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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

2025-01-01吕蓉

延安文学 2025年1期

吕蓉,女,陕西靖边人。作品散见于《延河》《红豆》等。

引 子

爆炸发生的那一天,是2001年一个寻常的夏日。那一年我十七岁,放暑假,在家里看碟片,一部港片《顺流逆流》。谢霆锋在其中演了一个酒保阿政,因为一夜情搞大了对方的肚子,去做保镖赚抚养费。那一天又闷又热,风扇嗡嗡地摇着头,空气像是陡然增加了重量,风扇吹出的风都变得温吞粘滞,毫无爽快可言。

在我所生长的这个小城,夏日向来短暂而多雨,但这一年热得离奇,连日来没有一滴雨,每日清晨拉开窗帘,已经悬着一个白晃晃无动于衷的太阳,将柏油路面烤出一层层扭曲的热浪。农村的庄稼被晒得焦黄,土地龟裂。电视台里接受采访的老农,眼睛和嘴皮像大地一样干旱。人在此刻终于收起了狂妄,谦卑地,大汗淋漓地,等待着大自然将愠怒平息。

不是好兆头啊。在傍晚乘凉的人群里,有老人摇着扇子,自言自语。一旁下棋的众人嘘他,您老不要搞封建迷信,哪朝哪代没有天灾?说什么丧气话!但我相信也有人暗暗地等待着,就像那个年纪的我,受够了一成不变的生活,好事也好,坏事也罢,总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来打破这重复和乏味。

那部电影我没有看完,演到徐子淇对着结结巴巴说出“谢谢”的谢霆锋温柔一笑时,歌声响起,唱到“我的名字,飞进了雨中”,我聋了一瞬,DVD黑屏了——爆炸声让大地都颤抖了,整个小城的人几乎都听到了。起初以为是一声炸雷,但抬头看到的,依然是毒辣的日头和蓝得刺眼的天。世界短暂地喑哑,又被各种声音填满。如果他们收回目光,也许会看到,在小城中央十字路口的怡园饭店,正颓然地倒下去,高高在上的吊灯扑向地面,灰尘却腾起向天空逃去——像是在楼板和砖石之下死去的亡魂,最后的绝望一跃。

我父亲打电话回来,声音急促,他说,出事了,怡园饭店爆炸了,我得去看看,这几天可能回不来,你别乱跑啊。匆匆挂了电话,在这个小得可怜的小城,这无疑是一个大案,他作为警察自然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如今也已被遗忘。怡园饭店原址上盖起了一个新的商场,死去的当事人早已化为泥土,活着的据说也已经远走他乡。只有在互联网的角落里,依稀还有简短的报道:“一名中年男子为了和情人能长期保持关系,达到长期霸占的目的,该男子认为必须除掉其丈夫及家人,于是实施爆炸。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多年后,当一切时过境迁,我依然能想起那个下午,或许那一声巨响,彻底将我的人生劈开了一条清晰的分野——就像我后来在博物馆,看到的书页般的地层剖面。如果将我的人生剖开来看,沉淀的过往层层叠叠,夹杂着往事的骨骼和足印,而最迥异的那一层色泽,就起始于那一天,只是当时的我,毫不知晓。

我已经十天没有林修栋的消息了。这不正常。我始终在想那一天,他从我家离开的样子。他站在门口,久久地看着我,然后轻轻地抱了我。我说,为什么总感觉你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林修栋笑,还是我熟悉的那个弧度,他说神经病,女人就是多疑。他走到楼梯口,回头对我说,明天见。我说,明天见。

但我没有等来那个明天。

从那一天开始,他消失了。电话关机,微信也不回,我发出的一切消息如泥牛入海。

不是没想过报警。但是以什么立场呢?女友?我们似乎也没有这种名正言顺的关系,何况一个成年男人,他的失踪里被动的可能性太小。派出所的民警见惯了各种超越常识的剧情,我几乎能想来如果我站在派出所接警处,那两束从头到尾扫视的目光和意味深长的“哦——”那得让我尴尬而死,四十岁了,这种欠缺体面的事情,我做不出来了。

这一天我醒来,照旧先看手机。没有新消息。我一身黏湿的汗,连手指的汗毛处都有着细密的水珠,梦不记得了,梦退潮的痕迹,依然湿淋淋的。抬起手,皮肤因为湿润而显出微暗的纹理,薄棉绸的睡衣浸了汗,皱巴巴,软塌塌,像是比人还要累。我脱下睡衣去淋浴,像蜕下一层潮湿的软壳。

冲完澡,我站在镜子前,外面在下雨,房间里光线暗淡,镜子里突兀模糊的一点白,是我的躯壳。我的头发随我父亲,又黑又密,像是把这屋里所有的暗都聚在了头顶,乌云压顶,流泻而下,过了肩头在胸前戛然而止。我看着这身体,窄小的,谨慎的,我这个年纪的女人,身形算是保持得很好了,除了地心引力仍然赋予它一种下坠的疲态。

想到初次见到林修栋的那一天,也是一个雨天,我也是这样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我时常对自己感到陌生,时常不知道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谁。我是那一张身份证吗?那一串唯一的数字,那个叫“张平”的人,是我吗?我从小害怕自我介绍,开学第一天,站在讲台上,别人潇洒自如,引得一片善意的笑声,而我只有一句,“我叫张平,平安的平。”在念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刻意用力,好像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掩盖住我心里淡淡的不自在。

那一天我其实是不想去的,但拗不过我母亲的执意。我父亲走了以后,她倒是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也许多年分居,她早就预演好了这一天。姚卫红女士,我的母亲,一辈子精神抖擞,喜气洋洋,声如洪钟,那份热情不由分说,让你不自觉被她感染,稀里糊涂就好像和她亲热了起来。我不行,我和我父亲一样,似乎在快乐降临之前,就知道自己是一个不快乐的人。送走了他,母亲的影楼照样开门,虽然这年头竞争激烈,但毕竟是老店了,口碑还行,加上她脑子活络,又添了几套时兴的布景和服饰,找了探店的网红,年轻的女孩们贴着夸张的睫毛和亮片,拍生日和圣诞照,生意还算红火。她早上戴着墨镜穿着迷彩服,去广场上跳水兵舞,最新的爱好是与几个姐妹一起报了一个什么禅修班。这天,几个头发烫得焦黄的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看到我,一叠声招呼:“平儿你也来噢!老师灵得很!”我刚要拒绝,母亲抢过了话头:“哎对,正好我有一张体验券!”

