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干部到政府任职的积极意义
2003-04-29
据有关媒体报道,日前,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胡建农前往市法制局任副局长;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梁增昌前往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任职。这样,人大机关干部转任“一府两院”的现象,开始在深圳浮出水面。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人大的组织成员大部分是由原来党政领导中年龄较大的干部构成的。许多人都会认为“人大”是干部的“最后一站”,这样就形成了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的惯性认识。而最近广东出现的人大干部从“二线”又“前进”到“一线”的现象,为我国的干部培养和任用提供了一种新的形式,有着很重要的积极的借鉴意义。
其实,我国当前人大的组织人员的构成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中共十六大提出要“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并且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今已新增一大批“特别成员”。这些人有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有法律和经济专业知识,年富力强,他们到人大机构中必然能发挥才干。同样,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对其组织人员结构也同样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吸引了一些年轻的有着较高文化素质的干部。
而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级人大在立法和监督上发挥出的重大作用,人大进一步转换职能,不是那种“走走形式、办办手续”的机关。人大和政府之间的决定和执行、监督和被监督、制约和被制约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正因如此,人大的干部通过在“人大”工作,才会对立法、执法、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更为熟悉,自身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这些干部一旦走进政府任职,更有利于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能从根本上促进政府依法办事、依法决策。
可以说,深圳市这种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式免去那些人大干部职务后,让“人大干部”走进“政府”,改变了过去人们对人大组织职能在认识上的误区的,也符合我国干部任免程序的相关制度。这种新型的干部“培养和交流”形式,实际上就是在各级人大和政府之中推行了新型的关系,它在肯定了人大组织作用的同时,也为人大的组织成员提供了施展自己才华的平台。(单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