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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

2024-12-31席唯恒吴文亮

三角洲 2024年21期
关键词:大瑶山瑶族公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阐述了中国公民应该追求和遵循的价值目标,系统完整,结构严密,定位精准,层次清晰,既具有理论高度,又贴合实际,在新时代俨然成为国民价值认同的共识。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考察期间强调广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治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团结公约》简介

《团结公约》是于1951年8月28日由广西大瑶山地区各族人民在新中国新形势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民主协商制定的民族团结公约。公约制定后即立碑生效,各族人民共同宣誓,永远遵守。《团结公约》是在极其复杂的民族关系背景下产生的,贯彻落实并非一帆风顺。1951年年底,金秀瑶民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查发现,《团结公约》在瑶山农村地区执行困难;1952年2月24日,中共金秀瑶民自治区委员会在金秀召开“瑶老座谈会”,商议签订了《大瑶山团结公约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细化并厘清了种树还山、山权、租佃关系等问题。《团结公约》旨在解决大瑶山地区历史上瑶族与壮、汉民族之间、瑶族五大支系内部之间在山林、土地、河流等资源财产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建设清朗健康的政治生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地区经济恢复与发展。《团结公约》维系着大瑶山区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文化认同、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思想解放、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与价值。

《团结公约》的价值分析

1954年3月18日,大瑶山瑶族自治县通过了《关于土地改革的决议》,意味着大瑶山开始搞土地改革,自此《团结公约》被废弃。自签订至退出历史舞台,历时3年7个月。虽然《团结公约》已成为历史,但其对大瑶山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多方面的影响和产生的价值却没有逝去。

一、政治价值

《团结公约》开头写道:“我大瑶山各族各阶层人民,自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领导教育下,大家认识到,过去各族及民族内部不团结的原因,是国民党反动派和少数坏瑶头挑拨离间所造成……”由此看出,《团结公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依据临时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待民族问题的原则精神而签订的具有少数民族习惯法特点的公约,其本意就是为了解决大瑶山瑶族与其他民族以及其族群内部之间的历史矛盾纠纷问题。公约签订后立碑生效,延续了瑶族的石牌制度,具有政治法律效力。

《团结公约》中第一条规定:“长毛瑶为表示团结,愿放弃过去各种特权,将以前号有公私荒地,给原住瑶区各族自由开荒种植,谁种谁收。长毛瑶和汉人不再收租,过去种树还山者不退,未还者不还。”《团结公约》第一条就体现了“人权”“团结”“平等”“自由”等构筑新中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的政治价值元素。此外,公约中对“荒山地权”做了详细规定。历史上由于茶山瑶、花篮瑶、坳瑶进入大瑶山的时间较早,他们优先占据了良田、山林、河流等自然资源,被称为“长毛瑶”,是“山主瑶”。而盘瑶和山子瑶进山时间较晚,吃一山过一山,称之为“过山瑶”,属于“山丁”。长毛瑶和过山瑶之间是租佃关系,山主和山丁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团结公约》则打破了这种具有封建残余特征的社会关系,提倡公有制、民主、平等、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良好关系。因此,在《团结公约》的作用下,“长毛瑶”主动放弃特权,摈私从公,与“山丁”和谐相处。《团结公约》充分体现了人权,让大瑶山全体瑶族同胞实现了当家作主。

二、经济价值

《团结公约》及其《补充规定》对“荒山地权”“资源所有权”“租佃关系”“分配关系”“劳动关系”“个体与集体利益关系”“财产关系”等与经济相关的内容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和解释,为当时经济和教育水平滞后的大瑶山区及其瑶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经济伦理准则”,对解决经济纠纷,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在此背景下,大瑶山的经济发展迎来了新的曙光。政治基础清朗健康,经济运行稳健致远。如今的大瑶山区经济发展稳健,是对《团结公约》精神的传承、超越及发展。根据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1%,增速排名全市第4位,保持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金秀当局继续秉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全方位发力,相信金秀全局在《团结公约》精神的影响下以及各族同胞的努力下,经济发展定将取得重大突破,提前实现“世界瑶都”建设愿景。

三、文化价值

《团结公约》是我国民族政策成功典范的缩影,其体现的民主平等、团结友爱、以公有制为主体等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团结公约》中允许瑶区各族开荒种植,谁种谁收,但没有进行土改分田地;《团结公约》的签订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充分尊重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文风俗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民族政策的适用性和变通性。《团结公约》的内容以石牌的形式呈现,延续了瑶族的石牌制度,赓续了瑶族的石牌文化,充分体现了广西多民族融合的团结文化特征,更体现了爱党爱国、团结和谐、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

