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在到自为:出版文化主体性的哲学探究
2025-02-19张安超
[摘 要] 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分析精神文化生产活动的不平衡性、约束性等特点,阐明出版文化主体性的动力来源。结合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命题,分析出版文化主体的逻辑机理,提出文化与出版具有主客同一性、二者相互转化。引入“自在-自为”范畴,观察文化与出版的辩证运动过程。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要充分激发文化主体性,以及坚持正确的方向导向、积极培育文化人才队伍、大力推进出版技术创新三点现实启示。
[关键词] 出版 文化 主体性 辩证法 历史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 G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25) 01-0025-07
From Being-in-Itself to Being-for-Itself: A Philosophical Inquiry into the Subjectivity of Publishing Culture
Zhang Anchao
(World Publishing Corporation,Beijing,100010)
[Abstract] Starting from Marx’ 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imbalances and constraints inherent in spiritual and cultur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and elucidates the sources of the driving force behind the subjectivity of publishing culture. Combining Hegel’ s proposition of “being is subject”, the logical mechanism of the publishing culture subject is analyzed. It proposes that culture and publishing share a unity of subject and object, with mutual transformation between the two. Introducing the concept of “being-in-itself and being-for-itself”, the dialectical process of culture and publishing is investigated. Based on this theoretical analysis, three practical insights are proposed: fully stimulating cultural subjectivity, adhering to correct directional guidance, actively cultivating cultural talent teams, and vigorously promoting innovations in publishing technology.
[Key words] Publishing Culture Subjectivity Dialectic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近年来,文化日益受到重视。出版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文化繁荣兴盛作出了重要贡献,出版的文化主体性不断凸显。这种文化主体性反映在积极主动的文化创造、文化传承和文化发展等方面。在前文对文化主体性研究[1]的基础上,本文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分析了精神文化生产活动的不平衡性、约束性等特点,并结合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命题,进一步分析出版文化主体的逻辑机理和运动过程。
1 动力来源:时代约束性与主体创造性的双重交响
1.1 精神文化生产活动具有不平衡性
精神文化生产作为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生产,具有特殊性。“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2]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精神文化生产的发展逻辑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恩格斯所说的外部事实,二是精神文化生产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这两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后果便是由此产生了精神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一致性的一般规律和精神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不平衡性规律[3],即物质生产对精神生产有着规定性和约束性,精神文化生产并不能超越生产者所在的时代。精神文化生产以脑力劳动为主,是对已有文化知识和成果的加工创造,虽受限于一定的社会文化条件,却依赖意识的内在变构,是对自身精神的分离和超越,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平衡性。这种不确定性和不平衡性同时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即使在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精神文化生产水平也有着显著差距。
