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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重庆方言“嚼”字的用法

2024-12-13王中敏

中国故事 2024年11期

【导读】重庆方言是西南官话的代表性方言之一。重庆方言中的“嚼”字除了常用的动词用法外,还可作为形容词使用,用以描述嘴巴厉害,或是一个人强势霸道。《汉语方言大词典》对“嚼”的形容词义项有所展现,但《四川方言词典》却将此用法收录为“狡”字。本文通过方言词的词义分析、音韵分析和文献考证,从认知语言学角度探究“嚼”的词义的发展,认为“嚼”应为重庆方言中形容词用法的本字。

重庆市位于我国西南部,东临湖北省、湖南省,南接贵州省,西靠四川省,北连陕西省,是我国面积最大的城市。重庆方言属于汉语北方方言区西南官话的一个分支,是内部一致性非常高的西南官话的代表方言,其在历史上被称为“蜀语”。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庆方言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在语音、词汇、语法多方面都取得了较为丰厚的研究成果,然而词汇的研究相对于语音和语法的研究来说是重庆方言研究中较为薄弱的一环。因此本文着眼于重庆方言中的“嚼”字,通过方言词的词义分析、音韵分析和文献考证,探究重庆方言中的“嚼”字独特用法的来源和发展。

一、“嚼”在重庆方言中的特殊用法

在现代日常交际中,人们通常都会用到“嚼”这个词,且常常用的是其“上下牙齿磨碎食物”“品味”等一些为人所熟知的意义。不过,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是“嚼”在普通话里所没有的一种用法,那就是“善于辩解”“强势霸道”的意义。例如:

(1)那个女娃娃嘴巴是嚼得很的。

(2)你们社会上的娃儿嚼得没得法。

(3)事到如今你就莫嚼了。

“嚼”最常用的用法是作为动词使用,然而在重庆方言中却可用作形容词,通常用以形容人或是嘴巴的状态。例(1)“嘴巴嚼得很”即嘴巴很厉害,能说会道。例(2)并未直接说明是在形容嘴巴会说,那么既可以理解为社会上的孩子嘴巴善于辩解,也可以理解为社会上的孩子脾气犟,很强势。例(3)“莫嚼了”即不要再嘴硬、为自己辩解了。我们查阅《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发现虽然列有“嚼”的“上下牙齿磨碎食物”“剥蚀”“吃”“咬”“乱说话”“唠叨”“品味”“比喻吃用”等意义,但并不列“能言善辩”“强势霸道”这两个义项。一般的著述中也较少提到“嚼”这种作为形容词的用法。笔者翻阅方言词典,发现许宝华、宫田一郎在《汉语方言大词典》中谈到“嚼”的第八个义项时说,“嚼”作形容词用,可表“(嘴)厉害”意义。并说这种用法在西南官话中的四川成都一带常用。同时还列举了以下用例:

(4)她那个嘴巴子嚼得很。(《汉语方言大词典》第7476页引例)

如同例(1)“嚼”的用法一样,例(4)也是表现她的嘴巴“厉害得很”。且此用法不仅如在《汉语方言大词典》所提到的在四川成都一带常用,其实在重庆方言中也极为常见,在频繁的使用中,其意义从“嘴巴厉害”拓展至“人强势霸道”。但当笔者继续查阅《四川方言词典》时,却发现可作形容词且具有“能言善辩”“强辩”义的字被收录为“狡”字。同时还列举了以下用例:

(5)你嘴巴狡,我说不赢你。(十人选289)

(6)留分头的小伙脸上一红,但是嘴巴上还是狡,说出口的话比石条子还硬撑。(川文82·2·15)

由例(5)、例(6)可发现,此处“狡”作为形容词的用法与前文列举过的“嚼”作为形容词的用法是高度重合的。然而即便如此,笔者仍认为“狡”并非此种用法的本字。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嚼”应为方言中“狡”作为形容词的用法的本字?“嚼”又为什么会产生“嘴巴厉害”的意义?其所在方言中表示的特殊意义是如何产生的?

二、“狡”的用法及发展

查检中国语言学史上现存最早的四种辞书《尔雅》《方言》《释名》《说文》,“狡”见录于许慎《说文·犬部》:“狡,少狗也。从犬,交声”;《释名》训为“交也,与物交错也”,此为假借用法。为了全面考察文献中“狡”的义训与用法,笔者继续考察了《汉语大字典》《辞海》《辞源》等几种大型工具书,归纳整理出文献中“狡”的义训、用法。在这里,我们可将其义训、用法分为以下几个类别:第一,名词,指少壮的狗或传说中的兽名。第二,由“少壮之犬”义又引申为“强健”,如《吕氏春秋·仲夏纪》:“养壮狡。”高诱注:“壮狡,多力之士。”第三,指“狡猾”“奸诈”,《广雅·释诂四》训“狡”为“狯也”。第四,指“狂暴”“凶猛”,如《广韵·巧韵》:“狡,狂也。”第五,表示“急促”,如《广韵·巧韵》:“狡,疾也。”第六,可假借为“姣”“交”等。

