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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

1998-03-19

清明 1998年1期

灵 天

世上的事没一件料得准。

不过四年前,还在头悬梁、锥刺股为高考搏杀,好不容易过关斩将抢到了一顶“天之骄子”的高帽,这下却成了滞销商品的标志,要自己到人才市场上兜售拍卖、降价处理,只差插一根蒿草贱卖了。

林冬和华芬也汗涔涔地挤在一群毕业生当中。

一家合资公司要招一名高级文秘,这不,光是抢着要表格填的手,就在眼前挡成了一道怎么也难突破的白墙。

林冬泄气地跑到大厅一角,掏出手绢擦汗,愤愤地想:今天不该来。哪晓得是这架势?分明都是名牌大学才华横溢、目空一切的毕业生,如何到了“人才需求会”上就成了马路上清仓大处理时不顾一切的家庭主妇?

“你躲在这儿干啥?害得我好找!”华芬的大嗓门在这么热闹烘天的背景下,依然独具一格。

林冬抬头一看,华芬正拿着一张表格奔过来。早上出门时精心描画的脸上已泛起一层浮油,妆褪掉一层,却依然是一副神采飞扬、青春洋溢的表情。

“一人只能领一张,不然,我就替你带了来。”

“这么多人,填了表也是白搭。像摸彩一样,太玄。”

华芬一甩手:“管它呢,碰碰运气嘛。咱们中文系的最倒霉,只有文秘还对口点。其它外语、金融、计算机、经贸什么的,要的单位倒有一些。”说着,就让林冬帮她一起填。一边填,一边问:“你看到怡云了吗?”“没有啊。说好的,一起来,这家伙近来怎么总是单独行动,神秘兮兮的?”华芬停了一下,说:“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来了。因为她根本就没这个必要。”

“怎么没必要?她学的是国政。听说国政系的女生最难分。你想想,当外交官的女人有几个?一般单位做外贸生意还有机会,但也丝毫沾不上什么‘国家利益、‘双边关系啊!”

华芬乐得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卖了一个关子:“你现在去给我买一瓶汽水,等会儿请我吃中饭的时候,我跟你讲她的秘密。”

林冬“啪”地敲了她一下:“我怎么越来越觉得你选错了专业。你不学经济,于国于民于己都是个损失。对了,最好学外贸,赚老外的钱过瘾。”

说归说,林冬还是高高兴兴地买冷饮去了。她对华芬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欢和依恋。她俩很有缘分。中学时一个班、一个座儿,大学时又一个系、一个专业。只是不在一个寝室。但两人总是遇事一道、无话不谈。有时一直聊到熄灯后,林冬就赖在华芬床上不走,两人挤一个被窝,说些青春女孩子反复无定的心绪和苦闷,这对林冬来说,几乎成了一种姐妹般的亲情了。只是两人性格截然不同。华芬开朗热情,交游甚广,除了林冬,她亦有不少朋友和应酬,而林冬,除了在华芬面前无拘无束外,在别人眼里是清高得有点孤寂的。

交了表,喝了汽水,华芬又回到人群中再次出击。这次,林冬干脆走出来,在冷饮摊上一面无聊地大吃着冰淇淋,一面望着远处白花花的阳光发愣。她没料到自己大学毕业了,却面临岌岌可危的处境。她看到周围的同学早在半年前、甚至更早一些时候,就已经全副武装、全线出击。找关系的找关系,没关系的就亲自跑到用人单位毛遂自荐,有的四处撒网,照着电话簿上的地址寄自荐信,有的干脆请长假到沿海开放城市自谋生路,只有她按兵不动。其实,以她的成绩,完全可以考研究生,躲过这场无硝烟的战斗。连辅导员都找她谈心,让她报考本校研究生。可是她坚决地不愿再做学生了,做了这么多年,太苦太乏味……然而,社会的大门在哪里呢?她用一张全优的毕业文凭就能叩开吗?

她以为自己到了这种地步一定要慌得手足无措、心急火燎的。却也平静。潜意识里,她总觉得,到了最后,总会有一家单位要收留她的。她林冬,还从没落到过走投无路的地步呢!

华芬终于走出来,情绪低落。一见面,就嚷:“什么时代了?还男尊女卑!一个混帐单位一看我是女的,二话不说,就把我的材料退回了,一个字都没看。”

“算了,算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你这位鼎鼎大名的交际花还怕找不到饭碗?”

华芬一脸严肃:“过几天,我准备到深圳去一趟,你去不去?”林冬正准备开句玩笑,见华芬一本正经的,就认真地想了想,道:“我不去。真分不掉,我就在家关门写小说,说不准还是条正路。”

华芬冷笑:“别做梦了。这年头只听说黄金白粉值钱,还没听说文人值钱。你以为现在还跟从前一样,一本书就能吃一辈子?”

林冬回骂道:“就你嘴损!反正我不去推销自己。”

两人又转到怡云身上。华芬坚持要到吃中饭的时候再讲。林冬就说:“小气鬼,一顿饭谁会赖帐的?不讲,我还不稀罕听呢。”

到底还是华芬忍不住,自己先讲了。

怡云是华芬的“上铺”,也是华芬的密友。有时林冬来找华芬玩,不料华芬已与怡云有约在先,林冬就有些被“第三者”插足的酸意。倒是华芬热情大方,周旋得十分得体,后来干脆就来个“三人行”了。因为有这一段,她们三人就经常开玩笑,说华芬是风流倜傥的夫君,林冬是两小无猜的娇妻,而怡云就是那狐媚万方的美妾。妻妾倒不必争宠,只是林冬、怡云虽也算好友,总像隔了一层什么。

“哎,她又跟那个李公子重续旧缘了。昨晚一夜都没回来,不知疯到哪里去了。”

“这怎么可能?怡云不是说过,就是世界上男人都死光了,她当尼姑,也不嫁给他吗?”

“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她跟他亲热得不行,有时,叫我们看了都不好意思。”

“到底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啊!”

华芬一撇嘴:“我还不了解她?其实,她是看上了李公子的家庭!你想,这种快毕业的时候,她把李公子抓在手上,不就等于把一个金饭碗抓在手上!”

林冬的心跳了一下。她不是想不通,而是想不到。“李公子”是个又矮又胖的北京人,据说“成份”很高,每学期报到的时候,都有一个中年人开着高级轿车把他直接送到学校。倒是他自己并不怎么显摆,吃穿用度跟一般同学没有多大分别。平时又不合群,喜欢独来独往,所以在学生中并不十分引人注目。

早在大二的时候,他就对怡云情有独钟。一天一封情书攻势,却被怡云在寝室里当众曝光。李公子写得很痴:自从遇见了你,我就不复是我,你这一片云覆盖了我所有的天空……大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决心。可是怡云讥笑:哼,那张脸跟大饼似的,还撒了不少“芝麻粒”呢,身材又跟木桩差不多,和他站在一起,也实在对不起观众!那时,她正跟英文系一个“小开”恋爱,其人修长英俊,飘逸洒脱,浑身上下有一股散漫颓废的没落贵族味儿,颇有点吸引人。这位李公子知道怡云谈了朋友后,也不恼、不闹,每逢节日、生日什么的就寄一张精致的贺卡,隔三差五送一些洋娃娃、化妆品等女人喜欢的小东西,要不就是一套精装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悲惨世界》。叫旁的女孩看了好感动、好羡慕。有位北京女孩对李公子很有点意思,经常帮他干些缝被子、洗床单之类的活,还为他

织过一条羊毛围巾,但李公子立场坚定,不为所动,使她最终知难而退。

人们都以为这位“情种”跟怡云是肯定没戏的,却没想到,临毕业了,两人还合演了一出“我为卿狂”。

只是林冬不知那位“没落贵族”如何想,恐怕只能无可救药的“没落”下去了。

毕业方案下来了。

怡云真被分到北京一家国家级投资公司。林冬回到家乡,做了一名省报编辑。林冬起先还以为人家是冲着她全优的成绩以及在报社实习过的经历而来,后来才知道,是她那退居二线的老爸,硬着头皮为她走的后门。她知道,她老爸把她送上这条路,也是拼足了劲,往后的路全靠她自己走了。华芬运气也不错,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居然在人才济济的深圳觅到一份公职。但她自己不满意说先找个混饭吃的地方,再图发展。

