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到治理: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的范式转型
2024-12-23徐婷婷龚发云
摘要:教学督导效果不佳限制了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教学督导面临的现实问题、新时代教师和学生发展诉求等现实问题呼唤着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范式转型,即由管理范式迈向治理范式。治理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应从价值理念、组织结构、过程机制、行动共识层面进行转换与创新,秉承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坚持多元主体的参与结构,遵循互动协商的过程机制,达成共治共享的行业共识。具体的实践路径为:建立多元主体的参与制度;打造交流协作的互动格局;建立常态开放的共治共享制度;健全系统全面的评价体系;构建多维立体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高质量发展
教学督导制度作为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提升办学质量的重要保障。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指出,要在新时代背景下有目的、有步骤地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以期尽快架构一个具有“四全”(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特点、高质量运行的教育督导新体系[1]。近年来,为了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和地区一直致力于职业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的改革探索,然而,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成效仍差强人意。有关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的研究,专家学者主要聚焦在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评价[2]、教学督导方法体系[3]、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中教学质量管理师角色[4]等方面,缺少从教学督导制度的治理范式角度开展分析。因此,拟借助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的范式转型,即从传统的管理范式迈向治理范式,助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一、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范式转型的现实逻辑
(一)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时代要求
过去30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通过增加学校数量、扩大规模、消耗教育资源等方式实现发展,这种外延式的发展模式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初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提升。随着形势发展尤其是资源要素等情况的变化,在高等职业教育供大于求的当下,外延式发展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需求。高职院校必须转变发展思路,由外延扩展过渡至内涵发展,紧抓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内涵式发展是指以学校内部因素为主要的发展动力和资源,注重教育质量提升,并将之视为教育运作及发展的本质所在。其主要关注点为:一个是质量的持续提升,另一个是效益的持续优化[5]。高职院校在追求效益优化的同时更需强调教育质量提升。教学督导是由专业人员,依据教育科学理论和国家教育法规,采取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对教学活动实施检查、评估以及指导的过程,其在服务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载体作用。由此可见,为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系统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至关重要,而其中的重点之一在于建立健全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
(二)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各级各类高职院校积极主动构建教学督导制度,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稳步开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高职院校传统教学督导模式的不足愈发明显,难以适应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面临着多重现实困境,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教学督导活动遵循行政管控的逻辑[6],教学督导动力不足;教学督导主体之间尚未架构起成熟的协作机制,不同层级的教学督导责任不明确,层级间的督导工作十分混乱;督导人员专业化程度欠缺[7],难以就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问题进行准确评价并提供有效指导;教学督导内容流于表面,多数高职院校将监督与检查视为教学督导工作的中心内容,以课堂教学督导为主,对于学校涉及人才培养的其他方面关注不够;教学督导评估监测体系仍未健全,教学督导员主要来自高职院校内部[8],学校把控着该方面的评估监测权力,不向外公开。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正承受着一系列挑战,以我国高职院校为对象实现其教学质量治理体系现代化依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高职院校须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积极探索开放式的教学督导模式,鼓励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共同推动教学督导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三)新时代教师和学生的发展诉求
