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我国碳市场国际标准化工作路径研究
2025-02-20杨丹丹张宝林张小龙黄荣
关键词:碳市场,国际标准化,路径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5.03.011
0 引言
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于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作出庄严承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庄严承诺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作。截至2024年1月,全球共有36个碳市场正在运行,目前已覆盖99亿吨二氧化碳,或超过18%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2023年碳市场累计收入740亿美元,自2007年以来累计3030亿美元。14个碳市场正在建设中,8个司法管辖区也正在考虑建立碳市场。全球有近1/3的人口生活在有碳市场运行的区域内,这些正在运行的国家或地区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58%左右。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全球碳市场规模和影响力都在逐步扩大,运行经验也有所积累。1997年《京都议定书》,使国际碳排放权具备了产权性质和可交易属性,并构建了总量控制交易(Cap -Trade)的碳交易市场模式。2016年,《巴黎协定》接续成为新的国际气候变化应对框架。《巴黎协定》对国际碳交易市场未做出专门约定,国际碳交易市场自此陷入停滞,因而各方开始以各自方式进行国际碳排放交易,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促使独立碳市场发展得如火如荼[1]。近些年来,全球主流碳市场积极推进碳市场建设进程。例如:英国于2023年4月正式通过的“Fit for 55”相关提案,涉及收紧年度配额等6方面核心调整内容;韩国于2012年5月份颁布《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分配与交易法实施法令》《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分配与交易法》等政策法规,对配额分配与交易、数据、市场运行与监管等方面内容做出规定。
新兴国家在碳市场的表现也较为瞩目,仅就亚太地区而言,印度已公布建立碳市场框架的步骤,包括履约市场和自愿市场;印度尼西亚启动了涵盖发电行业的碳市场;越南计划在未来数年启动碳市场试点;而亚太地区的一些其他国家,包括马来西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和泰国,都在考虑或设计碳市场的不同阶段。其他地区的新兴国家也在采取重要措施。
本文在梳理我国碳市场现状和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识别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路径,旨在提升我国碳市场标准国际影响力,帮助实现“双碳”目标。
1 我国碳市场建设及标准化工作现状
1.1 我国碳市场建设现状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碳市场建设,把碳市场建设作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力争实现“双碳”目标。当前,随着我国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碳市场建设“保驾护航”,我国碳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进展显著、成效彰显。
在市场影响力方面,我国已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市场,并且实现了强制和自愿两个碳市场独立运行,二者共同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这些都对全球碳价水平和碳交易机制成效产生重要影响。在建设进展方面,我国已建成了以“全国碳市场信息网”为信息发布平台,由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开展精细化管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管理平台实现业务运行的“一网、两机构、三平台”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同步,建立了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主体,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相协调的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框架体系;在基础设施和制度的共同支撑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顺利完成了两个履约周期,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在建设成效方面,全国碳市场的健康运行,不仅落实了企业的减碳责任,降低了行业和全社会的减碳成本,而且探索建立了符合我国实际的重点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了以碳市场为核心的中国碳定价创新机制的逐步完善,为“双碳”目标实现、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我国在碳市场运行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2013年6月,中国国内首个碳排放交易平台——深圳碳交易试点启动,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中国8个试点碳市场不断优化制度体系,发展形成要素不同、各具特色的地方碳市场,为所在区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速低碳转型发挥了关键作用[2]。
1.2 我国碳市场标准化工作现状
在“双碳”目标持续推进和碳市场建设运行进程中,与碳相关的标准成为标准研制热门领域。截至2024年4月,据不完全统计,现有与碳相关的国家标准有1800余项,行业标准有3000余项。在此基础上,我国碳市场标准工作朝着纵深方向发展。
(1)高度重视标准体系建设。从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到2023年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一系列关于标准体系方面政策的出台,彰显了我国在着力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顶层框架,在细化和理清市场化机制涵盖内容方面做出了努力,并明确了研制的重点及方向。
