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扫除旧观念“后遗症”
1994-08-24邱晓华
邱晓华
凡细心观察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人都会发现:改革开放每一次取得巨大的进展,往往伴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一次巨大突破。中国15年的改革史,就是中国人民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不断探索,不断奋斗,不断解放思想、转换脑筋的历史。
自从邓小平1992年春天南巡之后,许多人长长松了一口气。他们以为,多年来浑浑沌沌的理论迷雾,已被小平同志雷鸣般的声音澄清,阻碍进一步改革开放的理论和观念樊篱已经扫清,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剩下的只是如何操作的问题了。笔者以为并不可如此乐观。
诚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中国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从而结束了人们对改革目标的争论,在改革的大方向问题上,全党和全国人民已经达成共识,可谓“坚冰已经打破,航路已经开通”。但是,要真正打碎那些束缚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无形的观念桎梏,我们还要做许多艰苦的工作。这是因为目前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所带来的旧观念的“后遗症”一时还难以治愈,还在妨碍我们前进。这些“后遗症”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姓社还是姓资”;二是“姓公还是姓私”;三是“计划”与“市场”到底是什么关系。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虽然使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但远没有解除许多人的疑惑,往往在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这些“后遗症”就会悄悄跳出来,影响人们的视线,束缚人们的手脚。
看来,我们仍有必要对这些“后遗症”进行多次“会诊”。
——“姓社”与“姓资”。现实中从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资本主义,也没有固定不变的社会主义。现实中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许多方面已经超出了马克思当时的设想。马克思从来就没有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截然对立起来,而是强调社会主义脱胎于资本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和超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排斥市场的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而是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创造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效率,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不是什么别的。因此,我们不能把某些形式的东西当成本质,而应该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硬道理。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壮大中华民族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东西,不管它是否曾被冠以“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标签,我们都要吸收利用,反之,都应该加以屏弃。
——“姓公”与“姓私”。在这个问题上,转换脑筋最为困难。尽管党和国家一再强调“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许多人口头上亦予以认可,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谈“私”色变。在他们看来,不带“国”字号就不是正宗的公有制,私营经济更应该在限制之列。
这种“恐私症”对我们振兴民族经济,妨碍极大。我们不能设想这样的现象是正常的——一方面强调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另一方面又害怕主人拥有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一方面认为50年代3位农民组成合作社是“公”,另一方面又认为90年代成千上万人出资认股建立的企业不是“公”。我们应该更勇敢地承认,“个人所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社会主义内在的要求,社会主义绝不排斥“个人所有”,相反它是比资本主义更广泛、更深刻的。唯其如此,才能体现历史的进步,体现社会的进步。当然,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个人所有,不是一种相互残杀、掠夺的绝对无序的“个人所有”,而是一种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在国家干预和监督下有序的、按照平等竞争取得的“个人所有”,即这种“个人所有”具有明显的“公平性”。
“公”与“私”是可以转化的,它们仅仅是生产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仅仅是实现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同样必须遵循生产力的要求,而不能作为替代生产力的东西成为我们判断是非成败的标准。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我们就不要囿于“公”与“私”的争辩。也就是说,“公”与“私”的取舍标准只能以生产力是否解放和发展为界。不论是“公”是“私”,只要能促进生产力发展,我们都要保护,反之,我们就要抛弃。
——“计划”与“市场”。当今世界,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不存在绝对的计划主导型的经济,也不存在绝对的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二者总是相互兼容,相互作用的。计划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它是政府意志的表现;市场往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它是事物内在规律相互作用的表现。“计划”和“市场”,二者仅仅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不是什么本质的东西,无所谓好与坏,“资本主义”或者“社会主义”。一句话,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计划手段可以采用,市场手段也可以采用,无需再陷于“计划”与“市场”谁是谁非,谁的比重应该大,谁的比重应该小的争论。
要彻底屏弃我们头脑中那些“左”的,不合时宜的和不切实际的对社会主义的旧的认识,治愈长期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所带来的旧观念的“后遗症”,唯一的良方就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精神实质。长期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在社会主义理论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重大的偏差,就是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注重从经典作家的书本出发,从一些抽象的原则去思考问题,忽视了理论的实现基础。结果往往是从理论上看似乎比较完整,比较完美,无懈可击,但和实际脱节明显,理论的实现程度十分低下。一位伟人曾说过,理论的价值在于它的实现度。我们不可能设想一种理论可以长期游离于实际,而始终被认为是正确的和有价值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之所以在实践中遭到挫折,其根源就在于它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扎根于各社会主义国家肥沃的土地上。理论是一回事,实际又是另一回事,二者脱节必然使其缺乏生命力。这也正是人们强烈呼唤改革,要求理论创新的原因所在。
有鉴于此,在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就不能再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错误,而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这个实际一方面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其主要特征是:人口多,尤其是农村人口多;生产力落后,特别是农村经济落后,城乡差距大;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平衡十分突出;经济总量的大国,人均水平的小国。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世界的一员,必须考虑按照国际惯例办事。这就是我们的实际,这就是我们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发点,理论的设计和创新,都不能无视这个实际。
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所提出的“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条基本原则,闪耀着灿烂的思想光辉,是我们决定各项改革措施取舍和检验其得失的根本标准,也是我们寻求实现改革目标的有效依据。我们在实践中,应该尽力屏弃那些不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的思想与观念,积极探索,敢于试验,对了坚持,错了就改,无愧于历史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
(本文组稿得到了《中国国情国力》杂志社的大力协助,谨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