四、社会价值

《团结公约》和其《补充规定》的成功签订与实施具有很强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团结公约》打破了长毛瑶特权、土地垄断等问题,维护了过山瑶山丁的既得利益,很大程度上化解了族系之间矛盾,帮助缓和了社会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团结公约》也为新时代金秀村规民约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历史范例。

笔者经过调研发现,金秀瑶族自治县很多村屯都有村规民约,并且从中都能找到《团结公约》的影子。以《古占村村规民约》为例,其第一条第5点规定:“对来我屯观光旅游的游客需以礼相待,不得坑害客人或刁难游客,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向客人退款”,该条强调了热情好客、诚信经营、团结友爱的重要性;第三条规定:“不准毁林为地、砍柴、烧炭等,如有违反,分别给予如下处罚……”,该条强调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生态意识;第五条规定:“讲究卫生,保持村庄、家庭环境整齐、清洁。每月10日全村进行一次大扫除,每户必须安排一个人参加……”,该条强调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密不可分的重要性。这些村规民约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村民的行为举止,弘扬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生态价值

《团结公约》第四条规定:“经各乡村划定界之水源、水坝、祖坟、牛场不准垦植,防旱防水之树木,不准砍伐;凡放火烧山,事先各村约定日期,做好火路,防止烧毁森林。”《补充规定》第二条第3点规定:“水源发源地由政府领导通过各族代表划定水源范围内之林木不应砍伐,以免损坏水源,不利灌溉。除此之外不得乱扩大水源范围,限制开荒。”由此可见,《团结公约》及其《补充规定》涉及了关于生态保护的规定。瑶族人民靠山吃山;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对山林的开发已远远超越传统的“刀耕火种”,过度开发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如山林破坏、水源污染、水土流失等。《团结公约》的出现及时阻止了这些生态问题的发生,发扬了中国自古以来“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大瑶山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

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维度解读" " " "《大瑶山团结公约》内涵

《团结公约》具有党性、时代性、社会性、地方性等特点,反映了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广西大瑶山的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中国人民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符合中华各族儿女的文化取向和切身利益。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解读《团结公约》,既是追溯历史,也是挖掘民族间的团结文化,更是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寻找更多理论与实践支持。

一、国家层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层指的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要富强,离不开任何一个民族的富强;民强国富,国富民更强。新中国的成立让中国人民站了起来,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股“春风”自然也吹到了大瑶山区,为大瑶山人民带来了“民主”“平等”“自由”等新思想。生产力得到了解放,经济得到了发展,文化上得到了进一步认同,文明与和谐的繁荣景象也就因此创造。《团结公约》的成功签订促使大瑶山地区各族同胞放下历史恩怨,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搞生产,促进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对整个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二、社会层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二层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大瑶山地区有茶山瑶社会形态、花篮瑶社会形态、坳瑶社会形态、盘瑶社会形态、山子瑶社会形态等,瑶、壮、汉之间又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形态。《团结公约》以石牌律这种习惯法规约着大瑶山各族人民,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推动了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缩小了瑶族支系社会形态之间以及瑶族与其他民族社会形态之间的贫富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当地社会矛盾,促进了大瑶山地区各族民众团结进步,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

三、个人层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三层面指的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团结公约》促使瑶族各支系瑶民的思想得到了解放,“民主”“自由”“平等”等思想深入人心;使大瑶山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了中国共产党、毛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真情,从而放下旧怨,亲密团结,全身心投入生产之中,为中国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大瑶山团结公约》传承与发展的生态哲学思考

《团结公约》是大瑶山地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对原生态价值诉求的集中体现,需要结合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对其进行新生态挖掘。“原生态传承,新生态发展”是《团结公约》在新时代焕发生机活力的源泉。当地社会由上到下,由点到面,齐心协力,系统开发,结合新时代大瑶山的村规民约对《团结公约》进行“活态传承,动态发展”。此外,“内传外宣,双管齐下”有利于让《团结公约》走向东盟、走向国际,让国际社会了解《团结公约》的历史背景与现实价值。

《团结公约》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价值,既从国家和社会的宏观层面对大瑶山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进行了政策上的指导,也从个人微观层面宣扬了“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先进思想。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新时期新的制度政策必然取代原来的决策;但毫无疑问,《团结公约》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本文系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度科研基金项目大瑶山团结公约专项课题《大瑶山团结公约》文化内涵生态翻译的研究与实践(编号:GXKS2023ZDA007)、2023年来宾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新时代来宾金秀瑶族非遗文化中的生态哲学观翻译与传播研究》(编号:2023LBZS027)、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度科研基金项目大瑶山团结公约专项课题《数字化技术驱动下的“大瑶山团结公约”民族教育创新研究》(编号:GXKS2023QN067)成果。作者单位: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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