(2)注重完善标准化组织体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专门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对于碳市场标准研制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推动标准“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支撑碳市场管理与运行的国内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有全国能源管理与基础委员会(SAC/ TC 20)、全国环境管理标委会(SAC/TC 207)、全国环保产品标委会(SAC/TC275)、全国能量系统标委会(SAC/TC 459)、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委会(SAC/TC 548)、国家绿色产品标准化总体工作组等,会同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它们共同构成了碳市场标准研制的中坚力量。
(3)有序开展国际标准研制。我国是碳市场国际标准的积极推进者。比如在新能源领域,由我国专家牵头制定的太阳能集热器部件和材料系列标准,在太阳能国际标准化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新型电力系统方面,由我国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并网术语与定义等7项国际标准已发布其中3项;2023年3月,由国网科技部、数字化部指导,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国网区块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牵头立项的IEEE P3218《基于区块链的碳交易应用标准》正式发布。这些国际标准研制成果将为碳市场领域的落地应用和技术赋能,在提升规则制定权和国际话语权建设方面也意义重大。
2 存在的问题
(1)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目前的标准体系更多是从碳达峰碳中和方向或者从节能降碳角度进行构建的,虽然涉及市场化机制和碳交易等相关标准,但这些仅仅是碳市场的部分组成内容,而统一的、完善的、落脚于碳市场的标准体系尚未形成,这将会影响碳市场运行的问题诊断、目标设定、动态跟踪、成效判断等能力。从标准的构成角度来看,碳市场相关的标准多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国际上更为通行的团体标准较少,这当然是为健全碳市场监督管理所形成的,但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研制周期较长,而碳市场发展“步伐”较快,可能会造成标准研制与现实市场状况脱节的情况。
(2)标准研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我国碳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化机制不断完善,但随之而来的是相关标准的滞后性不断凸显,现有标准难以满足碳市场需求。目前涉及市场化机制的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5项,相较于其他碳领域相关标准来说,差距明显。
(3)各方尚未形成协同合力。碳市场参与主体众多,有参与买卖的企业,有负责适时引导供需关系的政府单位,有优化交易商品和交易机制的高校、标准化机构、金融机构等,还有负责维护交易场所的机构,这些参与主体存在不同的利益着眼点,加之主体之间的沟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因此碳市场国际标准化还面临各方未能形成协同合力的瓶颈。而国际标准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要素,如果不能统筹碳市场各方力量,那么将会掣肘碳市场标准“走出去”的步伐。
(4)创新成果与标准研制进程不匹配。碳市场创新成果未能及时进入标准研制进程,未能及时满足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出现碳市场需求、创新成果、标准三者之间存在“失枝脱节”问题。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标准研制过程中要考虑各方利益,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进程;另一方面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机制还不够健全,大规模转化支撑难度较大。
(5)国内国外标准协同推进模式尚待完善。我国在碳市场部分关键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贡献数量不多,部分关键技术标准和基础标准与国际的衔接也不够紧密,协同推进模式尚待完善。如果持续存在这样的问题,将会影响我国企业减排成效的国际认定,长期来看,还会影响我国在碳市场标准制定上的话语权。
(6)国际标准话语权仍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目前与碳相关的国际标准研制等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这离不开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的积极推动。截至2024年4月,在ISO发布的23,000多项国际标准中,有1500余项标准涉及应对气候变化;在IEC发布的8700多项国际标准中,有2500余项标准涉及应对气候变化,在研的相关标准有720余项。但在这些国际标准中,我国的标准“身影”显得尤为单薄,而且主流国际标准组织中任关键要职的人员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因此,抢占碳市场国际标准话语权困难重重。
前三个方面问题的存在,会影响我国碳市场优质标准供给和探索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规则和主体行为约束等国际标准的路径,极大掣肘标准“走出去”进程;而后三个方面问题的存在,则会影响我国碳市场创新机制的输出,致使碳市场国际话语权缺失,丧失掌握碳市场领域安全主动权。因而,必须优化工作路径,解决我国碳市场国际标准化发展过程的“拦路虎”。
3 工作路径
(1)建立健全碳市场标准体系。因碳市场涉及的相关概念和标准众多,覆盖行业较广,需重点关注纳入标准之间的统一性,要从整体性上把握标准之间的关系,既要做到不交叉、不矛盾,又要让各相关部门参与初步纳入的标准审核当中来;需参考碳市场国际标准研制重点领域,结合国内碳市场有关政策,以把握好标准体系编制方向。同时,持续探索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路径,对于部分碳市场急需的新技术领域标准,可以先行采用团体标准发挥应用示范作用,等应用示范成效显现出来后,再开展转化工作,从而实现简化程序、缩短时间的目的。