我最终还是没抗争过她咄咄逼人的热情,就像我一生在一件又一件的小事上,在与她的交锋中从来没有胜出过。何况这份热情因为有了帮手,更是固若金汤,难以突破。我在迟疑间,已经被拉进了一个群里。她们在群里打卡,分享自己的心得,说自己看到了“金色的能量”缓缓流淌。我心想,莫名其妙,设置了消息免打扰。

那一天下楼的时候,我看见门口的那只白色的流浪狗,顺手把一根火腿肠扔给它。说它是白色,倒不像是一种事实,更像是一种推断。这只狗在这一片流浪时间不短了,毛脏兮兮灰扑扑的,我看到几个小孩追着它打,上去把那几个小孩喝止了,狗就死心塌地地开始在楼门口等我。我总觉得这狗的眼神里有一种深深的悲哀,那悲哀似乎在哪里见过。想过收养它,又觉得麻烦,我知道对一个生命有了所有权的同时,也就要承担失去的痛苦,于是我选择每天给它带点吃的。

那地方在一个写字楼里,离我倒是不远。找了半天车位,才停好车,手机里已经有三个未接电话,微信里好几条语音消息,我母亲的催促越来越急,最后停留在“你这个人真是……”我点了暂停播放,替她补上“做什么事都没个规划”。如果是以前,还有一句“和你爸一个样”,我父亲走后,死亡赦免了他,这句话被省略了,靶心对准了我。

坐电梯上了楼,我轻手轻脚地推门进去,门口一个个子挺高的男人将我带到类似瑜伽教室的一间房,我点头致谢,男人合掌回礼离开。我母亲回头狠狠剜了我一眼,我没有理睬,径直在最后一排靠门的瑜伽垫坐下。台上一个穿唐装的老太太正在讲着什么“能量轮回”,台下分散盘腿而坐的也都是些上了年龄的妇人,我觉察出了自己的怪异和格格不入。

讲完课,老太太放起了音乐,带领众人开始打坐,声音极缓慢:“现在深呼吸,用鼻子吸气,用嘴吐气,慢慢地,感受你的内心……”我觉得烦躁,心想,我的内心就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我偷偷睁开眼,看着一众妇女都虔诚地闭着眼,伴随着老太太的口令,腹部鼓起,塌下,于是悄悄站起来拎起包,走出了门。

那个男人看到我,正要开口,我将手放在唇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他把疑问吞了下去。我往外走去,在楼梯间站定,把窗户用力推开,雨小了,风夹杂着潮湿的水汽涌了进来,让我不禁打一个寒噤。我找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翻包却发现没带打火机,大概又不知被谁顺走了,这玩意儿比钱都容易丢。正打算把烟装回烟盒,身后传来一个男声:“要火吗?”是那个男人,我点点头,他把打火机递给我,随后又给自己也点了一根烟。

“第一次来?”男人吸了一口烟,问我。我点头。这时我才真正注意到他的脸。三十多岁的样子,很平常的一张脸,没有什么太出彩的也没有什么太出格的,唯一吸引人的是他的睫毛,长而浓密,在他低下眼的时候,在脸上垂下一小片毛茸茸的阴影。

“你应该不信这些吧?”男人笑了,“离婚了?”

我呛了一口烟,猛地抬头看他,他依然是笑着的,他说:“是不是觉得我看得很准?其实也没那么邪乎,一般来这的,谁生活里还没点问题?特别是女同志,一般都是感情问题,你这个年纪,应该最常见的就是离婚了。”

我把烟头按在了窗台上。“把你厉害的。”我说。我转身要走,他没阻拦,眉眼还是带着笑:“你怎么跟老太太交代?”“要你管!”我一股无名怒火涌上心头,我这么大的人了,平白无故,被老娘带到这装神弄鬼,有什么可交代的?真叫人恼火。我到了停车场,发动车子,看到手机上有一条好友申请:我是林修栋。

这便是我与林修栋的初识。

名字不错。我想,但跟着这种轻浮的人,糟蹋了。我对自己的名字并不满意。我问过我父亲自己名字的来历,他说本来也是抱着字典快翻烂了,不是觉得谐音不好,就是觉得寓意不佳,最后实在想得脑仁嗡嗡响,干脆就叫张平——自从干了公安,就觉得人只要平平安安的就好,笔画也少,考试还能比别人早答一道题。听听,这名字来得多敷衍。初中的时候流行改名字,不少人改得像港台言情剧男女主角,我也想改,却也不知道哪个名字,在往后的几十年,都能让自己不后悔——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容易后悔的人——最终也没改。

我左滑删除了那条好友申请。离婚以后我身边倒是忽然多了许多异性,大多和我一样有过家庭,离婚理由我也只听一耳朵。起初我确实是觉得心里空得厉害想找人说说,也抱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心情,想着也许只有同类会懂这其中的滋味,去和他们聊天,喝茶,压马路,接受着他们的“我好心疼你”之类的言语同情。这种同情一般持续到压完马路送我回家,他们在楼下磨蹭,试探地拉我的手,揽我的肩膀,我甩开这些手,像甩开一条吐着信子的蛇,冰凉滑腻。一般在这之后,对方便消失了,之后或许还会从旁人口中听到对我的某些评价。这些评价让我哑然失笑,这是我吗?我倒想有这么多的心机呢。我懒得争辩,也懒得再去与人聊天,喝茶,压马路。我困惑于那本红底白字的离婚证的力量,它似乎让我变成了一件无主的物件,可以让任何人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地来触碰一下。

我没有回家,去了茶馆。这间茶馆是我一直想开的,虽然我母亲极不看好——这么偏僻的一个小铺面,又在二层,鬼来你这喝茶?我离婚,辞掉前夫给我找的那份有社保不太忙的工作,离开影楼自己开茶馆,这些事情一气呵成。在母亲眼里已经不能用常理来解释我这些行为,甚至还找高人算了算,带着一个符回来,让我烧了喝下去,看我面色不善,才改口说,那你放在枕头下面,也行。

我确实不是什么做生意的人才。这一点我不如她。当年我母亲总是走在潮流的前端。她最早在毛纺厂上班,那阵子我小姨夫还不是小姨夫,还是一个用现在的话说“清澈愚蠢”的大学生,正在追我小姨。母亲就让大学生给车间主任的女儿补英语,主任便把瑕疵最少的处理毛线留给她,价格约等于白给。她再把这些毛线活儿分给几个老太太,织当年最时兴的马海毛毛衣。她从外地买来图样,款式新颖,屡屡被抢购一空,这便是她的第一桶金。她的生意头脑好像是天生的,别人也很容易被她打动,连我这个茶馆,说实在的,也少不了她的朋友的照顾,在此的充值和存茶都是慕她名而来。逢年过节,她让我好好做几个礼盒,茶倒不必太好,盒子要精致——反正都是送来送去。靠着她的张罗,这茶馆倒也还能勉强经营下去。这一点,我是佩服她的。

雨天茶馆料想也不会有什么客人了。我坐在躺椅里发呆,桌椅是我到乡下收来的老物件,墙上的画是我父亲画的。他退休后在老年大学学国画,颇有天赋,几个月下来画得有模有样,画得最好的是小毛驴,憨态可掬,尤其是几笔勾勒出的那一双毛茸茸的眼。我看着那眼睛,心头微微一动,想到了另一双被长长的睫毛包围的眼睛。“林,修,栋”,我发现自己不自觉地,正用手指在腿上写着这个名字。

“欢迎光临!”门口的感应器突然发出了一声热情过度的电子嗓音。这天气会有谁来?我连忙上前迎接,竟然是林修栋。他没有打伞,发尖和睫毛上都有细碎的水珠。活见鬼,才想到这人,居然就来了。我问他,你怎么会来这?

