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便民服务功能 全面提高运行水平
2002-04-29周志刚徐明
周志刚 徐 明
淮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是进入21世纪以后新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旨在方便群众,推进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时值淮南市便民服务中心更名为淮南市政务服务中 心之际,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建华。
记者:日前淮南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全市所有审批项目划进中心办理,在中心办结, 请问,政务中心如何进行项目调整?
张建华: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中心的服务功能,建成以招商引资为主体、以便民利民为主 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在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完毕的基础上,对各部门保留的所有 行政审批、证照、收费和年检年审类项目,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在中心办理的外,其余 “一刀切”进入中心办理,各职能部门不再保留和办理。今后凡上级公布取消的审批、收费 项目,在中心也相应取消;法律法规新出台增设的项目,由中心负责及时组织进入窗口办理 ;已进中心有名目无业务的项目和纯属企业行为的经营性项目,原则上退出“中心”。通过 调整之后,坚决做到全市所有行政性审批、证照、收费、年检年审项目“进中心办理,‘一 站式办好,在中心内办结”。
记者:对精简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有何打算?
张建华:要在组织全市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的同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本着合法、快捷 的原则,重新审定并大力精简繁琐的前置条件和审批环节,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限、收费数量 和标准。对政策法规无明文规定,属于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研究讨论、审批核准、签 字盖章等环节,应一律取消。对只有一般要求而无明文规定必须进行的各类评估、踏勘、公 告等办件环节,原则上也要取消。对招商引资和兴办实业项目所涉及的各种行政性审批、收 费和证照办理环节,可以打破前置条件界限,实行交叉并联办理,材料不全的可以先办后补 。
记者:要采取什么措施建立协调便捷、规范高效的办件机制,确保项目在中心内办成?
张建华:建立职能部门领导在中心常驻窗口值班制度。凡是必需经由职能部门领导审核 签字的项目,该部门每周一由主要领导、其余时间由部门副职轮流全日在中心窗口值班,一 律实行现场办公,杜绝项目出中心回原单位办理。
凡进入中心办理的项目,承办该项目的科室负责人以及项目办理中主要环节的具体经办 人必须随项目进入中心,常驻窗口办公。
要向窗口充分授权。审批项目的签字盖章、现场踏勘、批复文件的起草、证照制作颁发 、经费缴交结算必须在中心内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原单位或转移到中心之外进行。政策 法规有明文规定需经部门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审核和需要现场踏勘评估的项目,要严格按承诺 件办理,在承诺日办结。
协调内部关系,实行窗口服务统一对外。各职能部门确定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职能界定 ,可将单位的审批项目相对集中,或直接授权窗口负责统一对外办理。协调好内部关系和办 事流程,搞好工作的衔接,职能部门和窗口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中断中心业务的办理,更不 准人员轮换时将项目带走。
中心统一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专门用于窗口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事项,与所在部门公 章具有同等效力。
凡是在中心开设窗口办理项目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在中心内设置的金融结算机构开设 账户并同时撤销中心之外的银行账户,并按正常财政渠道划拨转移,杜绝办件、收费分离和 窗口收取现金后直接带出中心。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心有关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轮换、考核、奖惩的各项规 定。要把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善服务的业务骨干派进中心,切实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 的教育和监督。
记者:如何建立中心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
张建华:要建立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建立中心窗口办 件情况通报制度,中心每月书面向职能部门通报一次窗口运行情况,并针对突出问题以建议 书形式对窗口办件提出改进意见;要建立优质服务检查评比制度,做到奖罚严明;要建立群 众举报投诉和查处反馈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保证中心健康运行。
记者:为强化中心管理职能,怎样加强项目办理的监管力度?
张建华:为保证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在中心办理的各类项目,中心有组织联办、确定 时限、检查指导、协调关系、跟踪督办、违纪追究的权力;窗口与服务对象或职能部门之间 因办件发生意见分歧协调不成时,由中心依据政策法规进行裁决,窗口和部门对中心做出的 裁决必须执行;对由中心直接代办的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各窗口必须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限高 效办结;对各部门设定的不适应窗口办件要求的工作方式、运作程序和传统做法,中心有权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各窗口和部门必须服从;对各类契税和行政性收费减免, 中心要加强检查监督。
市监察部门和便民服务中心定期对全市实行“一站式”办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职能 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一站式”办公的各项规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不执行上级有关规 定另搞一套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