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市私营企业超过20万户
2003-04-29
中国经济信息 2003年24期
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许多地区经济发展的主体,截至目前,私营企业数超过20万户的 已 有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北京、山东6个省市,其私营企业数占到全国总数量的近6成。
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士介绍,从全国来看,民营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经济增长率就越快 ,私营企业数量多的6个省市,同时也是国内经济较发达的地区,2002年GDP占全国的比重达 到了42.7%。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县域经济中,民营经济上缴的税收占县级财政的比重一 般为50%左右。而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入库税收超过了6成,成为当地财政 收入的主要来源。
专家以浙江为例分析认为,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并不好的浙江省20年来之所以能快速发 展,就是因为在发展国有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了民营经济。他们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 浙江经验”总结为:激发了老百姓的创业热情,形成了老百姓自发创业的机制;创造和培育 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数以千计的专业市场,把成千上万个体户、家庭企业连接在一起,分 工合作,形成通向全国和全世界的营销网络;大胆放宽投资领域,民间投资非常活跃;适应 中国式工业化特点,创造众多“块状经济体”,产生了积聚效应;加快培育了一大批参与国 内、国际竞争的民营企业,逐步形成了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