林修栋把钱包递给我,说:“来当雷锋来了,瞧瞧你,丢三落四,这丢了可麻烦了。”他环顾四周,“这地方真不错,清净,怎么,就这么对待雷锋同志的?连杯热茶都没有?”我的手脚不知该往哪里放,只好有些僵硬地让他坐下,问他喝什么茶,心想肯定是我妈告诉他地址的,这老太太真是……我烧了热水,盯着液晶屏上不断跳动的数字,假装专注以缓解自己的尴尬。他倒是不见外,四处转了起来。哎,这画画得真不错!很有灵气!字写得也不错!他的声音是昂扬的,水在壶里也吵了起来,壶嘴里飘出白色的雾气。我只得抬高声音回应他,是我父亲的作品。

我和他坐下,开始泡茶,林修栋穿了一件麻质的白衬衣,与这个环境很是和谐。我洗茶,把茶水倒在茶宠上,逐渐放松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他说自己在群里看到我的微信,想告诉我钱包掉了,结果我没有通过,他就找来了。我的脸有点热,心想自己真是自作多情,一个徐娘半老的离异妇女,哪来那么大的魅力?交谈中他倒是把自己交代清楚了,三十六岁,未婚,本地人,早年随父母搬到外地,在外企上过班,后来辞职开过咖啡店也开过民宿,钱赚赚赔赔基本能糊口,这个禅修班是“情怀”,毕竟“可以告慰这么多苦闷的灵魂”,他说到这里笑了,露出一颗很尖的犬齿,好像在笑自己的煞有介事。

茶喝了三泡了。窗外依然是不休fSu51QUZvxWEOl1Ic9HCuQ==的雨雾。这雨轻飘飘的,却让空气变得沉甸甸的,人也懒了起来。林修栋说,这样吧,你请我喝茶,我请你吃饭吧。我下意识想拒绝,又觉得回去也是一个人待着,再说人家光明磊落,再拒绝更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便说我请。林修栋说不管谁请,反正得吃点热乎的,这天快把人沤坏了。

我说好,正好也好久没吃火锅了。出门前我去照了照镜子,端详一下自己,还算是秀丽的,虽然不能和年轻时比,那时人人夸我美。但是和这样一个男人走出去,倒也不至于让人侧目。别人都说我长得显小,看着只有三十多岁,我笑纳了这份恭维,却在心里明白,可能是因为有一部分的自己,固执不肯长大。

串串店里,红油的锅底咕嘟嘟冒泡,肉在其中蜷缩,变色。林修栋的脸在热气后面,有种不真实感。他说:“喝点儿?”我正犹豫,见他只拿了两瓶啤酒,倒有点想笑。本地男人喝酒好面子,至少都是一箱起步,两瓶啤酒在他们眼里简直是开玩笑。他拿了一瓶冰的一瓶常温的,眨眨眼,给我也倒上,说这样掺着刚刚好,我注意到他的嘴角很尖,笑起来有个很狡黠的弧度,让他带着几分孩童气。

我们边吃边聊,林修栋很健谈,主要是他在说,说到开心处,总要碰一个,两瓶酒很快便喝完了。林修栋不劝酒,但我总习惯和他保持一样的进度,反倒是林修栋劝我慢点喝。一瓶下去之后,我感觉一阵舒适暖热的酥麻从胃里逐渐扩散到四肢,沿着神经和皮肤,整个人松弛下来。林修栋便又要了两瓶,我第一次见人这样喝酒,忍不住想笑,他大概是见我一直面带微笑,又端起杯子,说:“这就对了嘛,人何必那么紧绷,你要多出来和朋友喝酒,你看,几块钱的事儿,就能换你一晚上开心,来,喝他妈的。”

我没忍住笑出了声:“对,喝他妈的!”

后来想起那天,总觉得蹊跷,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醉得那么快,也不知道是年龄大了酒量差了,还是林修栋两瓶两瓶又两瓶,让我放松了警惕,桌上永远是两瓶酒,服务员到最后看到林修栋招手,直接拿过来两瓶啤酒——一瓶冰的,一瓶常温。林修栋讲了太多有趣的事情,从大学篮球队打架,到开民宿遇到的奇怪客人,朋友的醉酒故事,甚至连自己小时候学了句脏话回家被他爸一顿好打都讲了。我发现自己在笑。从微笑,到忍不住大笑,我其实好久没有这样笑过了。那笑声像是从我身体里一个秘密的角落里逃出来的,先是探头探脑,接着放开手脚,无拘无束。我甚至隐隐地盼望这酒永远喝不完,好让这样的好时光永远延续下去。饭馆里的人越来越少了,服务员开始擦桌子,最后只剩下这一桌了。我去上卫生间,洗手的时候觉得视线有点模糊,镜子里的女人妆已经脱得差不多了,青白的脸上两坨红晕。我想起年轻的时候,喝酒喝到一定程度就自己咬一咬舌头,如果感觉不到疼,那就是喝多了。此刻舌头在牙齿间,麻木不仁,像一块无知无觉的肉。

出去发现林修栋已买了单,站在门口等我,说走吧,要打烊了。后来的这一段记忆像是凭空消失了,再睁开眼,头痛欲裂,我发现自己穿着内衣躺在床上,旁边有低微的鼾声。窗帘透进的光可以看出天已经亮了,这床单,这房间,都是陌生的,我捂着脑袋坐起来,房间里飘散着一股浓重的酒气,大脑不堪重负,再使劲回忆,也只够回忆到自己和林修栋走出饭店。真够丢人的。不惑之年了还干这种令人迷惑的事情,和一个刚认识的男人喝得大醉,还衣冠不整地睡在一张床上,简直是晚节不保。

林修栋也醒了,他迷迷糊糊地,先咧嘴笑:“你醒了?”我勉强挤出一个“嗯”,目光呆滞。林修栋说:“你知道你昨晚干啥了吗?”我一听这话,就知道可能比我想象得还要丢人。我想阻止林修栋说下去,但又想知道那段空白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林修栋仰面朝天,声音因为喝了酒而含混沙哑的讲述中,我大概还原了自己的光荣事迹。出了门,我已经开始晕头转向了,他口中那个我豪爽大方,说好我请,怎么你把账结了,不行咱俩找个KTV继续喝。林修栋说喝啥啊快回家吧,你走直线都困难了。那个豪爽的我不答应,要亲自示范一下,没几步走进了旁边的绿化带,开始剧烈地呕吐。林修栋连忙上前帮我抓住头发,防止呕吐物沾在头发上,拍背,吐完,我坐在马路牙子上说要缓缓,接着咕咚一下栽倒在地上。林修栋只好把我扶起来,但我一直往地上出溜,腿软得站不住,他说看着挺瘦,醉了比猪还重。结果110巡逻的来了,指着我问他,她叫什么名字,你俩什么关系,她身份证号多少?林修栋说这是我朋友,叫张平,身份证号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妈叫姚卫红,还知道她茶馆的位置。110民警把同样的话问了我,我居然还能说出林修栋的名字,说认识,是朋友,还拒绝了送医院,说缓缓就行,民警这才走了。

讲到此处,我已经无地自容,林修栋却摸到手机说:“来你看看,我可是把你躺地上的精彩瞬间保留了,你别说,人民警察就是爱人民,把我当流氓了,你看这说明啥,说明你还是颇有姿色,但我可是正人君子,没有借机占便宜……”我抢他的手机要删照片,林修栋急忙躲:“喝酒嘛,谁还没点酒后名场面,哎你别挠我,我怕痒痒!”最后林修栋一把将我抱住,“别动!”我想从他胳膊里挣脱,他却箍得更紧了些,手臂上肌肉鼓起。我闻到他身上混合着酒气和汗气的味道,心跳得有点快,只好安静了下来。

房间里冷气很足,胳膊上起了一层小小的鸡皮疙瘩。林修栋调整了一下他的手臂,让我们都躺得更舒服一点,我们都躺得很平静,起码表面上看起来如此。或者说至少我是如此。然后他说:“你昨天还说,让他们别告诉张兴国你喝酒,张兴国是谁?你前夫啊?”

我沉默了一会儿,那冷气往我心里钻。我没想到我会在那种时候提及他,而且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怕他。我说:“是我爸。他已经去世了。”

房间里安静下来,空调仍在呼呼地运转,林修栋把我往自己的方向搂了一下。“对不起。”他说。

我说:“没关系,我很少和别人说起他。他走了以后,我也很少梦见他,但最近奇怪了,我总感觉他好像离我很近,感觉他在哪看着我——我这么说,你不会害怕吧?”

