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多举措打造县域“规民”新标杆
2025-02-21唐可为
衡山县是衡阳市首批教育强县,近年来,该县强化政策贯彻执行力,多举措打造县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以下简称“规民”)工作的新标杆。
衡山县委、县政府自2021年7月全面启动“规民”工作,采取“一体两翼三确保”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推动贯彻落实“规民”工作。
“一体”即履行政府主体责任。
一是高规格统筹。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级领导牵头主抓,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县政府办、教育等23个部门分别组成工作小组,高规格统筹推进“规民”工作。
二是高效率部署。2021年8月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多次专题研究“规民”工作,着力解决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资金保障等现实矛盾、困难和细节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后,制定印发《衡山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全流程管理。
三是高频次调度。县委书记和县长都高度关注“规民”工作的落实情况,共计组织3次专题调研、5次专题会议和10余次督查督办,着力解决难点问题。
四是高标准推进。该县着力“五个到位”,确保“规民”工作推进平稳有序。政策宣传到位。各宣传窗口发挥自身优势,全链条式对“规民”工作切实加大力度。部门联动到位。各职能部门既分工又合作,主动履职。调研摸底到位。通过座谈、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县“规民”工作中学位建设、师生分流等情况精准摸底。“一校一策”明确到位。对5所民办学校按“一购一停一转二控规”的“一校一策”措施推进。后期接管安排到位。县教育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挂图作战,后期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
“两翼”即对民办学校办学支持与规范并举。
一是对民办学校的支持一如既往。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贴息等资助政策。民办学校教职工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业务培训、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二是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全面具体。从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教职工配备、资金来源、招生入学、教学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2021 年8 月底前已完成清退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93 名,规范民办学校名称1 个,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8 起。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依法办学等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三个确保”即“规民”工作经费投入、权益保障、师生分流坚决保障。
一是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保障正常运转。2022年,全县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任务数6084 个,总投入14600万元。
二是确保资产处置规范,维护双方权益。在“规民”系统工程中,民办学校的回购和资产处置是重难点。2021年11月,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星源学校部分拟移交资产的实地丈量、清点、核实、确认。
三是确保师生分流有序,维护社会稳定。该县广泛听取基层一线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与部署。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增加人员编制250个。全县民转公和停办民办学校教职工通过公开招聘入编、特岗教师招聘、原民办学校留任等方式妥善解决。
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免试、计划到校、自主选择、超员摇号”的原则,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分流渠道及就读报名、录取等方式,有序分流。
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在每所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分类设立党组织。同步配齐局机关干部包校和党建指导员两套班子,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校。“规民”成果不断巩固。依据县情,逐年将招生计划下达至每所民办学校,严厉打击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行为。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总人数在全县占比始终稳控在5%以内。办学成效不断提高。近三年来,全县一大批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县本级年度检查评价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衡阳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评价中,多所学校连续获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