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的思考与实践
2025-01-25张一峰
在当前市场竞争、人才竞争颇为激烈的时代背景下,绝大多数企业都能够自动、自觉地为职工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但是却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不愿意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着较为片面的理解,认为只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与财务负担。在此情形下,有研究者认为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国家推出的各项住房公积金政策,为企业职工提供更加理想的福利待遇水平,这不仅可以切实提升职工对该企业的满意度,同时还能实现对企业税负水平的有效控制,进而助力企业的行稳致远发展。
税收筹划概述
首先,税收筹划从本质上分析就是“合理避税”,这一概念最初来源于1935年,由英国人汤姆林首次提出,它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管理的事先筹划,实现更加理想的节税效果。高质量的税收筹划工作能够降低企业需要承担的税收负担,还能够促使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与政策的有效落实。因此,无论是站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还是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都应当对税收筹划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应当将依法纳税、遵守税法作为基础条件,纳税人可以在此基础上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规避或减少纳税支出。合理避税的意义完全不同于“偷税漏税”,它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能够帮助企业将创造的商业价值最大限度地保留在企业中,转化为真正的经济效益。
通常情况下,税收筹划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合法性特征。税收筹划工作只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开展,一旦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将会被认定为“逃税行为”。第二是筹划性特征。一般而言,企业的纳税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因此税收筹划工作要抓住这一机会,进行高质量的事前规划与设计。同时,企业经营投资管理活动的开展所涉及的税收政策较为复杂、多样,因此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的税收政策待遇亦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第三是目的性特征。该特征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方面是选择降低税负,另一方面就是对纳税时间节点进行延滞,从而达到先前设定好的节税效果。最后是综合性特征。这主要指的是要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对企业整体的税负水平降低策略进行规划,且不应将税负轻重作为评价税收筹划效果的唯一标准,而是要将眼光放长远,关注、预测企业未来开展经营活动时可能遇到的诸多情况,从而进行兼具针对性、整体性的税收筹划。
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解读
首先,住房公积金作为国家推出的一项重要的公共类服务,它能够起到有效缓解住房紧张与住房压力的作用。同时,住房公积金也面临不同的税收政策。为此,企业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有所了解,从而实现对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合理规划。其次,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所制定的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同时,随着近些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不断完善,用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支出属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畴,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由此可见,通过解读住房公积金税收政策,能够帮助企业与职工对税收支出进行合理规划,从而尽量避免税收问题对企业及职工个人的经济收益产生不良影响。
现阶段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面临的潜在风险
法律风险在企业追求更大经营规模、更多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企业必须要始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是因为一旦出现过于激进的行为,将会导致税收筹划工作的性质发生改变,甚至会诱发部分偷税、漏税行为,这将使企业面临较为严峻的法律风险。
涉税风险在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中,由于企业始终坚持走基本的纳税路线,且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繁杂的账目,因此住房公积金也与工资、奖金等多项账目直接相关。这是因为企业按部就班地进行纳税申报工作,使得其即使有可能会出现税务负荷过重的问题,或者在面对国家税务机关的质疑时,也能够进行正确、合理的解释,从而在极大程度消除潜在的涉税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当前,不少企业之所以没有重视住房公积金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就是担心因税收筹划引起税务职能部门的怀疑,从而担心自身需要承担偷税漏税等涉税风险。
成本风险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工作一般情况下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范畴,其税收筹划所要达成的目标往往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保持一致,以便于实现商业价值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正因如此,企业在开展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工作时应当始终遵循成本效益的基本原则,具体做法为:首先对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展开分析,之后对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测算,同时根据税收筹划的实际情况实时对测算方法进行调整。由此可以发现,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风险主要来自于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只有当新发生的费用小于收益时,才能证明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而倘若新发生费用高于收益,则会导致住房公积金税务筹划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成本风险。
信用风险从宏观视角来看,住房公积金税务筹划工作的失败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导致企业的信用与商业信誉受到影响,这种损失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逆转性,倘若企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存在偷税行为,将会导致企业在社会公众面前的形象大打折扣。由此可见,企业的商业信誉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企业未来发展的基本格局与态势。而从微观视角来看,多数情况下企业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质量不佳可能是因为税收筹划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从而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信用风险隐患。
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极易忽略的问题
缺乏对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规定的考量通常情况下,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企业和职工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其并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中,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这就表明,倘若缺乏对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规定的考量,就会导致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
未遵循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本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将职工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的,职工工资的调整必将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因此增加职工工资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在此情形下,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遵循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本原则,且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对职工工资进行适度调整,从而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重要价值,这有利于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职工应有的福利待遇。
没有充分考虑职工的意愿对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不少企业的管理人员都不认可采取降低工资、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策略,这主要是受到消费观念转变的影响。当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更为在意直接的货币收入,对于住房公积金这类递延收入并未表现出足够的兴趣;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强制储蓄反而会导致职工的现金流减少,从而造成可用于弹性消费的金额减少等问题。
实践案例分析
通过增加公积金缴存比例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以一家职工数量为50人的企业A为例,假设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企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时按照最低的5%的比例缴存,则企业每年用于公积金缴存的费用支出为12万元。此时,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就应当变为88万元,倘若企业按照25%的比例纳税,实际企业所得税支出额为22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减少3万元,则两种情况之间的成本差额为9万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企业每年多付出9万元就能为50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万元,并与职工自行缴存的金额一同计入职工个人的固定储蓄账户中,从而为职工日后的房产购买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企业想要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最终实现高质量的税收筹划效果,可以按照国家允许的12%这一最高比例进行缴存。遵照上述基础情况,每年企业需要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就从12万元上涨至28.8万元,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则变为71.2万元,倘若仍按照25%的比例纳税,应缴税额就变为17.8万元。如此一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减少7.2万元,两种情况之间的成本差额则为21.6万元。这表明,每年企业多付出21.6万元就能为50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28.8万元。由此可见,通过增加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仅能够有效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同时还能显著提升企业职工的福利待遇,从而使得广大职工切实提高了对企业的忠诚度与信任感,亦有助于提升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商业形象。
通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例如,企业B的在职职工有50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扣除保险后的实际到手薪资),鉴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倘若企业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则职工每月需要承担的个税税额为15元;而倘若企业按照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则职工每月由企业代扣275元的公积金,此时职工个税税额变为6.75元,每月减少了8.25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通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能够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同时还能够帮助员工增加公积金储蓄账户的金额。同时,住房公积金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还能够为职工应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技术性指导,从根本上减少职工的购房压力。
作者单位: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