林修栋说:“是有点瘆人。你爸年龄也不大啊,怎么走这么早?生病?”

我说:“直肠癌。最早一直便血,以为是痔疮犯了,也不去看,后来等去了医院,做手术切出来比拳头还大的一个瘤子,挂了粪袋。大夫说要化疗,他自己把针拔了,说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没尊严,谁劝也不听。家里的亲戚背后还说,是因为我和我妈没尽力。”我苦笑一下。眼睛有点发酸。

林修栋问:“你想哭吗?想哭就哭吧。”我说:“不哭,有什么可哭的,一辈子也没多少眼泪,我妈老说我心硬。小学毕业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哭成一片,说舍不得老师,我实在哭不出来,又发现他们好像都在看我,只好把头埋桌子上,装哭,硬是挤出几滴眼泪。离婚也是。有阵子发现他总偷偷摸摸打电话,那阵子忙得脚打后脑勺,回家只想躺下睡觉,听着他在卫生间窸窸窣窣地不知道跟谁解释什么,越听越心烦,干脆把门踹了一脚,让他要打出去打。也没哭,也没闹,倒头又睡着了。后来知道是对方怀孕了,居然是我的一个熟人。他还振振有词,说我从来没有为他流过泪,硬得像块铁,我离了谁都能活,对方没了他就要一尸两命。反正也没孩子,财产分割好就离了,离了也没哭。”

林修栋说:“你和姚阿姨真不太像,你是像你父亲吗?”我说:“都这么说,我俩长得像,我的字也是他教的,他本来该是个文人,但那年代,都忙着批斗这个批斗那个,他只能偷偷在沙盘上练字,半夜偷偷看查抄回来的外国小说。后来阴差阳错,当了兵,转业又进了公安局,到退休才真正拾起他的爱好,又是画画,又是写字,还拉手风琴,要不是这个病,没准儿还真能有点造诣。”

林修栋看看手机。“七点多了,该起了,我给你煮碗面,吃完再走吧,我等会儿还得去禅修班,你今儿还去茶馆吧?”我看着他起身,三十六岁的男人,有点小肚子。我记得英语中,小肚子叫muffin top,蛋糕最松软的顶端,这得是多么狎昵的爱意。这种狎昵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想到自己竟然这样坦然无邪地和一个男人共度一夜,我内心有点绵软又有点怅然。

酸汤面极解酒,我吃出了一头汗。林修栋厨艺不错,蛋煎得刚刚好,一咬还有金黄的流心。吃完走出门,这些天的雨终于停了,没有一朵云,天蓝得带着一份“本该如此”的坦然。清晨的阳光将树影长长地拖在地上,被雨泡透的土地,逐渐开始散发出一点腐熟的气味。我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打了一辆车,闻到自己身上残存的酒气,把窗户摇下来,闭上眼睛,让风吹着自己。

林修栋家距离我家有一段距离。大约是酒劲儿未散,我又睡着了。过去我以为是人拖着记忆走在时间的单行道上,因为重力,越久远的故事坠落于地,越早触及这一份粗粝的创面,越早消散;越近的攥在手中,色泽清晰,鲜活如鱼搏动。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记忆是会折返的,线路交缠错杂,缺乏章法。极近的事物,也可能平白被削去,难以记起,而遥远如尘垢的那些往事,却总觉得转身就能触及。

短暂的梦里,我回到了那个暗房。红色灯光幽暗,一张巨大的桌子,托盘一字排开。我将胶卷缠到冲洗罐的片轴芯上,显影液1:100稀释,充分搅拌,倒入显影罐,拍打罐体去除气泡,静置45分钟,倒出,显影罐中大量注入清水洗掉残留显影液,水声喧哗。取出轴心,浸入定影液,胶片上的白色完全褪去,再次冲洗,底片上是一个色彩相反的世界,人看起来有些恐怖,白发和青脸像鬼。我拿着一张底片,上面是四个人,一男一女,还有两个小孩,可是放大机怎么都对不好焦,他们的脸在我眼前始终是模糊的……

“你好,到了。你好?”司机将我叫醒,阳光刺眼。付了钱,走到单元楼下,白狗已经在那里恭候多时。它的毛发上粘着泥土,像穿了一件破衣烂衫,狗看着一夜之间又旧了一层。白狗湿漉漉的黑眼睛看着我,发出一阵委屈的哼哼。我有种做坏事被抓住的心虚感,想到高中的时候谈恋爱,那时还住平房,有一个院子,我父亲走的时候锁上了院门,我装模作样地在写字台前看书,听他脚步声远了,连忙起身用卷梳吹刘海,换衣服,我要冲破千难万险,去见我的爱人。费半天劲爬上了墙头,刚准备要跳,往下一看,一个身影正蹲在地上冲我乐,我父亲把那套侦查技能都用在了我身上。我气得在墙头大叫,张兴国,你凭什么这样监视我!我爸慢悠悠地说,凭啥?凭我是你老子。

我摇摇头,觉得这种感觉实在是荒谬,但我却又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凄然。我去小卖部买了两根火腿肠,狗摇着尾巴,像是很满意这双份的意外之喜。

我想起来了。那张照片最原始的样子。

那是在我六岁那年的夏天,我们一家人的全家福。巴掌大小,有白色的锯齿边。那张照片里,我父亲穿着军绿色夏常服,我母亲穿着紫色碎花衬衣,但都被黑白胶卷概括成了深浅不同的灰色。两个孩子,左边那个穿背带裤,梳小分头,一脸严肃的是我哥哥张书华,旁边那个穿百褶裙,扎羊角辫,露出一个缺了门牙的笑的是我。

大人对孩子的态度太暧昧了。他们太自负了。他们总是轻视这些人类幼崽的理解力,即便也总有一些时刻在这些黑白分明的瞳孔的注视下心虚或羞愧,甚至用粗暴来掩饰这份愧怍。在他们自负的时候,他们当着这些手里被玩具或小人书占据的幼崽,毫无保密精神地吐露着成人世界的秘密,并自欺欺人地相信,他们不懂。但其实并非如此。

自小我就知道,对于我母亲来说,我并不是一份礼物,而是一个意外。

计划生育推行之时,我母亲已经生下了我哥哥张书华。在产房,当医生宣布“是个男孩”的时候,她长舒一口气,说是自己的光荣使命已经完成。自此,我母亲就可以摆出一副通情达理的态度,作为双职工响应国家号召的表率。她也可以带着这样的态度,去劝说生了女儿的同事,“女儿也是一样好”。六年后,我作为节育环失败的产物出现在她肚子里时,她去厂医院闹了一圈,最终还是生下了我,但在确定下岗名单时,她却将自己的赫然在列,与我不合时宜的出生绑定在了一起。

后来她想开了,我不过是一个借口,在那个人人都像是红了眼的狼的时刻,先咬谁后咬谁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毕竟她这样的厂里的红人,本身就容易遭人嫉恨。何况早走未必不是好事,后来走的那些人,拿到的买断的钱越来越少了。然而在她大彻大悟之前,我已经遭受了她不短时间的意味深长的眼神,那眼神将我看得越来越畏缩,恨不得将自己缩成蚂蚁大小,随便一处阴影都足以隐没其中。