(2)加快标准研制进程。一方面,应在聚焦我国碳市场特殊性和创新点、关注国际标准研究动向基础上,对碳市场标准研制进行战略性部署。另一方面,加快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如数据核算、碳排放配额、信息披露、交易场所等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在碳市场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除此之外,还应考虑标准研制过程中所涉及管理流程优化,如标准制修订过程采用无纸化、专家投票电子化、标准编审一体化等,提升标准修订效率;各专业技术标委会、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单位在征集碳市场相关标准项目的过程中,保证编制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性,实现信息及时发布,为碳市场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标准。
(3)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依托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建专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国碳市场各项试点改革、完善制度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创新;通过高效运作的领导机制,指导处理好国内与国际、短期考量和长期规划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各种纷繁复杂的关系中抓准关键点,做出最有利于碳市场发展的战略抉择。除考虑组建专项领导小组以实现统筹协调运转高效以外,还需要加强涉及碳市场各部门的沟通,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化、常态化等方式实现,进一步加强横向沟通协调机制。
(4)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标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促进资金支出与国家在碳市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任务计划等相协调,确保标准获得资金支持;切实建立激励机制,探索标准研制人才服务碳市场运行发展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潜力和活力;加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改革体制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机制转化为标准的良好的政策、制度和法治环境,同时,积极搭建集产学研于一体的多种平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顺利实施创新机制转化为标准开辟创新的路径。
(5)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一是探索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协同研制路径。认真研究全球主流碳市场标准化与我国碳市场标准化的差异及运行良好的创新机制,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提案动向,转化一批先进适用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以及时引进国际先进的理念和经验;找准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衔接点,在制定国内标准时,也要积极提出国际标准提案。二是探索整体规划与重点部署协同推进途径。除从整体规划上加强未来碳市场标准研制的顶层设计外,还应部署重点标准研制领域,如覆盖行业、交易方式主体和品种、市场活跃度、市场功能、数据质量管理等。三是探索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途径。试点建设碳市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各专业标准化机构、标委会、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单位、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与行业领域和高校的联系,选派有国际标准编制经验、国际视野的专家深入行业和高校内部,开展交流活动,提升行业人员、学生标准化意识和理念[3]。
(6)提升国际标准化活跃度。提升我国国际标准化活跃程度,关键在于要多多“亮相”,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多边对话积极机制,将碳市场标准作为重要议题,深入探讨国际标准制定;努力适应国际形势,建设碳市场国际标准平台,开展标准信息交流、培训项目等;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引导新增一批注册专家,保持密切联系。在积极参与各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同时,保持敏感性,时刻关注我国利益,在充分尊重国际规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利益,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 结语
我国碳市场的健康运行,为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碳市场有序运行,离不开标准为其“护航”。在我国碳市场标准化工作过程中,面临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标准研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各方尚未形成协同合力、创新成果与标准研制进程不匹配、国内国外标准协同推进模式尚待完善、国际标准话语权仍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等问题,需从建立健全碳市场标准体系、加快标准研制进程、完善协调沟通机制等方面着眼,从而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提升国际标准化活跃度。
作者简介
杨丹丹,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资源与环境领域标准化。
张宝林,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信息化、国际标准化。
张小龙,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研究方向为物流标准化。
黄荣,通信作者,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资源与环境领域标准化。
(责任编辑:张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