林冬被分到文教部,编教育园地,一星期只有一个版面,还是两人一起编,工作对她来说简直跟玩儿似的。没事的时候,她就听老编辑们发牢骚,说报社有油水捞的差事,全给那些“马屁精”、“社会混子”抢光了,什么广告部、经济部、周末部,搞活钱的路子太多,那些部门的记者打麻将全打一块钱一个子儿的,一次输赢都有四五百块左右。林冬听了一惊,她想,她一个月工资也才四、五百块,同是一个单位,怎么还分好几个“世界”?她知道自己是新来乍到,给人留下“包打听”的印象不好,就忍住了没问。

没过多久,华芬就打长途过来:“我已经好久没给家里写信了,麻烦你去我家告诉我爸妈一声,我干得不错,已经跳到一家大型合资企业做公关了。成天跟演戏似的特有劲。”

林冬听到她那熟悉的大嗓门,很是温暖。便在电话里大叫:“你不要偷懒,快给我写封长信来。自己日子好过了,就不管从前一起啃大饼油条的穷姐们啦!上封信你怎么到现在还没回?”

华芬也在那头叫:“我哪有工夫?一天恨不得有四十八个小时!我现在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全部卖给老板啦……对了,你对我老爸老妈不要提什么公关小姐,就说是秘书,钱挺多,比他们两人的工资奖金加在一起还要多,叫他们放心。”

“怡云怎么样?”林冬一时不知说什么,就转了个话题。

“她说最近正忙于结婚准备,这个狐狸精要大富大贵了。”电话那头传来极富感染力的爽朗的大笑。可以想见她心情很好。

挂了电话,林冬就觉得分到家乡来做这个编辑是太亏了,事业谈不上,连她分外看重的友谊也变得可望不可及。她恨不能立刻辞了职,一个背包跑到南方,跟华芬一起闯荡江湖。还像大学时那样,两人一起逛街、一起看书、一起跳舞、一起吃零食、一起讲悄悄话……其实女人对女人的思念也是温馨绵长的。

当天晚上,她就来到华芬家。华芬家还住的平房,听说马上就要拆迁,所以她父母就没急着装电话。华芬爸妈见是林冬来了,仿佛自己女儿回来了一样,脸上是一派真诚的欢迎和兴奋。

她妈妈一边削苹果,一边对林冬说:“你爸爸妈妈真有福气,女儿四年大学读完,就回家当了记者,不用再牵肠挂肚了。哪像我们家芬芬,心是野的,拿链条锁都锁不住,我干脆不管她,随她去,是好是坏都是她的命。”

林冬一直很羡慕华芬有这么开明的父母。虽然她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但对孩子一律采取信任态度,从不干涉孩子们的自由。上中学的时候,同学们就爱到华芬家玩,她父母有时也嘻嘻哈哈地在一旁凑趣,气氛很融洽。林冬就不敢把同学们喊到自己家里玩,虽然她父母在人前也是和颜悦色、彬彬有礼的,可人一走就要唠叨不停,询问人家学习成绩怎样,抱怨把学习时间白白浪费掉了等等。因为有了华芬父母的对比,所以林冬从那时起,便不太愿意跟父母谈心。她对父母的态度是不冷不热、敬而远之的。

现在她在华芬家,却显得轻松活泼。从华芬谈起,又谈了一些她父母也认识的同学,不时大家都发出变化太大太快的感叹。

华芬妈妈说:“你倒是变化不大,还像中学生似的。我们芬芬,大学毕业回来,搞得跟假洋鬼子一样,还说,她今后是要发大财的,叫我们等着瞧。好像那银行是我们家开的,她想拿多少就有多少,你说可笑不?”

大家说笑了一番,林冬起身告辞。阿姨还要留她坐一会儿,华叔叔却说:“天太晚了,一个女孩子走路不安全,还是早点回去好。”又说,以后一定要常来坐坐。

林冬心里热乎乎的,一直走到家,还是有点激动。

编辑部无故事。像林冬这样的本科生,在省报也是很平常的学历。加上她为人谨慎、不善言辞,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年轻记者与她开开玩笑,约她一起吃饭、唱卡拉oK什么的,但总遭到她的婉言谢绝。渐渐人们也就淡忘了这位新来的漂亮小姐。

只是在没有女同胞的私谈中,那些男性一律公认林冬是报社的第一枝花,但也都说她像从前的大家闺秀一般,清高、学生气,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然而林冬的重返故乡,还是在从前的中学同学当中引起了一些波澜。他们很热心地聚会,喊林冬一起玩。都说:昔日的“校花”又回来了,正好可以一展往日风采。林冬这才有一种久违的自信。

在众多的男性爱慕者当中,有位没考取大学的高中同学曾志海,这回成了最殷勤的一个。他又是打电话,又是开车接,硬是把林冬拖进了一家高档饭店。曾志海是班上最不起眼的一个小男生,生得矮小,一直坐在第一排,同学三年没跟林冬讲过一句话。几年不见,他完全换了个人似的,个子蹿高了不少,人也变得成熟老练、气度不凡。

这回,他穿着一套崭新笔挺的西装,打着工工整整的领带,头发用摩丝弄得纹丝不乱。他径直走进饭店,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等林冬入座后,他就请服务小姐送一上个精致小巧的花篮,里面是一束鲜艳欲滴的玫瑰花。他有些语无伦次地说:“我一直是你的崇拜者。以前我很自卑……今天能与你这位昔日校花共进晚餐,真是…缘分……”

林冬见他这般“隆重”,有些手足无措。但是老同学久别重逢还是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两人边吃边谈,越谈越无拘无束起来。回忆起中学时代一些幼稚和天真的往事,时不时忍不住要笑出声来。流逝的时光为过去的岁月凭添了几分温馨、几分美丽、几分留恋

……

在融洽的气氛中吃完饭。林冬抢着付钱。不料,服务小姐笑盈盈地告诉她:“老板吃饭,还要付帐吗?”说得林冬一头雾水。曾志海在一旁只笑不语。小姐见林冬满脸困惑,就说:“这位就是我们饭店的曾老板,你不知道吗?”林冬这才惊异地瞪着曾志海。没想到当年的“小不点”,从高考场上败下阵来,摇身一变,已成了大老板。这才几年时间?林冬一时感慨万千,回不过神来。

以后,这位曾老板就一次次邀请林冬吃饭、跳舞什么的。不知是不是林冬多心,反正林冬总觉得他说话慢慢有了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神情也有那么一种志在必得。这让林冬很有些不舒服。但碍于老同学的面,不好太扫兴,所以林冬每次都勉勉强强地答应了下来。

一次在舞会上,曾老板跳着跳着就不安份了,几乎要把林冬搂在怀里。林冬涨红了脸,坚决地把他推开了。但过了一会,曾志海仗着几分酒气,竟然把嘴唇贴了上来。这一次,林冬毫不含糊地给了他一个耳光,转身就走,也不管他如何下台。事后,林冬也有些后悔,她觉得自己有些过份。毕竟,她知道,曾志海是真心地喜欢她,而且还喜欢过那么多年……可是当时,她实在忍不住。曾志海满嘴的酒气,色迷迷的眼神,几乎令人想到流氓大亨,而她自己让人看起来仿佛也是“傍款一族”。这是她绝不能接受的。

日子渐渐恢复了平静。好在单调的生活有华芬的电话做点缀。这家伙,总会遇到许多叫林冬吃惊的故事。她说有一次,她差点成了一个香港大老板的美味“宵夜”。她一眼识破了那个老板的鬼胎,就假意陪他喝酒,自己却把酒偷偷泼掉了。等那个老板醉得舌头打卷、东倒西歪的时候,她就跟他谈生意,拿到他的签名后,立即翻下脸来,逃之夭夭,活像电影上施美人计的女特工。还说,她们公司一个副经理,平时对她挺关照,成天跟护花使者似的,请她到最豪华的饭店吃饭、下班晚了总要用汽车送她回家。搞得她差点动心的时候,却无意在办公室发现了他与另一女同事的“好事”。原来离过两次婚。谈起这事,华芬在电话那头还笑:“这人看起来特绅士、特文质彬彬,想不到却得了‘性功能亢进。幸亏本小姐觉悟早,否则他就是刀俎,我就是鱼肉啦!”