张书华和我不一样。张书华是我母亲的心头肉,或者他这样的人,生来就是来当别人的心头肉的。他聪明伶俐,品学兼优,多才多艺,像我妈一样,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而我不同,他“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的天赋和我的名字一样平平无奇,还时不时闯祸。带过他的老师也带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怎么不和你哥多学学?”他在18岁的时候考上大学,那时时兴唱卡拉OK,在亲友欢聚一堂为他饯行时,他唱了《星星点灯》。他的嗓子很好,在场的男人们脸泛酡红,女人们夸赞着他的争气,我在一边吃瓜子。后来我再想起他,总能想到他最后唱到“用一点光,温暖孩子的心”的样子,他的脸上是从未经受风雨的纯白,无数点光都投在了他的身上。他是追光灯下的耀眼明星,不缺这一点光,而我从来都是躲在舞台侧幕里的B角。

张书华从让我母亲走到哪夸到哪的天之骄子,到她再也不敢提及的禁忌,这个改变发生在2001年。那一年他与两个朋友外出采风,他爱好摄影,大学毕业回来后正在筹备开一个影楼。但那天回来的不是拍满的胶卷,而是一个噩耗。他乘坐的那辆车翻了。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是狂妄的时候,他的朋友喝了酒依然逞能,直到这一份狂妄在翻滚和坠落中变成一片肝脑涂地的残局。

对了,那一天,正是爆炸的那一天,小城里的医院乱成一片,哭喊声,推车声,叫家属的声音此起彼伏,手术服和口罩都湿透的大夫急得嗓子哑了,“老天爷!这咋还有车祸的!快快快让开!”我父亲从爆炸案现场被单位紧急叫到医院,领导搓着手,老张啊,老张,你一定要挺住。他被兜头而下的厄运钉在了长椅上,周围涌动的嘈杂将他几近溺毙。

我母亲被这样的丧子之痛几乎击垮。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每天坐在桌前,以泪洗面,一封一封地给我哥哥写信。后来有一天她在桌前睡着,醒来看到在一旁的我,和身上的毯子。我就是这么一点一点进入她的视线的。她的目光是一点一点苏醒的,一点一点将我囊括于那双杏核眼中。她突然抱住我,我被这样稀罕的亲热撞得有些生硬,她哭着说,平儿,妈妈只剩下你了。

这份“只剩下你”的孤绝,有我父亲的一份责任。

你可能听说过那个年代。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写下诗篇,自此天地间荡起滚滚春潮,征途上扬起浩浩风帆。暴富的神话在这篇复苏的大地上时时上演,人人都在谈论“下海”,谈论那些先人一步将大把大把的金钱装满口袋的勇者。是的,我母亲多少算是其中的受益者,只不过她有着女人特有的浅尝辄止和小富即安,她不是杀红眼的赌徒。或者正是因为她在滚滚春潮的边缘,觉出了失控的悚然。而我父亲,他却怀抱一种良善的天真,一种盲目的乐观,因而当一个老战友向他描述了股市的沉浮,他被迷住了。他错过了广州的电子表,错过了深圳的第一波K线,错过了海南的房地产,这一次他不想错过了。

结果可想而知,那一年七月之后是五年的熊市。就在我母亲想为我哥哥尽最后的一份力,找一个大师来超度他过分年轻的灵魂时,她看到的是存折上寥寥的数字。搞错了吧?铁栏杆背后的银行柜员不耐烦了,拉出一份明细,看,这清清楚楚的,你问问你家人去吧。我母亲几乎要跌坐于地上,甚至失去了和柜员吵架的气力。这时,她从我父亲对她“回家再说”的劝解里听出了遮掩的真相,她看向我父亲那张同样悲痛的脸,悲痛的背后还有更大的做贼心虚。

除了我母亲这张空白的存折,还有一笔巨债。“个、十、百、千、万……”这个数字让我几乎不识字了。我父亲一生的良好人格和信誉,让他开口时不费力地就获得了别人的信任。没有人相信老实巴交的老张,突然变成了这样一个败家子。他们站在我家的客厅里,我父亲在他们的目光里越来越矮,一米八二的张书华遗传了他的身高,而发源于此的这份高大在众人的愤怒里更加碍眼。他跪下了。他的骤然矮小也可能是因为家里越来越空了,电视机,家庭影院,冰箱,微波炉,我母亲的小富即安和骄傲,都空了,成了众人的宽限和“多少挽回点损失”。

那一天我母亲劫了我父亲的法场。把他从那些唾沫星子里解救了出来,是我母亲一贯的斩钉截铁,上演了这一场“刀下留人”的戏码。卧床许久的我母亲就那样走了出来,她瘦了许多,形销骨立,却气势凌人。她环顾这些指指戳戳的手指和翻动的嘴唇,硬是让这些人相信了,她能还,多少年都还,她姚卫红,绝不抵赖。

自此我母亲成了我父亲最大的债主。我们那一笔债用了十五年才连本带利还完,而我父亲欠我母亲的,要还一辈子。直到最终成了一笔糊涂账,彼此惹不起躲得起地,用分居维系着夫妻的名分。

影楼作为我哥哥的遗愿,这一年最终还是开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被我母亲那一句“我只剩下你了”击中,还是被她罕见的脆弱打动,我说,妈,我和你一起干。我还有什么选择呢?我的成绩吊车尾,料想也考不上大学,但我们还得活下去,带着他的心愿,活下去。A角意外退场,B角不得不顶上了。

我自小知道的事情不止于此。我还知道一个秘密,那就是我父亲,对我母亲并没有所谓的“爱”。

我父亲是个不快乐的人。或者说他是个不舒适的人。如果说每个人都是社会上的一个齿轮,那么他就是那个被错误地安放于此的替代品。他一生中当命运兜头倾泻的时候,他调整自己的姿势,做好承接它的准备,并迅速适应。他天生似乎就做好了承受并习惯命运的准备。而他自己的感受,被压得像一颗小小的石子,只是我很多年后才知道,这颗石子一直在他的鞋子里,他走多远,这颗石子就让他不适多久。

我说了,成人总会在儿童面前放弃他们的保密原则。我母亲与我父亲总是压低了声音吵架,哪怕在我和我哥哥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已经换上了一副笑模样,但那种逼问和诅咒的碎片依旧浮在空气里。我母亲其实早已敏锐地感受到了我父亲的“不爱”,哪怕他是个没有什么恶习的丈夫,很少喝酒,不赌博,也不像一些下作的男人向老婆挥拳头,但我父亲的“不爱”,是一堵透明的墙。他垂着手,接受我母亲的斥责,偶尔辩驳两句,更多的时候只是一言不发。真正让我母亲崩溃的,是他眼神里淡淡的嫌恶。闹够了吗?还没闹够吗?你看看你这个样子,成什么体统?我父亲一言不发,他的眼神却把这些词句源源不断地倾吐出来。最终往往止于我父亲的飘然而去,我父亲说,你冷静冷静吧。我母亲浑身发抖,嘴里碎碎地咒骂着一个或许存在的女人,像嚼了一嘴的玻璃碴子。

或许存在的女人?她可能是我父亲入伍前那个通了许久信的女同学。那个时候,我父亲把诗意全藏在了语录里,任何时候,那种年轻而原始的吸引,是无法镇压的。那个笔记本被我母亲一把火烧了,她虽然对于文学和艺术缺乏天赋和兴趣,但她读出了和我父亲写给她的信中迥然的浪漫。那个时代“成分”成为人与人之间的鸿沟,我的父亲出生贫苦却意外地有了对文艺的雅兴,而那个能助长他雅兴的女孩,注定与他不得善终。转业到地方之后,组织把一个明快活泼的女孩推到了他面前,他也就接受了,就像他接受了这一份与他的性格和爱好相去甚远的工作,接受了长期螺丝钉一样在基层发光发热。