随着人民对公平、优质的高等职业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加快推进高职院校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至关重要。2021年,教育部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养提高计划(2021—2025)的通知》中指出,职业院校教师不仅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以德服人,提升理论与实践素养,以文化育人,还要强化技术技能提升,做到以技服人[9]。2019年《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到,职业院校在推动人才培养工作的实践中应积极贯彻“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的理念,在培养学生创造精神的同时,也要注重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学生未来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10]。
新时代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的发展要求促使教学督导机制进行范式转型:第一,教学督导要从“重督管,轻督教、督学”走向“督管、督教、督学并重”,不仅要注重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更要重视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检查与督促;第二,教学督导反馈要从“信息闭塞”走向“及时畅通”,让师生能够在准确把握自身实际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根据督导评价反馈及时做出改进;第三,从“只督不导”走向“以督促导”,深化发展性督导理念,将服务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贯穿于教学督导工作始终[11]。类型教育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明显区别,国家、社会对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的发展要求不同于普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在学校教学督导治理要求上也存在差异。因此,结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确立适宜的教学督导治理范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能为我国高职教育的有序、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治理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范式转型的行动框架
治理理论已逐渐替代传统管理理论,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相较于传统的管理,治理倡导多元主义,重视过程机制,追求行动共识[12]。这些特点顺应了现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改革的战略走向,也切实契合当前告知院校教育督导制度范式转型的实际需要。构建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治理范式需从价值理念、组织结构、运作机制、行动共识四个方面进行思维和方式的转变。
(一)秉承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价值理念,作为构建教学督导制度实践中的基本准则与行动导向,关系着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能否成功完成从“管理”范式向“治理”范式的转变。有别于传统的管理理念,治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人,将人的发展和需求置于首位。2012年《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就明确指出,“督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教师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的教育理念”[13]。因此,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的建构应当从“工具属性”转向“以人为本”。教学督导活动开展前,在明确督导主体职责时,不可将督导主体视为执行任务的“工具人”,需深度贯彻“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摒弃过度依赖行政命令的做法和单向度的上传下达,综合考虑各关联主体的意愿、特点和需求,提升督导主体参与教学督导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打造多元主体有机协作、共同发力的治理局面。在开展教学督导活动时,不可把教学督导划归到单纯工具范畴,更不可将师生视为监控对象,需准确把握教学督导的目的,关注新时代师生发展需求变化,弱化检查、发现与批评,发挥教学督导的评价、指导和改进功能。高举“以人为本”的旗帜,并将该理念有机融入到教学督导的各个环节。自规划开始直至最终的评估,规避形式主义,不唯效率论。应赋予师生更大的参与权,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唯有如此,才能弱化行政命令的制约,赋予教学督导“服务”属性。
(二)坚持多元主体的参与结构
对于教育治理现代化,共同治理是其鲜明特征。教学督导作为高职院校诊断和改进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会影响到学校教育质量、教师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社会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2014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指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14]。由此可见,国家、地方政府、社会组织、高职院校、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者共同组成了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治理的主体。为了克服现有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的不足,需要坚持更加开放和包容的理念,积极引导多元相关者共同参与教学督导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明晰主体间的层级关系,对各主体的行为加以约束,厘清各自权责,使各相关主体发挥出更大合力,改变目前高职院校内部督导机构几乎“独揽大权”的局面,推动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对外开放。
(三)过程机制:从行政命令转向互动协商