怡云许久没有音讯,害得林冬总是暗骂她:叛徒!叛徒!果然一人朱门,好友便成了路人。不曾想厚厚的一封信突然不期而至,原来全是婚礼上的照片。新郎还是那位“李公子”,不过红光满面的,比从前更胖,大概名花归主、大功告成了。怡云变得像一只华美绝伦的彩凤凰,人也丰满圆润不少。举行婚礼的地方一定是个星级宾馆,极尽豪华、富丽、高雅。有一张相片,是两人同握一把巨大的餐刀,正准备切一个宝塔样的巨形蛋糕。两人都笑着,“李公子”是心满意足的笑,而怡云的笑,就有那么一点不自然。

新房也极其宽敞豪华的,布置得有些异国风味,很像外国电影里的镜头。可是总给人太洁净的感觉,有些冷,不似一般新房那么热闹喜庆。

然而林冬还是有点嫉妒了。嫁入豪门,对所有的女孩子来说,都是一种不易抵挡的诱惑。更何况,怡云还有那么一个痴心不改的丈夫。其实,华芬也挺不错,已小小有钱,还有那么多精彩的经历,更有数不清想不到的机会。三个好友比起来,只有她林冬,到现在还是一无所有。

这样想着,林冬情绪低落,很有些自卑。有一段时间,她极怕接华芬的电话。每回手心盗汗地把电话挂上,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华芬那略带港味的普通话以及那毫无顾忌的笑声,刺得她心惊肉跳。看看身边黯淡陈旧的办公室,觉得它简直像一座古墓,而她自己就是那日复一日、默默无声的守墓人。

像是跟林冬有默契似的,华芬的电话果真呈“等差递减数列”,越来越少,后来干脆一连几个月都没有消息。

这家伙莫非谈了恋爱、乐不思蜀?林冬无奈地想:女人都这规律,一坠入情网就什么都玩完,别说友谊,就连亲爹亲妈也抛到自爪哇国去了。不过,她知道,华芬迟早还会想到她这个曾钻过一个被窝的“娇妻”。

以后的日子,林冬天天改稿、编稿、聊天、读报,单调的日子像从复印机里出来的一样。有时下班回家,林冬看着日渐繁华的城市和匆匆忙忙的人流,竟涌起一种刻骨铭心的寂寞和孤独。她觉得自己像是被时代的巨轮辗过的一颗灰溜溜的小石子,永远地荒弃在冰冷的路边……

林冬意外地发现,华芬回家乡来了。

此时的华芬模样大变。她穿着一袭高贵的黑色晚礼服,戴着配套的耳环、项链、手镯,浑身光彩熠熠,却又恰到好处,毫不张扬。她的脸较从前瘦削有型,妆化得很特别,白白的粉脸上,涂着银色的口红,愈发显得冷艳神秘。

她在市中心买了两套三室一厅的单元房,给家人一套自己一套。又在最繁华热闹的步行街开了一家“芬妮时装行”,铺面虽不大,但装潢设施全部一步到位。

一回来,她就请林冬到本市唯一一家五星级宾馆喝咖啡。华贵的吊灯反射到巨大的玻璃墙和镜子一样的地面上,穿着正规礼服的乐手面无表情地奏着背景音乐,晶莹剔透的喷水池上面居然能望见浩瀚无际、深邃幽蓝的星空。林冬一会儿看看身边又美丽又沧桑的好友,一会儿又看看周围如梦如幻的“仙境”,真有些恍惚了。

过了好长时间,她还是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要回来呢?”

华芬不说话,用手不停地转着眼前的咖啡杯,最后竟微微一笑:“回来了,跟你的缘份未尽呀,不好吗?”

林冬反唇相讥:“别抬举我了,我哪有那魅力?还是老老实实招出来罢。”

华芬停了一会道:“真的,我挺好。钱赚够了,就回来了呗。”

“那你现在不是成了无业游民了吗?”

“别老土啦。就你当编辑一个月那几个死钱,还不够我一晚上的消费呢!何况还要天天上班、下班,听这个的话,受那个的气。跟你讲实话,我现在什么也不干,足够我一辈子吃喝玩乐。开时装店是混混日子,谁真指望靠它发财?”

林冬不知讲什么好,心里有点莫名其妙的不是滋味。半晌,她又忍不住道:“你的钱是拣来的还是抢来的,怎么跟假的似的?”

“唉——怎么说呢?现在人们不是常引用这么一句话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不违法就行。不过。你这个良家妇女是绝想不到的……”

“难道你真的——”林冬想到传闻中的特区某些女性,不禁愕然。“不说了,不说了,再说我可成了教唆犯!”华芬夸张地笑起来,转移了话题:“说说你吧,怎么还是清汤挂面似的小女孩模样?现在不流行这个。水至清则无鱼。对太清纯的女孩,男人只是怜和敬,不敢爱。”

林冬乐了:“那我就等你回来给我开一门‘淑女如何诱敌深入的必修课,凭我们的交情,总该教我几手‘绝活吧!”

华芬故作正经状:“没问题。只要你大获全胜后,别忘了我这个老师。人嘛,你自个留着,钱可要三七开!”

华芬这一回来,使林冬换了个人似的。她开始注意打扮了。昂贵的时装买不起,但左挑右选买回的一些价廉物美的衣服,加上精心的搭配,往往也能有出人意料的效果。她以多取胜,两三天换一套行头,总给人一种新鲜感。她还一改素面朝天的习惯,开始化着薄薄的淡妆。对待男人的邀请、单位的集体活动,也热心起来。话虽然不多,脸上倒是笑意盈盈、妩媚动人。

她想:从前是太封闭自己了,大好春光一无所获!华芬凭什么有那么多钱?还不是背后有男人!这是公开的“秘密”,只是好朋友不好意思点破罢了。记得华芬第一次收到男孩子那种信时,还慌张地跑过来拿给自己看,让她帮着出主意。那时,她林冬早已有过恋爱经历,对这种小男生火辣辣的表白根本无动于衷……唉,几年一过。人们和世界一起发生着

难以想象的变化,只有她林冬还是那么闭关自守,毫无进展。……别说真正的爱情没有飘然而至,就连平时能帮帮扛液化气修修台灯的男友都没有一个。她蓦地想起了曾志海,如果当初她能稍微容忍一下,也许……但是她没有一丝的后悔。单调乏味的生活并没有磨去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信心和勇气,爱情在她的心中,依然如诗一般圣洁美好……

一天,华芬突然花枝招展地降临报社。她神秘兮兮地把林冬拉到走廊上,扬着眉毛迫不急待地说:“你猜,我今天在路上遇到谁啦?”

“总不会是外星人罢!”