经研究发现,假如将重庆方言读如“嚼”的词语正字为“狡”,是可以在“狡”的词义系统内部以及其词义演变轨迹中找到依归的。对其进行具体分析,从“狡”的引申角度来看,一种情况是其先从“狂暴”义项演变至“强势霸道”,再发展出“嘴巴厉害”的意义。然而根据日常生活的使用情况和词典收录情况可知,“嘴巴厉害”是方言中最常使用到的意义,而“强势霸道”义是基于这一使用频率高的意义而逐渐发展出来的,使用频率远不及前者,因此这一情况可以排除。另一种情况则是其先从“狡猾”义发展出“能说会道”义,这一种情况可能性较大。事实上,《辞源》并未明确解释“狡”义,而《汉语大字典》与《辞海》将其释为“狡猾”,《辞海》中给的例句为《史记》:“狡兔死,良狗烹。”此处“狡兔”与“良狗”对称,可见“狡”是有褒义的。俞绍宏在《释“狡兔”》中也提到了“狡”不仅有“狡诈”的意思,也表示“机灵”义。一个人“机灵”也暗含这个人会办事、会说话的意思,当一个人能言善辩到一定程度,也就发展为性格上的“强势霸道”了。

但当我们观察“狡”的发音时,却会发现其声调与重庆方言口语中的“嚼”有差异。人们日常说重庆方言时用到的“jiáo”,声调听起来偏向于普通话中的阳平,然而“狡”在普通话中却仅有一个上声声调的读音,并无其他声调读法。在重庆话中,中古入声字在重庆话中全归阳平调,例如“铁”“血”等,都读成阳平声调,若“狡”符合这一条规律,那么就符合要求了。可“狡”也并非中古入声字,其应按照重庆话发音规则,声调发42调值。再继续搜寻其他的重庆方言发音规则,也并不能合理解释其声调差异,因此尽管“狡”能在词义系统内找到合理的正字依据,却也不能完全符合要求。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重庆方言中的“嚼”应当以“矫”为本字。为了验证此观点的正误,笔者查阅了《汉语大字典》《辞海》等工具书后发现,首先,“矫”与“狡”一样,只有jiǎo上声声调的读法,人们普遍熟悉的“矫情”一词中所存在的阳平声调,仅仅是为了便于发音而变调的产物。其次,“矫”具有“纠正”义,“矫情”则表示“故意克制情感,表示镇定”,要根据此义引申至嘴巴相关的意义,是很牵强的,此观点亦难与方言中的实际用法相符。

三、“嚼”的用法及其隐喻分析

(一)“嚼”的用法分类

“嚼”见录于许慎《说文·口部》:“齧也。从口焦声。”本义也就是以牙磨碎食物。《释名》训为“削也”,同本义相同。笔者又继续考察《汉语大字典》《辞海》《辞源》等几种大型工具书,归纳整理出文献中“嚼”的义训、用法。此处,根据其义训可分为以下七个类别:第一,以牙磨碎食物,如《玉篇》:“嚼,噬嚼也。”第二,表示“玩味”,如王令《寄满子权》诗:“吾爱子权诗,苦嚼味不尽。”第三,表“剥蚀”,如真山民《朱溪涧》诗:“水嚼沙洲树出根。”第四,表“唠叨”,如“嚼起来就没完”。第五,指“咬”这一动作,如文天祥《满江红·代王夫人作》:“想男儿慷慨,嚼穿龈血。”第六,指“随口乱说”“诽谤”,如《红楼梦》:“凤姐听了,满脸是笑,由不的止了步,问道:‘怎么好好儿的,你们娘儿两个在背地里嚼说起我来?’”第七,指“吃”的动作,如《昭通方言疏证·释饮食》:“昭人谓吃偶亦言嚼,音如交,阴平(俗音)。”

我们对以上所归类的“嚼”的多种用法进行观察,可以发现,尽管大多数义项都与“嘴”有关,但“嚼”本身的用法并不包括重庆方言中的“嘴巴厉害”义,我们可以在认知语言学的范畴内寻找方言用法与其本身义项之间的关系。

(二)“嚼”的隐喻分析

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既是普遍的语言现象,也是人类一种基本的认知机制。其实质是以一个概念域来理解另一个概念域,即始源域和目标域。始源域源自感知体验,感知体验源自人的身体。人类正是通过感知体验外部事物,从而构建意义系统的。“嚼”是人类的基本体验之一,在语言产生之前,人类已经开始进食,为了更好地消化吸收,将食物在口中充分咀嚼是首要环节。人们反复咀嚼,对“嚼”的感知体验普遍而深刻,并通过隐喻的方式,引申出更加丰富的含义。

人们咀嚼食物时,嘴唇处于一个反复高频率开合的状态,很类似于人们不假思索随便闲谈时嘴唇的样子。随着时代发展,这一隐喻扩大为描述没完没了的唠叨和抱怨,逐渐也表示“唠叨”的含义。又由于胡说有主观臆断、偏离真相的意思,所以“嚼”投射到言论领域,逐渐就具有“搬弄是非、说三道四”之意。我们继续观察《汉语方言大词典》中收录的“嚼牙”一词,可以发现该词不仅在中原官话中作为动词表示“背后议论人”,还在北京官话中作为动词表示“强词夺理,胡搅蛮缠”,这两种含义并非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同样可以根据前面由相关性产生隐喻认知的路径进行推导。人们在咀嚼食物时,嘴唇高频率进行开合,也类似于人们在进行争论时滔滔不绝的样子。所以这一隐喻也可扩大为一个人能言善辩,嘴巴厉害,强词夺理。《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另一个相似的来自西南官话的词“嚼牙巴”也是如此,该词在重庆方言中的使用频率也较高,不仅可以作为动词表示“胡说”,还可以表示“无谓地争辩”和“顶嘴”“不服输”。

四、结语

“嚼”之所以能在方言中发展出新的义项,离不开隐喻这一人类基本认知机制的作用。它原本指人在咀嚼食物过程中,嘴唇频繁开合的动作,通过隐喻的方式,发展出后来的多种含义。方言中的各种常用词,有待我们运用认知语言学的知识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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