我母亲其实比其他人更了解我父亲,这份了解甚至超过了我父亲的认知。他看似和别人没什么区别,一样接警出警,一样在熬完大夜后扯着鼾,一样吃泡面,一样把“他妈的”当成发语词,但她知道那不过是为了合群,那个年代的人最害怕的就是不合群。她看出他在这层粗糙表面下的一层细腻,这细腻是不属于她的,至于属于谁悬而未决,我母亲却虚构出无数个影影绰绰的女人。

在我十五岁的某一天,我和我父亲从奶奶家回来,走在路上。秋夜已经开始凉了,那时还能看到北斗七星。我们闲聊着,我父亲旁敲侧击套路着我的幼稚恋爱新动向。突然地,他说,其实我觉得我和你妈已经没有爱情了。我不语。接着他说,我们现在更多是亲情了。我感到一阵寒意,头皮发紧,我需要时间去反应这个突然但并不意外的真相。但我没有勇气继续追问,最终白白地错过了父亲险些要洞开的那扇心门。

在十五六岁的我看来,世界上没有比恋爱更伟大,更有滋味的事情了。带香味的信纸,温热的早餐,第一次牵手时满手濡湿的汗,拥抱时狂跳的心和少年的体嗅……我父母如临大敌,不懂我为什么对恋爱有如此的热忱。

我自然不愿意承认那份暗暗较劲,我与我母亲的。她一切都优越于我,除了我父亲为我透露的这个秘密。我暗暗立誓,我不要成为她这样的人,我要成为她的反面。但我决定保守这个秘密。并身体力行地去叩问这个答案——爱情是否是如此容易磨损的东西,男和女,从荷尔蒙开始的吸引,最后居然打磨成了亲情,这可太不浪漫了。

在我哥哥出事后,我失去了践行这份乐趣的资格。优秀的张书华和我母亲一样善于发现商机。那时富起来的人们开始到处旅游,在每一个景点合影留念;新婚的夫妻不再满足塑料花和假布景,时髦者开始去省城的草坪上拍婚纱照;少男少女们在毕业时也总要互赠一些看起来更光鲜的照片,过去的老照相馆已无法匹配这样的需求。我和母亲从零开始学摄影,学构图,学化妆,学洗照片,在暗房里我一夜一夜地熬,脸上永远带着睡眠不足的阴影。

有一个男人总来洗照片,他说他是摄影发烧友,他告诉我们,以后将是数码相机的天下,但他还是热爱胶片的质感。我与他就这样熟稔起来,直到有一天,显影液定影液冲掉,底片上浮出了一张侧脸,是我。

他来取照片的时候,带着他的毕业证,工作证,一束花,和一把钥匙。他说这是他所有的诚意。那一刻我觉得我爱上了他。

怎么不是爱呢?比起那些纸上谈兵的爱,我实实在在地降落在了他的陆地。母亲坚决反对,但我还是嫁给了他。我因为年轻,因为我们这份爱里这份言之凿凿的两情相悦,因为我不可告人的胜负欲,我断然不愿像我母亲一样,在“不爱”里,生出一副能咬碎玻璃的獠牙。

但当他离开时,我终于讽刺地发现,我们之间不但不剩爱情,甚至连亲情也稀薄。

我母亲尚有我父亲的不忍和亲情,我父亲的一场破产,我母亲的一场义举,更是让他从此终身亏欠于我母亲,让他永世在我母亲面前理亏,永远带着这份亏欠卑微地活下去。而我与他之间,什么都没有剩下。我最终还是失败了。

那么林修栋呢?该怎么定义我对他的感情呢?说起来我并没有机会去谈一场真正成熟的恋爱。十几岁时的恋爱不作数,那时根本不知道成人的世界是什么模样,有多少流丽的光彩,也就有多少龃龉。与前夫结婚时我只有二十岁,刚到法定婚龄,我更像是为了逃脱一种生活而跃入了另一种生活。

一起喝完酒后的第三天,他又到茶馆找我。神秘地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上了他的车,往城郊开去。路过城乡结合部的艳俗的塑料牌,他在一条小路边把车停下,说前面车不方便过去,得走过去。托我爸的福,在他多年的案件熏陶下,我甚至想到了谋财害命抛尸荒野。我跟着他,爬上一个土坡,路不太好走,他自然地伸出手让我拉着他,掌心干燥温暖。又拐过一条小路,眼前豁然开朗——一片波光粼粼的水域,在夕阳下散发着宁静的光。他说,看,我小时候的秘密基地。

他递给我一个棒棒糖。他笑着说,今天不喝酒,今天吃糖,看日落。

我从来都不知道这里还有这样一片水域。失真到像是在梦里。我在此地出生,长大,却从来不知道,经过这样一条曲折的小路,竟然会看到这样一个像是被遗忘了的湖泊。这个糖的味道很奇怪,内核是一个皱巴巴的话梅,有点甜又有点咸,回味里还有酸。偶尔有鱼跃出水面,有鸟飞快地掠过,世界是金红色的,他的眼里也有一个小小的光点,还有……一个我。

那个吻就是这时候来的。我们已经吃完了糖。那是一个滋味复杂的吻。

我没有看他,依然看着水面,夕阳逐渐下沉了,天还没有黑。他也没有说什么,我自然不会愚蠢到去追问他“我们算什么关系”,都到了这个年纪了,一切煞有介事的仪式,刨根问底的定义,才是要把人尴尬死。它是什么都好,这个金红色的、滋味复杂的吻,挺好。

那些日子我成日与他厮混在一起。有时我去他家,我俩坐地板上喝酒聊天,喝多了就留宿在他家。那一天没有完成的事项,我与他似乎是被什么推到了那里,往后退不太可能,往前走也走不了太多,不去做好像说不过去,于是也顺理成章地在某一天完成了。这件事本身没什么不好,林修栋也没什么不好,但镜中那个白色的影子,眼泛精光,倒是把我自己吓了一跳。我为自己如此容易动心感到害怕。

或者令我害怕的不是我为何如此容易动心,而是在十七岁之后,在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我发现了某个危险的自我。我与前夫很少吵架,我太过反感两个人涨红了脸,曾经亲吻过的嘴唇里蹦出的全是最恶毒、最刻薄的字眼,甚至到了快要癫狂的关头,变成和鼻涕眼泪一起飞溅的碎片——就像我的母亲那样。我的愤怒和恨意,被这样的念头按下,最后变成了我的“随和”和“体面”。虽然这些随和或是体面,也并未给我的婚姻一个好的结局,甚至离婚时我的不纠缠,也就是为了这点可怜的体面。这个自我,与我这些年来一直苦心让自己成为的那一个人,是那么南辕北辙。她张牙舞爪,野性未驯,一点酒精就激活了她,可是林修栋,他还是笑笑,那么不当一回事,这个危险的我,似乎在他这里,还是可爱的。

伴着酒,我们聊了很多。我和他讲我的童年,我的恋爱,我和我母亲如苦行僧般还债的日子。讲我如何在一个个通宵里熬坏了身体,失去了一个孩子后就成了一片荒地。我有种感觉,他并非先入为主把我当作一个女人,而是先把我当成了一个人。他总是静静地听,不抢白,也不说教,只在关键的节点问几个问题,让这个对话继续延伸下去,或是在我说完之后,有几句不失精妙的总结。林修栋确实让我觉得相处很舒服,很多男人总让人觉得紧张,觉得羞耻,觉得无地自容,他更像是一个可以谈天说地的朋友,而我一直甚少交友。