华芬根本不理会林冬的揶揄,自颐说下去:“是‘冷面杀手凌风!不久前,他研究生毕业,分到省科委底下的一个研究所。”

“是——吗?”一听“凌风”两个字,林冬的心就像徒然撞进了一只小鸟,乱嘣乱跳。她竭力装出平静。

“千真万确!我还跟他聊了好一会儿。他看见了我也特激动,一个劲向我打听老同学的事。我说了你在报社,还和他约好今天晚上就在东方夜歌厅聚会。”林冬的记忆一下子回到了那长着许多高大梧桐的中学校园。那时凌风是他们的班长兼校学生会主席。数理化成绩不仅令同学们惊叹也令教师们自豪。但他的文科成绩诸如语文、史地之类就比林冬逊色一些。所以每回考试,都是他与林冬轮流“做庄”。那时男女生还不爱在一起说话,即使是班干部,到了非讲话不可时,也只是“喂、喂、喂、”地三言两语把事情交待完毕,连眼睛都不愿对视,以显示自己的“清白”。班上也有个别早恋的同学,经常搞些“递纸条”、“讲悄悄话”等等的小把戏,但那都跟做贼似的,被林冬这样的优秀生所看不起。中学时代的凌风不仅因为各方面成绩优异而引人注目,女生更倾慕于他那雕塑一般的面孔和身材,以及那总爱微微皱起的浓眉下一副沉稳严峻的阳刚气派。

林冬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听见他的声音、看到他的身影,因为莫名其妙地,只要一接触到他,她的脸就不由自主地发烧,头脑一片真空。有时寂静的课堂里,远远传来一声轻咳,林冬马上就能分辨出是他的声音,整个人就心猿意马,即使拼却所有的精力,也无法回到课堂上来。那时,她好恨他,更恨自己。常常一个人踩着枯黄的梧桐叶,想着不能告人的心事,少女晴朗的天空从此进入了苦闷幽暗的雨季……

林冬知道,有一些大胆的女生给凌风写过“纸条”,包括华芬在内,但他从未有任何表示,他的目光也从未在这些青春女孩的脸上多停留过一秒。所以这些漂亮又大胆的女孩背地就给他一个绰号——冷面杀手。恨是恨的,但还是止不住的喜欢和心跳。

考入大学的第一年,林冬在元旦的时候收到了凌风的新年问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翻来覆去地看,依然看不出一丝别样的柔情。林冬只好回一封礼貌的贺信。后来在华芬处,居然见到一模一样的贺卡,连祝福的话都一字不差,才知他是完全的“大公无私”。从那时起,林冬告诉自己,就让那种刻骨的思念和强烈的渴慕永远地埋在心里吧!于是她开始接受别的男孩的邀请,也颠三倒四地经历过几次风风雨雨的恋爱,但最终因她不能进入角色,接受现实而告吹。她清楚,自己总爱自觉不自觉地以凌风为标准,衡量每一位与她交往的男友……后来,凌风干脆销声匿迹,连出于礼貌的问候也没有了。林冬也不强求,心想:这下更好,他将是她最初和最终、最浅和最深的梦了!

……如今他们又要见面了。林冬不知是喜是忧。她以为今生再也见不着他。因为在她的心目中,他是应该干大事业的,不是出国深造,就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一展宏图。想不到,他居然也回到了这座并不十分发达的城市……

夜晚很快地降临了。临行前,林冬翻箱倒柜,拉了一屋子衣服,却觉得没一件可心。她知道,单就衣饰而言,她只能做华芬的“陪衬人”。急得满头大汗的,后来索性穿了一件纯白的全棉衬衫,一条黑色的背带长裤,一双平底浅帮的时装鞋,这才毫不自信、忐忑不安地赴约。

华芬和凌风已经先到了。

凌风站起来,微笑着与林冬握手,说:“女大十八变,上次见到华芬几乎不敢认,今天见到你,才知道也有保持本色的美女。”

林冬的脸刷地红到脖根,她看他也跟从前差不多,淡蓝随意牛仔衫,配上干净利落的发式,衬得人越发年轻、精神。过去这么几年,对他俩而言,仿佛都是空白。

凌风为林冬拉开座位,林冬有些木木地坐下来,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他。

“老同学见面,又不是夫妻重逢,搞得这样酸溜溜的干啥?”华芬自个笑起来。

林冬这才不好意思地瞟了华芬一眼,回过神,见华芬今天是一套紧身全毛套裙,亮丽华贵的酒红色,低胸,胸前是一枚别致的银色胸针,头发高高盘起来,又精心地使几缕秀发很散漫地垂在耳畔,实在是性感妩媚。

气氛有点不自然。凌风倒比从前活泼开朗一些,他笑嘻嘻地拿华芬“开涮”:“我现在真正是一介贫寒书生,林冬虽然在报社,也好不到哪里去,反正还是属于‘脱贫致富奔小康之列。人一穷,当然免不了酸,哪像你,富姐富婆的怎能体会到小百姓的心情?”

华芬也不示弱:“你这么说,就是嫌我碍事了?好吧,今天就算是我学雷锋做好事,当个红娘,余下的戏可就没我什么事啦!”

林冬气得打了华芬一下,她想回骂她一句,可脑袋转不过弯,不知该说什么得体。

凌风倒是很大方,他转过来问林冬:“我刚才是瞎说。其实当记者在我心中也是挺神气的。你干得还满意吧?”

林冬低头道:“我在报社干编辑,其实跟改稿机器差不多。整天像泥塑般在别人的稿子上涂涂画画,那感觉就像一位胳膊上套俩护袖、鼻梁上架副老花镜的老裁缝,没多大意思。”

一句话说得三人大笑起来。

凌风道:“编辑也很好嘛,我觉得特别适合你这种文文静静的女孩子。”

华芬插上来:“老班长,你怎么跟当年八路军一样,没几年就打回老家来了?我还以为你早已飞黄腾达,至少也混个博士帽戴戴。”

凌风一副“不提也罢”的表情:“没办法,前几年押错了宝,TOFEI、GRE好不容易攻下来,偏说我担保不硬,还说我有移民倾向,美领馆一个‘6M总算把我的美国情结解开了。说实话,现在就是美国总统给我发邀请函,我也不稀罕了。没准风水一变有一天他老美还要挤着往咱们国家跑呢,咱们也来个‘拒签‘拒签,那才带劲!”

“其实我就不愿出国。好歹我们这些人在国内也属精英行列,一到国外,却成了仰人鼻息的劣等公民,‘洋插队的滋味就那么好受?”林冬一边吸着饮料,一边不紧不慢地说。

“本人举双手赞成!与其在资本主义国家做瘪三,不如在社会主义国家当主人!老美的钱是多,国家是富,但那些繁华富贵是属于你的吗?穷人到哪儿首先不都是个生活问题?唉,只恨自己到现在才明白。”凌风接道。

华芬拿眼斜斜地瞅着他:“老班长,你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实——越是落后的地方,

姑娘就越纯朴可爱。对了,英俊小生莫非已经寻到如花美眷?”

“别逗啦!我一无所有,如今的姑娘哪里会看上一纸空文凭?”

“你也别太谦虚。自己眼光高还怪别人没眼力!老同学谁不知道,你凌风是刀枪不入,英雄本色?!不过,话说回来,倒是单身一人天马行空、自由自在些。像我,就不会那么傻傻地自投婚姻牢笼。人就这么一辈子,先要活得够本才行!”华芬叽哩哇啦地说着,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说:“唉呀,咱们光这么坐着清谈有什么意思?难得聚一次,来,唱唱歌、跳跳舞,好好玩一下。”她立刻叫来小姐点歌,什么《容易受伤的女人》、《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千千阙歌》,一气点了六、七首,又嚷着叫凌风和林冬点。

林冬在卡拉OK厅唱的次数不多,不自信,就有点想打退堂鼓。但凌风兴致也不错,点了《同桌的你》、《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枫桥夜泊》,又一个劲怂恿林冬唱。林冬不好太扫兴,就点了一首比较拿手的《梦醒时分》。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谁把它丢在风里……”凌风的嗓音浑厚中略带沙哑,颇有点“老狼”的原汁原味。林冬听着、听着,便有些心旌摇动。曾经,她在什么也不懂的少女时代,为他受过那些不能申诉的苦。后来,两人天各一方,她交过一些男友,慢慢地告诉自己不再想他。现在,命运又让他俩不期而遇,这一次他们都不再是白纸一样的孩子,可她的心里还有春风荡漾。也许,注定,他和她要在彼此的生命中占有一席之地,也许,这么多年的经历于她都是“情感练习”,都是为他的再现所作的必要铺垫……

