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前行 届中之年的探索
2025-03-04
2024年,是本届人大的届中之年,理应成为本届人大的“不惑之年”。这一年,有三件大事与人大工作和人大事业密切相关:一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二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相继召开会议,对人大工作提出了系统要求;三是过去一年,又恰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三件大事,串起了人大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既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为县市人大提高认知、检视工作提供了更多维度——
从宏观的层面,我们更加清晰统领县市人大工作的“一纲两目”:“一纲”,即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制度自信;“两目”,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从微观的角度,我们也更加清楚保障县市人大履职的“一体两翼”:“一体”,即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两翼”,即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创设良好环境强化履职保障。
对照这“一纲两目”和“一体两翼”,我们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工作中,都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制度自信”的认知上,我们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构架尚缺乏根植于内心的深刻理解,也缺乏基于制度优势进而转化为有效治理的实践创新,更缺乏具有人大元素和诸暨辨识度的创新成果。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践行上,我们缺乏作为主阵地、主战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尊崇和发扬民主的理念和意识不够强;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渠道不够畅;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作为不够多;讲真话、听真话、信真话的氛围不够浓等等。
在监督职能的履行上,不管是履职计划的谋篇布局,还是具体议题的执行落实,都存在依法监督力度不够、有效监督精度不够、持续监督深度不够的问题。“三个不够”说明,我们对于“依法监督”这一基层人大的核心职能尚需深入研究、持续探索。
在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上,参与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履职意愿不够强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支撑代表履职活动的学习、调研、思考有待加强,检验代表履职效能的审议、建言、建议更有提升空间,代表的履职意愿和能力建设仍是我们永恒的课题。
在人大机关的自身建设上,对标中央对各级人大提出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这“四个机关”的建设要求,对照本届人大既定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责”的“四有”定位,人大机关和人大系统自身建设任重道远。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同时也基于三年来的实践和思考,本届人大将在余下任期作以下工作上的进一步把握——
在政治站位上,进一步把握“一基点三维度”。“一基点”,就是“党领导一切”。“三维度”:对上,“维护核心,保持一致”;居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下,“凝聚民心,汇集民意”。
在工作定位上,进一步盯牢“一目标三中心”。“一目标”:就是助推地方发展。“三中心”:第一是以发展为中心,尤其是经济;第二是以人民为中心,主要是民生;第三是以履职为中心,关键是代表。
在制度规范上,进一步明确“一原则三规矩”。“一原则”:就是依法履职。“三规矩”:一是履职计划充分协商;二是组织意图充分落实;三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在作风作为上,进一步体现“一主体三重视”。“一主体”:就是代表主体。“三重视”:一是重视调查研究,多了解一些情况,多思考一些问题,做到“不调研不履职”。二是重视解决“两怕”问题:一怕人家“看不起”,解决不会讲、讲不到点子上的问题;二怕人家“看不惯”,解决指手画脚、“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问题。三是重视解决“忙中添乱”的问题,力戒“走过场”“搞形式”;力求“帮忙不添乱”,尽量少添忙。
(节选自《2025年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