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告学校
2000-06-14郦颜��
郦颜��
分流学生,学校这项被司空见惯的权利,因为一个叫余亭亭的女孩的诉讼,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
6月以来,因为告学校,大一女孩余亭亭频频出现在的北京几大知名媒体上:“见记者见多了,都麻木了。”也许是报纸上的照片上有点变形,记者面前的余亭亭比想象中瘦小,还是副中学生的样子。
大约两年前的这个时候,高二下半学期期末考试前的一堂自习课,余亭亭被班主任叫出了教室:“真没想到老师会把我也叫出去,”余亭亭知道,那两天,老师在动员一些成绩差的同学主动签“分流合同”。在余亭亭眼中,“分流意味着不能上高三,不能参加高中毕业会考,不能参加高考,只能去‘分流班拿成人高中毕业证书、参加成人高考,或者留级”。
“上高中不就为了考大学吗?成绩虽然不算好,但是我一直努力而且在往上走,”站在教室外面,余亭亭和她的班主任进行了一番争论。结果是,妈妈被立即请到了学校,与老师磋商的结果是“等分流考试成绩出来了再说”。
6门功课4门不及格,“分流考试”的成绩证明老师的“预测”正确,虽然余亭亭认为考试的难度被人为的加大了,“即使是好学生也有至少2门不及格,”但是,按照3门以上不及格就得去“分流班”的规定,余亭亭和班里其他18名同学与学校签定了“分流合同”。
上了分流班,余亭亭发现自己“一边上成人高中课,一边补习高三课程准备高考”的想法太过天真,原因很简单,考过大学的人都知道,除非经过高三的历练,从一见着卷子就恶心到做多少卷子都镇定自若,高考才有希望。
就在余亭亭几乎绝望的时候,父母几番周折把她转到了私立学校,“联系过的一家私立学校看到余亭亭‘分流考试中二三十分的成绩问我们,‘带孩子看过病吗?是不是弱智呀?”直到余亭亭考上大学父母才把这一段说给她听,“我要是早知道了,肯定连私立都没信心去了,认为自己就是这么差,再学也没用。”余亭亭有了告学校的想法是上私立之后,听了妈妈“先考上大学再告”的劝告。去年10月,刚刚考上北京联合大学中医药学院的余亭亭以“侵犯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朝阳机械工程学院附中告上法庭,有媒体把它称为“全国首例学生状告学校侵犯教育权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私立学校学费2.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1元。
学校:困惑
学校几乎成了众矢之的,媒体的报道中余亭亭与学校发言的比例是9比1,1/10的说话余地似乎只能证明自己“分流”做法的毫无道理。
“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别的学校也都这样做,怎么突然就不合法了?”终于发现不能再沉默,朝阳机械工程学院附中现任校长曹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了很大的“篇幅”解释“分流”,“让考不上大学的孩子多一个机会,学校的好心怎么成了‘侵犯教育权了?”
曹校长告诉记者,1996年决定设立“分流班”之前,学校根据当年的高考升学率做了个测算:朝阳区考上大学的人数是1600人,全区重点中学参加高考的人数是1700多人,这意味着,即使是重点中学也有100多名学生没学可上,像工院附中这样的普通高中学生就更困难。
“北京市从1992年开始实施会考和分流制度,分流的方向限于职高,”曹校长说,由于是机械工程学院的附中,经过协商,机械工程学院培训部同意开办一个成人高中班,接收高考没有希望的学生,通过成人高考就可以上该校的大专。
“1996年‘分流班来自全区的35名学生除1人外,都通过了成人高考上了大专,而当年参加高考的有18%没考上大学,”曹校长说,因此分流班的很多家长都感谢学校给了孩子一个机会,“从此,分流班的存在成为我们吸引生源的一个优势。”
让曹校长和老师不明白的是,在一些家长眼中救命稻草似的分流班,到余亭亭和她的父母那里,怎么就成了诉诸公堂的理由,“学校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她好吗,从始至终,学校惟一的‘错误,也许就是没能让家长理解学校的好心。”
“起诉,让人知道我的伤处”
其实,就像余亭亭只能清楚的感受到自己受到的伤害而无法理解学校“分流”的合理性一样,作为教育制度的一部分,学校也难以意识到常规的做法是如何伤害学生的。“一上高二,每个老师都在说期末会有一场很难的分流考试,通不过就得去分流班,”余亭亭说,他们班的隔壁就是高三分流班,“每次走过都有点害怕,想自己可别被分进去。”
进了分流班,余亭亭经常去“正常班”(余亭亭的叫法)找过去的同学问问题,“问他们讲到哪儿了,以前一个班时,话题很多,还打打闹闹,现在就剩下安慰我了,我心里特不平衡,原来大家不都一样的吗?”