我没有让他来过我家,他也不提。有一次我问他,这个禅修馆是怎么回事。林修栋说:“这事儿吧,心诚则灵,信者得救,这个老师以前是赤脚医生,后来不知怎么就福至心灵了,能看透过去和未来。”我说:“我妈说是挺灵,她一进门老师看一眼她的脸,就把她的问题说得八九不离十,还是那些她从来没说过的事。”林修栋说:“医易不分家嘛,这东西挺玄,说白了人生一世,不过是苦海中沉浮,抓住一块浮木,有了希望,日子就好过一点。再说打打坐练练气功,对人也没坏处。”我问他:“那你信吗?”他答:“不好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人的一生,其实像是被什么东西操控着,你遇到谁,会发生什么,似乎是注定的。我们像是更高级文明的游戏,如果有的玩家技术拙劣一点,那么可能我们就遭受的苦难多一点,只是我不知道,人有没有重启的机会,我是说,也可能是以另一种生命或者介质的形式。”

我问他:“那如果可以重启人生,你想要做什么呢?”他说:“做个好人,然后,早一点遇到你;或者做个坏人,抛开一切,和你浪迹天涯。”我笑着打他,什么油腔滑调的。“那我们就做两只动物,无拘无束,相互取暖。”他说。

我的母亲,永远散发着活力的姚女士,她的造访永远是突然的,这也是我不愿让林修栋到我家的一个原因。时隔多年,我依然会时常想起青春期的那些羞赧,那些被高声朗读的日记,让我始终耻于对她谈及我的感情生活。一进门她就开始唠叨,让你去上课你逃课,好心换了个驴肝肺。她神秘兮兮地对着手机的指南针来回转,把一个水晶葫芦念念有词地放在东北角,说是招财,辟邪,旺桃花。我让她别乱花钱,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她说:“你快呸呸呸,真是缺乏恭敬之心,有福之人才能接受这能量,你这日子过不好,还是因为你的能体太弱,等到你修行到高能的能体,就能接收高阶的能量……”

我打断她:“接受这能量还花钱?要是不花钱我还考虑修一修。”她说:“你这就太俗气了,就因为我们还处于低能的能体,更需要一些外力的加持,我跟你说不通……”见她还要喋喋不休,我连忙说自己等会有事要出门,把老母亲恭送出去,到楼门口白狗还在,她说:“这狗脏兮兮的,别有狂犬病,快赶走吧。”我没好声:“狗又没招你,你别管那么宽。”她嘟囔着走了,我不用听也知道,肯定有“不识好歹”。

但那一天我总是心神不安。天又阴了下来,一场雨迟迟不发。天色暗沉,风摇晃着树枝,我拨开黏在脸上的头发,摇着扇子。我不知道在焦躁什么,但总觉得一股气顶在胸口,憋闷不已,想大叫,有种想破坏什么的冲动,房间里的桌椅,这时候却像是黑沉沉的兽影,显出狰狞来。

突然,一阵凄厉的狗叫声传来。接着有许多的脚步声,喊着“往楼上跑了!”门口突然响起指甲划过的尖锐声响,我心一惊,手里的杯子掉到了地上。等到我反应过来打开门,几个穿制服的人已经将狗用捕捉网抓住,见我开门,说有群众反映这里有一条流浪狗,他们来抓捕。是白狗。嘴角已经渗出血来,那双悲哀的眼睛正盯着我,透出深深的绝望。

我说:“这狗是我的。”穿制服的说:“是你的?有狗证吗?”我说:“还没办,现在办来得及吗?”穿制服的说:“那不行,群众举报说这是流浪狗,按规定我们得带走。”

我追下楼,看着他们把狗塞进车里,白狗的叫声变得像呜咽,我站在原地,耳朵里全是尖锐的爆鸣,脑子像要沸腾了,却找不出一条通顺的线条。风还在吹,有沙粒扑进我的眼睛。被烤得热烘烘的地面上,出现了几个硬币大小的水渍,然后逐渐密集起来,连成片。潮热的土腥气升腾,脸上有水流下,下雨了。

林修栋找到我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我正站在大雨里,衣服淋湿紧紧贴在身上,我却浑然不觉。他把我拉到单元楼下,我听到一个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怎么回事。好多的语句堵在我的胸口,挨挨挤挤,伸长脖子,吐不出,咽不下。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又干又涩,狗,白狗,那狗有灵性的,它被抓走了。

他拽着我回家,他说天大的事,先换身干衣服再说。换了衣服,我坐在沙发上,皮肤逐渐干燥回暖,林修栋在给我擦头发。我突然抓住了林修栋的手,说:“我知道那狗像谁了,那狗像我爸,是我妈打的电话,是我妈把它害了呀!”

我指着电视柜上方父亲的遗像:“你看,就是这个眼神。我爸当时走的时候,也是这个眼神。”林修栋的声音变了调,说:“你他妈是不是疯了。”我站起身:“不行,我要去救它,我现在就要去救它!”林修栋拉着我,我挣脱不了。我的脑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簌簌地掉落,我想起那天在医院,他最后望向我的那个模样。他陷在蓝白条的病号服里,身体好像已经先他而去了,双眼深陷,看向我的时候,眼里有泪。病房里一片白,唯有他的眼睛,好像连接着另一个世界所有的黑。所有的,这些积攒的痛苦,被我咽下的梦呓,它们终于要挣脱了。我朝着他的手上咬了一口,他吃痛,松手,我跌在地上,突然嚎啕大哭。

就像那天的笑,我总觉得并非来自于我,这哭声,也因其不受控制,让我颤抖。

林修栋用热毛巾给我擦了脸。我疲惫极了,拍拍沙发,让他坐到我的身边:“让你见笑了。”他说:“哪儿的话,应该的。”我问他:“这狗还能救回来吗?”他说:“悬,我找人去打听打听,但你这样子,我是真没见过。”

我盯着那个黑色的相框。“我爸到最后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又瘦又黄,肚子却胀得老大,我妈要照顾他,他不让;我要送他去医院,他不去;我问他疼吗,他一声也不吭。他拒绝吃饭,也拒绝治疗,似乎他在全力抵抗一份恩情,以及其背后埋伏的期望和亏欠。只有走的那一天,他突然流出了一行泪。我那时候在想,他一直这么坚决地求死,那一刻可能后悔了吧。但我一直没有去真正问问他,他那么孤独……我知道,只有我,他曾经愿意对我说真话,但我错过了。”

我觉得冷,缩起来抱着自己的膝盖。“他走以后,我以为我不会太难过,毕竟他让我们真的太苦太苦了。但那只狗……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像他。我没能救他,如今连这狗,也救不了了。”

林修栋说:“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你记得2001年的爆炸案吗?”我说:“记得,是情杀吧?一个男人,炸死了情妇的丈夫,还搭上了几条无辜人命,我爸也去现场了。”林修栋说:“是,但你知道他们的孩子吗?”我摇摇头:“没听说过。”他说:“其实,那一天凶手郑海青买了雷管、炸药,他知道被害人在怡园饭店有长包房,在那办公,他提前布好了线路。在下定决心前,他带儿子吃了一顿饭。他儿子觉得奇怪,因为父亲平素对他并不关心,他不知道这竟是诀别。饭桌上这个男人欲言又止,儿子却急着吃完饭去同学家打游戏。后来就是那一天,他父亲用两根电线、4节一号电池,引爆了炸药。也许他多和他父亲说几句,他父亲会因为顾念他,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我的心堵在了嗓子眼儿上,我开始害怕后面的故事。但我还是问:“那孩子呢?”林修栋说:“转学了,去外地了,后来听说他跟着姑姑生活,考上了大学,执意要上警校,他想当警察。但后来没上了,政审没过。”