精神文化生产者在受到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规定时,之所以仍然能一定程度地坚持自己的个性创造和自由追求,有其智力劳动的特殊缘由。意识形态不仅仅是外部力量的建构,它本身也具有内在的变构特征。每个人、每个社会群体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都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精神文化生产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产物,必然受到个体意识和集体意识双重的影响。在文化创作中,个体的意识、情感和经验常常会在某种程度上超越社会现实,但这种超越始终是在现实意识形态的框架下进行的。即便是最具批判性的文化创作,也会受到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隐性影响,展现出不平衡性和不确定性。
1.2 精神文化生产活动具有时代约束性
精神文化生产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必然受到其所处历史与物质条件的制约,无法脱离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精神文化产品作为文化的物质载体,既是一种社会实践,也是一种历史实践,它的产生和传播基于一定的社会需求、历史条件和物质技术基础。精神文化生产活动是在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下展开的,不仅是个人或团体的独立创作,也受限于当时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状况与技术水平。精神文化产品的内容、形式和传播方式,往往被社会现实的力量塑造,反映了社会文化的要求和限制。文化创作并非是简单的再现,而是对社会现象和文化经验的再加工、再表达,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反思和批判的性质,涉及对已有文化观念和社会现实的挑战与超越。它不仅要在已有的文化资源中汲取营养,还需要借助个人或集体的智慧、情感和价值观念进行创新性加工。
精神文化生产看似是一种高度自由的创造性劳动,实际上也受到一定的社会文化条件和自身意识内在构建的限制。出版物的生产和传播,受限于政治、文化、社会、技术等多种因素。这种社会约束性既是文化主体性的一种外在限制,又是文化表达的一个重要场域。
1.3 出版文化主体性在不平衡性与约束性中得以彰显
精神文化生产受到现实社会文化条件和自身意识的双重限制,其结果是文化创作往往具有强烈的个性化特征。在出版活动中,这种个性化体现为对现有文化知识、思想体系的创新性解读和再生产。每一种出版物都可能代表着某种独特的价值观念或思想路线,反映了创作者与社会文化环境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不仅是文化表达的一种方式,也表明了文化创作和社会文化发展之间的内在张力。正是因为文化的这种不确定性和不平衡性,人的主体性才得以在文化生产和传播中得以发挥和彰显。文化的多样性和矛盾性为创作者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和创作自由,使得文化创作不仅是对现状的再现,也是对未来的开创。在这种不确定性和不平衡性中,出版的文化主体性得以发挥,创作者能够超越社会的现有文化成果,推动文化和思想的创新与进步。从出版的社会功能来看,这种不确定性和不平衡性是推动文化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动力源泉。出版物在其生产及传播过程中,反映了个体与集体、传统与现代、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每种出版物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的交织体,不仅反映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要求,还展示了创作者对这些条件的独立反思与突破。
出版物作为文化创作的成果,既是社会文化环境的产物,又是主体性表达的载体。在这一过程中,出版活动的社会约束性通过对内容的影响、对创作者的限制以及对传播路径的规范,形成了文化创作的多维度约束,这种约束正是出版文化和社会文化发展不断变化的动力之一。
2 逻辑机理:文化与出版的有序变奏
2.1 文化无意识熏染与有意识建构
