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中华民族的见证物民族八人谈
2001-12-01祁庆富
祁庆富
在中国急速发展的文化变迁过程中,多样性的民族文物:中华民族伟大共同体的见证物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已成为举世瞩目的一个问题。2000年6月在巴黎举办的重点探讨经济全球化对文化领域影响的首届国际文化节上通过了《文化性和文化多样性权利宪章》,要求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使各民族的文化教育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和保护。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正式发起设立《人类非物质和口传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中国各少数民族物质性、非物质性及口传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一个丰富的宝库。保护这一文化遗产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推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而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
中国收藏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副会长谢启晃
《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的十多年来,我国的文物保护在文物维修、考古发掘以及革命文物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文物保护法》也同其他法律一样,不可能一成不变。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样存在一个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的过程。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是我国文物保护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知道,文物保护和市场经济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各有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二者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管理,越是市场经济,越要加强法制。现行的《文物保护法》不仅关于少数民族文物的内容较少,而且对少数民族文物的界定问题;也就是“什么是少数民族文物”都没有明确的定义,具体操作更无从谈起,这已经成为长期困惑着我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实践和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国家立法中制定一个比较符合国情的原则性条款。然后再由地方根据国家立法的基本原则作出具体规定。尤其重要的是,要集中力量尽快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法》制定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把我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工作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同时,也为文物管理部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提供一个有力的可靠的武器。
中国民族博物馆副馆长、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副会长贾守成
民族传统文化中包括无形文物,又叫无形文化遗产。而无形文化遗产自然破坏情况相当严重,抢救工作十分严峻。如口头流传的文学作品、史诗及传统艺术技能的自然流失。云南哈尼族能诵唱万行史诗的民间艺人故去了,带走了这个民族曾经灿烂的史诗篇章;赫哲族古老英雄史诗性说唱“伊玛堪”的最后一位传人已经去世;鄂伦春英雄史诗说唱“摩苏昆”的说唱者也只剩下一位;赫哲族的鱼皮工艺制作技术濒临绝迹之时,日本人却追踪摄录赫哲族人一年四季生活的劳动资料,重金购买赫哲族鱼皮服装等生产生活用品。我们了解后想去征集鱼皮服装时,唯一会制作的老人已经故去。此等事例实在不胜枚举。1998年国家民委、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明确了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文物是刻不容缓的历史任务,并计划争取3—5年的努力,实现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拥有征集、收藏、展示本民族文物的专门博物馆或陈列室,尽快建成国家民族博物馆。这一宏伟工程的实现,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
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国家文物局研究员李晓东
少数民族文物工作虽已取得很大的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少数民族文物正在受到人为或自然的损坏、流失,有些正在消失。少数民族文物保护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要有抢救的紧迫感,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要提高对少数民族文物重要性和重要价值与作用的认识,拓宽少数民族文物范围和种类。要采取措施,、开展系统的文物调查,保护有关遗迹,征集有关遗物,逐步建立起各少数民族文物系列。应制定保护少数民族文物的规划,制定保护法规,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少数民族文物外流。加强少数民族文物研究、宣传,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物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原国家文物局副局长、中国少数民族保护协会副会长马自树
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在许多方面遇到一定的困难,存在不少问题:
一、对保护少数民族文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相对滞后。从目前文物保护单位的统计分析看出,有严重的厚古薄今倾向,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少数民族文物大多是那些历史年代比较久远的,而一些只有几十年、上百年的具有代表性的、富有民族特色和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少数民族文物,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核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时排不上队,由此导致保护资金、机构和人员难以落实,致使这类文物实际上处于无人保护管理的状态,长期遭受自然和人为的破坏。
二、少数民族文物经费不足,人才短缺。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相对欠发达,地方财力相对不足,文博单位普遍存在着经费紧张、库房、展厅狭窄,文物收藏保护维修短缺的问题。在人才方面,少数民族文物的科研与管理队伍在整个文物系统中还相当的薄弱,这不仅表现在从事少数民族文物抢救和保护的专门人员数量少,尤其是学有专长的业务人员严重匮乏,而且还表现在这支队伍整体素质和科研水平与整个文物队伍相比还处于劣势,特别是专业研究和管理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相当严重。
三、少数民族文物流失严重、馆藏文物保护不力。在我国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文物的流失情况要比北方地区更加严重,国外的收藏。研究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量收购少数民
族文物,其结果导致了我国的少数民族文物大量的流失。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原民族文化宫博物馆馆长、研究馆员 索文清
说起民族文物保护,人们自然想到民族文物这个概念的界定。其实它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它是各民族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载体,凡反映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都可视作民族之物。过去,人们由于认识上的模糊,只注意出土的、传世的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对日常周围司空见惯、尚保存在民间的近代文物往往被忽视,致使很多应受到保护和重视的民族文物,当作“四旧”被毁坏或丢弃了。近年,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如民族古老的文献典籍和民族服饰,大量流失国外,此事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要出台相应法规和政策加以限制,否则我们将愧对子孙,许多文物若干年后要到国外去看了。
原民族文化宫副主任、副研究员 张甫民
文物具有人们认识自己历史创造了最真实可信和最形象直观易被人了解的特点。大量有关我国少数民族的墓葬等考古发掘为人们认识各民族历史、民族关系史、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史等,提供了勿容置疑的依据。彝族“十月太阳历”的发现,不仅丰富了彝族天文史的内容,还帮助人们解读了我国自古以来常遇到的“三十六”、“七十二”等数字的真义,为研究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些难解问题和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提供了新的思路。各民族现实生活中传统建筑、生产工具、服饰、生活用品、工艺品等生动地反映了各民族在不同自然与社会环境中独特的创造力,生存能力和审美追求。民族文物不仅是人们了解历史的绝好史料,也是我们建设新生活的宝贵文化资源。我们高兴地看到,民族文物在我国现代化事业中已经或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建设新成就已成为各地旅游开发热点;民族服饰已突破日常穿着范围,以更加绚丽多姿的风采风靡国内外T形舞台;丽江古城已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散发着不可磨灭的光芒;以藏医药为代表的民族医药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和重视,成为维护人类健康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原民族文化宫副主任、副研究员刘志清
“文物”一词,在我国始见于公元前700年春秋时代,时指“礼乐典章”。文物者,如今可简括为“历史文化之遗存”。凡备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的传世和埋葬之物,方能称“文物”。民族文物指我国汉族之外少数民族古往今来或正用(部分)的物质与精神实物资料和社会制度文献资料。国务院1958年发出的《关于征集民族文化宫所需展品和图书的通知》中指出了几大文物展品搜集范围即是有力证明。民族文物是兴建民族博物馆或民族学博物馆的实物基础与前提条件。
民族文物历史久远,结构丰富、博大精深、品位极高。与汉民族文化遗产比照,更富有多元化、现实感、特点浓厚、宗教性强。全国有关民族文博机构、大学珍藏民族文物精品数以10万余件。民族文物同汉族民族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这一世界上群体最大、历史最久、凝聚力最强、生命力最活的民族共同体的最好的历史见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