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民族工作为城市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001-12-30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关系的动态晴雨表,也是国内外观察民族问题的窗口。随着沈阳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深化,经济结构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城市民族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经济使人们的活动范围超越了所处的地域和行业,民族关系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城市民族工作更趋多元化、活跃化,更趋敏感性、关联性、偶发性、波及性和群体性,其影响和辐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如何从城市民族工作的实际出发,适应形势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进步?这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不断探索、实践、开拓、进取的历史使命。为此,按照“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五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把握新世纪民族工作的大方向,结合各城市民族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城市民族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的要求,沈阳市民委面对民族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本着“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为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立足于为少数民族办好事、办实事,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民族关系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沈阳市城市民族工作的进程”的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族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这一主题,着眼于城市民族工作特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和实践,采取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沈阳市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为此,沈阳市民委从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着眼,较好地解决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首先,沈阳市民委一方面加强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与电视台、报社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沟通,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电视大赛,民族政策热线问答,举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有关法规咨询大会,拍摄了《奋进中的沈阳少数民族》专题片,编辑出版了《民族工作参考》、《少数民族专家学者辞典》、《民族宗教知识300问》等书刊,不断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基本任务、方针、政策等有了明确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沈阳市民委及时妥善地处理和解决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问题,调动了少数民族的积极性。一是较好地解决了“清真不清”、“回汉同厨”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了清真饮食业的管理。在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1995]44号令)的同时,沈阳市民委会同工商部门制定了沈阳市的“清真饮食业管理办法”,针对清真牛羊屠宰场、肉铺和食品摊床没有统一的清真标志问题,与工商部门共同设计制做了标牌,并规定了清真饮食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先由民族工作部门把关、审核,对法人资格、从业人员条件和生产经营设施等均符合条件后,方可由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市政府还专门下发文件,规范了清真牛羊屠宰场点,沈阳市民委与畜牧副食局定点办,对全市的清真牛羊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制定了清真牛羊屠宰场有关管理制度,全市共设立了33个清真牛羊屠宰场,把住了清真饮食业的入口关。同时还在回族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任了10名清真饮食业特邀监督员,由主管市长亲自颁发了聘书和执法检查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市清真饮食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还向全市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指导基层妥善处理“不清真”问题,使清真饮食业管理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是成立回族殡仪服务站。回族殡仪服务站属市直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配置了专业管理人员,市政府先后二次在郊区划拨195亩土地作为回民公墓,市财政共计拨款47万元,为回族殡仪服务站更新殡葬设施,配备车辆,整修公墓等,对回族群众的丧葬实行了一条龙服务,不仅深受全市广大穆斯林同胞的称道和赞扬,同时也落实了党的民族政策。
三是针对城市改造建设中,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发忽略少数民族的特殊习俗,得不到相应的照顾和妥善安置这一问题进行认真的处理和解决。这是沈阳市民委尤其注重的一个问题,因为它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少数民族群众,更主要的是涉及到开发商的经济利益,是一个非常棘手难以解决的大问题。沈阳市民委先后接待了北寺回族聚居地区和西塔朝鲜族聚居地区的近二千人次的集体上访,要求给予妥善安置。对此,沈阳市民委从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特别是照顾了回族群众围寺而居的习惯,他们认为:如果安置不好,就会给回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容易造成少数民族群众的不满而引发重大社会问题。因此,沈阳市民委在积极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化解矛盾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映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及时召开建委、拆迁办、开发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参加的协调会议,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强调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市政府下发了文件,对回族聚居地区的回族动迁户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任选的优惠政策,受到当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拥戴。
四是在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主要体现在扶持包括双语教学的朝鲜族在内的五大民族中小学校的发展。沈阳市现有民族学校71所,其中,朝鲜族学校经过近几年来的布局调整,现有39所。1999年市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市政府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从2000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拨款50万元、市教委划拨50万元共计100万元,用于民族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此外,市民委每年也从民族文教经费中拨出5-7万元资金,帮助民族学校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支持民族学校的发展。
正是因为以上一系列的工作,沈阳市的民族工作有效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及社会稳定铺垫了道路,为城市的繁荣和进步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