对于文化的作用方式,美国文化学家怀特(White)曾提出“文化无意识”的概念,他认为,整个文化领域对绝大多数普通人,甚至对许多社会科学家来说都是一个“无意识”的领域。同时,存在两大无意识领域:生物机体内的无意识领域和外部的文化无意识领域[4]。怀特的“文化无意识”是从行为和意识的关系范畴来定义的,指社会文化对人的思想行为的制约,是在主体意识不到的情况下实现的。他还进一步指出“人们一来到世上,文化就控制了他们,规定他们这样那样的行为”。很明显,这种“控制”是超越个人意志的、无意识的。美国文化人类学家赫斯科维茨(Herskovits)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文化熏染”无意识机制。胡潇认为:“通过父母的哺育,旁人的示范影响,环境的气氛陶冶,社会的秩序规化,学校的知识灌输,生活的实践磨炼,文化的主旨精神和知识技能便潜移默化地浸润到人的精神世界,成为内部的有机构成和基本模式。……文化因此而成为人的定在,人的活动亦因此而成为文化的符号。”[5]“文化无意识”现象及“文化熏染”机制指出文化传播、涵化的过程,对于我们认识文化的潜在性和作用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但从出版学的角度观察,这种观点忽略了其中的物质中介或载体在文化传播吸收中的作用,或者说忽略了出版物的作用。文化的传播不仅仅依赖于个体的思想交流和精神共鸣,还需要通过一定的物质形式得以具象化并广泛传播。没有物质生产,文化只能停留在个体的思想和精神活动中,无法跨越时空、被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共享和传承,《三字经》《弟子规》等作品中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伦理便是通过出版物得以流传至今。相对于无意识的熏染,有意识的建构更应该被我们关注。
2.2 出版与文化的主客同一性
出版的文化主体性,反映了出版与文化之间复杂的互动机制,即出版从文化中来,又回到文化中去,不断推动文化的前进发展,呈现出互为主客的特点。对于这种主客同一性的范畴,黑格尔(Hegel)曾提出“实体即主体”的命题,从存在论及辩证法角度讨论主体性问题。他谈道,“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要把真实的对象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6]。黑格尔认为,自在的实体并不是主体,实体只有作为自己建立自己的过程才是主体,才是现实的存在。实体自己建立自己的过程就是自我分裂又扬弃这一分裂重新建立统一的过程。作为实体与主体统一的绝对不是原始的直接的统一。而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这是一个实体(主体)分化为对立面又返回自身的圆圈,是主体自身展开又返回自身的圆圈运动[7]。实体和主体的统一,是通过“自我异化”完成的。黑格尔并没有拘泥于实体或主体概念本身,而是从运动中把握实体与主体的统一。他认为实体是“现实的和活的本质”,主体作为活动的根源是“自己生成”“自我认识”的过程,是不断产生对立面、又不断摒弃对立面的过程。实体在否定性的运动与转化中成为主体,达到实体与主体的统一。这种纯粹否定性,即实体与主体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二者互为中介,经过这个中介性的过程,重新确立二者的同一性或者说通过“他物”的反射。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命题为思考和研究具体问题提供了丰富的延展空间,尤其是为研究出版和文化的互动关系提供了哲学视野。
2.3 出版与文化的涵化与转化
文化到出版,再由出版到文化的互相转化,不是凭空发生的,而是借助符号和媒介的组织完成的。前苏联文化符号学家洛特曼(Lotman)认为,文化就是信息,文化是用特定方式组织起来的符号系统[8]。最初,文化以无意识的形式存在,文化内容(如习俗、信仰)并未被明确地符号化。随着符号系统的引入,文化内容开始被系统化、记录和传播。语言文化通过书写和印刷被转化为书面文本,使内容得以被明确表达和保存。赵毅衡认为,一种重要的新媒介出现,会引起文化模式重组。媒介作为知识内容的载体,不是消极的、静态的,而是积极的、能动的,对社会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9]。随着出版的介入,符号的使用将文化内容从无意识的状态转化为有意识的表达形式。这一过程使文化得到记录,也促使文化从原有的自然状态中脱离,并通过符号系统获得新的意义和表现形式。
媒介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提出“媒介即讯息”的观点,强调媒介在传播文化内容时,其自身形式和特性对内容的呈现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出版不仅仅是文化内容的传递者,更通过其媒介形式(如纸质书刊、数字媒体)塑造文化的传播方式和接受方式。出版过程涉及对文化符号的系统化和传播。出版物不仅是物理载体,也是文化符号的集合体。通过这些媒介,文化符号得以在更广泛的社会中传播和反思。经过符号化、媒介化的过程,文化元素被组织和封闭,得以广泛传播,这时,文化不仅仅是自觉的表达,还内化为社会的常态。符号和媒介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桥梁的作用,使得文化从出版的形式再度回到社会的文化存在,这时的文化包含了出版过程中的反思和扬弃。出版物的媒介形式决定了文化符号的传播速度和范围,从而影响文化的社会接受和内化。
3 作用过程:自在与自为的多重回响
文化与出版这一对范畴如果从哲学角度进行定义,可以视为“自在-自为”。“自在”反映文化的客观存在性,“自为”反映了出版的主观能动性。文化具有无意识特征,即主体是在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中无意识地接受文化的制约,表达文化的规范,实现文化的精神[10]。出版实现了对文化的“异化”,这种异化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物化或外化。出版物作为文化载体,既体现文化的内容,又通过形态、格式、语言等符号系统将其传达给受众,实现隐性自在向显性自为的转化。出版扮演着将这种潜在文化外化、具体化的角色,使其进入自为状态,即文化被明确表达和传播,被他人理解和改造的过程。文化与出版的统一,是实体与主体的统一,是从自在迈向自为,这种统一的过程,正是出版文化主体性的作用过程。
