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重于市容
2003-04-29
日前,有媒体报道,南方某省会城市的城管部门对该市的一处违章露天集市进行了强制性拆除,并表示,要把这块地方建成绿色休闲广场。至于拆了市场后商贩们到哪里去经营,则没有交待。这是一则再平常不过的消息,因为像这样的事情实在太多,每天都可能在一些地方发生。
城市当然要美化,要有绿地、广场。但是一些地方为建绿地、广场,对市场一拆了之,而不考虑那些小商小贩的饭碗,不帮助他们开辟新的就业渠道。摆个小摊、开个门脸,卖个针头线脑、蔬菜瓜果和烤白薯什么的,既维持了自己的生计,又方便了老百姓的生活,这些小本生意人的就业和创业也是实现经济繁荣的一部分。目前,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还有很多下岗工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等待就业,这就决定了就业是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政府统筹规划,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要市容也要繁荣,繁荣重于市容。“一拆了之”式的市容建设,不利于扩大就业和经济发展,也会使市容建设缺乏长久坚实的基础。
当然,笔者无意去袒护“违章”,违章了可以去纠正,简单的取缔或拆除不能解决问题。要知道,之所以很多摊点、集市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在这些地方存在需求。而需求是不能被人为取缔的。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拆市场,还需要从实际出发,对能够保留的加以科学的引导和管理,对确需拆除的,也要考虑小商小贩的饭碗,想方设法为他们开辟新的经营场所。
摆正繁荣与市容的关系,给人们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首先要文明执法,多运用经济手段而不是强制性手段管理市容。目前,野蛮执法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卷菜摊子,踢果篮子,撅秤杆子”,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损害政府形象。要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管理,决不允许粗暴执法。
做生意要合法经营,要有营业执照,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目前却大量存在着“游击队”式的没有任何管理的摊位,除经营者法律法规观念淡漠之外,合法经营的门槛高、岗位少也是许多商贩违章经营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降低相关税费标准,减少他们合法经营的成本;另一方面则要尽可能开辟更多的合法经营场所,增加有管理的摊位数量,特别是要在居民社区里适当增加有规划、有管理的摊位。
尽管大都是为了谋生,小商小贩们摆摊设点也是在干事业、在创业。他们有谋生的权利和用合法劳动获得幸福的权利。我们在为那些开企业办公司的创业者呼吁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的同时,也不要忘了他们。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那样: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给他们多一些创业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