这天晚上,他们玩到深夜,都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一切正如林冬预料的那样,凌风逐渐走进了她的生活。这反而让她觉得他迟早是她的,所以言行举止格外端庄谨慎。如果生活是一枚甜蜜的果子,那她决不做那狼吞虎咽者,连味道也没咂磨全,手上就已空无一物了。她要拿自己白白的一排细牙,慢慢地咬,慢慢地品味。

开头几次,凌风打电话约她都是让华芬作陪的。三人行,必是华芬唱主角,林冬便有些拘谨。后来,就过渡到他们两人。他们并不去迪厅、歌厅这些灯红酒绿的地方。倒是沿着僻静的小路悠悠地散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话,或者坐在电影院里,无声地看着别人的情爱悲欢,再不就是相携着去逛大小书店,一路交换着读书心得,各自抱着挑中的书,作出满载而归的欣喜状。接触多了,林冬感到凌风并不是如她想象的那么“酷”,有时反而透着大男孩般的俏皮和天真,这让她在动心之外,又添了一份爱怜。

在情感的进展上,凌风也不是热恋男子那样的冲动。也许是碍着同窗几年的面,他显得十分含蓄、节制。那次看大屏幕投影录相《走出非洲》,当男女主人公坐在飞机上俯瞰苍茫大地、主题音乐很煽情地回荡在蓝天碧云间的时候,他也只是情不自禁地伸过手来,在黑暗中默默地攥紧了林冬微微出汗的手。散步的时候,他最多是在过马路、有汽车来时轻轻揽一下她的腰,也不过一会儿,就把手放下来。

林冬想:这样更好。他永远是她的“梦中情人”。他们彼此怀着一份由来已久的憧憬和珍惜。转念一想,他们的关系总有一天会发生质的变化,这薄薄的一层纸该由谁先捅破呢?自己是不是该给他一点鼓励和暗示?然而在他的面前,她还是不能有一点放肆、张扬、轻佻,连撒娇都很克制,就像一个情窦初开、害羞腼腆的中学生。不过,有他的日子,她的心倒是满满的喜悦和充实。

那一段日子,林冬接连交上好运。从前不定期的,她曾在报上发表过一些散文,构思奇巧,语言绝美,在报社上下口碑不错,在读者中也慢慢有了声誉。一天,省委宣传部分管新闻的梅副部长居然打电话给总编,打听常在副刊上发表文章的“未名”究竟是谁。总编不知其意地答:是报社的一个女编辑,叫林冬。梅副部长就用赞赏的口气说:文章写得很好嘛,以后还要多发表一些这样高水平的文章。没多久,总编就找林冬谈话,说经研究,把林冬调到周末部,做副刊那一版的编辑。对梅副部长的事也轻轻带了一句,还说了不少鼓励的话。

林冬那时几乎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知道,省报绝对是藏龙卧虎之地。刚上班那会,林冬看到一些外表窝囊、神情木讷、言语迟钝的老报人,很不以为然,后来才听说,这中间却有一些非常知名的记者、作家,他们的名字在多年前曾红极一时。所以无论资历和学识,林冬都是属“小字辈”。《周末》发行量大,广告收入多,群众又爱看,到周末部可谓名利双收。她想报社不少人都削尖脑袋往里挤,最后却让她这个“无心插柳”的人占了先。既然受到报社如此抬举,她当然只剩“竭诚尽力,万死不辞”的份儿。

每天,她总是提前来到办公室,打扫完卫生,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当她埋首于山一样的来稿,她没有一丝的厌烦和不耐,相反,她从心里升起一种满足和责任。她总是仔细地阅读,反复地推敲,决不埋没一篇能够挽救的稿件。离开了她不喜欢也不熟悉的“教育园地”,她又能自由自在地呼吸到文学浪漫的空气,真仿佛如鸟归林,如鱼得水。

凌风有几次约她晚上出去玩,她只能很抱歉地回答:改天吧。因为有不少时候,她都把稿子带回家来改。静静的夜晚,台灯的光明亮温暖,她的心如一泓幽深而安宁的潭水。有时改着、改着,自己情绪上来,就干脆洋洋洒洒地也写上一篇文章。那时,她真真切切地感到:工作,只有心爱的工作,才能给人带来持久而深沉的快乐。

好长一段时间,她没有见到华芬了。不知这家伙最近又在忙啥?她突然很想找她聊聊,谈谈她的新岗位,还有不知该如何进一步突破的爱情。

晚上,她找到华芬的新公寓。这里她只来过一次。装修和摆设都是高档气派的,却给人一种沉闷、压抑的感觉,像高级宾馆的客房,不像一个家。

她按了按门铃。好半天门才开。只见华芬穿着一套黑色的睡袍,半裸着上身,头发披散着,眼睛里是一派慵懒和倦怠。见到林冬,微微吃了一惊,但立刻招呼她进来。

林冬诧异道:“你这么早就睡下了?”

华芬不答,径直走进客厅。这时从里间懒懒地踱过来一个中年男子,谁也不看地一屁股陷进沙发里。华芬指着他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阿祥。这是林冬。”

阿祥没有站起身。他靠在沙发上,把林冬上下打量了几眼,对华芬说:“这就是你常提起的那个‘林妹妹?你们内地果真人杰地灵,姑娘一个比一个靓。”

林冬不尴不尬地笑笑,朝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她很不好意思地对华芬说:“我来得真不是时候,改日再来吧。”

华芬把她按在沙发上:“你这算什么?阿祥又不是外人,大家一起随便聊聊也好啊。”说着,就开了一瓶饮料递给林冬。又问阿祥:“你要什么?”

“随便。”阿祥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华芬倒了一杯酒递给他,开了一句玩笑:“那就请你喝‘随便吧。”说完,就挨着他坐下

来。

气氛很不自然。阿祥就没话找话地问:“小姐,在什么地方供职?”

“报社。”林冬不愿多讲。她看着阿样两只手上都戴着硕大无比的金戒指,微微秃顶的脑袋,焦黄干瘦的脸,加上那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反感。

“哟,不简单嘛,小姐一定挣很多钱喽!”

“不多,只够温饱。”

“可惜、可惜,要在我的公司,这么年轻有为的漂亮小姐那可价值连城啊!”

“我又不卖!”林冬差点脱口而出。但碍于华芬,终于动了动嘴唇,忍了半天才没说。

华芬的脸上也有些不好看。她娇嗔地拍了一下他的手:“人家可是堂堂正正的记者编辑,怎么会到你的公司屈就?”

阿祥笑嘻嘻地说:“好了,好了,想必林小姐一定是个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我去睡觉了,你们谈吧。”说着在华芬脸上捏了一下,边伸懒腰边进了里屋。

华芬起身把房门关上,低声对林冬说:“对不起,他这人就这么讨厌。昨天刚从深圳飞来,我给他留面子。”

林冬想问什么,但嗫嚅着,说不出口。

华芬就把杯中的酒一口气喝干,眼睛看着前方,像是跟自己说:“阿祥人还不坏。他老婆到他的公司闹,他就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回家乡住。有空的时候,他便来看我。”她转脸瞥见林冬满是同情的目光,就振作了一下精神,道:“我感觉挺好的,男人就这么回事。阿祥还算有良心的。”

“那你准备一直这样过下去吗?”

“这有什么不好?我觉得现在又轻松又舒服,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真是‘快乐似神仙。至于将来,谁知道呢?人算不如天算!”

林冬把本来准备谈的事忘得精光,这会儿坐那里一声不吭,呆若木鸡。

从华芬家出来,林冬就急于想见凌风。她想着他那英气勃发的面庞,想着他那妙趣横生的谈话,突然地非常渴盼得到他的爱。她的心里涌上一股激情,今晚,她愿意在他的怀里成为一个被爱情俘虏的傻女孩,今晚,她要得到他的吻、他的爱抚、他的承诺……

她在公共电话亭迫不急待地给他家里挂了电话。伯母告诉她,凌风今晚不知有什么事,到现在还没回家。

一时,林冬立在路边,茫然不知所往。夜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遮住了眼睛,她也懒得用手抚一下,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凌风会上哪儿呢?