在我国高校教学督导体系中,科层制管理模式在教学督导中占据主导地位。督导机构在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和安排下,开展推动督导工作,未能享有充分的自主权[15]。教育治理理论高度肯定了多元主体协同运作的积极意义,主张架构和运用具有多元融合特点的、更具效能的共同治理结构[16]。因此,基于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各主体应明晰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打造更为和谐、更具效能的协商共治格局。各相关主体在互动协商的组织氛围中,相互沟通交流,充分表达各自的督导意见,分享与借鉴督导经验,提高教学督导的质量和治理的效能。在制定督导方案、开展教学督导及推动教学督导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操中,充分考虑各关联主体的意见,鼓励相互沟通协商,促使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同行、教师、学生等相关主体都能参与到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治理的全过程。同时,为赋予治理更高水平的有效性,应深入贯彻平等协商的理念,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如此才能保证治理实效。
(四)达成共治共享的行动共识
所谓行动共识,即各主体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对一系列教学督导事务所形成和持有的共同认识。共识不仅是协商结果,亦是治理成效的一种反馈。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管理范式向治理范式的转变,决定了高职院校在推动教学督导工作实践中追求的行动结果应是教学督导的效果最大化。这些共识可以以隐性的方式存在,也可以被明确地表达出来,可以是关于督导工作的理念,也可以是明确的教学督导实施规划等。教学督导工作中的共治共享涵盖多个方面,包括督导理念的共享、督导方法的交流,以及更广泛的价值观认同和责任分担等,应引导各主体形成并保持良性互动关系,进而形成共治共享的行动共识,充分彰显民主性和效能性,推动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范式从行政管理走向多元治理转型。为服务于共识的顺利达成,有必要打造一个具有多元化、高效化特点的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有关教学督导的资源、经验和实践,以便督导主体充分利用有效信息,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实现最佳的教学督导效果。
三、治理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范式转型的实践路径
治理旨在于通过构建合法且权威的规则体系,实现对公共事务公正、透明的管理,是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资源管理中权力运作的发展方式[17]。制度建设是治理的基础和途径,缺乏系统政策、稳定制度及约束机制,将导致治理失效[18]。因此,在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制度范式转型过程中,应全面评估相关制度适用性,识别制度性障碍,寻求符合实际需求的创新途径,构建合理、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教学督导治理顺利进行。
(一)建立多元主体的参与制度
高职院校发展涉及领域广泛,承载着多元主体的利益关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发展追求多元主体需求的平衡,需通过共同治理的方式提升教学督导成效。因此,应构建以高职院校为主导,政府、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教学督导共同体。
首先,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继续发挥好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机构(通常为学校督导工作室)的主导作用。高职院校应当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合理构建各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的组成单位,确保教学督导机构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机构需充分履行其督导职责,监督各二级学院及专任教师在产教融合、校政企合作中的工作质量、协同合作的程度,并在遵循现代职业教育本旨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提出相应的教育指导和工作建议。其次,要吸纳政府、企业、行业人员、社会人士等参与教学督导,充分发挥他们在职业教育中的育人价值,不断提升教学督导的广度、深度及开放性。高职院校需主动引进政府人员、社会人士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把握社会事业发展趋势,引导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基于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平台,选拔行业、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参与教学督导工作,对教师实践教学进行审查,提出专业的改进意见。此外,还要邀请兄弟院校参与教学督导,及时吸收反馈意见。最后,激发师生自主性,赋予师生督导参与权。高职院校可通过加强校内教学质量监测平台建设,让教师和学生实现客观、全面的反馈,发挥师生督导的真正价值。
(二)打造交流协作的互动格局
只有信息的流动才能带来系统内部的稳定[19]。管理与治理的主要差别在于,治理是基于互动协商的机制,强调主体间的信息交流,通过持续的协商来实现合作。而管理则更侧重于通过指令和控制达成目的,较少关注主体间的互动和协作。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治理相关主体需要积极进行互动协商,以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督导主体要在行动之前达成共识,明晰教学督导目的、流程、各方权责,利用包括倾听、分析、反馈、沟通等方式增进彼此了解和寻求统一,促进教学督导方案的不断优化。其次,督导主体在教学督导过程中要辩证看待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商讨方式为主并保持谦虚平和的态度,与其他督导主体交流督导感悟,从而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校事务管理等工作进行科学、合理诊断和有效指导。例如,督导者评课过程中不应一味否定教师,应挖掘授课教师的特点与亮点,在肯定优点的同时指出缺点,经过与其他督导主体沟通、交流,为教师提供切实可行的教学改进建议,并对教师进行持续的跟踪指导,通过长期的关注与培养,促进其成长。最后,在教学督导活动结束后,营造民主、互动、协商的组织氛围,引导各主体能够畅所欲言、平等交流。督导者须将收集到的督导信息及时、有效地反馈给被督导者,鼓励和引导被督导者表达个人观点和建议,推动信息上通下达,激发被督导者的参与热情,促进双方共同成长和改进。
(三)建立常态开放的共治共享制度
