社的贷款3600万元。迅达的资金链条终于断裂。
据检方提供的资料,林芊不仅生活挥霍,且赌性十足。仅2001年的5~7月,他9次赴澳门豪赌,但赌场失意,挥霍掉从信用社侵占的资金1160万元。
林芊在迅达公开的年薪每年10多万,挪用资金购买装修了豪宅,拥有一辆奔驰和一辆本田。2001年5月,林芊去澳门葡京赌场“见见世面”,用个人银行卡一次从澳门提款320万元人民币,一天内输个精光,随后又向赌场工作人员借得120万元,当天又没了。
权力失控
江婉芬说,林芊开办迅达是1994年,已属较晚。当时政府方面的态度是鼓励办信用社,50万元注册资金就可以开张,林找了些关系,执照就到手了。
林只有高中文化,为了达到央行的高管任职要求,上了个培训班过了关。当地人士称,当时办信用社的,很多文化程度很低。江对林芊的评价是“很讲义气”,因此放贷时情面上常常抹不开。
而“林芊案”的经办检察官、黄岩区检察院起诉科负责人林怡认为,迅达的问题是根本没有内控制度,外部缺少监管制约。
“林芊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他甚至能够以化名及虚设公司的手法,要信贷员放贷,把信用社的3000多万贷款挪进自己的腰包。”林怡说。有的钱虽然是以他朋友的公司名义贷出,实际还是落到了他的手中。
人行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萧主任也谈迅达而色变:“最可怕的是信用社股权不透明。信用社注册资金扩股到800万元,后来却发现属于林芊个人及挂靠的股份达679万元,控股达到80%以上,實际上信用社成了他私人的公司,内部没人敢监督他,董事会更形同虚设。”
黄岩人行江行长的解释是:“名义上的股东还是比较多,但有的只是挂名,实际上是林芊的钱。有的股权早已被林芊私下收购了。实际上央行对企业和个人入股信用社都有严格的规定,但迅达的体制不可能按规范来的。林芊最终暗地控制了信用社。虽然迅达也是按月上报账目,但其中虚实外部也不可能全盘掌握。”她最后叹道:“我们管得很辛苦,这种体制很难管得住。”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当年浙江众多的信用社和民间金融老板中,虽然也出现了泰隆和王钧这样的佼佼者,但也出现了迅达和林芊之类。它的警示是,这不仅是管理层的道德风险问题,在有效的监管和内控制度完善之前,民营金融,尤其是起自草根的民间金融,先天性的体制风险绝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