具体来看,作为母体的文化涵育了出版,出版通过不断的创新创造,丰富着文化的内涵和外延。这是一个不断自我更新和再内化的过程。在文化系统中,经过内化的文化内容不仅停留在个人或群体的意识层面,还会在社会接受和使用过程中,逐渐融入主体自觉,形成新的文化自在状态。这一过程是动态的,意味着文化系统会不断接受新输入,并通过内化和再加工形成新的文化常态。文化和出版之间的辩证运动过程包括自在、自在自为、自为自在、新自在四个阶段,并不断循环往复。
3.1 自在阶段
在这一阶段,文化以最原始和最自然的形式存在,尚未经过明确的表达、组织和反思。它是文化的初始状态,呈现为一种无意识的存在,往往依赖于社会的自然形成与传承。此时,文化的内容未被系统化,也没有通过明确的载体进行传播。文化以口述、风俗、习惯等形式表现,主要通过口口相传和日常生活中的实践活动得以传递,即“文化熏染”无意识机制。
在社会发展的早期,文化未必有固定的形式和媒介,更多的是由民众的日常行为、语言交流和生活经验自发形成。例如,在没有印刷技术的时代,文化通过长时间的口头传播、仪式性的活动和实物的形式进行传递,诸如口传的民间故事、宗教仪式、乡土文学等都属于这一阶段的文化表达。这一时期的文化内涵较为原始,强调的是情感和信仰的传递,体现为人类与自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通过直接的生活经验参与和继承文化的生成,但这些文化内容尚未经过明确的理性总结与记录。此时的文化往往没有标准化、形式化的表达,而是依赖个体的记忆和集体的生活实践存在。这种文化状态的特征是普遍存在的自发性和原始性,缺乏高度的结构化和系统化。
自在阶段的文化也表现出一种相对封闭性和地方性,尽管它蕴含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社会价值,但因传播手段的局限,无法广泛渗透至其他文化或地区。文化的传播更多依赖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接触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表现为自然生成的社会生活方式,并未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或意识形态的塑造。
3.2 自在自为阶段
在自在阶段,文化是自然生成并且自发传承的,而进入自在自为阶段后,文化开始经历系统化的整理与表达,逐渐摆脱无意识的状态,走向有意识的构建与传播。出版作为文化表达和传播的主要手段之一,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在这一阶段,文化的内涵和形式开始变得更加明确,个体对文化的理解不再局限于日常习惯或口传的知识,而是进入了有意识的学习和传承。
这一阶段的核心特征是“自为”,即文化不仅被理解和接受,而且被加以创造、整理和表达。出版物开始成为文化的载体,通过书籍、期刊、报纸等形式广泛传播。个体与群体不仅再现文化,也开始反思和创造文化。这一过程是文化从“无意识的流传”向“有意识的建构”过渡的关键阶段。其中,出版成为文化传递的主要工具,赋予文化知识体系化、理论化的基础,使文化能够跨越时间与空间,进入更加广泛的社会层面。
随着印刷技术的发展,出版逐渐成为社会教育的基础工具,文化得以广泛、快速发展和传播。通过出版,知识不再被少数群体所垄断,而是逐步成为公共文化资源。出版物的多样性和开放性为文化的创新与融合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各种文化形态相互交融、碰撞,推动文化思想和观念的多元化发展。随着印刷术的改良,自宋代起,迎来一个文化繁荣时期。许多文化成就开始被系统化,如《太平御览》《永乐大典》《古今图书集成》等类书的编纂反映了先人主动整理、保存、传承文化成果的努力。在欧洲,印刷术的普及和书籍的大规模生产为文化的传播提供新的动力,使知识不再是封闭的宗教或宫廷知识,而成为普及的文化资源,极大地推动了社会思想的解放和文化的多元化。
3.3 自为自在阶段
经过自为阶段的系统化与整理,文化逐渐进入自为自在阶段,这一阶段的文化不仅得到了广泛传播,还在传播过程中经历了更加深刻的反思与再创造。文化的传播不再是简单的传承,而是进入一个更加理性和自我审视的阶段,逐步形成更为明确的表达体系。出版物的作用也从单纯地传播知识,发展为促进社会文化反思和创新的工具。
在这一阶段,文化经历了深刻的自我审视与重新定义,使得其内容与形式更加规范化和理性化。在文化的传承过程中,相关主体开始注重文化的内涵与价值观的表达。出版物成为文化建构的重要载体,通过图书、期刊、报纸等形式,文化的核心价值和思想得以系统表达,并迅速传播到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如我国“四大名著”等文学作品,通过出版与翻译的传播,成为跨越时空、影响深远的文化瑰宝。同时,这些作品也在后来的时代中被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重新解读,推动了文化的多样化和思想的碰撞。出版的作用不仅限于知识的传递,还成为文化创新和反思的重要平台。随着出版物种类的增加与技术手段的发展,文化的表现形式逐渐丰富,并触及更多的社会领域。从经典文学到科学技术,从历史传记到哲学思考,出版物的广泛传播推动了文化的深层次发展与创新。
3.4 新自在阶段
文化在经历了自为阶段的系统整理与传承之后,进入了新自在阶段。在这一阶段,文化已经不局限于过去的传统表达形式,而是经过深刻的反思与再创造后,形成了全新的文化自在状态。在新自在阶段,文化不仅是历史的延续,还在现实世界中被实践重塑,文化与社会的互动推动社会的创新与进步。文化进入一种高度动态的状态,其内容和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文化不再固守过去的传统,而是在新的社会需求和人类实践中不断涌现新的形式和内容。