接连好几天,都没有凌风的电话。林冬忍了几天,到底还是耐不住,便先给他打了。凌风在电话里匆匆忙忙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并说自己现在很忙,约林冬晚上细谈。

因为隔了一段时间没见面,两人在华灯初上的街心花园见面时,都有些久别重逢的激动。林冬今天打扮得活泼亮丽,头发高高地束起来,微微寒意的夜晚居然穿了一条深咖啡色的小喇叭裙,短短地吊在膝盖之上,配上米色的高领羊毛衫,同色的短皮靴,比往常少一份娴静,多一份俏皮。

两人对望了一会儿,就紧紧相拥,嘴唇很自然地绞在了一起。那么急切热烈,仿佛世界已经消失,只剩下他们两个。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喘着气终于松开了。那又熟悉又陌生的气息叫他们惶恐不安而又幸福无比。

两人开始了漫步。这回手牵着手,不愿再分开。

“唉,真是不巧。前一向你忙,现在我又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好一阵都没跟你联系。”凌风先打破沉默。

林冬心里说,幸亏好久没见面,你我才有今天的勇气,否则把这个城市的道路全踏平了,你恐怕也不会有什么表示!嘴上却淡淡地问:“你们研究所一贯清闲,哪有什么事呢?”

“不是研究所的事。告诉你吧,我和几个朋友正准备办一家公司,许多关关节节已经办得差不多,就缺一些资金。我正在想办法。”

林冬没想到凌风也要办公司,她就笑:“你又不是经商的料,何必也凑这个热闹!”“男人嘛,没点事业、没点钱,在社会上怎么吃得开?现在读书人下海成功的例子很多,我就不信自己闯不出来!”凌风信心十足地说。

林冬心下非常赞赏他的想法。她很欣喜地发现他不是一个书呆子,也不故作超凡脱俗状。他的自信,他的人世都让她对他俩的未来更充满信心。从根本上讲,林冬并不是一个清心寡欲,梅妻鹤子似的文人,她其实更贪婪更好胜——一她想拥有一切,爱情、事业、金钱。这时,她想到怡云,想到华芬,她们的生活虽然都不乏光彩,但毕竟有一些残缺不全。只有她的未来不可估量。

此时的凌风在她的眼里,几乎成了灰姑娘眼中的白马王子。

她关切地问:“资金缺得多吗?”她暗暗想到了曾志海。虽然自那次冲突发生后,两人没再见面。但她晓得,她若有事开口找他帮忙,他定会尽力相助的。

可是凌风很快转移了话题:“这是我自己的事,咱们现在不谈这个。说说你这些天都干了什么?”

林冬便把换了个部门的事说了。

凌风也为她高兴:“这下,英雄总算有了用武之地。”

“唉,什么英雄?我是非此不可。本人一无海外关系,二无当官的父母,三无经商的资本,四无冒险的勇气,还没有吃苦的精神,当然只好这么死死地守着铁饭碗了,管它生没生锈,反正能糊口就行!”

凌风呵呵一乐:“你说得未免太悲观。人在没成功前都是一无所有,地道的小人物。一旦成功了,呼风唤雨的,从前这些贫寒困境,不反而成了一种资本和经历?我现在就特爱看名人传记,尤其是那种出身贫寒,白手起家的,看过像服了兴奋剂,特能鼓舞人心。”

“茫茫人海,真正称得上成功的有多少?大多数还不都是无足轻重的芸芸众生?”

“只要有,那为什么就不是我呢?!”凌风颇为自信地一甩头。那动作夸张幼稚,让林冬在诧异中微微有一些陌生感。

两人边走边谈,不知不觉拐到了本市最繁华热闹的步行街。大大小小的商店橱窗里映出斑斓美丽的物品,向人们展示着这是个怎样富足而零乱的世界。

林冬说:“华芬的时装店就在附近,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找来找去,只觉得眼花缭乱,却不见“芬妮时装行”几个字。

凌风催道:“算了,我们走吧。我平时最怕逛商店了,东西一多,头脑就要发晕。”

林冬笑了:“你们男人怎么都这副德行?好吧,我们走吧。华芬最懒了,恐怕早早就关了店门,反正她也不想正经做生意。”停了半晌,她还是忍不住把在华芬家碰到的事说了出来。对阿祥,她不褒不贬,轻描淡写地描述了一番。她心里有些为华芬可惜,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唉!这年头,女孩子怎么都甘心情愿又不顾一切地往金丝鸟笼里钻呢?”

凌风听后,并无多大反应。他随口接道:“因为这个世界从根本上讲还是男人的世界,当金丝鸟也不是谁想当就当得上的呢!”

林冬有些不服,但一时头绪太多,不知如何反驳。

这次约会之后,两人又是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

凌风倒是一天一个电话问候,酸词没一句,但礼貌后面还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关切和思念。林冬其实很渴盼天天与他约会,但又

不好意思过于主动,按捺了半天,对于这种不温不火的恋爱方式还是慢慢接受了下来。

因为晚上的时间一空。林风又接连写了好几篇散文。这些散文一反她从前奇巧、灵秀的风格,逐渐变得厚实、老道,且针砭时弊,辛辣尖锐。文章登出后,反响较大,褒贬不一。

慢慢地,林冬在文友中成了“焦点人物”,不少男士开始频频向她“放电”。有一位苍白颀长的诗人,叫张吴的,在聚会时,总喜欢躲在角落里默默地看她谈笑风生,自己却一言不发。至于一些或明或暗的求爱信,不管一连寄了多少封,林冬坚决地不回一字,让寄信人感到石沉大海,毫无希望。

其实,她心里最明白,她之所以心如止水、毫不动摇,完全是因为凌风的存在。她知道,如果仅以名利而言,凌风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凌风在她的心中是无法替代的,因为他已经成了她所有的青春,所有的爱。

对凌风,她唯一感到不满的就是他太理智、太绅士,让她时常要拼命按捺自己才好不容易把跑去找他的念头打消。但是暗暗的,他的这种不温不火、有理有节,更令她佩服、令她想往,让她感到,只有他,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这天晚上,天气非常的好,是那种让人坐不住的美丽夜晚。暖风吹得人心里痒丝丝的。因为上午和凌风通了电话,知他晚上有事,所以林冬急急地去找华芬。

其实,阿祥一走,华芬就打过电话,约她出去吃饭,说是补偿。但她因为忙于与文友的交往,一直抽不出时间。

这会,林冬换上一套白色的缕花长裙,一件紧身修长的黑马夹,准备喊华芬跳舞去,以前她俩若是精心妆扮后去舞场,总会像两只漂亮耀眼的花蝴蝶,是众目所向。好久,她们都没去“震一震”舞场了。当她气喘吁吁地停在华芬的家门前时,她想给华芬一个惊喜。

然而华芬出来开门时,见是林冬,颇为尬尴地愣住了。她竭力装出轻松,开玩笑地说:“你们难道全是属猫的,闻着香都赶来了?”

“里面还有谁呀?”