林修栋说:“我讲这个故事,就是想告诉你,一切都是因果。我知道你不信这些,但有一些东西,已经注定了,就不能再去假设了,只有一条路,往前走。就像重生一样,新的骨血,新的细胞,旧的都一笔勾销吧。”

“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那孩子是我的好朋友,那天就是来找我打游戏的,他的名字叫郑小文。”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林修栋消失的。

在第十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后来的事情我很想忘记,所以我那一天喝了太多的酒。我希望酒精能把所有耻辱的记忆都洗刷掉,是的,耻辱。那一天跌跌撞撞的世界,像是耳边穿过了呼啸的风,整个人是风中飘忽的旗。我想让大脑被酒精占领,让这份麻痹成为彻底的失忆,就像我与林修栋的初识。然而还是失败了。那一天的每一幕都刻在我心里了。

那一天我正在看《顺流逆流》。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并不知道它的结局,林修栋的那番话,让我想起了爆炸的那一天,我看了一半的碟片。电影的后半部分在无数打斗和追杀中渐入高潮,伍佰饰演的金牌杀手与对手狭路相逢,而他的妻子即将临盆。电话响了,那端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南方口音。她说:“我是林修栋的老婆。”

我沉默了许久才说:“谁?打错了吧?”(电影里手榴弹爆炸了,火光冲天。)我那一瞬间显得很愚蠢,对方明显知道我已经听懂了,我的演技拙劣到让对方更加看低我。我已经通晓了人世间的太多隐情了,我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和伪装,我只是怎么也不能将我与这样的传闻中的主角,吻合在一起。那句话在我脑子里狼奔豕突,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否认和逃跑。

她说:“你不用装了,我知道你。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了。他有老婆孩子你不知道吗?他的手机里还有他女儿的照片,你没有翻过他手机吗?这一次我是看他的消费记录,有买给你的东西,我就知道又来了。他给你说的名字、学历、家庭、工作,全是假的,你不用惊讶,因为我也是这样被他骗的。至于你,”她苦笑了一下,“是我发现的第四个了。”

我的耳朵嗡嗡作响。(金牌杀手的妻子举起枪,将反派打出一身的血窟窿。)

“但我真不知道,这个人怎么就这么……说不好听点,就是狗改不了吃屎。”她继续说道,“但我现在没有工作,孩子也还小,我是真没办法了。你比我幸运,你还能抽身,我已经搭进去了。因为这个事情,我和他吵过无数次了,没有用,再好说歹说,他好像就听不进去,我真的搞不懂他。”(金牌杀手获得了三分钟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世界终于安静了,只有婴儿的哭声。)

那边有一个女孩清脆的笑声。女人说:“你听见了吧,这是他女儿的声音,我也不骂你,看来你也不知情,但情况就是这样,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那什么禅修班,跟你说实话吧,卖的那些什么开光法物,都是小商品市场批发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挣的就是这个钱。这一次他彻底栽了,我也是才拿到他的手机,看到你给他发的信息,我觉得我得告诉你实情。喂,你还在听吗?”(妻子对杀手说:“你不要等三分钟,早一秒走,我就多安心一秒。”)

我艰难地开口,我问她:“我就想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妻子抱着杀手,哭着问:“你本来叫什么名字?我们的孩子,取你的名字,可以吗?”)

她说:“叫什么不都是个骗子吗?他叫郑小文。”

后来的事情,就是我母亲告诉我的了。我因为酒精中毒进了医院,醒来看到她在床边看着我,我做好准备,等着她新一轮的唠叨——一把岁数,不务正业,抽烟酗酒,真是作死……但她竟然没有向我开火。她的目光里有一种遥远的疼痛,就像那一年,她抱着我说,妈妈只剩下你了。这一次,我看到我的痛苦全都痛在了她的眸子里,她不忍再去揭露我的不堪,这痛苦让我们有了一副相依为命的基本形态。我发现她忽然老了,忽然变得衰弱了。因为这份苍老和衰弱,我们稀里糊涂地和解了——我不能去恨一个弱者。

那天林修栋讲的故事,其实只讲了一半,后来的故事是我从信里补全的。那封信压在我家地垫下方,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偷偷隔着门真正地和我告别的。

郑小文其实一直有一个恐惧,他的父亲。那个男人看起来是那么不可一世,那么残暴。他爱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回来就打老婆,后来这个可怜的女人跑了,再也没有回来。郑小文恨透了他,他甚至暗暗希望如果有一天,他喝醉了,就那么在冬天的马路上,仰面朝天一躺,睡过去就不要再醒来。他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学会了抽烟,逃课,打游戏,后来开始打架,他下手狠,甚至打出了点名气。进过好几次派出所,和一个老警察成了老熟人,那警察有一双忧伤的眼睛,他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只记得别人叫他老张。老张从来不骂他,每次都耐心地给他讲道理,哪怕下一次,他又头破血流地出现在他面前。

后来出事后,案子很快告破了,六天后,他的父亲被蹲守在家门口的警察抓获。父亲与情人长相厮守的美梦没有成真,最后留给儿子的也只有一个束手就擒的背影,头发长成了一蓬乱草。爆炸之后那一年的酷暑骤然结束,开始成日地下雨。郑小文骑着自行车,泪水和雨水让他几乎看不清路。他一路追到了公安局,被拦在门外。他的衣服湿透了,又冷又饿。最后是老张发现了他,给他披了一件外套,又给他泡了一碗方便面。他说孩子,大人的事,过去就过去了,你得争气。重新开始,好好过你的生活,来得及。他记住了那双眼睛,里面有一种父亲的关切。他想如果这份父爱是真的该多好啊,有这样一个父亲,他一定会有一个正派、光明的未来。直到他发现,那双眼睛,出现在我家的墙上。

到这里,他写:“张平,我终于明白自己对你的亲切感从何而来,但也是那一瞬间我知道,我必须得离开了。你父亲是一个好人。我一直想成为他这样的人,但我没有做到。我以为我可以重新开始,但我发现,原来我一直在别人的身份下生活,如果我不是我自己,那么我又该如何证明我的存在呢?这一次,我要把我的名字找回来了。”

他还留了一个电话,是宠物医院的。不知道他用什么手段救出了那只白狗。他说,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尾 声

在去接狗的路上,我母亲依然不能接受自己被骗。“怎么会这样呢?小林挺好一个人啊。”她抬起手腕给我看那一条手链,“我觉得那老师看得挺准啊,你看这手链,我戴着确实觉得最近办事顺多了。”

我说:“信者得救,有了希望,就能重新来过,日子就好过些。”我问她:“妈,你说实话,是不是一直希望我替我哥把他的那一份活下去?但我还是让你失望了。他如果活着,肯定不是我现在这样。”

我母亲愣了片刻,眼神里有被刺伤的震动。她说:“怎么可能?他是他,你是你,我当然希望活着的人过得更好。我去禅修班,也是想给你积德啊,我就想让你能过得顺一点……你这些年我知道,真的不容易,你吃的这些苦,就是你哥也做不到。”

我没有说话,只是握了握她的手。阳光很好,我戴着墨镜,挺好,我可以借着这镜片偷偷流泪,流我藏了这么多年的泪。

宠物医院的前台说,在这里签字就可以了。我提笔写下,“张平”,一笔一划,酷似我父亲的笔迹。我从来没有这样热爱过这个符号,横平竖直间,透出无尽的坦然——我想,我也将我的名字找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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