最让余亭亭难以接受的是相信老师说的“自己不行”,“其实,我也知道,老师最了解班里每个人的情况,但是,真听到老师这么说,心一下就沉下去了,就想‘唉,老师都这么说了,肯定没戏了。”
相信老师,就等于否定自己,在这样的两难选择中,余亭亭和别的孩子不太一样,“自信心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不希望在自己17岁的时候就把它丧失殆尽,即使在分流班最灰暗的日子里,我也一直相信自己有能力考上大学,这个目标一定会实现,只是我知道会比别人多绕些路而已。”
由于高考的瓶颈存在,学校教育的一个功能是对相对“差”的学生强行进行淘汰,淘汰的依据是学校“出据”给学生的分数证明,因此,学校“天然”具备针对学生的权威。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擅长从同一套标准中取得好成绩,而且残酷的是,即使你已经足够好,也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处在最后的人总会被甩掉,末尾淘汰制本来是竞争时代的铁定法则,在升高三的问题上,余亭亭就是这样一个被甩掉的孩子。其实,余亭亭在这样一个互为竞争的机制中,受到的挤压在“分流”之前已经产生。在这样的一个淘汰的竞争机制中,学校的目的是“制造”人才,所以并不会顾及竞争对孩子未成年心灵产生的影响,问题是,如果成绩成为尊严的惟一标准,像余亭亭这样被剥夺过尊严的孩子,长大之后会怎么样?
诉诸法律后的尴尬
“太伤心了,很多人都不愿意再提上‘分流班的那段日子,”其实,受到学校“分流”而在心灵上留下阴影的不止余亭亭一个人,同样被分流的李惠的想法代表大多数:“事情已经这样了,告又有什么用?”
“也许确实没什么实际的用途,但是告的过程至少能给孩子一个重建信心的机会,”余亭亭的母亲说出了始终支持女儿的原因,“她在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多数人在受到伤害后会愤怒,但过后去追究责任的人很少,结果是受到伤害了也没人知道,还被当作正常的事。对自己权利的珍视,这也许是很多人为她叫好的原因。”
“法律的介入打破了学校对学生的权威关系,但并不意味着法律有能力重建更为合理的新秩序。”北京大学法律系张文生认为,法律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可以“包治百病”,它只能有效的调节部分社会关系,但在高考瓶颈构成的无情竞争法则无法破除的情况下,“期望在法律的范畴里解决问题,有时会制造出新的尴尬。即使看似很有道理,却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在张文生看来,学校“分流”的做法只要有相应的行政依据,就没有在法律上值得追究的错误。
余亭亭还在等待法院的宣判,她希望在法律上“讨个说法”的心愿能否实现还是个未知数,但曹校长和其他老师们,却通过这样的诉讼,感受到了本来是合理环境中开始面对新的困境:“教了这么多年书,忽然有时候不知道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了,管不好,学生再告我们怎么办?”
其实,即使官司打赢了,作为教育体制的一部分,学校还是会像曹校长的“该怎么做还得怎么做”。但是,余亭亭认为自己的目的其实已经实现,她让人们看到“正常运转”教育制度如何在“不经意间”挫伤着学生还没成熟的学习能力。同时,一向处于绝对权威地位的老师和学校的权利第一次受到了如此“正式”的挑战和质疑,也许这才是整个事情最令人兴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