“这就要问你啦!”华芬把林冬让进屋,自己走进房间披了一件羊毛外套出来。

林冬走进客厅一看,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凌风居然也在此!他微红着脸,见林冬进来,极其难堪地站着。

“来来来,我们正在看录相,法国影片《情人》,很棒的,一起看。”华芬已十分镇定,她招呼林冬坐下。

林冬这才留意到房间里光线很暗,大屏幕彩电正在演绎着爱情故事。她又注意到沙发前的茶几上,放着一瓶洋酒,已经快喝光了,还有几盘熟食和菜肴。她尤其留意到茶几上摆有两只酒杯和两把餐叉。

一时间,她不知身在何处,大脑膨胀得快要支撑不住了。难道凌风说的有事,就是到华芬家作客?但他完全可以喊她一起来。再说华芬又不是不知他俩的关系。不管怎样,林冬都无法想通这是怎么一回事。……幸亏有录相在放,她盯住屏幕,假装在看。

好长一段时间,她无法集中精力再想一想。

突然,她眼睛的余光觉察到有什么在动。微微回过头,见凌风正悄悄地把外衣穿上。她的血一下子涌到头上。她结结巴巴地对华芬说:“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着,几乎是连跑带逃地离开了那里。

她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不知该往哪里去。家是绝对不愿回的,现在这样的情绪,一定会让父母生疑,一番盘问在所难免,而她是不想作答也无法作答的。

凌风和华芬是她生命中极重要的两个人,可是……也许他们只是正常的来往,但为什么要那么鬼鬼祟祟、令人生疑?尤其是凌风,全无平时镇定自如、潇洒大方的样子,变得那样委琐、那样笨拙,让她几乎不敢认。

走着、想着、恨着、气着,林冬的脑子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感到脚下的大地正渐渐地陷下去、陷下去……

等她回家的时候,已是夜深人静了。她远远地看到凌风站在门口等她,夜风中显得那么单薄、孤独。她知道他会来解释的,她的心一软,眼泪就掉了下来。

凌风奔上来,紧紧地拥抱她。她奋力挣脱开,扭头不看他。凌风就低着头嗫嚅道:“……其实我与她根本没事……我找过她几次,向她借钱投资,她答应了,顺便请我上她家玩……我总不好刚刚借了她的钱,就翻脸不认人吧?……再说,她是人家的‘包房,我跟她还不是演戏……”

林冬不知为什么,越听越来气。如果他凌风对华芬也有一丝的感情纠缠,那她还可以让他冷静下来,在她俩之间好好选择一个,可是他仅仅是为了钱!仅仅是利用华芬对他的微妙好感!若不是偶尔被自己撞见,他可能还要在自己面前表现出一副既庄重又洒脱的样子来!

她盯着他。那么英俊有型的脸,那么令人心动的眼神。可是他在她的心目中已经完全变了,变成了一个陌生而令人讨厌的人。这就是她苦苦思念的爱吗?曾经,她为他俩的将来偷偷编织过那么多温馨的画面,却不料一夜之间消失殆尽,成了一个她再也不敢回想和触摸的噩梦!

天哪,这世上的爱情怎么这样脆弱呢?!当初付出那么多的心思和感情,可是末了,只要一件事,很小很小的一件事,就把什么都付诸东流了,什么都不存在了……

她不愿再见他。永远也不想再见他。于是她拼足了劲,使自己镇定下来。然后,她正视着他的脸,一字一顿地说:“凌风,你好自为之吧。我为你感到深深的悲哀。希望我们不要再见面。”一瞬间,她感到凌风的脸变得一片死灰。她不敢再看,转身开门回家。

躺在床上的时候,她的泪还是像决堤的洪水汹涌而出。面纱揭开了,凌风不过是个萎萎缩缩的平常角色,而且喜欢伪装。华芬呢?她们之间有那么多年相处的友谊,仅仅为了一个男人,就什么都结束了?不结束,她俩又怎样重新见面呢?她搞不懂华芬,真的一点也搞不懂。她只知道,华芬是不会嫁给凌风的,可为什么她连朋友的男友都想染指呢?……

她几乎想冲过去责问华芬,但是一想到她那张贵妇般散漫又不在乎的脸,她就变得毫无兴致。

林冬病了,身上忽冷忽热,天天只咽得下一点水。她父母非逼着她去医院,查来查去查不出什么,就当感冒开了一些药,让她卧床休息。

林冬恨不得永远这么病下去,永远不起来,永远不见任何人。她虚弱地靠在床头,望着窗外晴朗宁静的天空,觉得外界的一切都与自己格格不入。那里永远充满挥不去的尘埃,那里人们的脸上都戴着厚厚的面具,那里芸芸众生们在名利、情欲中无休止地争斗、攫取……

林冬重新上班的时候,已从梦中缓过劲来。

同事们对她的到来表示了友好。总编还亲自到她的办公室寒暄了一下,问她身体彻底好了没有。林冬笑笑地答着,一边拆着桌上厚厚的一摞信。

依然是一批稿件和热心读者的来信。其中有一封令她特感动。

很潇洒的几行字,很简短的几句话——这年头,总是坏消息多于好消息。我不知有一天是不是会传来你下海经商或是另谋别路的消息。这么长时间读不到你的文章,是无心还

是有意?不管怎样,我想让你知道,你的每一篇文章我都小心地剪下、贴好,已经有薄薄的一本,我不想那本书这么早就翻完了……

要不是有同事在场,林冬差点流下泪来。她假装咳嗽了几声,掏出手绢,在脸上擦了擦,终于把泪咽了回去。

突然,她看到一张信封上写有她熟悉的字迹,那是凌风的!她定了定神,慢慢地打开:“林冬,事到如今我只能说声对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错,请原谅我扰乱了你的生活。作为老同学,我只能衷心地为你祝福!我的公司已经开张。将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话,请一定告诉我,我会竭尽全力。”

信中还落下一张名片,黑黑的隶书“凌风”两个大字,头衔是:风华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面是传真、电话、大哥大号码。

林冬重读了一遍,心里又多了一层冰冷。她慢慢地把信撕了,名片却怎么撕也撕不动,就团了团一起扔进了废纸篓。同事瞧见了,与她开玩笑:“怎么?又是一封求爱信?”

林冬也笑着说“是啊,那么稚嫩可笑的小男生,也想在本小姐身上打主意,真不知天高地厚。”说完了,想起刚才名片上“风华……公司”分明是“凌风”和“华芬”两个名字的缩写,难道他俩真的走到了一起?……又想到他的信,那几行字,她明白,这是向她“示威”的,是向她讨回一个男人的自尊和脸面的。失去了爱情,他还不忘向她要回他留在这儿的一丁点东西——这就是男人!

她把桌上的报纸、信件一一整理好,又把钢笔吸足了墨水,然后又一如既往地认真读稿、改稿。

无论如何,她还有心爱的工作。她把业余时间全部用来写作,生活倒也充实。写出的作品不但在省报上发,还在全国性的大报上发,而且有一篇散文获了头奖。生活的风帆又在她心中扬起。

好景不长。一天,总编把她叫到办公室,态度是从未有过的严肃。他一板一眼地说:“现在单位不少人都对你有意见,说你不务正业,对本职工作不认真,一心只想写稿捞名捞利。……你应该知道,当初把你调进周末部,我是力排众议,如今这样,叫我也很为难嘛!”他又说了一番“编辑要有为他人做嫁衣”的大道理。林冬见总编一反常态,怔了一会,辩解道:“我写作都是利用业余时间,一点也没耽误平时的工作呀。”总编就说:“你要注意与同事们搞好关系嘛。大家都对你有看法,你就要从自身找原因了。”

林冬一走出总编办公室,心里就有一种深深的委屈和愤怒。她心里不停地骂着:小人、小人,也不知骂谁。回到自己的桌前,她忍不住找出正在写的几篇底稿,哗啦啦撕个粉碎。同事好奇地盯着她看,并不吱声。林冬很快意识到:不能让这帮人看笑话。于是她调整了一下情绪,想了想时下正流行的《摇太阳》,就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轻轻哼了起来。

离开办公室后,她的头脑又胡思乱想起来。

她想到了华芬和怡云。她们也许是对的。女人终究还是需要依靠男人、借助男人的力量来对付这个世界的。……其实什么是对?什么是不对?她只知道,她们都活得比她快乐、比她自信、比她洒脱。难道她的出路也是赶紧找一个可以背靠大树的男人吗?……

她的心还有隐隐的不甘。

这些天,整晚她都把自己关在房里,可是面对一叠白纸时,她的头脑也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死抠硬挖,都写不出一个字。

近来,她与母亲之间经常要发生一些争吵。母亲常责怪她:你成天家务事不做,文章不写,一天到晚阴沉着脸,你到底在干什么?!林冬没好气地答:不干什么呀。母亲就冷冷地挖苦她:你以为你是谁?会写几篇文章就了不起啦?你们哪个同学混得不比你强?如果不是你爸爸,你连现在的工作都找不到!

