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鲁湿地的建立与保护
2001-08-02
拉鲁湿地保护是拉萨市的一项环保工程。"拉鲁",这是个历史延留下的称谓,过去是贵族拉鲁家的领地,是一块水草丰美、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城市天然湿地。
位于拉萨北城区的拉鲁湿地,现存面积为6.2平方公里,对拉萨市区起着调节气候、增加空气中氧含量、保持地下水位、过滤污水、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美化城市环境等重大作用,另外,还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价值。应该说拉鲁湿地是拉萨城市的"肺"。
拉萨市环保局于1995年开始对拉鲁湿地进行初步调查。1997年组成考察小组,在自治区环保局的协助下,完成了湿地现状、社会、人文及地理等资料的收集和考察工作,形成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建立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一系列调查资料。1998年8月,市环保局配合拉萨市计委、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台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9年5月2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1999年9月,在市环保局的配合下,自治区环科所编写了《拉萨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写大纲》;
2000年4月,拉萨市环保局起草、市政府出台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从此,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便有了针对性的法律依据。
自1997年以来,拉萨市环保局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对拉鲁湿地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检查,严格禁止在湿地内从事开垦农田、挖设鱼塘、挖取草皮、打鱼等违犯湿地保护的行为,并在1998-1999年的两年间,对湿地内的经营活动进行了严肃整治直至取缔,对保护区内居民宣讲政策法规和说服教育,使之全部搬迁出湿地,基本控制了拉鲁湿地被破坏和面积逐年减少的趋势。
拉萨拉鲁湿地被确定为自治区自然保护区
2001年3月植树节期间,拉萨市组织市直机关、部队等部门几百人,在湿地临中干渠边沿植树7500株,并安排专人负责给树苗浇水。
去年雨季高峰期,湿地上游两条沟内水量大增,冲垮了河堤,导致洪水带沙涌入草场,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了堵截流沙河水,防止河沙掩埋草场的工作。
为确保拉鲁湿地内水量充足,去年保护区曾调动机械甚至人力堵截湿地内的引水沟渠,并修复了沿湿地段中干渠的两道闸门,效果非常明显。由于湿地内含水量大增,今年春天引来成千上万只黄鸭(自治区级二类保护动物)及各种鸟类来此栖息玩耍,景色极为壮观。2000年底至今年初寒冬季节,针对保护区内野生鸟类缺食的问题,管理部门已定期投食,引来更多的鸟类。
如今保护区竖起了高大醒目的宣传牌,临中干渠边插种的鲜花争奇斗艳,四周的垃圾也被清理干净,阻止牲畜破坏湿地而修建的网围栏也正在进行中。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湿地的水源及如何防止湿地内的水源流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