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程招投标费用 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2003-04-29鲁宁
鲁 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为业主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择优选用承包商建立了非常便利的通道,为业主发包工程、施工单位承揽工程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依据,同时,创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了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这几年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本人所在的施工单位通过这种公平的竞争机制承揽了许多建筑安装工程,创造了良好的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但在这几年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我们施工企业也感到招标机构在工程招标的活动中收取的招投标费用在不断地上升,令施工企业不堪负重。建设部俞正声部长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上痛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种种违法违纪现象,归纳为"工程招投标的十八怪",其中一怪就是"标书售价不实在"。这话确实点中了招标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收费不合理的现象。
记得国家在建筑行业开始实施招投标的初始,最多也就是花100元可购一份标书、交500元押金得一份图纸。招投标活动一结束,未中标的施工企业可以退还图纸,招标机构返回押金。这样的招标费用是很合理的,无可厚非。可近几年,招标机构在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收取的招标费,真是不可同日而语。1998年秋,我们在投桂林漓江护岸二期工程时,买一本标书2000元,一行五人沿桂林漓江沿岸考察费每人200元,共1000元,一行五人从南宁到桂林交通费及几天的住宿费,再加上前期1人到桂林领取标书及派人送投标书到最后派人开标所花的费用近1万元,我们为这个工程所花费的投标费用总计1万多元;2000年,我们投南宁市污水排水工程2个标段时,购买标书共花4000元,买这两个标书的图纸又花6000元,尽管我们单位驻地在南宁市,省去了经营人员为投标而奔波的差旅费,还是花了1万元;2001年12月,我们在投广州白云机场两个标段时,购买两个标段的标书共花1万元,图纸6000元,加上经营人员为这次投标工作反复往返的费用,我们共花去几万元。我们在计算上述几个工程的投标费用时,还未包括企业其他专业人员为编制工程标书所投入的人力、财力等费用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经营费用等。而更令人困惑的是:2001年9月,在我们中了广西东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设备安装和非标制作安装工程其中一个小标(600多万)的标的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施工单位要向招标机构交纳6万元,招标机构才发中标通知书。当然,既然我们投这个工程的标,必然要响应标书,我们只能交这6万元,但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要交这6万元。
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要靠企业的经济效益,效益从何而来?一个最简单明了的公式可以告诉我们:投入< 产出,企业就有效益,产出越是大于投入,企业的效益就越好;投入=产出,企业的效益等于零,是平本;投入 >产出,企业就没有效益而是亏损。而建筑施工企业亦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投标是有中标率的,中标率越低,招标方的收入因此大幅提高,投标方的支出也因此大幅提高,数个施工企业去参加同一工程的投标,只有其中一个单位中标,投入有所回报,而其他几个未中标的单位的投入就如打水漂了,一点回报都没有。施工企业无论如何提高投标技巧、讲究投标策略,最终的结局免不了第二位以下淘汰制,在中标率较低的情况下,再任由投标费用居高不下,投标方将会不堪重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由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相应地,建筑行业也由过去政府分派施工任务、经济上统支统收转为施工企业自己到建筑市场寻找自己的饭碗,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于我们国家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各类施工企业群体,这个庞大的施工企业群体与当今的建筑市场不相适应,大大地超出了市场的需求。我们经常都碰到这样的场面:一个百来万的工程招标,当我们拿着自己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等材料去报名时,已有十多个单位先我们而到。记得去年我们到广西贺州市参加一个中医学院的住院大楼的工程投标,报名时竟有30多家施工单位参加。这种"僧多粥少"的现象令许多施工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即使施工企业通过中标或通过其他方式承揽下任务,但工程的总承包价格也是被压得很低,企业完成施工任务后,只能获得微利,这点微利也仅仅能够维持简单的再生产。综上所述,在这种情况下,规范和完善招标机构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收取的费用标准,使施工企业在交纳投标费用时有法有规可循,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减轻施工企业的经济负担已迫在眉睫。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呢,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和完善:
1.认真检查招标机构政企脱钩的真实情况,确定招标机构的性质。有关文件已有规定,各类招标机构要脱离政府部门独立地行使招投标的权力。但目前情况是,有些招标机构明里是脱钩了,暗里还操纵在某个部门的手上,原因一方面是招标机构想背靠大树,另一方面某些上级部门也不想放手,双方你情我愿,实际都是利益驱动使然。无数事例证明,权力一旦与金钱结合,必然产生腐败。所以,认真地清理招标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不能靠权力来影响公平的砝码朝一方倾斜。
2.有关部门应出台一项招标机构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收费标准:标书应收多少费、图纸应收多少费应与工程的类型、工程造价高低挂钩。未中标的施工单位从招标单位领取的图纸在招投标结束后如何处理等等,都应有个明确的规定。否则,今天在这个招标机构买标书200元,明天到那个招标机构买标书2000元,令施工企业无所适从。
3.工程招标采用单价报价法,也是减轻施工企业负担的有效途径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了世贸组织(WTO),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首要问题,而在工程招投标的操作上,世贸组织采用的方法就是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所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仅是向国际惯例靠拢,同时,也有利于操作和节约交易成本。招标机构将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出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这种投标方式避免各投标单位因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造成投标总值大大偏离自身的实际利润预测值,避免了投标过程变为考核各投标单位预算员水平的过程,避免了多家投标单位重复计算工程量产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从而降低企业在工程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费用,达到了减轻施工企业的经济负担。
4.采用现代化的传播工具进行工程的招投标活动。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电视、电脑进入家庭越来越多。再加上因特网的应用,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进行数据、语言、图像的交流传输,可以坐在家里与不同的肤色、不同文化传统的人进行对话、讨论。因特网的快速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既然因特网在信息传播上如此方便、快捷、省时,我们的工程招标机构为何不充分享用这现代高科技成果。招标机构在因特网上设立一个招标网站,定时发布工程招标信息,而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网站了解工程的招标情况,选择适合自己企业有能力施工的工程进行投标,然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随后一切招标、投标资料及最后中标等等信息都可以通过邮件进行传递。如果这样,就可免去了施工单位的经营人员为了工程的投标,来来回回在路途上奔波的一切费用,特别有利于施工单位进行远距离的投标活动。即使施工单位不中标,施工企业的损失也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同样,也方便招标方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到更适合自己的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