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消费券成了“黄牛”的“提款机”
2025-02-25孔德淇
天津发放餐饮、文旅消费券累计额度达1600万元;海南三亚投入7450万元开展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广州陆续发放1亿元“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年初,多地持续发放消费券,“真金白银”点燃消费热情。然而,部分紧俏消费券竟被“黄牛”非法“截胡”,在网络平台上沦为倒卖套利的工具。
消费券作为刺激经济、惠及民生的有力工具,覆盖餐饮、文旅等多个领域,在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繁荣层面释放着“四两拨千斤”的效应。然而,“黄牛”的介入让消费券变了味儿。“黄牛”的抢券手段五花八门,有的借助外挂软件,提前设置定时自动抢单;有的通过模拟抢单指令,绕过验证码与平台防御系统,直接向后台提交数据;更有甚者,与不良商家勾结,通过虚假消费骗取补贴。
在抢券大战中,普通市民熬夜“掐点”,常常空手而归;而“黄牛”却在网上公然标价售卖,大发横财。若对“黄牛”的肆意行径坐视不管,放任“大众福利”被少数人恶意利用,演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其危害将如滚雪球般不断扩大,不仅会让政府的财政支出打了水漂,更会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削弱大众对政策的信任。充分正视“黄牛”行为的危害,强化网络交易环境的安全保障,不仅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权益,更是维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支撑,远不止消费券被倒卖时的“价款”那么简单。
需要强调的是,倒卖消费券已然触犯法律红线。消费券本质上属于有价票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倒卖有价票证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面对这一情况,多地政府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上海警方成功破获两起涉消费券违法犯罪案件,抓获多名“黄牛”;四川等地也持续加强对消费券发放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黄牛”抢券等不法行为。
利益面前,仍有“黄牛”顶风作案。一方面,部分“黄牛”法治观念淡薄,难以抵挡高额利润诱惑;另一方面,当前针对“黄牛”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且此类非法活动技术门槛低。“黄牛”主要靠外挂软件抢券,或用模拟IP地址修改定位。相关软件在网络平台公然售卖,还能轻松绕过监测完成核销。
显然,斩断“黄牛”伸向消费券的手,还需多维度发力。利用技术手段抢券的,应在法律中明确界定其为不正当竞争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以便实施更精准的法律制裁。对于涉及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黄牛”,如组织大规模倒卖消费券的团伙,或长期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倒卖消费券且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应依法进行刑事立案。
虽说消费券本可无偿领取,审查的成本也应该考虑,要强化对消费券发放及使用的全流程监管。领取环节,需严格审核领券用户的身份信息,确保真实有效。针对大额消费券等特殊券种,可推行实名登记制度,防止冒领。在用券时,明确身份验证要求,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杜绝隔空刷码等违规行为。
此外,发放平台也需不断升级技术监测与风险防控手段。比如,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时监测消费券的领取和使用频率,建立实时预警系统,一旦发现账号异常,立即暂停其领券和用券权限。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黄牛”的诱惑,拒绝参与消费券转卖。只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让消费券“落袋为安”,真正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编辑" 张建" 445718228@qq.com,西米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