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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谨防中介圈套

2002-04-29

中国经济信息 2002年10期
关键词:房主圈套购房者

中 消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批旧房被拆迁,“二手房”市场生意十分火爆。于是,有些“二手 房”中介机构便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消费者对此的投诉也明显增多。“二手房”中介机 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圈套一: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

按照有关规定,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只能收取服务费,不能从事经销活动赚取差价。 但有的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编造房主出差、没空等谎言,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待买卖双 方事后碰巧见面时,发现中介商从中赚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差价。

圈套二:中介商不让购房者到欲购房屋内观察,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购置商品要按质论价,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可有的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借口房主 不让看、房主不在、质量绝对有保证等种种理由,不让购房者到实地观察。待办理交接手续 时,才发现房屋的质量有明显问题。

圈套三:中介商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出售房屋所处地段的规划情况。

有消费者反映,他们的原有住房因要拆迁,所以急于购置“二手房”,当到中介机构办 妥购置手续后,才发现所购“二手房”也面临拆迁。如要反悔,需付违约金。

圈套四:中介商没有如实介绍商品房面积的含义。

目前表示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另一种是不带 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而在中介过程中,中介商只笼统介绍建筑面积,消费者误认为不带公 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实际上是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事后因此发生纠纷。

圈套五: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

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明确,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写得比 较含糊,而购房者因缺乏经验和文化程度低等原因往往予以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有 苦难言。

购房包括购买“二手房”是一种大额消费,需用去消费者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积蓄。为了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发出郑重警示,警告消费者增强自身的保护 能力,在购置“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学习相关知识,注意调查研究。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弄清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面 积名称的含义,请行家帮助评估房屋质量的好坏,要了解购房地段的价格行情、远近规划情 况,购房中介和房主信誉程度等情况,切莫急于求成。

2.一定要坚持与房主见面。购房者要在中介商的帮助下,向房主提出要观察房子,要 查看有关房子的各种手续,商谈房屋交易价格,然后再签订中介合同,切莫粗心大意。

3.签订合同时要谨慎。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要生效,因此在签订过程 中要慎之又慎:一是要使用政府行政机关认可的合同文本;二是对所签条款要逐条推敲,文 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三是所有条款内容购房者都要确实弄清,真正认可,不要勉 强签订。有条件的购房者最好在合同文本签订前请专家或律师审核,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权 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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