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的基本内容
1993-08-27孙大军
孙大军
共青团中央在1979年3月1日作出决定:在全国青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队)”的活动。这一活动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广大青年的共同心愿,开拓了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领域。开展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1、发动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创优质、争名牌、超定额,努力创造本单位、本地区、本行业的一流成绩,甚至赶超全国和世界先进水平的“创一流”的活动等。
2、组织青年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苦练生产、操作、服务的岗位基本功,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成为精通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
3、教育青年树立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翁思想,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在本职岗位上精打细算的“双增双节”等活动。
4、引导青年参与技术和企业管理,支持经济改革,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设计、小改造、小建议为内容的“五小”活动。
5、发动青年利用业余时间,围绕本单位生产中的急、难、新、险、重任务开展突击活动。
突击队(手)活动的特点在于“竞赛”,竞赛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从青年的特点出发,百花齐放,不拘一格。竞赛的开展既可以在同行业、同系统、同工种中进行,也可以在省市之间、局与局、厂与厂之间进行。根据生产实际,有工时定额的个人或集体,可以开展对手赛、对口赛;无工时定额的,可以开展指标赛;团组织之间还可以开展红旗赛、夺标赛等。
开展竞赛要注意科学性、准确性,防止流于形式。要有一个奋斗目标和主攻方向,具有针对性:要有较为完善的考核评比制度,具有可比性;要有竞赛的周期,具有阶段性。
我国工业系统表彰新长征突击手(队)分五级:即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局和工矿企业。一般情况下,工矿企业团委可以一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局、大公司的团委可以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全国和省市团委范围内的评选表彰要视实际情况定。此外,对有特殊贡献者,可随时命名表彰。
自1979年初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以来,全国范围内曾于1979年9月、1981年10月、1985年5月和1987年5月分别召开三次表彰大会和一次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