林冬就砰地一声把自己小房间的门使劲关上,并狠狠地掐着自己的手,不让自己与母亲对吵下去。除了父母的家,她在这个世界上至今无一立锥之地,她是只能忍耐、再忍耐的。

这会,她毫无目的地立在街边,不期然被一家磁带店里传出的音乐深深打动了。是孟庭苇在唱:“……你听海是不是在笑,笑有人天真得不得了,笑人以为用痴情等待,幸福就会慢慢停靠;你听海是不是在笑,笑有人梦做得醒不了,笑有人以为把头抬起来,眼泪就不会往下掉——”声音纯净得如缓缓流过的溪水,舔着静卧的石子,那样的寂寞、苍凉而美丽,林冬一时听得痴了过去。

“林冬!林冬!”是叫自己吗?林冬恍恍惚惚的,无法从音乐中回过神来。

一个身影挡住了她的眼睛。

定眼一看,却是曾志海!

她正犹豫着,不知说什么好,曾志海倒像什么也没发生似地抢先说:“你在这发什么呆?喊了你半天。”

林冬不好意思地笑笑,看到他挽着一个有着模特儿身材的高挑女孩,打扮甚是艳丽时髦,脸上呈现出青春逼人的光芒。正待开口询问,曾志海不无欣喜地告诉她:“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妻子。我们上个月才结的婚。”

林冬赶紧说:“恭喜恭喜,老板娘这么年轻美丽,你可不要太幸运噢!”

曾志海“嗨”地叹了一声:“我们弄来弄去还不只是满身铜臭的大俗人,不如你终是阳春白雪的大才女!对了,我曾在报上读过你的不少文章,写得真好,我还到处推荐给别人看。你今后还应多写一些,好歹我们做过同学,讲起来脸上也有光!”

林冬感动地想:同学总归是同学,那份友情虽是淡淡的,有时似乎变得可有可无,但无论何时只要一拾起,依然那么淳朴和真诚。

林冬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曾志海,以前的事……。你不记恨我吧?”

曾志海一摇头:“说那些干嘛,提起来就让人脸红……你现在过得还好吧?”

林冬见那位艳丽如花的新娘子微微有些疑惑地瞧着自己的丈夫,便催他们道:“怎么说呢?也不是三言两语讲得清的。哪天邀请我参观你们的新房时再去好好地聊一聊。你们有事就先走吧。”

曾志海并不理会妻子的眼色,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好啊,就这么说定了!约个时间我开车接你们这些老同学上我家好好疯一疯。凌风、黑皮、眼镜、张圆圆全喊上,对了,还有华芬……前不久我还碰到过她,她刚从南方度假回来,人变得又黑又瘦,性格也不似从前叽叽喳喳的,沉稳不少,真有几分女强人的派头……”

林冬淡淡地笑着,静静地听他说。曾志海又跟林冬聊了几句,这才跟妻子手挽手甜甜蜜蜜地走了。林冬盯着他俩的背影,觉得他们都平凡地幸福着,幸福地平凡着,日子过得一定有滋有味、有情有趣的,便从心底十分羡慕他们。

又想起凌风和华芬,心里是一种说不出的遗憾和失落,竟还夹着酸酸的思念。

毕竟,他俩都曾给她带来过深深的快乐和充实。

她想:人是多么脆弱的东西啊。骄傲独立像她这样的人,依然从心底渴望着来自外界的一点点爱、一点点关心,些微的温暖就足以让人融化成水……

这天晚上,当她正躺在床上咀嚼往事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接过来,居然是华芬的电

话!难道真有叫做“心灵感应”的东西?

两人自从那件事发生后一直没有联系过。看来大大咧咧的华芬其实也是挺敏感的。她不想道歉、不想解释,因为她与她都明白,这种事一旦发生了,不管你怎样弥补,都会永远地横亘在彼此的心里。她们都是聪明人,不想勉勉强强地挽回,更不愿面对面地伤害。

华芬的声音在电话里有一些不自然:“怡云来了,住在花园宾馆后小楼。她让我们明晚去玩。”

“怡云?她怎么会来?”

“她现在已经做了那家投资公司的项目部副主任,这次是来考察一个大项目。……这样吧,晚上我上你家喊你一起去,好不好?”

林冬迟疑了片刻,她突然意识到华芬是不想让怡云知道,她俩曾有过节。这也是她自己所希望的。于是她答应了下来。

当她重新见到华芬的时候,她的心还是轻轻地抖了一下。四目相对,彼此都有些不好意思。

华芬比以前瘦多了。剪了一个短短的蘑菇头,一套简洁的休闲装,只淡淡涂了一层口红,显得朴素精干。

她俩几乎同时脱口而出:“你瘦多啦!”说完相视大笑,似乎要把过去的尴尬用笑声全部驱逐干净。

在去宾馆的路上,两人没有打的,只是慢慢地走着,心里都翻滚着许多话,又不知该如何说,都低着头想着心思。

最后,华芬实在忍不住,先打破了沉默:“其实,你知道吗?凌风很爱你,到现在还不能忘记你。”

“说这些干嘛?”林冬皱了皱眉头。“我承认,我也很喜欢他,可以说,非常爱他。但我从来没有过什么奢望,我只是尽自己的可能在资金上帮助过他。……你离开他之后,他一心扑在事业上,没日没夜地干,现在公司总算度过了最初的困难时期。但是他并不快乐,他的痛苦只有我最清楚……”

她见林冬鼻翼翕动着,又说:“我一直想跟你谈,但怕你多心,今天总算一吐为快了。林冬,你不能太苟求。男人终究是男人,他要对付这个冷酷无情的现实世界,他不可能是你想象中的一尘不染、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纯洁坦荡到没有任何疵瑕,唉,怎么说呢?生活不是白纸一张,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更成熟一点、更博大一点。”

林冬好不容易咽下了几乎夺眶而出的眼泪,喃喃地说:“其实,我只是在寻找真爱,不要一点杂质的真爱……”

华芬又叹了口气:“说到底,你还是把自己和别人都估计得太高了,把生活估计得太高了!凡人,知道吗?你我他都是地道的凡人,都有着平凡的心态,过着平凡的日子,我们怎能使自己的生活画卷没有败笔呢?实际上,败笔是随处可见的,我们不能更改、不能丢弃,只能是不停地尽力地去修饰、去弥补……”

林冬一边听着一边感到,到底还是华芬最了解她,她的话仿佛句句敲在自己的心坎上。莫名其妙地,她突然想扑倒在华芬怀里痛哭一场。终于,她只是低下头来,一任泪水静静淌了一脸。

“我实在没想到你会那么在乎那件小事,真的,我时常很内疚。”华芬停了一会,又说:“其实凌风一直在等你回心转意。我几次催他去找你,他都因为自尊心太强,放不下面子。你给他的打击也是挺重的。”

华芬当然不知道林冬当时所受的伤害,虽然现在想起来,那种伤害一半也是因为林冬自己幼稚、执拗、过于追求完美的性格使然,但,当时她确实是受到了重重的一击——来自爱情和友谊双方的。

“要不要,我给你们约个时间,重归于好?”华芬试探地问。

“不,不,我还要想一想。”林冬抹了抹脸,慌乱地答道。

“还想什么嘛?你难道就不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华芬满脸的焦急和恳切。

林冬镇定了一下,平静地对华芬说:“知道吗?性格即是命运。而人与人的性格是那样的大相径庭、很难改变的。有些道理虽然懂得,但做起来就十分困难。我真的需要一段时间。”

华芬动了几下嘴唇,最终没说。两人便各怀着心事,一路无语。

此时,已经变得相当老成、高贵而富态的怡云正在灯火通明的宾馆大厅里翘首盼望着昔日好友的到来,几年的光阴在彼此的心上,会留下什么样的沧桑印痕呢?总之,她们每个人都将担当起自己的那份命运、那份责任、那份生活,无法逃避、也无法替代……

责任编辑张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