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闻报道的规范
2000-02-13杨俊文龚剑飞
杨俊文 龚剑飞
目前,县级广播电视台的新闻由于受人员素质、管理水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规范的现象并非鲜见。这些现象大体可归纳为下列几种情形。
不一致。电视新闻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文字与图像的统一,但有的县级台往往出现文字解说与电视图像两者不一致的情况。如屏幕上出现的明明是某局局长讲话的镜头,而解说词中说的却是这个局的副局长在会上介绍经验,这是一个很明显的毛病。
不标准。农村的“大队”、“生产队(小队)”这种称谓早已成为历史,但这样的称谓在县级台的新闻节目中时有所闻;“公园路”和“建设路”是由县级政府城建部门正式命名的,而县级台经常附和人们的习惯,称之为“花园路”和“市建路”;县级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职务的正确称呼应为“检察院检察长”,检察院检察长在人代会上所作的报告应称作“检察院工作报告”,但有的县级台在其节目中把检察院检察长称为“检察院院长”,检察长在人代会上的报告称为“检察工作报告”;关于年份的不规范用法更为普遍,什么“86年”、“98年”、“99年”等等,这在口头上或一般性文字材料中使用未尝不可,但作为规范化的县级台新闻报道,年份的这种简称就不妥当。
不严肃。比如每年县级“两会”那样的重大会议报道,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如要播放国歌录音,就应该把它播放完毕。如时间上实在不允许,也应设法用混播方式进行恰当的技术处理,好让受众在听觉上有个“缓和”过程。但实际情况却不完全这样,往往让国歌声只播放开头两段就来个戛然而止,很不严肃。数字“8”本没有特殊的地位,它只是数字家庭中普通的一员。由于这些年来某些人对“8”特别青睐,把它当成“发(财)”的化身,这个“8”也就身价倍增,有的县级台广告节目居然把电话号码中的“8108”读成“发、一定发”。还有的则不厌其烦地将所谓象征“福到”的倒福字搬到县级台的电视屏幕,甚至还将“倒”与“到”划上等号,以扩大广告宣传的效果。县级台把这种不严肃的做法和内容传播给广大受众,与其宣传的根本宗旨是很不相称的。
有人认为,新闻宣传的规范不规范不会影响舆论导向。诚然,县级台新闻报道的不规范不一定都会造成导向偏差,但因此而发生误导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把新中国成立50周年说成“祖国50华诞”,这就是一个不规范的说法,我们国家的历史岂只50年?此外,县级台中那些含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诸如“谐音”之类的内容,也为不良文化现象和迷信陋习的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又如,有些县级台为了增强时效性,播发当天发生的新闻直接用“今天”这个词,给了受众新近感和鲜活感。然而,由于制作手段并不规范,第二天播放的新闻节目依然是头一天原封不动的录音,对一部分昨天发生的新闻还是沿用“今天”这个字眼。这样,就降低了新闻的传播质量和传播水平,削弱了县级台新闻的社会效果。再如,有的县级台节目经常超时,有的县级台转播上级台节目有随意性,有的县级台新闻节目存在低级庸俗趣味,有的县级台错字病句时有出现。诸如此类,都给县级台的自身形象造成直接的危害。
目前,大多数县级台除了采取措施,提高采编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外,还建立了“宣传规范化责任制”,这在推进县级台新闻工作趋向规范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问题在于“宣传规范化责任制”建立后,一定要加强考核,加强检查,按级负责,层层把关。真正把县级台的不规范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降到最低限度。
建立社会化的监督机制,也是保证县级台宣传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有个县级台,近年来在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部分政治思想水平高、文字功底好、关心热爱广播电视工作的同志,担任义务监听监看员,效果很好,纠正了不少新闻报道中的不规范之处。某些不规范的东西有的甚至还在播出过程中,被监听监看员发觉,就利用“热线直通道”立即反馈,结果在重播中得到了及时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