在当前,新自在阶段的文化不再局限于某一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而是借助现代出版和传播手段快速传播,融入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文化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不同的文化形态相互渗透,激发更多的文化创意与创新。这种文化的动态性与多元性使得它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加具有包容性和适应性。以现代中国文化为例,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进程,中国传统文化在新自在阶段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与创新。经典的文化遗产被现代出版和传播技术重新解读并赋予新的生命。例如,《红楼梦》作为中国古代文学的经典,其内容不仅在中国被广泛传播,还通过翻译和影视化传播到世界各地。与此同时,许多新的文化作品,如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正迅速在国内外传播,推动文化创新和多样性的形成。
在这一阶段,文化的再创造不仅是对过去的传承,更是对未来的开创。文化的表现形式变得更加多样化,文化的内容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互动和融合。例如,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创作的现代艺术作品、电影和游戏等,逐渐成为全球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推动文化的多元融合。与此同时,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也开始进入文化创作领域,文化的形式和内容不断被技术改变和创新,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和潜力。文化的再创造和创新体现了人类对自我认知和世界认知的不断探索,不仅是主体对文化的再创造,也是整个社会文化价值观的更新与变革。
在这个四阶段的辩证过程中,文化与出版的关系表现为从无意识到有意识再到更高层次的无意识的转变。出版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将文化从自在状态带入自为阶段,再使其进入成熟的自为自在阶段,最终推动文化进入新的自在状态。这个过程展现了文化在出版作用下的自我发展与深化,以及文化与出版之间的动态辩证关系。文化的再创造过程,是不同形态文化的多重回响。
4 出版文化主体性的现实余音
出版是文化的自为态,既是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文化发展的动力和中介,与文化互为主体和实体,在纯粹的否定中不断扬弃发展,从自在走向自为。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出版文化主体性的发挥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密不可分,具有鲜明的立场,即人民立场,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是它的目标。出版文化主体性的发挥,是文化创造、符号和介质创新的统一,高度依赖于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要推动文化强国、出版强国建设,就要充分激发文化主体性,发挥出版工作者的创造力,积极主动出版更多记录时代、反映时代、引领时代的作品。
结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现实启示。
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导向。出版活动作为具有文化公信力的活动,通过传播传承,对文化形成和发展有重要影响。出版产品蕴含的方向和导向会影响一定时期的文化意识、文化现象,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因此,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1]。
二是要积极培育文化人才队伍。不同于纯粹的物质生产活动,出版等文化实践活动主要依靠人的创造性发挥,是在社会规定性限制范围内主体性的发挥,具有智力劳动的特殊性。文化生产是创造性劳动,核心在人,人才济济、人才辈出,文化才能繁荣兴盛。要健全符合文化领域特点、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改革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努力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文化人才队伍[12]。
三是要大力推进出版技术创新。出版的发展进步,与媒介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印刷术、电子技术、数字网络技术等每一次媒介技术浪潮,都会推动出版的繁荣发展,实现文化的繁荣兴盛。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正在向纵深演进,深刻影响着出版等文化领域的形态、模式、格局。出版人才主力军要挺进主战场,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积极主动拥抱技术,通过媒介技术实现文化的放大、延伸,用互联网思维主导资源配置,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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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4-10-11;修回日期: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