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问答(之三)
1992-08-24理言
理言
问:中国的人权观与西方的人权观一样吗?
答:“人权”曾经是被统治阶级向统治阶级进行斗争的口号。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权”具有双重的社会性:一方面,享有充分的人权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的进步理想;另一方面,各个不同的阶级对于人权又有其阶级利益所决定的不同的具体内容。因此,从本质上说,维护劳动阶级利益的社会主义中国人权观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人权观是两个不同的体系。
诚然,两个人权体系都讲人的解放,讲公民的基本权利,讲人人平等的原则,讲社会自由的发展。但是,在这些题目下的具体内容,却有本质的差异。
首先,两个不同体系关于人的解放的出发点不同。资产阶级的人权观从个人解放出发,一切人权都从个人权利着眼。这种出发点导致两个结果:一是出于个人的利己本质压倒了人的社会本质,得出每个人都势必将别人看作对自己自由的限制的结论。二是出于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脱离社会关系的“自然本性”,得出社会和国家的权利越多,个人的权利就越少的结论。这两种结论最终都会导致一个结果:否定他人和社会的权利,从而也就否定了人权本身。
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则首先从社会的解放出发,以集体的解放作为个人解放的基础。社会主义人权观强调人是一个社会的范畴,离开社会谈人权既违背人的社会本质,也不现实。只要人所生活在其中的社会和集体还没有从非人的关系(奴役、压迫和剥削)中解放出来,就谈不上真正的人权。而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使人受奴役、受剥削的一切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创造使人能够真正享有自由平等人权的社会关系和条件。与资本主义的“一切为了个人”的口号相反,社会主义的口号是“一切为了群众”。强调民族、国家、社会等集体的权利高于个人权利,强调只有在集体的发展中,个人才能有全面发展其才能的自由,强调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的统一。
其次,两个不同体系强调人权的着重点不同。资产阶级人权观强调的是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信仰自由、选举权、言论自由等等。这些权利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中提出来的,有社会的进步意义。但同时,资产阶级的人权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就将资产阶级对财产的独占和垄断在人权的框架中合法化了,从而使除了自身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被排斥在“平等”、“自由”的人权之外。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则认为经济地位是人的一切社会地位的基石,只有消灭了人们在经济上特别是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才有可能消灭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上的不平等;只有使劳动者在经济上摆脱劳动资料及其所有者的压迫、奴役,才能获得人身和政治活动的自由。因此,作为社会主义人权要求的第一步就是:消灭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
其三,两个不同体系对于实现人权的着眼点不同。资产阶级的人权观强调通过形式的平等来实现人权。有的当代西方政治家甚至说:什么叫人权?人权就是一人有一票的权利。但在实际上,平等的形式并不一定导致平等的事实,在经济地位不平等的条件下,形式上平等的选举结果并不能平等地反映所有人的意志。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则强调实质上的平等。并且认为,只有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备个领域中也都建立了事实上的平等,才可能同时在政治领域里建立真正的平等。因此,社会主义的人权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综合体系。
其四,两个不同体系对于人权的历史观是不同的。资产阶级的人权观自卢梭的“公民政治权利论”形成之后基本就没有什么发展,并认为这种人权形式是全民共有、百年不易的理想模式。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则认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中,人权也必然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者公开承认,在共产主义实现之前,不可能实现所有人在一切领域里的平等。因此,不像资产阶级掩盖它的人权首先是保护资本的特权那样,社会主义的人权首先强调保护占社会人口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权利。
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曾经精辟地说过:“什么是人权?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多数人的人权,还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问:美国是一个“人权王国”吗?
答:当今国际世界,把“人权”二字叫得最响的莫过于美国了。
美国国会前不久曾经通过一个法案,把人权作为美国处理对外国际关系的基石。言外之意,颇有点美国是真正的“人权王国”的味道。
不可否认,200多年前的美国《独立宣言》曾经是世界人权发展进程中的一面光辉的旗帜。新兴的美利坚合众国在反对封建王权、废除奴隶制度中曾经有过令人敬佩的勇敢行动。200多年过去了,美国的财富已经膨胀了几万倍,美国的宪法已经经过了27次修正和完善。那么,美国是否成为理想的“人权王国”了呢?先看下列事实:
美国是世界上社会财富分配最不平均的国家之一。据美国用大样本统计调查的研究报告说:在美国,最富有的0.5%的家庭拥有25.8%的社会财富,最富有的1%的家庭拥有34%的社会财富,最富有的10%的家庭拥有62%的社会财富,而占人口总数70%的人只占有15%的社会财富。对于生产资料的垄断就更明显,虽然美国有数以百万计的股票持有者,但是0.2%的富翁就占有了三分之一的所有公司股票,而1%的富人拥有股票总数的51%。
美国是世界上金钱操纵民主最明显的国家之一。1860年至1976年30次总统竞选,23次是出钱多者当选;而除了罗斯福,仅有3次是出钱少者当选,颇有些“金钱造英雄”的味道。至于得不到百万美元的人,即使有选举权,也是不可能有真正的被选举权的。
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按美国司法部统计,1990年美国刑事发案率为60‰,犯罪率为20‰,监禁率为4.13‰,都处于世界最高水平。美国最大的城市纽约成为世界有名的“犯罪之都”,许多市民都不得不自备枪枝,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美国是世界上种族矛盾最尖锐的西方国家之一。虽然美国在70年代从法律上取消了种族歧视,但事实上的种族歧视处处存在。政府公布的黑人青年失业率为30%~40%,比白人青年失业率高一倍多;靠救济金生活的黑人家庭占黑人家庭数的25%,比白人相应的比例高二倍;在美国的监狱中85%的犯人是黑人或拉美人。黑人在教育、医疗卫生、居住条件、工作环境等方面与白人的差距就更大了。另一方面,就在前不久,以种族主义昭著的三K党头目不仅当选了州议员,还成了竞选州长的候选人。
美国是世界上迫害共产党时间最长的西方国家之一。与世界上其他地方不同,美国是用法律的形式来迫害共产党的。1950年,美国通过了世界闻名的《国内安全法》,法律规定:美国的一切共产主义组织,都必须向司法部登记注册,并提供干部、党员、组织、财务情况。同时又规定,经过登记的共产主义组织的成员,不准在政府机关和军工企业中工作,不准领出国护照,否则要判刑。在这个法律之下,参议员麦卡锡煽动了疯狂的反共调查与迫害。至今,反共的法律依然存在,数以万计的美国公民依然以“安全”的名义被列在联邦调查局的黑名单上。
美国的妇女受到明显的性别歧视。在美国,妇女的就业机会明显少于男子。连政府机构也歧视妇女,在联邦政府工作的妇女仅占联邦政府人员的8%。据美国《新闻周刊》最近的调查,21%的职业妇女在工作中遭到过性骚扰。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况相当普遍。1972年,联邦国会曾经通过改善妇女地位的《平等权利修正案》,但经过10年苦争,最终还是没有得到三分之二的州议会的批准,因此而成了废案。
美国是拒绝批准《国际人权公约》等一系列人权条约的国家之一。1966年12月16日,第21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两个公约也称《国际人权公约》),时隔10年,这两个公约经35个国家批准后正式生效,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参加了这两个公约。但是美国国会以美国宪法高于国际法的理由,至今不批准美国加入《国际人权公约》。此外,美国也没有批准参加《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反对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一系列重要人权公约。连美国的法学专家也说:“美国连主要的国际人权公约都没加入,它又用什么立场来关注别国的人权问题呢?”
综上所述,美国不仅不是一个理想的“人权王国”,而且是一个人权问题相当严重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