常态化、开放式的教学督导共治共享是提升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成效、实现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应主动邀请教育领域学者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等职业教育的权威人士,基于科学性、全面性、灵活性、公正性的原则,在充分研习国家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基础上,依据调研分析,参与制定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标准,具体包括明晰教学督导性质、确立教学督导目标、提供教学督导实施建议等,为教学督导工作科学、高效开展奠定基础。各督导主体需秉承开放、共享的态度,倾听、汲取其他主体在教学督导方面的成功经验,主动分享自己先进的督导理念和有效的督导方法。基于“弱化惩处”“强调引导”的教学督导理念,各主体选取合适的督导方式开展督导工作,注重“引导”在督导工作中的功能和价值,满足教师和学生的发展需求,使教学督导工作更具人文性、引导性和柔性化的特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教学督导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平台,将国家、各区域、学校的优秀教学督导案例统整,促进不同教学督导理念、内容、方法的融会贯通与共享,为督导主体提供更为科学、有效的共治共享方法和渠道。同时,不同主体间需加强反馈和交流,促进教学督导资源的持续丰富和发展。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保障共治共享的科学性和秩序性。尊重多元主体意愿,凝聚共治共享共识,构建一套合理的规则和约束机制,强化督导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其行为,确保整个共治共享过程的有序运行。
(四)建立系统全面的评价体系
督导离不开评价[20],教学督导评价是高职院校改进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的依据。现代化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评价,不仅要重视多元评价主体的充分参与,评价内容的具体全面,还要注重评价方式的科学多样。
1.评价主体多元化。依托职教集团、产教联盟、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充分考虑年龄、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诚邀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学者、行业企业专家以及社会组织的专业人员参与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评价,构建专兼结合、认真负责的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评价队伍。从多元评价主体视角出发,针对教学督导的各个环节,设计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进一步优化、改进结果评价。
2.评价内容全面化。教学督导评价应该是一个完整体系,即在教学督导工作完成后,对督导内容即高职院校涉及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在对学校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基础上,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评价应当进一步深入,聚焦专业教学主线,涵盖纵向的各环节,除了对常规督导工作做出及时评价,更加关注对解决教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和难点问题的评价反馈,例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专业建设等,丰富教学督导评价内容,推动以督促导,发挥督导的咨询与决策建议功能。
3.评价方式多样化。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评价主体可将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采用查看教学过程资料、现场听课、调查问卷或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精准、客观的评价,有效发挥教学督导评价对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提升的持续推进作用。
(五)构建多维立体的保障机制
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效能,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必不可少。高职院校应从教学督导队伍、教学督导激励机制、教学督导运行三个方面,构建全方位的保障机制,保证教学督导工作顺利推进,推动教学督导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1.建设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学督导队伍。高职院校要明确教学督导人员的准入标准,在引进教学督导人员的实际操作中不仅要关注其专业知识技能、年龄结构,还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促进督导主体全身心投入教学督导工作。采用专兼两条线的构建形式,邀请高等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引进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的教学管理专业人员,聘用获得教改项目、在教学大赛、技能大赛获奖的中青年教师及企业优秀技术人员等,提升督导队伍的专职化、专业化和专家化,从而打造一支由多元主体构成的、教学理论强、学术造诣强、技能操作强、管理能力强、高质运行的专兼职教学督导队伍[21]。
2.完善教学督导激励措施。国家、地方政府和高职院校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相关制度,明晰督导主体的职能边界及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量及实际效果实施差异化的工资待遇。例如,对于学生的督导,可采取加学习学分或者志愿服务加分等方式,有效激发其参与热情。对于教师的督导,可以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理论和教师职业成长阶段实际,推行个性化的督导激励。针对刚步入职场和工作不久的中青年教师督导,可提供更多物质支持和晋升机会,对处于职业发展成熟期的教师督导,可通过赋予更多的职权、尊重与认可来提升他们的工作效能。
3.利用信息技术赋能教学督导、促进高效化运行。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对教学过程全面监控和评估,减少人力成本,使教学督导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打造高质运转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联接作用,将线上、线下督导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技术形成更具针对性的教学改进建议并及时推送至相关的高职教师处,为教师教学的动态优化提供支撑,增强督导的过程性评估与决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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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4-06-03
作者简介:徐婷婷(1996— ),女,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
龚发云(1964— ),男,湖北工业大学教授,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